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妇女工作史(1949~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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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书的基本架构

如前所述,中共妇女工作历经90多年的发展,内容广博,经验丰富,既要全面把握,更要突出重点。作为笔者业已出版的专著《中国共产党妇女工作史(1921~194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之姊妹篇,本书研究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的中共妇女工作,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其一,中国共产党妇女工作的历史轨迹。梳理中国共产党妇女工作史,廓清妇女工作的主题、主线与阶段是本课题研究的一个重点。妇女工作根植于高度集权的政党模式,始终处于中共一元化领导下,严格地在中共历史轨道上前行,从未有过逾越或越轨。在中共历史上,工会、青年团曾经发生所谓的“向党闹独立性”的情况,如工会的“工团主义”问题与青年团的“先锋主义”问题,都曾被中共领导人定为“脱离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妇联在历史上则从未发生过此种情形。90余年来,中共妇女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党的工作大局,其主题是动员妇女积极参加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推进妇女解放,实现性别平等。其主线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妇女解放和发展事业。依据中共历史之“革命”、“建设”与“改革”的经典分期,此一时期中共妇女工作史可在宏观上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是新中国妇女工作的开辟(1949~1956),考察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如何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制度变迁,推进中国妇女解放的进程;二是妇女工作的曲折发展(1956~1966),考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中共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妇女工作的艰辛探索,重在展现妇女工作的成就与失误,重点剖析妇女工作从反右派运动、“大跃进”运动、反右倾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直至走向“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轨迹和沉痛教训;三是妇女工作的历史低谷(1966~1976),考察“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共妇女工作从遭受严重破坏、中间逐渐恢复、后不断动荡反复的复杂进程,重点分析极“左”路线在妇女工作领域的表现、影响和评价;四是妇女工作的历史转折(1976~1978),考察从“文革”结束到改革开放的历史转折时期中共妇女工作的拨乱反正,旨在展现妇女工作如何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走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转轨之路。

其二,中国共产党的妇女工作政策方针的历史演变。中共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国情,根据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中心任务,适应中国妇女运动的实践需要,与时俱进地制定了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中共在国际冷战和国内环境不断发生变化的形势下,以动员妇女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为立足点,所制定的妇女工作政策方针总体上发生了从“两勤”方针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转变。

其三,中国共产党妇女组织的建立发展。妇女组织是党领导妇女工作的助手,负有贯彻党的路线、推动妇女工作之职能。在党的历史上,有两种基本类型的妇女组织:一是党组织系统内设的妇女工作研究与咨询机关,名称有妇女部、妇女运动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等,1958年后撤销机构,原职能由妇联党组替代;二是党外有相对独立形式、接受党的领导(通过党团或党组)的妇女群众团体,名称不一,如大革命与土地革命时期的妇女解放协会、抗战时期的妇女救国会、解放战争时期的民主妇女联合会。本书研究1949~1958年党内妇委和1949~1978年党外群团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的演变发展,深入呈现此一时期妇女组织状况。

第四,中国共产党的妇女工作的历史实践考察。妇女工作是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组织动员妇女参加党的事业,推动妇女解放开展的实践活动,既是党领导的群众运动的过程,又是党引导妇女自身发生变革的过程。它是以推进男女平等,充分调动妇女在党的事业中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的,而进行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和社会管理的工作,主要体现为中共开展的推动妇女平等地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建设,维护和发展妇女权益的活动。

第五,中国共产党的妇女工作经验的总结。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工作,注重同步推进妇女解放事业与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在不同时期对妇女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有大量科学论述,为妇女工作的经验总结指明了方向。主要经验有:坚持高举妇女解放与男女平等的旗帜,始终把妇女发展与党的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党的事业和妇女事业的同步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实际的结合,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中国化,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妇女理论体系,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妇女工作;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妇女工作机制,推进妇女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坚持阶级与性别的有机统一,切实反映和维护妇女发展权益,不断促进两性和谐,努力促进包括妇女在内的人的全面发展。

本书坚持中共中央关于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的精神,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2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和《中国改革开放30年》(辽宁人民出版社,2008)的基本框架下,讨论中共妇女工作史。在研究方法上,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历史主义的态度梳理党的妇女工作的发展脉络,在具体语境下以翔实的史料进行客观叙述与分析。

为了更为明确地探讨妇女工作,还有必要说明相关问题,厘清若干概念。

其一,关于妇女工作的对象。中共依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与阶级分析方法,在革命时期通常把妇女划分为如下几个基本阶级阶层:一是作为劳动阶级的女工与农妇,前者属于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后者属于农民阶级的一部分,二者构成妇女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妇女运动的主力军;二是女学生和女知识分子作为知识分子,被列入小资产阶级范畴,属于革命动力的阵营;三是民族资产阶级妇女或上层妇女,属于妇女界统一战线的对象。此外,被划入大地主、大资产阶级阵营的妇女属于反动人士,亦即中共革命的对象。需要指出,上述分析仅是在一般意义上的分析,或者常态性的看法。中共历史上历次“左”倾路线,都影响了关于妇女群体的阶级分析,扩大或缩小革命妇女阵营的现象时常发生。新中国成立后,女工、农妇、女手工业者、女学生和女知识分子、女工商业者及资产阶级家属、家庭妇女(模糊性的未解放妇女的代名词)构成了妇女工作的基本对象。1956年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伴随妇女群众被纳入高度组织化的新的国家体制,在法理上除了属于无产阶级专政对象的少数阶级敌人外,妇女群众被认为整体利益一致,妇女工作的对象指向了整个妇女界。妇女工作具有统一战线的性质,以女工和农妇为阶级基础,联合各界妇女,为妇女解放事业和党的事业汇集了最广大的力量。

其二,关于妇女工作的部门。从历史上看,在党的工作体系中,负责妇女工作的部门,一是党内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妇女部、妇女运动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1958年后撤销;二是作为人民群众团体的妇女联合会,这是妇女工作的主要部门;三是工会系统设立的女工部与青年团系统设立的青年妇女部;四是改革开放时期新成立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发展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妇儿工委),这是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该机构的前身是1990年2月22日成立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1993年8月4日更为现名。因为“妇女有各界,各界有妇女”的特点,妇女工作按照工作对象的不同,主要有女工和职工家属工作、农妇工作、女性知识分子和女学生工作、资产阶级家属工作(女工商业者和工商业者家属)等。

其三,妇女工作与妇女运动、妇联工作的关系。妇女工作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外延。从广义上说,妇女工作是党的工作特别是群众工作的一个方面,泛指一切与妇女有关的活动。从狭义上说,妇女工作特指由党的妇女工作机构承担的具有一定工作范围的专门性活动。关于妇女运动,李静之认为它是“由妇女广泛参与,为解决特定的妇女问题并推动社会进步而发展的有组织、有目标、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社会群体运动”,“以促进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和发展为主旨”,是“妇女以主体身份,自觉参与社会变革,推动社会发展,从而争取妇女进一步解放和全方位推进妇女发展进步的过程和活动”。参见李静之《关于建国后妇女运动史研究对象的一点看法》,《妇女研究论丛》2000年第4期。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原主席顾秀莲主编的《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给出的定义是:“妇女运动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为争取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社会和家庭中享有与男性平等权利,为推动女性自身解放与发展而进行的有组织、有领导、有纲领、有规模、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运动。”顾秀莲主编《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卷,“前言”,第1页。

参照学界有关界定,本书认为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所持的基本立场:一是妇女运动以妇女为主体,重在反映妇女自身的发展变化,妇女工作以中国共产党为主体,属于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部分,重在反映党如何认识、开展和总结妇女工作;二是妇女运动包含妇女工作,妇女工作属于中共为领导妇女运动而开展的工作性质的事务和活动,但妇女运动的内容更丰富,表达形态更多样。具体来说,妇女运动与妇女工作的差异体现在:一是主体不同,前者是妇女群众,后者是中共领导的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者;二是妇女工作的任务是中共设定的主观性质的目标,是要求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者应去做什么,而妇女运动是客观运行的社会运动的过程和表现,反映妇女作为这一运动主体的内在要求,而不是妇女之外的社会力量要妇女群众去做什么。因此,本文研究的基本内容是属于中国共产党工作层面的妇女事务和妇女活动,而不是以妇女为主题的社会运动。至于妇女工作与妇联工作,前者属于中共开展的一项专门工作,后者是妇联系统的工作活动,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替代。中共强调,妇女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妇联不能包办代替妇女工作;妇联是党领导妇女工作的助手,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

本书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共和妇女工作部门公布的文件;二是中共党史工作部门和妇联系统编撰的史志、大事记、妇女运动史著;三是中共领导人和妇女运动领导人的文集、文选、文稿、年谱、传记和回忆录;四是全国妇联档案处和北京、山东、山西等地的档案馆馆藏资料;五是笔者对全国妇联一些离退休老同志的口述采访、座谈会记录;六是已发表、出版的有关研究论著。

在挖掘史料和借鉴吸收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本书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从中共历史视野出发,系统研究和着力构建1949~1978年中共妇女工作史的基本框架;二是在发掘利用全国妇联部门档案、妇女史志和口述访谈等新史料的基础上,填补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妇委历史沿革、妇联组织史等若干“点”或“面”的研究空白,加强对冷战国际环境和中共党内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斗争和妇女问题等因素的分析,深入总结中共妇女工作的基本经验。

无须讳言,本书的研究面临很多困难:一是由于档案开放有限,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还不足;二是中共妇女工作深受党的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支配和影响,展现党的中心工作和妇女工作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内在发展逻辑还比较困难。这些使得本书研究力有未逮,一些问题受资料所限无法深入探讨,一些问题因笔者学识不够也未能解决,有待以后补正或请专家学者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