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会问题治理与和谐环境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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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疆主要的民族问题

一 各民族间原生性民族界限与隔阂尚未消除

(一)各民族间原生性民族界限仍然存在

2005年5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的内涵及其发展规律进行了科学概括:“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转引自乌小花《当代世界和平进程中的民族问题》,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第49页。民族作为一种历史现象、社会现象和种族的繁衍现象,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生物属性等多维属性。

一个民族的文化,一经形成,它就成为该民族难以变易的文化模式,就有了对该民族成员的社会活动和个体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功能。“一个部族(或民族),一种文化在这样的无穷的可能性里,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些,而这种选择有自身的社会价值取向。选择的行为方式包括对待人之生、死、青春期、婚姻的方式,以及在经济、政治、社会交往等领域的各种规矩、习俗,并通过形式化的方式,演成风俗、礼仪,从而结合成一个部落或部族的文化模式。诸文化模式之间的差距之大,甚至可能是完全对立的社会价值观。但一模式中的行为方式总有其合理的存在。这样一些模式,区别着不同的文化,同时也塑造着各自所辖的那个个体。”〔美〕露丝·本尼迪克特著《文化模式》,王炜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第3页。

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的形成是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是随着民族文化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它的变化非常缓慢,具有持续稳定的特征,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至关重要的内在特征。共同文化心理是稳定该民族成员的民族自我意识、使该民族能够长期存在的主要深层原因。

由民族概念的历史演变发展我们可知,一个民族之所以区别于另一个民族是因为不同民族之间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民族特征,这种民族特征就是区别不同民族的原生性民族界限。即使全球经济一体化、民族交往日益频繁和融合的今天,其他民族特征日益弱化,但是共同的民族心理文化仍是区别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不同民族之间仍存在原生性民族界限,这种界限就是差异,差异往往会产生矛盾。只要民族存在,这种差异就会存在,就容易产生民族问题。

(二)各民族之间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民族隔阂

1.由民族之间的排异性导致的民族隔阂

民族排异性表现为因一定的主客观原因引起的民族之间的不满、敌视、疏远或仇视、对抗等现象。贺灵、佟克力:《历史 民族 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第155页。民族的排异性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地域上的原因、语言上的原因、习俗上的原因、宗教上的原因、文化上的原因和历代统治阶级造成的原因。

(1)地域原因。由于历史上新疆生产力发展相对落后,封建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长期占垄断地位,各民族很少有流动。因此,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在“领地”即地域观念上形成的民族排异性在今天一些民族地区仍然有一定影响。

(2)语言原因。“语言的差别给人们的交往设置了极其重大的、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逾越的屏障。……这一屏障所造成的一些客观的障碍因种种社会心理因素而得到加强,外人的、令人不懂的语言意味着人们之间正常交际的断绝。”〔苏〕勃列罗姆列伊:《民族与民族学》,李振锡等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第60页。至今,在新疆南疆一些偏僻地区,语言上的障碍仍是民族交往和民族隔阂的重要原因。

(3)习俗原因。风俗习惯是维系一个民族的纽带,也是日常生活中区别民族的文化标志之一。在民族形成进程中,各民族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社会生产方式、文化发展快慢的不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风俗习惯。而风俗习惯的不同,标志着各民族在生活中的审美观念、心理意识、待人接物方式等的不同。毫无疑问,风俗习惯相近的民族,相互交往频繁,感情上较融洽,相处得也好;而风俗习惯不同的民族,意识和行为上相抵触的机会较多。因此民族之间那些格格不入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必然导致民族间的排异行为,使各民族在思想上和行为上都自然保持一定的距离。

(4)宗教原因。各种宗教在基本精神和教义方面存在差异,故宗教与宗教之间也存在一些对立的现象,甚至同一宗教的各分支之间也有互相对立和斗争的,有时宗教之间的斗争会演变成宗教战争。宗教意识反映到民族之间,也会成为信教民族和不信教民族以及异教民族之间的排异行为。宗教的族际排斥功能是指宗教信仰不同的民族之间具有使其相互疏远和排斥的功能。宗教的族际相斥功能则根植于宗教的排他性,不同宗教则因信仰、信条、礼仪、教规、语言、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上诸多明显而深刻的差异,彼此间构筑强固壁垒,从而在异教族群间形成相斥关系。刘跃进主编《国家安全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第246页。“各种宗教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有贬低、排斥、凌驾和取代异教的倾向”胡祥云:《宗教的社会功能及其对国家关系的影响初探》,《国际关系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不同宗教之间的这种排他性如果与不同民族之间对政治、经济和战略等现实利益的争夺结合在一起,便会极大地激发和强化民族矛盾和民族纷争。

(5)文化原因。历史上,新疆各族人民虽然处在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之下,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各自文化的统一性和独特性。文化的统一性使许多在大致相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下共处的部族演变为一个完整的民族,而文化的独特性又使众多的部族群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区别,分化成不同的民族。任何民族在自我意识的过程中,往往以自己的文化去衡量他族的文化,而一个民族在没有较深地了解另一个民族的文化内涵以前,对其异样成分总是另眼相看。所以文化既可成为民族间交际的工具,又可成为彼此疏远的因素。

2.历史上新疆统治阶级的阶级压迫所导致的民族隔阂

在旧中国,新疆民族之间的排异性非常严重。这一方面有客观上的原因,但大部分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因为当时的各民族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利益,煽动本民族成员的民族情绪来打击其他民族,把自己阶级的意识强加给本民族成员,使文化水平普遍处于较低情况下的民族群众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他们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无形中起了增强民族排异性的作用。此外,在旧中国,局部地区的民族关系,也受到了来自外国殖民主义者和帝国主义分裂分子的挑拨和插手,加强了这些地区民族之间的排异性。这种由历史原因造成的民族排异性在某些地方至今仍有一定的影响。

由此可见,只要有民族存在,民族的排异性就会或多或少地发生,而且民族的排异性并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在知识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民族排异性的表现形式也随着时代的进程,由过去的简单、粗俗、露骨的形式变为今天的婉转、“文明”、隐蔽的方式。在民族排异性表现中越来越带有政治色彩。并且,民族的代表人物和民族知识分子越来越多地起着主导作用。就民族意识来说,“后天形成的受理智控制的意识”越来越多地影响着民族的行为、举止,使民族排异性的时代色彩越来越浓厚。贺灵、佟克力:《历史 民族 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第163~165页。正是由于民族之间的这种排异性,导致了民族之间尤其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隔阂。

二 历史上的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使民族关系余痛犹在

旧中国历史上存在着严重的大民族主义,所谓大民族主义,就是人口占据一定优势地位的民族的统治阶级打着维护“民族利益”(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利益)的旗号,推行民族压迫政策,歧视其他民族,压迫、剥削其他民族,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隔阂、民族纠纷,镇压各族人民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

大民族主义突出表现为大汉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思想是我国历史上历代汉族反动统治者推行大汉族主义政策的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民族歧视。大汉族主义否认中国有众多民族存在,政治上限制甚至剥夺少数民族的权利,经济上进行残酷剥削,文化上实行愚民政策,践踏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禁止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挑起民族冲突,破坏民族团结。它长期沉淀于汉民族的思想文化之中,其影响是深远的,至今也没有完全消除。它主要表现在否定少数民族对祖国文明所做出的历史性贡献,忽视少数民族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承认少数民族有管理国家事务和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不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以及宗教信仰自由,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而不尊重少数民族干部,不同他们商量办事等。

少数民族中也有大民族主义,它是指人口多的少数民族以大民族主义的态度对待人口少的其他少数民族,其实质也是实行民族歧视。这种情况在新疆等民族地区也是应当引起警惕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大汉族主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广泛存在。1952~1953年的检查发现有三项主要的缺点和错误:一是大汉族主义思想残余很多,几乎到处存在,表现为歧视少数民族,不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严重侵犯少数民族的自由和权利。1956年大检查结果表明,不顾民族特点,不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意愿,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照搬汉族地区的经验等激进倾向在社会改革中时有发生。尽管法律和政府已经给了少数民族前所未有的平等地位,但千百年来汉族社会对少数民族的种种偏见和歧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消除,即便在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中间,自觉或不自觉的大民族主义观念也时常会表露出来。而在具体的工作中,那些大包大揽,不尊重当地民族群众和干部的意愿,强迫命令,照搬汉族地区的经验,一厢情愿地加快改革或改造的步伐等“左”的做法,实际上就正是大汉族主义的具体表现。当然,尽管我们对各种“左”的做法和大汉族主义进行过批评和纠正,可要完全根除是十分困难的。

相对而言,汉族在历史上整体文明程度较高,人口多,统治时间长,决定了汉族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和偏见是一种社会顽疾,它不可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短时间内消失。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前的相当长时间内,汉族地主阶级和统治集团对少数民族实行过严酷的剥削、压迫和镇压。这些都给少数民族人民以严重的创伤,给中国的民族关系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新中国的成立为民族关系的改善创造了政治前提,但长期的民族矛盾并不会即刻消除。

相反,由于教育宣传不够,人们对少数民族工作认识不足,对少数民族的偏见和歧视仍然不时地出现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这不但继续增添了少数民族和汉族的隔阂,而且增添了少数民族对党和国家的猜忌。长期的受压迫受歧视境况使得少数民族在民族关系上非常敏感,而由此导致的狭、封闭甚至对汉族和其他民族排斥的地方民族主义也就容易发生。

地方民族主义思想是我国历代少数民族反动统治者推行民族利己主义政策的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民族排斥。它在少数民族思想文化的积淀中也是很深的。其主要表现是夸大本民族在历史活动中的作用,否定中华民族大家庭对本民族文明进步的影响,把自己狭隘的民族要求放在第一位,把它置于各族人民以及党和国家的利益之上;否定汉族在开发建设民族地区的历史作用和现实作用,主张“单干”,抵制汉族与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自觉地或不自觉地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排斥民族开放和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拒绝吸收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等等。一些事实表明,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在新疆一些地区的影响也是比较严重的。

地方民族主义在对待统一的国家和民族大家庭内其他民族关系上表现为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观点。其极端表现是歧视其他民族,煽动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中国近代史上,少数民族中的极少数代表人物,在帝国主义的扶持下,充当帝国主义的侵略工具,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

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各少数民族尽管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千百年来封建的、奴隶制的和原始平均主义的各种思想观念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其他地区党内存在的各种不良倾向在民族地区党员干部中也存在。作为不同于其他地区的一个特殊点,就是一些具有民族偏激情绪的人借机散布狭隘的民族主义言论,诸如主张按民族成分来划分党的组织,对外来的其他民族的党员参加当地党组织采取歧视态度,排斥汉族党员在当地党组织担任领导,攻击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主张在中国实行联邦制,建立民族共和国,反对民族团结互助,排斥外来民族等等。《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第113页。

1957年8月4日,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在青岛召开的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著名讲话中,曾经明确指出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的危害性。他说:“一方面,如果在汉族中还有大汉族主义的错误态度的话,发展下去就会产生民族歧视的错误;另一方面,如果在兄弟民族中存在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态度的话,发展下去就会产生民族分裂的倾向。”《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第247~248页。它表明,大汉族主义将直接损害新疆各民族的团结,对新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必须反对大汉族主义。同时,地方民族主义虽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同分裂主义这一敌我矛盾具有不同的矛盾性质,但他们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不对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加以警惕和克服,任其发展下去,“就会产生民族分裂的倾向”,就有陷入分裂主义泥坑的危险,以致走到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一的歧路上去。

三 民族主义浪潮对民族关系的影响隐忧尚存

民族主义是近代以来世界上最强大的政治和社会力量之一,也是三大社会思潮之一。民族主义深刻地影响着世界近代历史的进程,尤其是20世纪以来,民族主义广泛作用于全球各国各民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领域,左右着整个20世纪人类历史的演进和国际格局的转换。20世纪世界民族问题的发展,具体来说,经历了三次重大的世界性的民族主义运动浪潮,它们分别发生在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结束前后。其中第三次世界民族主义浪潮对新疆民族关系的消极影响隐忧尚存。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民族主义浪潮涌动。发端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可以说是以美苏对抗为特征的冷战结束的产物。民族主义思潮的抬头普遍起始于语言文化自主权的要求,进而发展为要求经济自主权,最终以要求政治自主权而使民族分离主义势力占据主导,形成以政治多元为核心的民族主义政治团体的党派。这次民族主义潮流与国际一体化和集团化趋势相背离,大多由富裕民族首先发难,如在苏联,发展水平高的立陶宛人、爱沙尼亚人和拉脱维亚人首先带头分离出去。在前南斯拉夫的六个共和国中,经济最发达的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首先脱离南斯拉夫而宣告独立。

这股浪潮的泛起不仅对世界诸多国家的政治和社会造成巨大冲击,而且蔓延地区广大,不只限于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不仅造成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重大挫折,也波及西方国家乃至全球,引发了一系列民族矛盾、种族纠纷、宗教冲突、领土争端和利益争夺明显加剧的浪潮。苏联分裂为15个国家,南斯拉夫变为6个国家,捷克斯洛伐克成为2个独立国家。在西方国家,西班牙巴斯克地区民族分离运动以恐怖组织“埃塔”加剧恐怖主义活动为特征,德国、奥地利法西斯主义和种族主义沉渣泛起,英国北爱尔兰独立运动引起的冲突不断,法国、意大利、比利时也受到民族分离主义的侵扰。

在中东,土耳其南部与伊拉克的跨界民族库尔德人民独立运动再度引起土耳其政府的不安,以致派重兵镇压。

在亚洲,印巴克什米尔冲突不断升级,斯里兰卡“猛虎”组织以武力对抗政府军,掀起泰米尔族独立运动,东南亚分离主义、宗教极端势力制造的恐怖活动、武装冲突、暴力事件也不断发生。

在欧亚结合部,从巴尔干、高加索到中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深受民族分离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三股势力”的祸害。波黑由民族矛盾激化而爆发了长达3年零8个月之久的大规模内战,车臣民族分离主义者以愈演愈烈的武装对抗和恐怖主义袭击方式进行着独立运动,中亚诸国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伊斯兰复兴主义思想的渗透和极端恐怖组织的侵扰。数年间,民族宗教热点问题爆发不断,地区冲突有增无减。“文明冲突”掩盖下的旧有的各种矛盾和意识形态对立加剧激化,可以说,其中许多问题是多年来在冷战格局中受霸权主义、大国沙文主义的压制和被扭曲而累积的不满和仇恨,在新的局势下以民族主义的各种极端方式进行的反弹和释放。

在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中,一些发展中国家以民族主义作为维护国家主权、反对霸权主义的武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此次民族主义浪潮以宣扬民族分离、反对民族统一、抵制先进文明为基本特征的负面影响更大。英国人约翰·布热奥利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形态,指的是寻求和掌握国家权力的政治运动,并用民族主义为理由去证明这种行动的正当性。”王联:《世界民族主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第16页。

民族分布的跨国性,使民族主义发展有被某些政治势力所利用和发展势力范围的可能,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和组织却曲解民族自决权的适用主体与范围,宣扬民族自决权根据国际普遍承认的《联合国宪章》《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以及其他有关的国际法文件规定,民族自决权是指被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自己决定自己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所有人民均有自决的权利”。1960年《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规定的民族自决权的适用范围,是“受外国的征服、统治和剥削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各民族。并规定:“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宗旨相违背的。”见杨侯第《世界民族约法总览》,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第446页。的主体可泛指一切民族,包括一切主权国家内部的某一少数民族。将民族自决权说成是任何一个独立国家的某一部分的独立权、分离权,甚至演绎为选举权,引起日益增多的国际纠纷和国际介入。他们打着维护“民族自决权”的旗号,挑动、制造和激化别国民族矛盾,支持和鼓励主权国家内部和流亡在外的分裂主义分子,妄图肢解主权国家,破坏他国领土完整。

尤其是宗教民族主义凭借宗教与许多民族不可分割的属性,以共同的宗教信仰为联系纽带,以共同的宗教理念为思想核心,以同一宗教的信徒为民众基础,推行带有明显政治化倾向的主张和行为。当前,宗教民族主义最典型的形式是泛伊斯兰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最早产生于19世纪六七十年代,创始人阿富汗人哲马鲁丁·阿富汗尼主张保护和振兴伊斯兰文化和宗教,认为政治分裂是伊斯兰教衰落的根本原因,因此,他主张全世界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们在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共同的利益要求下,应该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由“哈里发”领导的统一的伊斯兰大帝国,以反抗西方殖民主义的统治,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泛伊斯兰主义发展到现阶段,与早期泛伊斯兰主义有一些不同。它不提全世界穆斯林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在哈里发统一领导下的伊斯兰帝国的口号,而主要强调伊斯兰国家在共同宗教信仰基础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合作与交往,强调在共同遵守统一的伊斯兰法规的基础上,实现全世界穆斯林的团结和统一。参阅金鑫、徐晓萍《中国民族问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第158页。其根本宗旨是“振兴伊斯兰教”,实现“伊斯兰复兴”,扩大伊斯兰教在世界范围内的势力和影响,最终“建立世界穆斯林共同体”。目前泛伊斯兰主义被一些极端分子援引或发挥,成为其从事恐怖活动的思想动力和武器。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民族分裂为主要特征的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兴起,对中国边疆分裂势力产生了示范和影响作用。如中亚的民族主义对新疆的民族分裂势力产生很大的刺激。苏联解体后,苏联中亚五个加盟共和国成为独立主权国家,由于这五个独立国家的一些民族与我国新疆境内的一些民族属跨国跨境民族,具有相同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历史渊源,因此这些国家的民族发展情况、民族宗教状况很容易影响新疆的民族状况,有可能对生活在新疆的跨界民族乃至其他民族产生心理上的影响,因此带来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优劣比较。这些国家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及民族发展水平也极易对新疆的民族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某些国家出于国内政治需要,为提高主体民族在本国人口所占比例而提出“民族回归历史故乡”的口号,使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乘机在我国进行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

新疆的民族分裂势力利用民族主义情绪,蛊惑新疆某些地方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是因为受到汉族的“侵略”和“压迫”,煽惑说一些少数民族出现就业难问题是因为汉族占据了多数工作机会等,甚至宣扬发动“圣战”来驱逐“异教徒”。所以,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对新疆的影响则是更多地激发了泛民族主义、民族分裂或分离主义以及极端主义思潮和运动,对新疆地区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四 族际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心理失衡

(一)族际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

1.新疆民族地区与内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

新疆地域辽阔,交通十分不便,又被大大小小的绿洲所分割,因而整个经济具有极大的封闭性和分散性,商品贸易不发达。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新中国成立前,新疆不但有发达的封建农业经济,而且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也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同汉族杂居的少数民族,同汉族聚居区相连接、相交错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上达到或者接近汉族地区的水平。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还处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有的是封建农奴制,有的甚至还保存有浓厚的原始公社残余,并存着各种社会经济形态。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一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都一直存在。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致力于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从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新疆的经济社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特殊的地理、历史和人文条件等原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还是比较低,科技、教育、文化事业比较落后,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贫困人口较多,造成民族间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距比较突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中国进入了一个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增长、社会进步显著、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的发展时期。当时中央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采取了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的非均衡发展道路。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和一个时期以来中央政策对东南沿海地区的倾斜,也由于内地特别是东南沿海一带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条件本来就优于新疆,内地特别是东南沿海一带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新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也得到相应的发展,但这一发展过程却是不平衡的。

就新疆来说,由于自然地理条件和市场机制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国家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新疆实行的带有保护性的优惠政策,许多已经失效,新疆得到的一些利益也因各方面改革措施的出台而难以保留。新疆与全国尤其是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被进一步拉大。统计资料显示,在1978~1998年的20年中,新疆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0.6%,而东部地区是11.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新疆由374元提高到1998年的6825元,而东部则由465元提高到9597元,差距由91元扩大到2772元。赵柳成:《新疆长治久安论》,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第39页。故而新疆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进一步拉大了与上述地区的差距。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这种差距拉大的速度呈现加快的趋势。差距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有综合实力的差距,也有社会发展的差距,还有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20世纪90年代与80年代相比,新疆在经济领域,除了人均农业总产值以外,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都在迅速拉大。其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国内生产总值较低,2000年全国排名是第25位。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新疆为7470元,东部地区为11334元,新疆为东部地区的65.9%。二是新疆是全国最贫困的省区之一,新疆低收入的贫困人口占全区农牧区总人口的36.5%,贫困人口的绝对数较高。三是二、三产业落后,2000年新疆的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全国分别占到第24位和第25位。四是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2000年比全国平均数低654元,居全国第13位,比东部地区平均数低2911元。五是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000年比全国平均数低635元,居全国第25位,比东部地区低近1857.6元。《2001年新疆统计年鉴》。将来新疆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还有扩大的趋势。

2008年,新疆生产总值居全国第25位;全区城镇居民年人均支配收入居全国第30位,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居第26位;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居第25位,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居第28位。《2009年新疆统计年鉴》,第550~551页。

改革开放以来,西部民族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已成为我国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2.新疆内部不同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

不仅新疆经济发展水平同全国相比有较大的差距,新疆内部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新疆内部由于工业分布主要偏集在天山北麓的铁路沿线一带,因而南北疆经济发展水平悬殊较大。

2007年11月,课题组在南疆47团周边民族地区调研时,个别少数民族居民人均年收入竟不足600元。北疆某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团场某领导告诉我们,该团场一线职工平均每人的年收入达到2.7万元,而同在南疆某各方面条件较差的团场某领导则告诉我们他们团场一线职工平均每人的年收入只有不到3000元。谢贵平2007年6~7月份调研资料。从南北疆地区财政状况来看,2011年北疆的昌吉州GDP为702亿元,一般预算收入48亿元,伊犁州GDP为1092亿元,一般预算收入90.5亿元,而南疆的喀什地区GDP为42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28.75亿元,和田地区GDP为126亿元,一般预算收入9.32亿元,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GDP为48亿,一般预算收入6.32亿元。《新疆的三个问题之三:区内发展不平衡及贫困人口问题》,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abaa2801017/jxu.html.

3.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也广泛存在

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新疆民族地区城乡居民之间收入水平也一直存在着差距。还有一些地理位置偏远、自然条件恶劣的农牧区还存在不少贫困人口。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2元,比上年增长10.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03元,增长10.1%。《2009年新疆统计年鉴》,第550页。2011年,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是16144元和8436元,北疆的昌吉和伊犁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是15362元、10166元和14000元、8030元;南疆喀什地区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则分别是13553元和4270元《新疆的三个问题之三:区内发展不平衡及贫困人口问题》,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aabaa2801017/jxu.html.

(二)族际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社会影响

1.发展滞后容易引发民族群众心理上的不平衡,影响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

任何国家经济发展都离不开一个安定的社会经济环境,而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可能在地区间、社会成员间贫富差距悬殊的条件下形成。客观地说,差距问题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现象,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是如果发展差距过大,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它会诱发出许多民族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发展差距的扩大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产生很大的心理落差。一方面,处在落后地区的各民族群众,通过比较发现新疆同内地、同东部地区的差距较大,就会产生心理不平衡,如不能正确对待,则易于被分裂势力所利用。另一方面,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则会借此煽动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的不满情绪,并制造种种事端,严重影响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国际经验来看,多民族国家内部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是引发利益争端、社会冲突甚至分离运动的重要动因。正如江泽民同志曾指出的:正常差距有利于竞争,调动积极性。但差距过大,长期得不到解决,就有可能影响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杜发春主编《民族经济发展论纲》,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第201页。

2.容易被敌对势力和分裂势力所利用

在新疆,少数民族跨国而居现象比较普遍,国家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对新疆跨界民族有很大影响。处于不同国家的同一民族发展差距过大,一方面容易导致人们的心理不平衡,另一方面也容易被敌对势力和分裂分子所利用。新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又高度集中,他们很容易将周边国家的同一民族的经济发展情况与自己的经济情况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如果发现自己发展水平不如他们高,就容易产生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如果这些地区经济、文化长期落后,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的局面长期不能得到改变,就会积累起不稳定因素”。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西部大开发》,新疆人民出版社,2000,第3~4页。而分裂主义势力也往往利用我们的贫困现实与周边国家同一民族的状况进行比较,以此作为他们攻击我们党和政府的口实,煽动民族情绪,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而贫困地区的部分群众也容易被他们的欺骗宣传所迷惑,被分裂主义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所利用,他们往往以此挑起事端,制造分裂活动和暴乱事件,新疆数起骚乱事件和暴乱事件大都出现在南疆和边境等贫困地区,从而对新疆的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这种不稳定反过来又严重影响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3.影响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

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如果一些民族经济文化发达,生活水平高,而另外一些民族经济文化长期发展滞后,人们生活水平低下,就容易引起民族之间的隔阂和矛盾,势必会使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在心理上产生相对剥夺感和不平等感,不利于民族团结和互利合作,政治上的平等也就难以巩固和发展。所以,地区发展差距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从深层次上看,差距拉大是对民族平等权利的一种制约。因为平等就表现形式而言,可分为四种形式:法律政治平等;社会平等;机会平等;经济平等。〔美〕乔·萨托利著《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第396页。尽管在现实中,中国各少数民族享有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法律政治上的平等,但是其他三种平等都未完全实现,势必会影响到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

4.影响到民族地区广大群众对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经济发展差距的长期性必然表现为社会发展差距的长期性和收入水平差距的长期性,不仅制约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且影响民族情感和民族意识。一般来说,随着差距的扩大,非均衡发展中落后的一方实际收入增长落后于平均增长速度,更赶不上其预期收入增长水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落后一方的心理不平衡(或叫失落感、危机感),如果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就容易产生社会不满情绪。在现实中,不满情绪的广泛存在,有些也在不断积聚,一旦有诱因引发出来,就有可能会酿成大的政治事件。当这种社会不满情绪再渗透着大量的复杂的宗教和民族因素时,就可能影响到少数民族群众对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 新疆资源开发中出现的利益分配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动用了大量的资金、人力、财力,对民族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和利用,使相当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在为国家和内地发达省市提供大量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同时,也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但是长期以来,在对民族地区进行资源开发的过程中,有相当一些部门和企业只从本部门本企业的利益出发,未能充分考虑到民族地区的利益,未能妥善处理好资源开发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当地群众没有从资源开采中获得相应的利益,却要承担生态环境恶化所带来的诸多不良后果。这种做法往往会对民族关系造成损害。

六 现代化对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冲击

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成果和社会历史发展水平的总和,也即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狭义的文化专指各民族的语言、文字、法律、道德、科学、哲学、史学、医学、天文历算、教育、文学、艺术(包括音乐、舞蹈、绘画、戏剧、建筑等)、宗教信仰、习俗惯制等包括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文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很丰富。最权威的定义是人类学奠基人泰勒(E. B. Tylor)“文化或文明,是包括知识、信息、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所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合整体”(周明甫、金星华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简论》,民族出版社,2006,第8页)。许嘉璐先生主张把文化分为三个层次:表层文化是围绕人们的衣食住行所形成和体现的意识观念。中层文化,又称制度文化,包括风俗、礼仪、艺术、宗教、法律、制度等等,它是借助于物质,更为贴近地表现民族的观念和意识,风俗礼仪又称无形文化。底层文化包括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伦理观和审美观,也叫哲学文化。见许嘉璐《经济全球化中的民族文化》,金星华主编《民族文化理论与实践》,民族出版社,2005,第11~12页。新疆地区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和区域环境,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之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多元文化。

现代化西方学者一般认为:“现代化指的是发生在一个传统的前工业社会向工业化和城市化转化的过程中发生的主要的内部社会变革”。参见〔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下),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第618页。的推进过程必然伴随着对传统文化的冲击。西部大开发给新疆各少数民族带来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巨大变化,贫穷面貌大大改变。各民族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是很迫切的,但由于发展起点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较多地得到了外部力量特别是中央和内地的支持,发展模式属于“外置式”,因此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要比其他地区更为强烈。

在现代化的强烈冲击和国家及社会各种力量自觉保护的双重作用下,当前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状况是复兴、衰退和变异三种现象并存。王希恩:《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状及其走向》,《民族研究》2000年第6期。有的学者将现代化进程中民族文化的嬗变归结为三种类型:衰减或消亡,进化变迁,复兴繁荣。田烨:《现代化进程中民族文化的嬗变及其对民族发展的影响》,见金星华主编《民族文化理论与实践》,民族出版社,2005,第178页。

由于在现代化进程中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受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媒体文化的冲击等因素影响,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和生存土壤一定程度上正在逐渐流失或丧失。在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仍是面临的危机比繁荣景象多。主要的危机是边缘化、趋同化、散失化。边缘化是指在整个国家的国民文化中,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力与渗透力较弱,没有占据一定的地位,或未能进入主流文化的视野之中。趋同化是指少数民族文化在与其他文化主要是主流文化交流冲突中不断交融,呈现出同质化、趋同化的倾向。散失化是指受各种外来因素的影响以及本民族自我选择的扬弃,一些少数民族传统语言文化面临失传、衰微、融散和遗失的状况。徐晓萍、金鑫:《中国民族问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第105页。在新疆,由于受到汉文化的冲击,一些民族语言文字在使用上也处于濒危或势衰状态,如塔塔尔语已经濒危,塔塔尔族使用本族语的不足1000人。雷振扬:《社会转型期少数民族文化利益保障探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5月。“全球化进程和现代性的发展使社会语言文化出现多样性展示、流变性呈现和断裂性改变,所有这些都促使人们产生文化上的焦虑和自觉”。韩震:《论全球化进程中的多重文化认同》,《求是学刊》2005年第5期。

西部大开发使处于相对边缘性地位的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格外强烈的冲击:一是一些有形文化遗产如精美绝伦的石窟、瑰丽神秘的墓葬、古拙粗犷的岩画等由于缺乏必要的保护,正在遭到破坏;二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异彩纷呈的民族节日、五彩缤纷的民族服装、轻曼刚健的民族歌舞、色泽艳丽的民族绘画、独特的民间戏剧、丰富的民族文学、各具特色的民族艺术、民俗文化等,由于各种原因,其中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有效的传承和保护。这些都容易使少数民族中一些有识之士对政府和社会产生不满情绪。

七 中亚跨界民族国家独立带来的消极影响

跨界民族,顾名思义就是跨国界而居的民族。在我国学术界,目前将这种特殊的族体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称谓又不尽相同,广义者多称“跨境民族”,“既指紧靠边界两侧,居住地直接相连,分居于不同国家的同一民族,又指在相邻国家的边界附近地区活动的那些同一民族。多数跨界民族分布地区是连在一起的,也有少数同一民族之间可能会有其他民族相隔,居住地没有直接相连”金春子、王建民:《中国跨界民族》,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2,第1页。。狭义的跨界民族是指“那些因传统聚居地被现代政治疆界分隔而居住于毗邻国家的民族。也就是说,跨界民族具有两个不可缺少的特征,一是该民族为政治边界所分隔,二是该民族传统聚居地为政治疆界所分隔”。葛公尚:《当代政治与民族问题》,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5,第178~179页。

中亚国家是古丝绸之路中枢,在历史上就与中国有密切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因而形成与中国较多的跨境民族。现在居住在中亚国家和中国西北的跨境民族有9个,即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在中国称乌孜别克族)、吉尔吉斯族(在中国境内称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俄罗斯族、维吾尔族、东干人(在中国称回族)、鞑靼族(在中国称塔塔尔族)、汉族。在这些跨境民族中,与中国关系密切而且可能影响中亚与中国关系的是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吉尔吉斯族、塔吉克族、维吾尔族、东干人。

由于共同的民族感情、文化特征、宗教信仰、地缘因素、历史渊源等因素,跨界民族容易产生在政治、经济、文化(包括宗教)上的相互影响或主观上(人为地)的渗透以及边界领土纠纷等问题,因而成为新疆社会稳定非常敏感的问题。跨界民族问题在世界范围普遍存在,它常常危及国家的领土主权,诱发跨界民族对国家的离心倾向,同时跨界民族之间的相互声援也造成了地缘政治的不稳定性。

冷战后,在当代国际政治运行中,民族主义泛起和宗教意识复兴成为世界上局部地区冲突和战乱的重要根源之一,同时民族主义和宗教意识复兴也是国际格局变化的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苏联解体之后,民族主义和宗教复兴思潮在中亚地区广泛蔓延,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亚国家和社会发展进程。

关于中亚和中国的跨界民族问题对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产生的影响,积极方面主要表现在能推动中亚国家与中国发展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促进经济贸易的发展,加强文化交流。不过,跨界民族问题对中亚和中国关系也带来了一些复杂因素。

第一,在苏联时期,中亚五国在宪法形式上是享有主权的加盟共和国,而实际上只相当于“一个省”的地位,哈萨克人、乌兹别克人、吉尔吉斯人、塔吉克人、土库曼人处在少数民族地位。苏联解体后,中亚成为国际社会中独立的主权国家,这五个民族一跃成为独立主权国家的主体民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这对生活在中国新疆的有关民族势必产生一定的心理影响。近年来新疆地区的分裂主义势力有所抬头和发展,实际上与受到苏联东欧国家剧变过程中出现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影响有关。

第二,苏联时期流亡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中国分裂主义者,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分裂和反华活动。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苏联解体过程中,这些人相继成立了“维吾尔国际联盟”“维吾尔斯坦解放组织”“东突厥斯坦国际委员会”“东突厥斯坦文化与团结会”“东突厥斯坦慈善基金会”陈联璧、刘庚岑、吴宏伟:《中亚民族与宗教问题》,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第212页。等组织。中亚五国独立后,这些分裂主义组织并未停止活动,而且与流亡在土耳其的分裂主义者联合起来,企图实现建立“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目标,肆意从事分裂中国的活动。

第三,中亚国家独立后实行民族复兴和民族回归故乡政策,使跨界民族问题复杂化。中亚国家实行民族复兴政策,特别是某些国家出于巩固新独立民族国家主权的需要,增加主体民族在本国人口中的比重,提出“民族回归故乡”的口号,1992年相继召开世界哈萨克人大会、世界吉尔吉斯人大会、世界土库曼人大会,号召国外的哈萨克人、吉尔吉斯人、土库曼人回归各自的故乡——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三国政府决定为回归者提供优惠政策。例如,1992年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世界哈萨克人大会上说:祖国敞开热情的怀抱欢迎境外哈萨克人同胞回归故乡,国外移民回归国内并准备长期居住者有权按照哈萨克斯坦的《土地法》有关规定购买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园艺业,修建私人住宅,共和国政府为他们从事其他经营项目提供土地,从境外回归故乡的同胞在1999年之前还可以租赁保障后代人生活的土地等。努·纳扎尔巴耶夫:《前进中的哈萨克斯坦》,民族出版社,2000,第8~9、21~22页。

在世界哈萨克人大会期间成立了“世界哈萨克人协会”,其任务是研究哈萨克人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重要问题。为迎接境外哈萨克人回归,哈萨克斯坦政府设立负责移民的机构,政府每年从国家预算中拨出部分资金用作安置移民费用。修改后的《哈萨克斯坦公民法》规定,因政治原因被迫离开哈萨克斯坦的居民及其后代,如果将哈萨克斯坦当作自己的祖国迁移回来,那么即使他们居住不满规定年限也可以取得公民资格。《哈萨克斯坦移民法》规定,有些境外同胞如果所在国法律允许可以获得双重国籍,即不迁回祖国也可以获得哈萨克斯坦国籍。

1992年夏天在世界吉尔吉斯人大会之后,成立了“吉尔吉斯人民”和“玛纳斯之父”两个协会,负责积极开展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吉尔吉斯人建立联系的活动,争取他们回归故乡和为祖国做贡献。

1992年底,土库曼斯坦承认境内俄罗斯人等外来民族的双重国籍,并愿意同其他有关国家签订关于双重国籍的协议,这为争取境外土库曼人回归故乡提供了便利条件。尼亚佐夫总统在谈到境外土库曼人回归故乡问题时说:“所有想回到父辈的祖国并有志促进土库曼斯坦繁荣昌盛的同胞们,我们准备向他们提供住房和工作,我们特别期待在这里投资建立合资企业的土库曼人。”萨·尼亚佐夫:《永久中立 世代安宁》,东方出版社,1996,第33页。

这些做法会对居住有相应跨界民族的国家带来问题,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中国新疆等地区的社会稳定,甚至会影响双边关系。中亚跨界民族国家独立给新疆带来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亚五国独立对新疆的影响。由于新疆特殊的地理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新疆相当一部分民族与中亚各国的民族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苏联的解体和中亚五国的独立,从地缘政治上说,对新疆有利有弊。从利的方面来看,是使新疆解除了苏联所造成的巨大压力,也有利于新疆与中亚各国开展广泛的友好往来。但从不利的方面看,中亚五国的独立不仅使新疆境内外的分裂分子受到极大的鼓舞,也为新疆境内外的分裂主义势力提供了有利的活动空间和机会。这些分裂主义分子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下,利用中亚各民族与新疆各少数民族之间的特殊关系,把中亚一些地区作为前沿阵地,大肆进行分裂新疆的活动,对新疆的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二是伊斯兰教在中亚复兴对新疆的影响。新疆一些民族的多数民众信仰伊斯兰教,中亚、西亚和南亚等周边和邻近国家也大多是盛行伊斯兰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虽然伊斯兰教都形成了各自国家的特点,有着很大的差异,但是其信徒之间还是有着一些宗教感情的。这种宗教上的感情,使得新疆的信教民众与周边伊斯兰国家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也极易受周边国家的影响。中亚五国在历史上绝大多数人口信奉伊斯兰教,苏联成立后,曾在中亚大力进行无神论宣传和反宗教活动,限制和打击了伊斯兰教,从而使伊斯兰教在中亚五国活动的范围和影响大大缩小。但苏联解体、中亚各国独立以后,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特别是普通的人民群众出现信仰上的真空,伊斯兰教在这种特殊的背景下,借助历史的惯性乘虚而入,在社会上迅速传播开来,而中亚各国在坚持政教分离的前提下,对伊斯兰教的传播和发展采取了宽容的政策,这使伊斯兰教成为这些国家的主要信仰宗教。中亚国家这种伊斯兰教复兴局面的出现,客观上也强化了新疆信教群众的宗教意识。这种情况增加了分裂主义分子利用群众宗教情绪从事分裂活动的可能性,从而成为影响新疆稳定的潜在因素。

与此同时,“泛突厥主义”也随着苏联的解体在中亚有逐步传播开来的势头,特别是中亚各国为了摆脱经济上的困境,想建立经济上的“突厥联盟”的思想为“泛突厥主义”的传播和发展提供了舞台。在这种背景下,新疆的一些分裂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目的,积极在新疆宣传和利用“泛突厥主义”,也直接危害了新疆稳定。

由于共同的民族感情、文化特征、宗教信仰、地缘联系、历史渊源等原因,苏联解体和中亚各国独立后,对居住在我国新疆的同源跨界民族民族意识的增长产生了明显的刺激作用。

中亚五国尽管在地理位置上处于欧亚大陆中部,但只是内陆的中小国家,由于其综合实力所限,一直处于若干政治、经济板块的边缘或其间的衔接地带,现在、将来都不大可能成为国际地缘政治的中心。当其间出现“权力真空”之时必然诱发地缘政治的竞争,而恐怖势力则乘虚而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伊斯兰宗教激进主义极端派和国际恐怖主义由阿富汗等区域急剧向中亚蔓延。

中亚五国由于目前社会转型存在诸多困难,如经济困难、民族和宗教问题严重,暂时对中国新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不会造成很大威胁,但是如果新疆的发展和社会问题的解决落后于中亚五国,中亚五国的综合实力得到提升,他们将会对新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

八 “双泛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的严重危害

(一)“双泛主义”泛滥对新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产生的消极影响

“双泛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是当今伊斯兰世界和穆斯林民族中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政治和社会思潮。它们虽然是两种口号和宗旨都不同的思潮,但在现实中“双泛主义”思想与伊斯兰极端势力往往互相援引,成为一些分裂主义的思想根源。当前构成新疆主要威胁的“东突厥斯坦独立论”,就是“双泛主义”思想泛滥的产物。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分裂主义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活跃期,这与“双泛主义”思想对新疆的渗透以及西方敌对势力和某些伊斯兰组织、泛突厥主义组织支持、纵容分裂势力是分不开的。

伊斯兰极端势力不仅在中国周边地区泛滥和扩张,而且已经将触角伸向了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地区。中国新疆的主要少数民族与西亚、中亚、南亚各国的一些主体民族同宗同源,有着相同的语言、宗教和文化传统,因此,首当其冲受其影响。西亚的一些伊斯兰极端组织或个人通过各种方式向新疆渗透,灌输其极端的宗教意识,淡化国家意识。中亚的伊斯兰极端势力是“东突”势力拓展国际空间的支持者,中亚国家的独立也对中国境内的分裂分子产生了“激励效应”,使他们的分裂欲望急剧膨胀。而南亚的伊斯兰极端势力也开始染指新疆,一些新疆分裂分子曾在阿富汗塔利班或巴基斯坦接受恐怖活动的特种训练。随着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扩张,未来他们对新疆的影响可能还会扩大。

(二)民族分裂主义对新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危害

民族分裂主义(也叫民族分离主义)是当今世界民族问题最主要也是最具破坏力的一种现象。它主要表现为多民族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努力推动从现在所属国家中分离出去,并进而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或与其他邻国的同一民族合并的运动。魏光明:《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往往带有“民族独立”“领土分割”等政治色彩要求,不承认本国历史发展的客观事实,不顾及多民族国家中其他民族的利益,威胁全民族利益和国家的主权安全。民族分裂主义势力为实现其政治目的,往往采用非理性的手段与政府抗衡,并采用种种措施扩大其社会影响。因此,民族分裂主义往往也是助长恐怖主义的主要因素。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对国家的主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当前,一些国家发生的分离主义运动对中国新疆产生了一些示范效应。随着世界两大阵营对抗的结束,民族分裂主义的生存空间扩大,并有了活动的便利条件。他们借机积极进行各方面的活动,在国际国内制造影响。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为开端,民族分离运动开始狂飙突起,在很短时间内,席卷了苏联东欧体系的每个角落,使苏联一分为十五、南斯拉夫一分为六、捷克斯洛伐克一分为二,并且迅速向世界范围蔓延,至今余波未平。在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冲击下,国内国际多种因素相互激发,相互交织,培育了适应民族分离主义滋生的政治气候、社会环境等合适的土壤。据统计,在当今国际社会中,积极推动从其母国分离或具有分离倾向的民族就有2000多个,几乎涉及现有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魏光明:《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加上一些西方国家别有用心的支持和纵容,这些分裂势力就成为影响现行多民族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主要危害。而中国新疆的民族宗教问题,受这种趋势或现象的影响较大,受到的现实威胁也比较严峻。

近年来,在国际国内环境的影响及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下,新疆境内的分裂势力呈活跃态势,并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近几年来分裂活动的主要手段;二是宗教极端势力操纵的非法宗教活动,为分裂活动提供了阵地;三是以分裂国家为目的的分裂组织有逐年递增并向全疆扩展的趋势;四是分裂的舆论攻势与思想意识形态渗透日益猖獗;五是境外的分裂主义势力与西方一些反华国家联手加紧对新疆的渗透、颠覆活动,尤其是境内外“东突”势力利用网络大肆散播制爆技术,进行“电子圣战”的宣传和煽动,一些思想受到毒害的极端分子通过各种途径偷渡到境外参加“圣战”,经过实战训练后,再潜回新疆,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所有这些都对中国新疆的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九 狭隘民族意识、民族认同对民族关系的负面影响

一个民族的成员在心里感觉到自己属于这个民族,而不是别的民族,这种感觉就是民族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是建立在共同的文化渊源和共同的民族心理基础之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有一种群体归属需求,尤其是在跟不同群体的人们相处和比照时,体现在独立文化群体(民族)方面,就是民族归属需求,由此而产生民族意识。吴仕民主编、王平副主编《民族问题概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第357页。

经过6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新疆各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得到迅速提高,从而大大增强了各少数民族的社会认知能力,他们的民族意识也逐步增强。这集中表现为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关注和强调本民族的独特利益和要求,具体表现为政治上的参与意识,自主管理意识的增强,在经济上要求加快发展本民族所在地区的经济建设,要求有平等的发展机遇,在文化上要求发展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等等。他们对本民族生存与发展、利害与得失、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生存环境都格外关心。这对民族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民族进程的推进和各民族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民族意识在少数民族中普遍增长,而这种增长最积极的结果就是对自己民族和地区落后状况的严重忧虑和改变这种状况的强烈愿望。他们高度关注本民族的繁荣发展,孜孜不倦地追求本民族的振兴和进步。然而,严酷的自然条件,落后的经济基础,低下的文化教育水平,严重地阻碍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快速发展,比如失业问题。近年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总体上快于汉族,与之相应,适龄劳动力人口增长幅度也高于全国和汉族平均水平。由于少数民族适龄劳动力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竞争能力相对较弱,往往在就业中处于不利地位,就业机会少,下岗人员增多,一些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也十分严峻,一些少数民族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还不能适应这种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新变化,因此产生怨言,也成为影响当地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开放程度的加深,民族之间的交往更为广泛深入,由此各民族的自我认同感普遍增强,对本民族的权益表现出更多的关注,民族意识逐步增强。民族意识的增强在推进民族自尊、自强,维护本民族利益的同时,也使一些人过分强调自身的特点和利益,对其他民族的排拒情绪增大。另外,经济、文化一体化过程与民族意识增强也发生矛盾。整个社会的经济一体化在逐渐形成,统一的竞争环境及对效益的追求,使一些民族某些传统产业趋于消失,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某些优惠政策不再适用。文化的普同性增加,使某些民族传统文化逐渐衰退甚至消失。一些人对这种一体化过程不能理解,不愿接受,甚至认为是“汉化”的作用,对民族关系有一定的消极影响。

当前,由于受国际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民族意识某些消极因素也开始滋长。如果把民族意识增长夸大到不恰当的地步,即把它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一体”对立起来,把本民族利益置于其他民族利益之上,遇事只考虑本民族利益,主张“单干”,排斥其他民族,就会陷入狭隘民族利己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之中。一般来说,这种狭隘的民族意识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它同民族分裂主义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陷入民族分裂主义的泥坑。杨发仁主编《西部大开发与民族问题》,人民出版社,2005,第234页。近年来,新疆地区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表明,某些狭隘民族意识的增长对新疆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一定的威胁。此外,狭隘民族意识的增强,还会导致对其他民族和中华民族即国家认同的削弱。

十 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近年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总体上快于汉族,与之相应,适龄劳动力人口增长幅度也高于全国和汉族平均水平。由于部分少数民族适龄劳动力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竞争能力相对较弱,往往在就业中处于不利地位。受经济结构变动、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劳动力素质不适应市场需求等矛盾的影响,新疆少数民族成员就业、转业与失业相对频繁,就业稳定性差,体制转轨时期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群体就业等问题凸显。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民族问题,一些少数民族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还不能适应这种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新变化,因而会产生怨言。

青少年群体一直是境内外“东突”势力处心积虑争夺的重点,他们利用青少年涉世不深、思想单纯、是非判断能力差等特点,采取多种手段对青少年灌输、传播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一些分裂分子煽惑说,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之所以难以就业,是因为汉族人占据了大多数工作岗位。“7·5”事件中,有不少少数民族民众尤其是年轻人被煽惑、蒙蔽其中,参与打、砸、烧、抢事件就是一明显例证。

虽然就业难问题是社会转型时期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一方面,失业的少数民族大中专学生容易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另一方面极易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这些大中专学生成为分裂活动的马前卒与牺牲品。甚或有些失业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加入分裂团伙,组建分裂组织,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