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决策布置
制定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方案
2015年6月19日,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青岛市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围绕青岛市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的重要定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以建设海陆双向开放桥头堡、海上战略支点、经贸合作枢纽、服务保障基地和文化交流中心为重点,把青岛建设成为“一带一路”综合枢纽城市,争当落实国家战略的排头兵和先行区。
《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领域包括如下内容:(一)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国际铁路枢纽,建设国际航运枢纽,构筑区域性航空枢纽,建设国际信息港。(二)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加强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加强与国内省份的经济协作,深化与日韩、欧洲的经贸合作,争创国家自由贸易港区。(三)扩大双向投资。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设立研发中心和营销服务网络,推动能源资源开发合作,提升引进外资质量。(四)深化金融合作。进一步集聚金融资源,提升国际金融贸易服务水平,拓展金融开放合作局面,重点突出财富管理特色。(五)推动海上合作。推动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集聚国际海洋高端要素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六)加强人文交流。推进文化旅游合作,推进科技教育交流,加强国际友好合作交流。
组建“一带一路”领导小组
2015年3月,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青岛市委书记李群、青岛市长张新起担任组长,建立青岛“一带一路”工作体制机制,全市发力,推进青岛融入“一带一路”战略进程。此外还成立了专项推进组,主要包括综合协调组、外事外宣组、从事人才组、经贸合作组、金融合作组、交通物流组、海洋经济与科技组。
2016年7月1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暨蓝色经济推进协调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李群强调,实施好“一带一路”和海洋强国战略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工作督导,抓好舆论引导,推动形成全市上下共同参与、协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2016年7月29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山东省委部署,结合青岛市实际,中共青岛市委发布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意见指出发挥青岛市开放经济的优势,推动青岛文艺在加快“走出去”中实现繁荣发展,文艺对外交流合作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深化与日韩的文化贸易往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提升青岛美誉度。建设考古遗址公园,实施齐长城人文自然景观展示工程,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研究。
积极参与农业全球供应链
2016年2月22日,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合作,鼓励企业在境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发展农业跨国公司,参与农业全球供应链。
打造海洋创新高地
2015年6月24日,《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建设“一带一路”陆海空多式联运互联互通综合贸易枢纽;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以“一谷两区”为重点,打造海洋创新高地,提质发展海洋经济,彰显青岛城市特色。
扩大青岛市海外知名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对外宣传工作实现新突破,2016年5月5日,青岛市委外宣办召开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6年外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即“突出一个工作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升对外传播能力,扩大青岛市海外知名度;用好两个机制:部门联动、多位一体对外宣传推介的机制,通过驻外企业和涉外活动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青岛企业加强对外宣传的机制;突出三个重点:紧扣“十三五”规划,全力做好青岛市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和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的宣传;建设利用好四个平台:新闻媒体、重要涉外活动、宣传推介、外宣品生产等;抓好五项工作:建设好采访线工程,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的采访宣传,提高合作媒体供稿质量,加强口岸外宣和“灯下亮”工程,做好外宣品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