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组织协调
2014年5月,河北省禁化武办召开河北省禁化武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开展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听取了各设区市禁化武办的工作汇报,对河北省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5月,河北省禁化武办召开河北省履约技术专家会议。来自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大型企业的省履约技术专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就本省专家翻译整理的企业视察前情况介绍英文模板进行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6月下旬,河北省禁化武办接到河北省政府紧急通知,要求河北省禁化武办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市政府,协助军方完成集中运输石家庄周边地区日遗化武行动。为做好各方协调工作,河北省禁化武办及时与省军区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经请示省政府领导批准,以河北省履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召开了军地联合行动紧急协调会。会后省禁化武办与省军区、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交通运输厅及有关市政府就交通、安保、国家安全等方面积极进行了沟通、协调,经过各方通力合作,确保了行动的顺利进行。
7月8日,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提议,河北省禁化武办召开了河北省履约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来自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军区等12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取得如下成果:一是建立、充实了联络员队伍,搭建了新的工作平台,为下一步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提高了大家对禁化武工作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扩大了禁化武工作影响,增强了做好禁化武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三是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思路。
7月16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以办字(2014)50号文件下发通知,批准对河北省履约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增加了省安监局、省交通厅、省政府应急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数据宣布与接受视察
2014年我国向禁化武组织宣布的企业中,河北省有49家。
2014年河北省没有禁化武组织国际视察。
监督管理
河北省禁化武办落实监控化学品执法主体责任,赴无线电管理局等相关兄弟单位学习行政执法经验,理顺相关流程和办理程序及法律文书,配合省工信厅法规处对《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提出修改意见。河北省禁化武办参加了由河北省工信厅法规处举办的工信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班,参加了河北省省直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河北省执法证持证人员年检考试并全部顺利通过。
2014年4~11月,河北省禁化武办深入企业,针对企业接受国际视察准备、申请行政许可等内容,先后到石家庄市、邢台市、衡水市、保定市、沧州市、张家口市、辛集市的多家企业进行检查督导,答疑解惑,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个别长期停产、搬迁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核实,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禁化武办,做好补充宣布工作。
5月下旬,在河北省工信厅人事处指导下,省禁化武办、工信厅培训教育中心、省监控化学品协会领导带队,到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专家学者企业行”活动,部分省履约专家参加了此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掌握了企业接受国际视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为省市禁化武办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二是针对企业接受视察准备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督促企业抓紧整改,消除风险;三是针对当前国内环境保护要求日益严格的新形势,专家对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提出了建议,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7月,河北省禁化武办对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模拟视察。通过对企业接受国际视察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使企业熟悉了国际视察的流程、检查要点,找出了存在的不足,为其他设区市禁化武办及企业提供了经验借鉴,推动了各市接受国际视察准备工作。
2014年,河北省禁化武办对所属辖区内监控化学品企业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对需要申请、换发生产特别许可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和含磷硫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个进行排查督导,全年共完成了2家企业发证和换证工作,办理了6项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事项,做到公开、透明、按时办结。
宣传与培训
2014年5月,河北省禁化武办编写了《监控化学品管理培训资料》,就贯彻《条例》及搞好监控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监控化学品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监控化学品执法规定等内容,举办了河北省监控化学品管理培训班。
9月,河北省禁化武办在石家庄举办了河北省履约领导小组联络员和省履约技术专家培训班。请国家有关专家介绍了当前国际、国内反恐和防扩散形势及应对策略,国家禁化武履约技术专家介绍了禁化武组织视察特点和接待国际视察工作要求,河北省禁化武办介绍了河北省近几年来禁化武履约工作情况以及与禁化武履约有关的突发事件处理情况,与会代表针对河北省禁化武履约工作中各部门如何做好配合进行了研讨。
根据国家禁化武办2014年履约宣传工作的部署,河北省禁化武办、河北省监控化学品协会积极行动,向国家禁化武办投稿3篇,在《中国工业报》上登载河北省禁化武办撰写的文章《河北禁化武追梦人》,编发了一期省内履约通讯,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化武履约宣传。
专项监督检查
河北省禁化武办认真贯彻《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开展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并针对河北省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设区市禁化武办根据省禁化武办的要求,及时传达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并组织所属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按照国家禁化武办开展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5月21日,接到国家禁化武办关于调查石家庄某企业违规生产销售甲基膦酸二甲酯等监控化学品的函后,河北省禁化武办会同河北省监控化学品协会、石家庄市禁化武办、石家庄市高新区管委会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查清企业违规事实后,提出了处理措施。一是对该公司违法经营甲基膦酸二甲酯,在网上虚假宣传生产甲基膦酸二甲酯和亚磷酸三甲酯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其整改;二是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公约》和《条例》的宣传,要求企业认真履行《公约》义务,严格执行《条例》,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未经准许不得销售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企业负责人表示,接受各级禁化武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行政处罚,今后一定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11月,国家禁化武办派遣监督检查组对河北省开展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河北省禁化武办汇报了开展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并组织石家庄市、沧州市禁化武办陪同国家禁化武办检查组分别对石家庄和沧州的两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省、市禁化武办对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