第一节 初入中华:秦、汉至唐前期的云南民族关系
考古发现表明,先秦时期,云南古代民族建立的滇国就已经与内地的楚国发生了交往和联系,但由于相关文献资料的缺乏,难以对当时云南民族关系的状况做出详尽的描述。秦、汉王朝的建立开启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国家政权的统治不仅覆盖了整个华夏族的分布地区,也包括了许多少数民族聚居地。秦、汉以后,典籍中关于云南民族情况的记载才逐渐增多,如“庄蹻入滇”虽是发生在秦朝建立之前,记载其事的《史记》却是成书于西汉时期。
(一)秦、汉
秦灭六国之后,秦王嬴政改称“始皇帝”,废除分封制,实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实现了“诸夏”的统一。秦朝设立的三十六郡中的蜀郡和巴郡就在今天的四川盆地一带。从那时开始,包括僰人、昆明人、叟族、僚人等云南古代民族在内的“西南夷”与华夏族的联系也日渐增多。西汉时进行了大规模开拓“西南夷”的活动,先后攻灭了滇国、夜郎等小国,在西南夷的分布地区设置了越巂、沈黎、汶山、武都、益州等郡,并派大量汉族官吏及士卒前往戍守。东汉永平十一年(69年)东汉王朝又将益州郡中的不韦、巂唐、比苏、叶榆、邪龙、云南等6个县加上另设的哀牢、博南两县,设置为永昌郡。郡县的建立和与之配套的羁縻制度——封少数民族的首领为王、侯、君长等,利用他们对各少数民族进行间接统治——的实施使西南夷地区与中原王朝的政治联系得以建立和加强,也促进了华夏族与各西南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云南秦汉以前的古遗址和墓葬中基本没有“汉式器物”,说明当时汉族与当地民族的联系较少。而秦汉以后,尤其是西汉中期以后,出土文物中兵器、农具等“汉式器物”的数量明显增加。在滇东北出土的农具上多有“蜀郡”“成都”铭文,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各式铜镜也十分常见。随着兴农耕、修道路、驻军等经营西南夷政策的推行和汉族人口的迁入,“西南夷地区各民族,尤其是处于交通沿线的民族开始接受了汉族先进的生产工具以及生产方式,随之在思想观念等方面也受到了影响,交通沿线地区的少数民族,尤其是那些少数民族的上层分子逐步地接受了汉文化而开始了汉化的进程”。
(二)三国、两晋、南北朝
秦、汉所称的“西南夷”地区在这一时期被称为南中或宁州。此期间,由于中原内地长期处于分裂割据的状态,无力对南中地区进行深入的经营和控制,史称“南中大姓”和“夷帅”的地方政治势力开始兴起。“南中大姓”是在汉朝的扶持下,从汉代进入西南夷地区的汉族移民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地方豪强,夷帅则是当地少数民族的首领。最初,中央政权扶持南中大姓的目的是为了稳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但随着中央政权对南中地区控制力的减弱和南中大姓的“夷化”以及与夷帅的通婚、结盟,他们的势力日渐扩大,并公开进行分裂割据活动,各自据地称雄。
蜀汉政权建立后,为平定“南中大姓”和“夷帅”的反叛活动,诸葛亮曾亲率大军征讨南中,但事后仍沿袭了利用大姓和夷帅进行统治的模式,并将南中大姓视为其在南中统治的基础,特别加强了对南中大姓的扶持力度,如为焦、雍、娄、爨等大姓增加私人武装“部曲”,吸收大姓子弟到蜀汉政权中做官等。蜀汉之后的相当长时间里,一方面,中原王朝在南中地区的影响力始终微弱,仅要求南中大姓奉中原王朝的正朔而已;另一方面,南中大姓的势力扩张虽然未能受到中央政权的有效制约,但都一直以中原王朝的地方官自居——包括长期称霸南中地区的爨氏。总体上,在这一时期,借助南中大姓,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得到了加强。表现在文化的汉化和民族融合上,就是在汉文化依然作为强势文化的前提下,以南中大姓为代表的汉族逐渐在生活习惯、服饰穿戴上“夷化”,但是同时还坚持认为自己是汉人。而以夷帅为代表的与汉族移民接触较多的一部分少数民族则逐渐在语言、文字等方面接受了汉文化。
(三)隋朝和唐前期
581年,杨坚建立了隋朝,并于开皇十年(590年)结束了中国自西晋末年以来三百多年的动乱。隋朝在中国历史上虽然仅仅维持了38年,但标志着中央政权对南中地区直接控制的重新开始。隋朝以武力征服了爨氏等南中地区的分裂势力,还对西爨及西宁州两地进行了初步经营。唐朝建立后,在边疆地区采取了以怀柔手段为主的羁縻政策,设立羁縻府州,任命各族首领为都督、刺史,注意不改变各少数民族原有的生产方式、社会制度、部落体制,尊重其习俗。在南中地区,唐朝恢复了爨氏的政权组织,并使爨氏与唐朝保持了长期稳定的臣属关系。军事征服和羁縻招揽政策的实施使唐朝在南中地区的统治范围不断扩大,各少数民族纷纷请求“内附”“来降”,也树立起了唐王朝在南中地区的极高声威。大体上,在唐朝于618年建立以来的七八十年中,唐王朝对南中地区的经营可以说是卓有成效的。但随着吐蕃势力的迅速崛起,为抵御吐蕃的扩张和入侵,唐王朝也不得不扶持乌蛮部落蒙舍诏统一六诏,建立了南诏国。这一时期,有关云南民族关系的重要事项还有白蛮在爨氏统治区的出现,它是汉族与土著的僰人、夷人共同融合而成的一个新民族,其文化在语言、文字、丧葬习俗等方面也都显示出显著的汉、夷融合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