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周代的图书
周代包括西周、东周(春秋)时期,相当于公元前十一世纪至公元前五世纪中叶,以周代国家治理和行为礼仪的制度化、文献的经典化为标志,特别是几部最重要的经典《易》《书》《诗》《礼》《乐》《春秋》被汇集和整理成书,最后成为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主流思想的渊源。因此,周代是中华文化的奠基时代。
一 “周礼”与“周书”
周人本是臣服于商人、僻处于晋南和渭水流域的小方国,所居之处原是夏人的故地,因此周人继承、融合了许多夏人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起源于东方的商人创造了文字,当周人臣服于商人之后,商人所使用的文字也被周人所采用。
大约在公元前十一世纪中叶,周人联合一些小方国,与商朝的军队会战于牧野,最后一举灭掉了商王朝。周人灭商,乃是以“小邦周”战胜“大邦殷”,二者的实力原本相差很多,从文化传统上来说周人也比商人要落后许多,周人在古公亶父(周文王的祖父,大致相当于商代后期、商王武乙统治时期)之前还行“戎狄之俗”,因此一个联合了众多小部族的“小邦周”要彻底征服文化先进、国家治理相对更加成熟的“大邦殷”,面临着许多困难。史书记载,虽然商纣王被诛、商王朝被推翻,但殷遗民的实力仍然强大,周武王忧虑国事,常常夜不能寐,说:“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用今天的语言来翻译,大意是说:上天建立了殷朝,其主力有三百六十个部落,虽然殷朝被推翻了,但这三百六十个部落的实力仍然还在。我尚未得到上天保佑而安定天下,哪有时间睡觉!克商后不久,周武王去世,其子成王在周武王之弟周公旦的辅佐下,一方面笼络人心,甚至继续用商纣之子武庚来管理殷遗民,封纣的庶兄微子启于商人的发祥地宋,以统辖殷遗民。另一方面,周王又大封同姓和同盟的异姓诸侯,通过对同姓和异姓诸侯的分封,使周王朝自己的势力迅速扩张,特别是在平定了武庚和管叔、蔡叔的叛乱后,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周公辅佐周成王进一步完善“宗法制”,建立起了一套基于封建等级制度的新的统治秩序,到成王之子康王时,天下平定,一个“邦畿千里、维民所止”的庞大帝国终于建立起来。
在政治的手段之外,周代统治者还面临着如何从思想上、文化上真正征服被统治者的问题。于是,在周公旦的主导下,周王朝采取了一系列思想、文化方面的措施,被后人称为“周公制礼作乐”。
通过“制礼作乐”所构筑的一整套与周代封建等级制度相适应的礼仪制度、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被后人统称为“周礼”;用文字固化下来所形成的一系列文献,包括文诰、法令、典章、制度以及其他一些反映统治者意志、社会主流思想的文献,则泛称“周书”。西汉扬雄谓:“虞、夏之书浑浑尔,商书灏灏尔,周书噩噩尔。下周者,其书谯乎!”这里所说的“周书”就是泛指周代之书。
“周书”是将夏商旧典和周文王、武王、成王以及周公的文诰、训辞等和像《周易》这样具有社会和生活哲理的图书汇集、整理出来,将原来不成文的社会行为规范如礼仪、制度加以整理并汇编成书,把各种口传史诗、饮宴乐歌以及民间诗歌汇集并加以筛选,最后编纂成书。这些事有的在武王克商之前就已着手准备。《逸周书·世俘》载:
(武王)告于周庙曰:古朕闻文考修商人典,以斩纣身,告于天于稷。
所谓“文考修商人典”,指周文王对商人的礼仪典章进行整理,以备建立新政权后统治的需要。克商以后,为了巩固统治,这项任务更加重要与迫切。《墨子·贵义》云:“昔者周公旦朝读《书》百篇。”所谓《书》,应该是夏商以来的文献,即后世所称之“夏书”“商书”者。周公通过阅读吸收前朝旧籍,获取治国之策,同时也希望用殷遗民熟悉的思想与语言来争取他们的认同。《史记》载:
初,管、蔡畔周,周公讨之,三年而毕定,故初作《大诰》,次作《微子之命》,次《归禾》,次《嘉禾》,次《康诰》《酒诰》《梓材》。……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作《召诰》《洛诰》。成王既迁殷遗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无佚》。……成王自奄归,在宗周,作《多方》。既绌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成王既崩,二公率诸侯,以太子钊见于先王庙,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为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毋多欲,以笃信临之,作《顾命》。太子钊遂立,是为康王。康王即位,遍告诸侯,宣告以文武之业以申之,作《康诰》。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
这些文献,大多流传至今,就是著名的《尚书》中的《周书》部分,都是与西周初年重大事件相关的文献。
“周礼”不仅仅是一套礼仪制度,它实际上更是华夏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的反映,而“周书”则是最主要的载体,因而在整个封建时代被奉为经典,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上自国家行政与军事,下至百姓日常生活起居,“周礼”与“周书”都起着规范、指导的作用,因此,也是贵族及其子弟必须学习掌握的。《左传》定公四年记鲁、卫、晋诸国分封的情形说: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所谓“典策”,就是记载周人历史与礼仪典章制度的文献,这是每个受封者以及天子的所有臣民必须学习和遵守的。即便是春秋时期天子权威式微、诸侯并起争霸的情况下,“周礼”还是被华夏文化圈以及认同华夏文化的所有人遵循。《左传》昭公二年记载了一个著名的故事:
(鲁昭公)二年(前540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公享之。季武子赋《绵》之卒章。韩子赋《角弓》。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弥缝敝邑,寡君有望矣。”武子赋《节》之卒章。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树焉,宣子誉之。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树,以无忘《角弓》。”遂赋《甘棠》。宣子曰:“起不堪也,无以及召公。”
在这个故事中至少反映出:第一,诸侯国之间有一套严格的仪节,如聘问之礼;第二,《易象》《鲁春秋》符合周公之礼,因而受到华夏文化圈内所有人的认同;第三,在正式的外交场合、宴会(包括其他社交场合)上,人们有时并不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而是通过吟诵《诗》中不同的篇章以各言其志,由此委婉、优雅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志向,而听者自然也能明白其义,说明《诗》已经有了内容相对固定、成文的东西(如果内容没有固定,别人自然就难以理解诗中的微言大义),贵族们必须要学习、掌握这些诗篇,才能参与社会活动,即所谓“不学诗,无以言”。由于这些“周书”是公开发布、广为传播的,贵族阶层必须从小学习掌握的,因此可以说,“周书”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严格意义上的图书。
周公“制礼作乐”是封建时代儒者艳称的事件。的确,国家治理、社会秩序与个人行为规范的制度化是从周公开始的,但所谓“周礼”与“周书”是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并不是周公旦一人、一时完成的,还有不少东西如礼仪、制度等,传说为周公所定,其实是后世儒家、统治者的设计、想象和解读的结果,历史上有名的“王莽改制”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今本《书》,除了传说中周文王、武王、成王和周公的一些文诰训誓之外,也包括后世周王的一些重要文诰训誓,《诗》中不少篇章都是周公之后乃至春秋时期的作品,其他图书如《礼》《乐》《春秋》等成书的时间更晚,而关于“周礼”与“周书”的认识与解读,也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近代。
西周以后,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文明程度的提高,图书的品种与数量逐步增加,从西周青铜器铭文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字数大幅度增加这些现象就可以看出这种变化,各诸侯国和王畿之内的封君们都设置了像史官这类专司文字记录与文献管理的职官。在周代“世官世禄”的制度之下,掌管文献的世世代代都以掌管文献为职业,史官世世代代都是史官,他们所记录、纂著的文献,并不是他们的个人作品,而是“职务作品”,里面所蕴含的思想、观念都属于官方立场,与私家著作完全不同。同时,西周乃至春秋前期和中期,等级制度十分严密,缺乏社会流动与社会分化,还没有出现像战国时代那种不同的利益集团互相对峙的局面,自然也没有出现不同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总之,春秋中期以前,还没有出现像战国时代那样可以自由交流、讨论思想与学术的社会环境。
从文献传播的角度来看,除了少量供一般贵族学习使用的图书之外,数量最多的图书包括档案还是深藏于官府,只有在周王室及各诸侯国宫廷之中,才能聚积一定数量的图书(包括档案)。据前引《左传》昭公二年所记,晋国大臣韩宣子出使鲁国,得观书于太史氏,见到了《易象》与《鲁春秋》,于是感叹道:“周礼尽在鲁矣。”可知,如韩宣子这样的晋国重臣,平时也难以见到像《易象》《鲁春秋》之类的图书。清代学者章学诚针对这种情形指出:
圣人为之立官分守,而文字亦从而纪焉。有官斯有法,故法具于官。有法斯有书,故官守其书。有书斯有学,故师传其学。有学斯有业,故弟子习其业。官守学业,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故私门无著述文字。
近人罗根泽先生曾经对先秦时期的文献状况进行了梳理和考证,指出:战国之前,无私家著作,“战国著录书无战国前私家著作”,“《汉志》所载战国前私家著作皆属伪托”,“春秋时所用教学者无私家著作”,“孔子以前书在官府”,而这种现象的原因,乃是“战国前无产生各家学说之必要”。我们认为,“战国前无产生各家学说之必要”,更确切地说,是“战国前无产生各家学说之条件”,与商代文献品种数量较少的原因相似,也是由西周春秋时期的社会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书在官府”与“学在王官”是中国古代图书事业发展初期的一种必然现象,其局限性也是十分明显的,罗根泽先生评论说:“大凡典册深藏于官府,则有承传,无发展;谨世守,乏研究。”这是与后世图书自由传播、学术研究活跃的情形相比较而言的,也正好反映了中国图书史早期的特点。
二 “六经”与孔子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西周的图书,数量虽然不多,但对于此后中国三千多年历史影响最大、最重要的文献即所谓“六经”都产生或者整理编纂于这个时期。
《易》《书》《诗》《春秋》《礼》《乐》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占主流主位的儒家所尊奉的基本经典,故一般又被尊称为《易经》《书经》《诗经》《春秋经》《礼经》《乐经》,统称“六经”。前四种都出现于西周春秋时期,至于《礼》和《乐》,据说本为西周初年周公旦所作,原本早已不存,但后世儒家一般认为《礼》的主要内容仍保存于《周礼》《仪礼》《礼记》之中(因此这三部书也被尊为经典,不过这是后话),《乐》的主要内容可能与《礼记》中的“乐记”一篇有关。
《易》,本是灭商前流行于周人中的筮卜之书。周人占卜与商人不同,主要采用蓍草占卜,称为筮卜。传说周文王时,因其势力发展过快引起了殷纣王的怀疑而被拘于羑里,周文王在被囚的日子里对古来所传的筮卜方法进行了一番整理、研究、推演,于是就形成了后世所尊之《周易》。《周易》文本大概成书于西周时代,至迟在春秋时代就已经广泛地流传于社会,当时人们常常引用《周易》来预测未来、劝诫君主。成书于战国初期、记载春秋大事的编年体历史著作《左传》以及记载春秋史事与时人言论的《国语》,就引用了二十二条《周易》的文字。《周易》是一部通过对各种卦象的解释而形成的一部具有丰富哲学思想、社会伦理、生活经验的图书,经过后世几千年学者们的诠释、演绎甚至神化,成为代表中国古代社会宇宙观、人生观的基础性文献,因而在中国古代所有文献中拥有最为崇高的地位,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文献难计其数,对中国古代社会乃至现代社会的影响都十分巨大。
《书》,也被称为《尚书》,本义为“上古之书”,是一部包括夏、商、西周时期一些著名君王的重要文诰、誓师辞、训辞以及著名大臣向君王提出的建议、劝谏之类历史文献的总集,也有一些古史传说,大概是由周代的史官从历史档案中汇辑出来的,既可作为君主、大臣施政的参考与依据,也可作为贵族学习前人政治与社会经验的教材。从《左传》等先秦文献中可以看到,春秋时贵族们常常引用《尚书》中的篇章、词句,说明其当时已经被汇集成册并广泛传播。为了便于传诵,《尚书》的某些篇章还用韵文写成,例如《左传》哀公六年孔子引《夏书》:“唯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乱其纪纲,乃灭乃亡。”《墨子·非命下》引《泰誓》:“天有显德,其行甚章。为鉴不远,在彼殷王。谓人有命,谓敬不可行;谓祭无益,谓暴无伤。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祝降其丧。”《孟子》数引《泰誓》文,亦多作韵文。
《尚书》内容上起唐、虞,下迄春秋初年,原本据说有三千余篇,后来被孔子删定为百篇,但经秦始皇焚书及随后的陈胜吴广起义及楚、汉战争,至汉初时《尚书》已经失传,所幸山东济南尚有一位秦朝博士伏生(名“胜”),其故居墙壁中还藏有一部《尚书》,当逃亡在外多年的伏生回到故居、从壁中取出《尚书》时,不少已经朽烂,只剩下二十八篇,于是伏生就以《尚书》二十八篇授徒于乡里。汉文帝时广搜天下图书,得知伏生尚存《尚书》残篇,于是派晁错笔录。因晁错笔录《尚书》时使用的文字是当时流行的隶书,故称“今文《尚书》”。后来官府又从民间得到一篇《泰誓》,于是一并编入,故“今文《尚书》”共有二十九篇。因为朝廷大力搜求,于是民间不断有人献书,但大部分是当时人伪造。到汉武帝时,孔子故居夹墙内又发现一批用先秦“古文”抄成的《尚书》,除二十九篇与伏生所传和民间搜得基本相同外,还多出十六篇。这批图书的来历扑朔迷离,相关叙述又多有抵牾矛盾,内容也有不少问题,以致成为后世二千多年中国古代学术争论的焦点。
周代还有一类文献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就是诗歌。诗歌的产生,起于初民的劳动与生活,东汉学者何休曾说:“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诗序》也说:“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应该就是民歌最早的来源。优美的诗歌经人传唱,因此得以传之久远,清代学者崔述说:“盖凡文章一道,美斯爱,爱斯传,乃天下之常理,故有作者即有传者。但世近则人多诵习,世远则渐就湮没。其国崇尚文学而鲜忌讳,则传者多;反是,则传者少。小邦弱国,偶遇文学之士录而传之,亦有行于世者,否则遂失传耳。”西周、春秋时期,诗歌在人们的生活中,特别是在人际交流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国家间的外交场合还是在贵族、自由民的祭祀、宴饮时,《诗》都是一种最重要的社交工具。对于上流社会的人来说,在社交时吟诵一些相关的诗歌,用诗里的典故或诗句来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是一种文雅高贵的方式,因此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春秋时,晋国大臣赵孟(赵武)出使郑国,郑国国君设宴欢迎,席间,郑国七位大臣各赋《诗》一首来表达欢迎之意,赵孟从他们每个人吟诵的诗中观察体会到了他们的志向和品德: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曰:“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贵族们在议论朝政时也会采用诵诗的方式。周邵公劝谏周厉王弭谤时说:“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公卿列士献诗,韦昭注云“献诗以风也”,指从公卿到普通的贵族——士都要通过诗来表达自己的意见,讽劝国君。人们通过学习《诗》,既可以学到做人、做事的原则,也可以学到社会和生活常识,也可以借《诗》抒发感情。孔子说:“小子!何莫夫学《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可见当时《诗》是一种广为传播并为人们学习、吟诵的文献。《诗》现存三百零五篇,另有六篇为笙诗,有目无辞。据说《诗》原本共有三千余篇,经春秋末年孔子选编后才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样子。虽然说《诗》原有三千余篇之数可能有所夸大,但《墨子·公孟篇》有“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之语,《墨子》曾经引《诗》十则,不见于今本《诗》者即有四则,与今本次序不同者有三则,字句不同者有二则,大致相同者只有一则。可见,在春秋时,《诗》远不止三百零五篇之数。
《诗》中有十五《国风》,本为各地民间诗歌,它们是如何登上大雅之堂的?为什么各地方有不同风格、不同调式甚至可能是不同语音的民歌能够为整个“天下”的贵族们所学习、吟诵?在中国古代的文献中,西周时代有所谓“献诗”与“采诗”制度,这也是儒家所传“圣王之制”的一部分:“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这是说,西周时周王室和各诸侯国每年定期都要派员到民间采集民歌,经过整理,汇编成册之后便是《诗》,然后上奏天子,作为了解各地民情和施政的参考。汉代以后也有一些王朝根据这一“古制”,派员到民间采集诗歌。有学者认为,周代所谓“采诗”与“献诗”制度,可能只是后世儒家所设计的一种理想制度。不过,我们认为,“采诗”与“献诗”的制度,虽然不一定像后世儒家所说的那样周密与完美,但利用诗歌、民谣的形式来议论褒贬时政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古今都普遍存在的现象,根据先秦文献所载,春秋时期各地流传的《诗》内容是基本相同的,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在吟诵《诗》篇时,大家都能理解,特别像“国风”这样带有明显地方特色的民歌在“天下”普遍流行,显然,西周、春秋时期各国所流传的《诗》是经过系统搜集、整理的,并且有着特定而较为广泛的传播途径,“采诗”与“献诗”之制可能有被夸大的成分,但应当不是后世儒家凭空虚构。
《礼》在周代是一套十分庞杂的系统。《礼记·礼器》说:“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汉代郑玄解释说:“经礼,谓《周礼》也。《周礼》六篇,其官有三百六十。曲,犹事也,事礼,谓今《礼》也。礼篇多亡,本数未闻,其中事仪三千。”所谓“六经”中的《礼》是什么,历来争议很多,在中国经学史上迄今也没有定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周代的《礼》是涉及当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一部分内容尚存于今本的《周礼》《仪礼》和《礼记》即所谓“三礼”等书之中,有些内容则反映在《左传》《国语》等史学著作的叙事之中。同样也可以确定的是,今日所见的“三礼”中有不少内容出于战国至汉代学者之手。“三礼”中,《周礼》偏重于儒家理想制度的设计,《仪礼》偏重于日常行为规范,而《礼记》更多偏重于儒家关于礼制思想的阐述。
《乐》是周代关于音乐、舞蹈方面的图书。古人音乐、舞蹈除了与今天一样具有娱乐功能外,更多的是具有仪式方面的作用,在等级森严的周代,《乐》具有十分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乐,于公既是一种礼仪活动,更是区分社会等级的一种规范。春秋末年鲁国正卿季平子“八佾舞于庭”,孔子十分愤怒,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佾”,行列,一佾为舞者八人,八佾即六十四人,按照礼制规定,周天子乐舞,可用八佾,诸侯六佾,卿大夫四佾,士二佾,而季平子为正卿,只能用四佾,现在公然以八佾舞于庭,大大僭越了礼制,有犯上作乱的性质,因此一直以“复周公之礼”为己任的孔子不能容忍。乐,于私则关乎个人修养。孔子还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可见,“乐”也是“礼”的一部分。周代《乐》的文本今已失传,但学术界一般认为,今本《礼记》中的“乐记”大致反映了《乐》的基本思想。
《春秋》是周代史学著作的代表。西周的史学已经颇为发达,虽然现在已经看不到当时的文献,甚至不清楚周王室官方史书的确切名称,但从西周青铜器铭文、春秋战国以及后人如西汉司马迁等历史学家的记述来看,当时已经有了十分详细的记载。从周王朝到各诸侯国尤其是一些较大的诸侯国如鲁国、齐国、楚国等都有比较完整的历史记载。《史记·鲁周公世家》除了第一代封君伯禽的在位年数不详外,完整地记载了伯禽以下考公、炀公、幽公、魏公、厉公、献公、真公的在位年数和一些重大事件,这是当时各诸侯国中记载最为完整的,《史记》中这一部分史料的来源大概就出于西周时期鲁国的国史。其他几个大的诸侯国,虽然没有留下十分详细的历史记载,但也都或多或少地记载了各国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战国时成书、西晋时被发现的《竹书纪年》春秋以前的历史可能就是根据晋国的国史编纂的,《史记》诸世家所采用的史料中有的应该也是来自这些诸侯国的国史。
进入春秋时代以后,文献渐多,流传到后世的也更多,因此当时的文献记载情况以及相关的史官制度也更为清楚。春秋时期,各国国史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记言为主的史书,通称为“语”或“国语”,今日所传《国语》可能就是后人据春秋时各国的“国语”汇编整理而成的;另一类是以记事为主的编年体史书,通称为“春秋”,但可能有的也有专门的名称,《孟子·离娄下》云:“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也就是说,晋国的史书名《乘》,楚国的史书名《梼杌》,它们与鲁国的《春秋》是一样的。今本《左传》可能是战国时人汇编各国尤其是鲁、郑、晋、齐、楚诸国史书并以鲁国国史《春秋》为纲编写而成的。记言的“语”与记事的“春秋”究竟是当初就已有区分,还是后来人们在整理前人著作时再行区分的,现在已经很难弄清楚了。
除了上述《易》《书》《诗》《礼》《乐》《春秋》之外,周代还有一些文献,有的一部分内容流传了下来,有的则只留下了书名。《左传》中曾经引用过《周志》《周书》《郑书》《商书》《夏书》《夏训》等(其中有些即是《尚书》中的篇章),《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楚国的史官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国语·楚语上》载:楚庄王时,士亹为太子傅,他向大夫申叔时请教如何教育太子,申叔时回答说:
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
以上提到太子应读之书,都不是具体的书名,而是指某一类的图书,如“春秋”,应即各国编年之史,春秋时有“百国春秋”,于鲁则有《鲁春秋》,于楚则有《梼杌》;“世”当即记先代世系之谱牒,如今日所传《世本》之类,读之让人不忘其根本;“诗”当即今日所传《诗经》之类;“礼”当即各种关于礼仪、行为规范之书,如今日所传《仪礼》之类;“乐”为乐书;“令”当即“先王之官法、时令”书,如今日所传《周礼》之类;“语”当为汇集“治国之善语”之书,如今日所传《国语》之类;“故志”为“记前世成败之书”,如后世《资治通鉴》之类;“训典”乃所谓“五帝之书”,如《尚书》中典谟训诰之类。这些书虽然今天多已不存,但相信都是春秋时人所能见到的图书,并可以用来教育上自储君,下至士子。
周代《易》《书》《诗》《礼》《乐》《春秋》等图书在各诸侯国广泛流行。尽管各国语言有所不同,特别是中原地区与南方的楚国、吴国、越国,语言差异很大,但这些书都是贵族们必须学习、在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左传》成公二年载:楚灭陈国,楚庄王欲纳夏姬,大臣申公巫臣劝谏说:“现在您召集诸侯讨伐陈国,是因为陈国有罪。而您现在如果将夏姬纳为妃子,那么讨伐陈国的目的就变成贪色了。”申公巫臣引用《周书》的一句话“明德慎罚”来劝说楚庄王,于是楚庄王听从了劝说,没有将夏姬纳为妃子。楚国原本自称“我蛮夷也”,而现在申公巫臣能够以《周书》中的警句来说服楚王,显然,僻在南方的楚人对中原华夏文化也是非常熟悉的。《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有一段“楚材晋用”的故事,从中可以看出,《书》《诗》在楚国是相当流行的图书,过去自称蛮夷的楚国执政令尹子木对《书》《诗》背后所隐含的意义是完全能够理解的:
令尹子木与之语,问晋故焉,且曰:“晋大夫与楚孰贤?”对曰:“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子木曰:“夫独无族姻乎?”对曰:“虽有,而用楚材实多。……《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也。故《夏书》曰:‘与其杀不幸,宁失不经。’惧失善也。《商颂》有之,曰:‘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命于下国,封建厥福。’此汤所以获天福也。……”
因此,可以说,至迟从周代起,图书就在形成中华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从春秋中后期开始,过去还相当封闭、被分割成大大小小自给自足“共同体”的社会结构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个更大的市场、一个更开放的社会逐渐形成;原来等级森严的社会基础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士”逐步登上了历史舞台,由此带来了一系列巨大的社会变化,原来“学在王官”的格局逐渐被打破,社会思想、文化面貌为之一新,中国由此也进入了历史上第一个思想解放、百家争鸣的时代。
西周至春秋中叶以前,“士”是贵族、自由民的统称,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因为他们聚居于“国”(城邑)中,因此又称“国人”。士作为社会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享有许多政治与经济方面的特权如拥有采邑等,当兵作战也是“士”所应承当的主要义务,也只有他们才能负担起作战装备如战车、马匹、戈矛的费用。一般的非自由民(又称“野人”)虽然也要跟随领主参战,但主要从事辎重、给养保障等后勤工作。所以,春秋以前,“士”实际上是“武士”的同义语。春秋中期以后,由于诸侯国之间的战争频繁,对兵员的需求激增,战争的形式逐渐从以车战为主改为以步战为主,参战人员武器装备的费用大大降低,因此“野人”也开始作为战斗人员直接参战,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因立下战功而受到封赏,成为“庶民公卿”。另外,春秋以前,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关系是家族内部的血缘关系。《左传》桓公二年载师服云:“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晋杜预注:“士卑,自以其子弟为仆隶也。”通过宗法制度确立等级制度将同族人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宗族内部下级对上级的人身依附关系十分明确而稳固,“士”在社会上的流动很小。到了春秋以后,“天子微弱,诸侯力政,大夫专国,士专邑,不能行度制法文之礼。诸侯背叛,莫修贡聘,奉献天子。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孽杀其宗,不能统理,更相伐锉以广地。以强相胁,不能制属。强奄弱,众暴寡,富使贫,并兼无已。臣下上僭,不能禁止”。一些过去的大家族逐渐衰落,一些原来处于较低社会等级的士人地位上升。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加,家族内部宗法关系逐渐松弛,传统的血缘关系和社会关系遭到破坏。原来的一些旧贵族,因等级制度崩溃而失去了生活之资,只得四处游荡,凭借旧日掌握的文化知识,或开馆授业,教授门徒;或四处游走,以求自售,孔子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一些过去等级地位低下的庶人也可以通过学习、军功而进入上层社会,成为“士”阶层的一员,从而享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晋升的机会。
公元前六世纪末,郑国思想家邓析作《竹刑》(书于竹简之上的法律著作),并聚徒讲授法律,“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裤。民之献衣襦裤而学讼者不可胜数”。除了邓析开门授徒外,春秋后期从事私人讲学者不在少数,例如鲁国少正卯在鲁讲学非常有吸引力,以至“孔子之门,三盈三虚”。不过,影响最大的还是孔子开门授徒,以及传说中孔子对“六经”的整理。
孔子名丘,本为宋国的没落贵族,年轻时曾经干过许多为贵族阶级所不屑的工作,后来也做过鲁国的大夫,晚年在鲁国聚徒讲学,并为实现其政治理想,率领门徒周游列国,他的学生数量多,影响大,“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按照传统说法,春秋末年,孔子曾经对西周春秋时代的重要文献进行过系统的整理:
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故《书传》《礼记》自孔氏。孔子语鲁大师:“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纵之纯如,皦如,绎如也,以成。”“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
孔子是否如后世儒家所言系统整理过“六经”,学术界从古代到今天一直都有着不同的观点,如清代学者崔述就曾怀疑孔子删《诗》之说,谓:
成、康之世治化大行,刑措不用,诸侯贤者必多,其民岂无称功颂德之词,何为尽删其盛而独存其衰?伯禽之治,郇伯之功亦卓卓者,岂尚不如郑、卫,而反删此存彼?意何居焉?
崔述的观点是建立在孔子删《诗》的出发点是为了歌功颂德上面的,但《诗》的本来功用除了颂德之外,就是为了有所“讥刺”。因此崔氏之说难以服人,倒是清代另一位学者方玉润所说还有几分道理:
夫子反鲁在周敬王三十六年、鲁哀公十一年丁巳,时年已六十有九。若云删《诗》,当在此时。乃何以前此言《诗》皆曰“三百”,不闻有“三千”说耶?此盖史迁误读正乐为删《诗》云耳。夫曰正乐,必《雅》《颂》诸乐,固各有其所在,不幸岁久年湮,残阙失次。夫子从而正之,俾复旧观,故曰“各得其所”,非有增删于其际也。
今本《诗经》,可能是孔子授徒时所用的教材。盖当时《诗》《书》《礼》以及列国官修史书,文本较多,作为教材,当然只能选取其中合适者并加以整理。随着由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成为社会主流,孔子被神化,他所整理编选用于教授门徒的几部图书最后被捧上了“经典”的宝座,而其他图书逐渐湮灭无闻。春秋各国本来都有各自的国史,但后世独存鲁国史书《春秋》,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随着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此后二千多年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传说中由儒家开创者、“圣人”孔子所整理和诠释的“六经”,为后世设计了一个封建时代理想中的“王道”即政治与经济制度、思想与道德规范,塑造了一个政治人物的典型——周公,并以他作为国家治理者的楷模,构建了一个中国封建时代的“理想国”——“三代”(即夏、商、西周)。同时,按照儒家思想进行文献的整理和诠释,也成为中国封建时代文献注释与整理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孔子整理“六经”的传说不仅是“经学”史上的一件大事,在中国文献学史上,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 史官制度与文献管理
中华民族是一个特别重视历史记录和文献保存的民族,很早就有了史官设置和文献收集、管理的制度。《吕氏春秋·先识览》载:
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
殷内史向挚见纣之愈乱迷惑也,于是载其图法,出亡之周。……
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也,见晋公之骄而无德义也,以其图法归周。
根据这段文字,在夏商周时代,太史、内史等史官是朝廷中掌管“图法”亦即文献的官员。不过,《吕氏春秋》这段故事只是一个寓言,不能完全作为信史看待,近代以来有学者曾经对甲骨文、金文中所提到的“史”的职掌进行过研究,认为最早的“史官”可能并不是后来一般人所认为的那种掌管历史记录的文官,《吕氏春秋》所记,可能只是根据战国时的史官制度附会而来的。但是,毫无疑问,至少从商代起,历史记录与文献管理就是一项非常受重视的工作,也一定存在着专门的管理制度。
人类最早的历史应该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记录并流传下来的。在世界许多民族中,都有老人讲述历史的传统,如中国的彝族,村中长者往往可以背诵好几十代祖先的名字,藏族、蒙古族的著名史诗《格萨尔王传》也多是由老人来吟唱传诵的。在进入文字时代以后,口述历史与文字记载往往并存,并且作为文字记载之外历史叙述的一种补充。在战国以前,也有所谓“瞽史”,即专司口述历史之职,“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左丘明”或即瞽史,与古希腊盲人荷马吟诵史诗的情形相似。不过,在进入文明时代以后,文字记录是主要的形式,即使是口述历史,也往往会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与整理下来。
在早期国家中,尤其是在早期中国,国家治理相比后世要简单得多,国家的政令、法规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文诰、训辞等。历史记录除了具体人物与事件之外,还会通过对人物的褒贬、事情的成败来体现社会的主流思想与道德、价值的评判。记录与管理这些文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家职能,并形成了一整套记录与管理制度,被统称为“史官制度”,而这些被记载和管理的历史文献就是最早出现的图书或者图书的雏形——档案。因此,要研究商周时代的图书史,避不开“史官制度”这个话题。
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谈到上古“史官制度”的渊源、流变时说:
盖史之建官,其来尚矣。昔轩辕氏受命,仓颉、沮诵实居其职。至于三代,其数渐繁。案《周官》《礼记》,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之名。太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曲礼》曰:“史载笔,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大戴礼》曰:“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则有司过之史。”……至如孔甲、尹逸,名重夏、殷;史佚、倚相,誉高周、楚;晋则伯黡司籍,鲁则丘明受经。此并历代史臣之可得言者。
刘知几认为中国古代的史官制度起于黄帝,发展和完善于夏商西周时期。以今天的历史知识而论,“五帝”大概还属于传说时代,当夏代国家政权建立之后,史官制度应该就已经开始建立,到了商周时代,史官制度日趋完善。
《说文解字》云:“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徐中舒先生则云,从又持中之“中”,“乃上端有杈之捕猎器具”,“史”“实为事字之初文,后世复分化孳乳为史、吏、使等字”,《说文解字》以及其他典籍谓史为专司记事者乃后起之说。在商代甲骨卜辞中,有许多与文字记述相关的职官,陈梦家先生曾对殷墟甲骨卜辞进行过系统的研究,根据他的研究,商代的职官主要可分为三类:臣正、武官和史官。史官系统又包括:尹、乍册(即作册)、卜、工、史、吏等,在甲骨卜辞中,其具体的名称则有:尹、多尹、某尹,乍册,卜某、多卜,工、多工、我工,史、北史、卿史、御史、朕御史、我御史、某御史,吏、大吏、我吏、上吏、东吏、西吏等;在西周金文中,也常见“史”“大史”“内史”“作册”、御史、左史等职官名,不过,其职掌并不十分明确。甲骨卜辞中,“史”“乍册”等所司之职与文献记录与管理并无直接的关系。推测商代设官还比较粗疏,“史”“乍册”等都属于文官一类,掌管文献仅仅是其众多职能中的一项。
西周以后,随着周公“制礼作乐”,职官制度和礼仪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各种职官设置进一步细化、专门化,“史”就逐步演变成专司史事记录与文献管理之职,从西周青铜器《史墙盘》(图1-3)中已经可以看到“史”的史事记录与文献管理的职责,已经比较明确了。
图1-3《史墙盘》铭文(1976年陕西扶风县出土)
在《史墙盘》二百八十四字的铭文中,历数了从周文王到周共王一共七代君王的丰功伟绩,又历数了作器者史墙本人的高祖微史烈归顺周武王,周武王命周公将其安置于周人土地之上,此后世代昌盛的历史。从这篇铭文中可以看到,史墙的高祖就称“微史烈”,史墙又长于述史,铭文中“史”氏,大概就是一个世袭之官,其职与后世的史官相近。以职业为氏,是中国古代姓氏形成的重要途径。
在谈到周代的历史文献记录与管理情况时,《礼记·玉藻》中的一段文字常常被古今学者所引用:
(天子)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汉代郑玄注云:“其书,《春秋》《尚书》其存者。”也就是说,在周代,周天子有所行动,则左史负责记录;而周天子有什么指示、命令和言论,则由右史负责记录。班固也说: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
《国语·周语上》中有一段关于西周末年周王室大臣邵公谏周厉王弭谤的文字,其中更加清楚地记述了西周时史官和与史官相关的职掌与分工,曰:
邵公曰:“……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史官掌管历史文献,并且用历史经验来劝谏人君,这反映出,至迟到西周末年,史官已经成为记录历史、掌管历史文献的专门之职了。不过,“史”是统称,不一定是专名,因为“史”官所掌,范围较广,不仅记录历史、编纂历史文献,也负责收集、整理和掌管相关文献。不同的职掌会有不同的职名,并且各诸侯国也不尽相同,职掌范围也各有差异,有的分工细一些,有的分工则笼统一些。《左传》记载,“籍”氏是晋国掌管文献之官,而“董”氏则是掌管历史记录之官。《左传》昭公十五年记载了一段很有名的故事:
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宴,樽以鲁壶。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室,晋独无有,何也?”文伯揖籍谈。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而忘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无分乎?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搜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其后襄之二路,鏚钺,秬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抚征东夏,非分而何?夫有勋而不废,有绩而载,奉之以土田,抚之以彝器,旌之以车服,明之以文章,子孙不忘,所谓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女,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籍谈不能对。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
春秋时,周景王的夫人穆后死了,晋国大臣荀跞带着一干人等前往吊丧。礼毕,周景王宴请荀跞。席间,周景王借着行酒所用鲁国贡献之壶,责问为什么晋国没有向王室贡献礼器?籍谈是晋国负责掌管典籍的官员,应该是熟悉历史的人,所以荀跞让籍谈回答,籍谈回答说:其他诸侯受封时都得到了周王室赏赐的明器,而晋国位于深山之中,整日对付戎狄都来不及,也没得到王室什么好处,因此也就不能像其他诸侯国那样给周王贡献礼器。籍谈的回答引起了周王的不悦,周王遂历数晋君所受王室恩赐,并斥责籍谈说:你的高祖孙伯黡,掌管晋国的典籍,因此得氏曰“籍”,后来周人辛有的二儿子董到了晋国,居晋国史官之职,于是乎才有了“董史”,你作为专门掌管典籍之官的后人,怎么就忘了呢!最后籍谈还落得了“数典忘祖”之讥。从这段文字来看,“籍”是晋国世代专司典籍之官,而董氏则是晋国世代专司记史之官,此即晋国“良史”董狐得氏之由来。
大约成书于战国时代的《周礼》,是一部托名周公、带有浓厚理想色彩的文献,书中从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军事制度到车马器械的制作等都做了全面的规划。在《周礼》中,对史官制度也进行了系统的规范与设计。
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凡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有约剂者藏焉,以贰六官,六官之所登。
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大丧、大宾客、大会同、大军旅,佐大史。
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掌达书名于四方。若以书使于四方,则书其令。
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掌赞书。凡数从政者。
应该说,《周礼》中这一套关于史官职掌的设置,既有春秋战国时代史官之职现实情况的影子,也有许多理想成分。汉代以后,随着儒家思想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周礼》这一套周密的史官制度便成为此后两千多年中国史官制度的基础,也成为官方文献管理制度安排的理论依据,因此,《周礼》对于中国封建时代文献记述、收藏与管理的影响是十分重大和深远的。
在史书的修纂方面,春秋时已经有一套十分严密和规范的编纂体例和规则,在叙事的方法、文字的使用上,也有严格的规定,这就是后来人们所说的“春秋书法”。“春秋书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通过特定的文字来表达作者(其实也就是当时社会主流思想)的思想感情和价值观。《春秋》宣公二年记: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因晋灵公暴虐不君,执政大臣赵盾屡谏不听,还多次派人刺杀赵盾,皆未果,后来反而为赵盾之弟赵穿所杀。《左传》宣公二年详载其事并借孔子之口评论说:
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即赵盾)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境)乃免。”
“赵盾弑其君”,意指杀晋君的事,虽然不是赵盾直接干的,然而晋灵公被杀时,赵盾虽逃亡在外,但尚在晋国境内,被赵穿迎回后,作为执政大臣的赵盾又没有诛讨弑君的赵穿,因此要由赵盾负起弑君的罪责。不仅晋国的史官将其事书为“赵盾弑其君”,鲁国的史书《春秋》也同样记载为“赵盾弑其君”,这说明“春秋书法”是当时各国史官共同遵循的规则,其价值判断相同。同时,各国史官之间也互通消息,有义务将本国的大事通知其诸侯国。《春秋》襄公二十五年又记:
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
齐国大臣崔杼娶齐国棠邑封君棠公的遗孀棠姜为妻。棠姜貌美,齐庄公多次到崔家与之通奸,并将崔杼之冠赐人,结果被受到羞辱的崔杼杀死。《左传》记载此事云: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齐太史为忠于史职,一家虽然被连杀三人,但仍然坚持不改在史书中的表述方式,最后崔杼也无可奈何。在这两段著名的故事中,史官书“赵盾弑其君”“崔杼弑其君”,所谓“弑”,根据“春秋书法”,以下犯上谓之“弑”,如臣杀君、子杀父等皆是,但“弑”又有不同的用法以表达不同的含义,如《公羊传》文公十八年云:“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左传》宣公四年:“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左传》宣公十八年:“凡自内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
由上面两条记载可以看出,当时各国史官在记录历史事件时,都遵循共同的记事规则,有共同的价值观、是非观。各国史官之间会互相交换有关记载,因此,《鲁春秋》在记载赵盾弑君时文字与《晋春秋》完全相同。另外,史官通常也是一种家族世袭的职务,史官所记载的东西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以至于像崔杼这样的权臣也不敢自行改易史书中的文字。
现在所能见到的《春秋》,记事非常简单,以至于被宋代王安石讥为“断烂朝报”,但与《春秋》关系十分密切的《左传》,内容十分丰富,对一些重大事件的描述甚为详尽。可以猜想,《左传》作者所依据的资料,除了《春秋》之类的编年体史书和《国语》之类专为“记言”的史书之外,一定还有其他记事更为详细的史书或者档案,只是没能流传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