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农村贫困状况的变化
2001~2010年,中国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物价指数的变化,将全国农村扶贫标准从2000年的865元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以此标准衡量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2000年底的9422万人减少到2010年底的268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2000年的10.2%下降到2010年的2.8%(见有1-2)。
表1-2 2001年以来我国的贫困标准及贫困人口状况
从贫困的分布来看,2000~2010年,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贫困发生率下降较快。10年间,中部地区的贫困发生率由8.8%下降到2.5%,西部地区则由20.6%下降到6.1%;东部地区贫困人口的比重由10.2%下降到4.6%,西部地区则由60.8%上升至65.1%。贫困人口进一步向西部地区集中(见表1-3)。
表1-3 农村贫困人口分布变化
分地势来看,2000年以来虽然山区农户的贫困发生率比平原和丘陵地区下降快,但贫困人口仍有进一步向山区集中的趋势,山区仍是下一步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2000年山区贫困人口占全部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为48.7%,到2005年这一比重增至49.1%, 2010年再增至52.7%,远高于山区人口在农村人口中的比重。山区的贫困发生率从2000年的23.2%降至2005年的14.2%,再至2010年的4.9%,共下降18.3个百分点;平原和丘陵地区的贫困发生率从2000年的17.4%下降到2010年的1.6%,共下降15.8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经济全面发展。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1~2010年,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658元增加到11170元,年均增长17.3%;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123元增加到559元,年均增长18.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01年的1276元增加到2010年的3273元,年均增长11.0%(未扣除物价因素)。上述数据的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国家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改善这些地方的生产生活条件。2002~2010年,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增基本农田5245.6万亩,新建及改扩建公路里程95.2万公里,新增教育卫生用房3506.1万平方米,解决了5675.7万人、4999.3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截至2010年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饮用自来水、深水井农户达到60.9%,自然村通公路比例为88.1%,通电比例为98%,通电话比例为92.9%,农户人均住房面积为24.9平方米,农户使用旱厕和水冲式厕所比重达88.4%。贫困地区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贫困地区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农村义务教育得到加强,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0年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7~15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7%,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青壮年文盲率为7%,比2002年下降5.4个百分点,青壮年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10年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户比例达到93.3%,有病能及时就医的比重达到91.4%,乡乡建有卫生院,绝大多数行政村设有卫生室。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得到加强。
贫困地区生态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通过在西南地区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在三江源实施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在京津实施风沙源治理工程,在西藏等地开展草原生态奖励补助试点,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2002~2010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退耕还林还草14923.5万亩,新增经济林22643.4万亩。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饮用水水源受污染的农户比例从2002年的15.5%下降到2010年的5.1%,获取燃料困难的农户比例从45%下降到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