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概述编
第1章 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概述
1.1 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的内涵
1.1.1 大宗商品的界定和分类
根据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定义,大宗商品是指可步入畅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备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如原油、农产品、钢材、矿石等。大宗商品的交易具有批量大、金额大、金融属性强、标准化等特点。
大宗商品一般分为三类: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能源商品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电、核电五种。基础原材料主要包括:工业基础原材料,如水泥、钢材等;金属产品,如金、银、铜、铝、铅等;化工产品,如原油、丙烷、天然橡胶等。农副产品主要包括:玉米、大豆、小麦、活猪、活牛、可可、棉花、羊毛、糖等。
大宗商品是进行工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资,其生产所需的数量一般较大,因此大宗商品的交易相对于一般商品交易具有大金额、数量多的特点;大宗商品的交易占用资金量大,对于交易企业而言需要通过融资解决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占用问题,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在交易过程中,大宗商品的货物交付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1.1.2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
1.1.2.1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定义
电子交易是指通过电子手段或途径进行的交易活动,并不仅是通过互联网络所进行的交易,也包括通过广播电视网、电信网络进行的交易。本书所描述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是指通过网络进行的大宗物资交易。根据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定义,电子交易是指利用网络提供的通讯手段在网上进行的交易。
目前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形式主要表现为O2O(Online to Offline)的交易,交易参与者从网上获取交易信息,并且可以在网上完成部分交易过程,但仍有很多交易过程需要在线下完成。如目前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一般会提供一种或多种交易服务模式(撮合、挂牌、竞价等),提供包括网络支付、线上融资的配套金融服务,但交易过程的商务洽谈、货物交付、部分融资审核过程等均需要通过线下实现。
本书所研究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是指现货交易,不包括在交易所进行的期货交易或一些交易市场推出的中远期交易。因此,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可以定义为,利用网络提供的通信手段,通过使用多种电子交易结算方式、网上与网下服务相结合,在网上进行的跨地域现货交易。
1.1.2.2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是通过网络等方式为交易参与者提供现货交易及其相关的信息、物流、资金等应用服务的平台系统。《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 18769—2003)指出,电子交易中心的职责是为交易商提供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交易、物流、金融、信息等服务,并且需要制定和执行配套的管理制度,监督其他交易参与方行为,从而保证交易安全、可靠、公平。
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采用的是行政手段进行分配。直至1989年,商业部决定在国内建立批发市场,标志着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开端。交易市场的最初表现形式是批发市场,在发展了10年左右的时间,推出了通过网络和电子方式进行交易的新模式,大宗商品的交易也自传统批发市场逐步向电子交易市场转变。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使得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具体的发展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宗商品交易。在此阶段,资源配置完全采用行政手段完成,此阶段的大宗商品交易并非依据市场需求而定,其生产、流通的数量及价格均由相关政策部门进行指导。
第二阶段是大宗商品交易进入批发市场的发展阶段。其开端是1985年,重庆提出了建设工业和农产品的贸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由完全行政手段分配的模式向自由贸易模式转变。1989年,商务部决定建立批发市场,在批发市场中开展中远期订货交易方式,类似于期货交易,但是由于并未建立起规范的交易所,使得众多批发市场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最终落寞收场,剩下三家批发市场,自此开始国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的建设。
第三阶段是自批发市场向电子现货交易的转变阶段。在电子商务开始蓬勃发展的时期,1997年,推出了通过网络与电子商务搭建平台,在平台上进行大宗商品的即期现货交易或中远期订货交易。1998年,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提出了要用电子商务的方法来推进中国的流通业现代化,自此众多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相继成立,并且交易范围自区域市场向全国性市场进行转变。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政府主导、大型企业主导、民营企业建立的各类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纷纷成立,市场的交易品种日益丰富,交易方式、融资方式创新层出不穷,传统的大宗商品交易已越来越多地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子交易市场转变。
1.1.3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是指在大宗商品的整个交易过程中,将其所需的服务通过电子化的手段进行管理,即把商务过程、管理过程有机融合,将交易过程中各个角色连为一体,整合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即四流),构建全方位的电子管理体系。其特点在于有机整合,并非简单过程的单独电子化,而是通过电子化整合市场资源,统一四流,从而达到全方位的服务目标。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的管理规范和法律依据包括2003年发布实施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它明确了对于完成电子交易的诸多要求和标准,规定了交易过程需遵循的规范制度,标志着大宗商品交易进入了电子商务时代;之后,2004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8~2009年间,国家推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中远期交易的进行,但由于中远期交易缺乏期货交易的监管措施,易造成重大交易风险,因此在2010年商务部颁布的《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禁止设立新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已开业交易的市场不得推出新品种的合同,并且对资金安全、市场准入条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发展时间较短,但发展速度很快,涉及的交易品种愈加丰富,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也在逐年增加。电子交易模式下,企业可以通过网络接触到更多客户,精简商业环节,降低运营成本,提供效率,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1.2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发展概况
1.2.1 B2B电子交易发展概述
1.2.1.1 B2B电子交易市场概述
B2B是指企业对企业间的交易,B2B电子交易市场是指为了满足企业与企业间的交易活动,通过电子平台的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信息、途径和手段的服务平台。目前比较知名的有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慧聪网、环球资源网等。
亿邦动力网显示,根据《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B2B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数据表明,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B2B市场交易规模达7.1万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19.7%;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B2B市场收入规模达169.8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25.1%。
艾瑞咨询表示,B2B电子商务占电子商务总量的约78%,中小企业B2B是规模最大的领域,市场份额排名前三的企业为阿里巴巴、环球资源和慧聪网。艾瑞咨询认为,O2O及移动电商将成为未来几年增速最快的细分领域。同时,艾瑞咨询还指出,平台交易、大数据应用,以及供应链融资担保是2013年的行业热点。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细分情况如图1.1所示。
图1.1 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细分图
大宗商品交易是B2B交易中的一类,交易对象与一般的B2B交易有所不同,在B2B交易蓬勃发展的同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也在快速发展。
1.2.1.2 B2B电子交易市场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B2B电子交易市场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
(1)按平台业务类别与范围不同分类
按照平台业务类别与范围的不同,B2B电子交易市场可分为水平型和垂直型两种模式。
①水平型的综合类B2B电子交易平台。此类电子交易平台将各行业中相近的交易集中到统一场所供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它基本涵盖了整个行业,覆盖面广,例如阿里巴巴、慧聪网、环球资源网等,在品牌用户数、知名度、跨行业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容易造成信息泛滥,给企业寻找交易伙伴带来不便,在用户定义精准度、行业服务深度等上也存在不足。
②垂直型的行业类B2B电子交易平台。此类电子交易平台更注重深度的挖掘,针对一个行业做深、做透,例如中国化工网、全球纺织网、全球五金网等。此类平台为商户提供与行业相关的政策和信息,针对性更强,能更好地服务用户。而其缺点则是受众面窄,只能针对该行业内的商户,其规模效应不如水平型的综合类B2B电子交易平台。
(2)按平台商务模式不同分类
按照平台商务模式的不同,分为第一代B2B电子商务和第二代B2B电子商务。
第一代B2B电子商务模式以信息展示为主,其营收模式主要是收取商户的摊位费。而以敦煌网、金银岛为代表的第二代电子商务模式则强调对电子商务的整合应用,强调盈利与潜在价值,实现了信息流、物流与资金流三流的统一,以在线贸易为核心,以交易佣金为主营收入。两者对比见表1.1。
表1.1 第一代B2B电子商务与第二代B2B电子商务对比分析
第二代B2B电子商务是在第一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具有强大的整合优势,通过实现在线交易与支付,能够快速缩短贸易流程,省去大量中间环节,帮助企业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库存,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
(3)按交易对象不同分类
按照交易对象的不同,分为即期现货B2B电子交易和中远期现货B2B电子交易。
即期现货交易是指商户进入交易平台系统后,卖方发盘销售,买方下单购买,买卖双方签署电子交易合同,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划拨操作,按合同条款进行现货交割的行为。中远期现货交易是指商户在交易平台系统中,签订在未来某时间完成货物交收的电子交易合同,该合同允许转让,采用竞价机制、合同保证金制度、逐日结算制度、仓单交收制度等。两者的区别如下。
①交易品种不同。即期现货交易的交易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而中远期现货交易的交易品种要受国家标准的限制,是大宗商品,即以生产原材料为主、有一定的共性可以标准化的商品批发贸易,如食糖、棉花、玉米等。
②交易直接对象不同。即期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而中远期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的所有权而非商品本身。
③合同期限不同。即期现货交易是交易合约达成后,买方交钱,卖方交货;中远期现货交易则是6~12个月以内,其中6个月以内的订货是中期,12个月以内的订货是中远期。而1年以上的,是期货,以投机为交易目的,与现货交易不同,不在本书讨论的范围之内。
1.2.2 国内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发展
1.2.2.1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发展情况
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自1997年成立以来,发展十分迅速,交易品种日益丰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发展的区域性较强,大部分集中在中东部地区,如北京、上海、山东等。电子交易的发展一般会依托于实体贸易的发展,有些位于商品的产地,有些位于贸易集散地,如“广西食糖中心批发市场”依托的是我国蔗糖的主产区,“上海大宗钢铁交易中心”依托的是上海这个最大的钢材消费地和集散地。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成立主要集中在近10年的时间内,这与国家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密不可分。交易品种随着市场的发展日益丰富,包括煤炭、钢材、石油化工、橡胶塑料等工业原材料,也包括如花生、大蒜、白糖、大豆等农副产品交易。交易市场的主要交易模式有挂牌、竞价、撮合等,并且市场根据商品及自身的特点,推出新型交易模式。同时,在电子交易方式下,交易市场与物流企业、商业银行等合作,提供与交易相配套的仓储物流服务、支付结算服务、交易融资服务等。
目前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多数基于自身的特点、所处的实际环境、发展现状,或以融资、或以物流为核心,实现部分服务的电子化,通过电子化的手段整合了资源,提高了交易效率,但也同样具有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的空间。
1.2.2.2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种类
(1)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所
交易所是进行商品大宗交易的固定地点,旨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在有效监督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其收入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成立了三家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2006年成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种有铜、铝、天然橡胶、燃料油、黄金、白银、锌、铅、螺纹钢、线材等;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品种有强筋小麦、普通小麦、PTA(精对苯二甲酸)、一号棉花、白糖、菜籽油、早籼稻、玻璃、菜籽、菜粕、甲醇等;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品种有玉米、黄豆、豆粕、豆油、聚氯乙烯(PVC)、LLDPE(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棕榈油、焦炭、焦煤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主要交易的品种有沪深300指数期货和5年国债期货。
(2)信息资讯服务平台
信息资讯服务平台主要以大宗商品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包括价格行情分析、交易品种分析、行业分析、其他增值服务等,提供行业报告、杂志,或者针对某些品类的价格趋势预测等进行定制化服务,有的也提供交易的供求信息服务,但不提供交易过程的监督、结算、融资或物流服务。
此类平台按照产品品类、地域等维度分成不同的服务频道,有的平台建立起自身的价格分析及预测的模型和工具,分析的价格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的形成具有一定认可度的指数;有些具有影响力的信息资讯平台,在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具有一定的定价功能,现货交易或参考其定价或在其定价的基础上增加某些费用作为其真实的交易价格。
除此之外,资讯类服务平台还会提供会展服务,举办会议、展览、沙龙、培训等,促进行业内企业交流;同时,也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包括短信服务、广告服务、企业网站定制服务等,平台同样可以通过增值服务获得收入。
(3)供应链服务平台
供应链交易平台以服务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为服务对象,一般此类平台由某一行业的核心企业与专业服务企业合作建立,向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上下游延伸,为某个或某些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服务。平台也充当供应链中的一个角色,参与到交易当中。
在平台进行交易的交易商均与平台进行交易,平台来协调供求双方,同时为各方提供配套的金融、物流服务。这类平台客户数量相对有限,一般拥有自身特有的客户群,可以面向终端用户,也可以面向供应链上游生产企业,往往可以减少物资的传递环节,缩短供应链,这类平台以交易佣金或配套服务手续费的形式获利。
供应链服务平台模式为平台的交易商提供配套的融资、物流、信息等相关服务,以便更好地完成交易;同时,也同样需要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物流企业等进行合作,可以与银行合作共同推进供应链金融产品的使用。
(4)第三方服务平台
第三方服务平台是指交易平台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交易,为交易的买卖双方提供平台及配套服务,自身并不参与到交易中,一般以收取手续费作为其盈利来源。这类平台客户数量众多,交易商可以为生产商、加工商、贸易商、终端客户,交易发生频繁,平台起到中介作用,为交易双方提供更广泛、更透明的销售或采购渠道,强大的信息支持及相关配套的金融物流服务,使得交易更加透明,为交易商节约成本和资源。同时,第三方服务平台根据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对在其上面进行的交易要制定相关的规则,并负责监督其执行,对违规的交易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方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了稳定、快捷、安全的电子交易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整合信息、交易、结算、物流等各个环节,使广大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终端用户都聚集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进行直接、公平、高效、低成本的交易。流通环节的减少,大大提高了贸易经营效率,降低了流通成本,而集中交易使价格更趋向于合理、真实、透明。这些优势使得一些发展比较早、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成为行业的信息中心、交流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结算中心。
1.2.2.3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特点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主要以大宗商品作为交易的对象,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易电子化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与传统交易市场最明显的不同在于其利用了网络建立起交易系统,通过电子化的交易手段为交易者提供大宗商品的交易、结算、交收及信息服务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为交易者提供交易场所的同时,通过对交易过程的电子化,整合了商流、信息流、物流与资金流,为相关方提供综合服务。
(2)交易模式多样化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可以为交易商提供多种交易模式,交易平台可以根据交易特点设计不同的交易模式,制定相关的交易规则,满足不同的交易需求。
(3)交易过程规范化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平台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建设,规范交易过程,防范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因此参与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按照平台的规范进行交易。这就避免了很多在线下交易的有害行为,同时,平台也承担了一个管理者的角色,需要对交易商的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4)提升交易效率
电子交易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交易商通过电子交易市场更容易获得交易对手,并且不局限于某个时间或者某个地点才能进行交易,降低了交易参与者信息获取的难度,使得交易相对更加透明,提升交易效率。
(5)形成市场价格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为交易商提供交易服务的同时,也收集了大量的交易信息。无数买卖双方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形成了真实的交易价格,基于历史交易价格及市场实际情况的分析,可以对未来价格进行预测,这样对大宗商品的现货交易价格形成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大量交易商通过平台进行报价,使得交易价格更加透明,有效促进了公平竞争,有利于对市场交易进行规范。通过大量的交易数据,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分析,调节市场的供求关系,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2.3 国外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发展
1.2.3.1 国外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发展情况
国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起步较早,市场功能较为成熟。商品期货交易所最先出现于19世纪中叶的西方国家,源于在商品交易中供求之间的矛盾。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由于谷物生产具有季节性,在收获季与非收获季之间存在的供求矛盾,谷物收获时价格下跌无人要,非收获季青黄不接价格飞涨,由此便在1848年,组建了美国第一家谷物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中远期交易以解决供求矛盾,并在1865年用期货合约取代了远期合同,开始实行保证金制度,逐步形成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变革,传统的大宗商品与新兴的金融产品以及电子商务相结合,大宗商品的交易电子化已成为市场的迫切需求和必然的发展趋势。国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通过逐步的电子化,跨越区域和国境,形成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业中心、金融中心。国外大宗商品交易主要集中在发达的地区,形成了成熟的交易市场,如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日本东京等。
1.2.3.2 国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概况
商品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的功能,国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从国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来看,其主要特点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电子化特征明显,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并存。国际著名的期货交易所如下所列。
(1)CME集团
2006年10月17日,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和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宣布已经就合并事宜达成最终协议,两家交易所合并成全球最大的衍生品交易所——CME集团,2008年NYMEX与COMEX并入CME集团。该集团交易产品范围涵盖了谷物、家畜、油籽、乳制品、木材和其他产品。2013年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加入CME集团,其主要的商品期货为硬红冬小麦(制作面包的主要原料)。CME集团下的交易所有: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
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
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
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2)伦敦金属交易所(LME)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是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于1876年,LME采用国际会员资格制,其中多于95%的交易来自海外市场。交易品种有铜、铝、铅、锌、镍和铝合金。
(3)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
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成立于1980年,世界石油交易中心之一,是欧洲最重要的能源期货和期权的交易场所。1981年4月,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推出重柴油(Gasoil)期货交易。
(4)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
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he Tokyo Commodity Exchange,TOCOM)于1984年11月1日在东京建立。其前身为成立于1951年的东京纺织品交易所、成立于1952年的东京橡胶交易所和成立于1982年的东京黄金交易所,上述三家交易所于1984年11月1日合并后改为现名。它是世界上最大的铂金和橡胶交易所、日本唯一的一家综合商品交易所。
1.2.3.3 LME介绍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是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于1877年,交易品种有铜、铝、铅、锌、镍和铝合金。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价格和库存对世界范围的有色金属生产和销售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为了满足国内需要、进口金属来补充国内矿产供应的不足,伦敦金属交易所正式成立于1877年,最初的交易品种只有铜和锡,铅和锌于1920正式开始交易,铅合约和锌合约均在正式交易之后才逐步完善,乃至今天所使用的合约。铝于1978年开始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镍的交易开始晚于铝一年。2000年4月10日,在铜、铝、镍、铅、锌、锡六个商品的基础上创立了LMEX-伦敦金属交易所期货指数。2008年,LME引入两个钢材合约,并于2010年合并为一个国际合约,最新推出的两个金融期货合约是2010年2月所推出的金属钴和金属钼的期货合约。LME于2012年12月6日被我国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收购,成为其会员,与亚洲的交易所共同发展,进入了发展的新时代。
(1)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功能
LME的期货价格具有定价功能,为现货金属市场贸易提供参考价格。LME为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钢材期货的交易提供透明的交易平台,因此这些交易所形成的价格是真实的期货交易价格,交易所会发布这些价格,实际现货交易可以参考这个价格进行谈判和定价来完成实际货物的交易。
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是规避风险,原材料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均可以通过LME进行期货交易,既可以作为买者,又可以作为卖者,通过期货与现货的反向操作来规避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LME具有深入广泛的仓库网络,因此也是市场放置或获取资源的最后场所。交易会员可以选择在期货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出售或获取资源,虽然只有很少数的合约进行最后的交货,但通过LME仓库,企业可以将其剩余的产品通过实物交割卖到LME的仓库中,或者在现货市场及其短缺的时候从LME仓库获得资源,LME每日监督和发布库存的总量和增减变化。图1.2为伦敦金属交易所发展情况。
图1.2 伦敦金属交易所发展
(2)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交易服务
●交易所会员
伦敦金属交易所所有参与交易的必须是交易所的会员,交易所会员包括圈内会员(Ring Dealing Members)、准经纪清算会员(Associate Broker Clearing Members)、准交易清算会员(Associate Trade Clearing Members)、准经纪会员(Associate Broker Mem-bers)、准交易会员(Associate Trade Members)、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Individual and Honorary Members)。
目前圈内会员包括:AMT(联合金属贸易有限公司),Barclays(巴克莱银行),Carr Future(卡尔期货公司),Credit Lyonnais Rouse(里昂信贷劳斯有限公司),Man Financial(曼氏集团),Metdist Trading(麦迪斯交易有限公司),Natexis Metals(纳蒂斯金属有限公司),Sempera Metals(森普拉金属公司),Societe Generale(法国兴业银行),Sucden(UK)Ltd(苏克敦金融有限公司),Triland Metals Ltd(三菱金属有限公司)。
圈内会员Ring Dealing Members是第一类会员:伦敦金属交易所圈内会员必须是伦敦清算所的会员,同时也是英国金融监管局FSA的会员,获得英国2000金融服务与市场准则法授权,可以进入圈内进行公开叫价交易,可以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办公室间交易,可以签发客户合约。
准经纪清算会员(Associate Broker Clearing Members)是第二类会员:伦敦清算所会员,其会员性质基本与第一类会员一致,除不能在圈内交易外,享有与第一类会员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会员如:AIG(美国国际集团),Cargill(美国嘉吉公司),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高盛(Goldman Sachs)等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或投资公司。
准交易清算会员(Associate Trade Clearing Members)是第三类会员:伦敦清算所会员,只能通过第一、第二类会员进行交易,不能在圈内交易,也不能签发客户合约,其实质基本与客户一样,但可以与伦敦清算所进行自行业务的清算。其会员如:瑞士贸易商Glencore(嘉能可),挪威Hydro(海德鲁)铝业公司,以及荷兰Hunter Douglas(亨特集团)公司等国际大型贸易或工业公司。
准经纪会员(Associate Broker Members)是第四类会员,除不是伦敦清算所的会员和不能进入圈内进行交易外,其权利和义务基本与第一和第二类会员一样,是英国金融监管局FSA的会员,获得英国2000金融服务与市场准则法授权,可以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办公室间交易,可以签发客户合约。其会员如:ADM(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投资服务公司、Carr(卡尔)期货公司、Fimat(飞马)国际银行等专门经纪公司。
准交易会员(Associate Trade Members)是第五类会员,向交易所缴纳少量的年费,享有一定的知情权,除此无其他权利。其成员主要为智利铜公司、美铝、加铝,以及Bil-liton(必和必拓)等国际知名的消费商和生产厂家。
第六类和第七类会员为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没有任何权利,没有实质意义。
●交易所交易方式
伦敦金属交易所主要有三种交易方式:公开叫价交易(Open Outcry Trading)、办公室之间的交易(Interoffice Trading)和电子盘交易(LME Select)。
公开叫价交易(Open Outcry Trading或手势交易)。公开叫价交易基本上是在Ring and Kerb Trading圈内交易中进行。目前,公开叫价的两个主要市场是圆桌(Ring)和散座(Kerb)其实都是圈内交易,真正的场外交易是经纪公司之间的办公室之间的交易。交易所刚成立后,在很长时间内,大部分交易基本在场内进行,即分节进行。当时只有圆桌交易Ring Trading。交易所收市后,交易自行停止。随着交易量的逐步扩大,市场参与者的增加,交易所关闭后,圆桌交易Ring Trading结束,而此时的交易商余兴未尽,人们自然而然转移至交易所外的马路旁继续交易,由此产生了散座交易Kerb Trading,即当时的场外交易。随着交易机制的改进,散座交易Kerb Trading移至交易所圈内进行,形成了目前的圈内交易。目前Ring Trading和Kerb Trading的唯一区别就是:前者为单个商品的圈内交易,而后者是所有商品混合交易的圈内交易。
办公室之间的交易(Interoffice Trading)。目前,伦敦金属交易所真正意义上的场外交易就是办公室之间的交易,它是经纪公司之间的交易,主要是交易所场内交易停止后市场的延续。虽然字面上为经纪公司之间的交易,但实际上是客户通过经纪公司在进行交易,当然其中也不排除经纪公司自身的部分交易。最近几年来,这种交易已经成为LME的主要交易方式,其交易量约占每日交易量的60%~80%。此种交易一般通过电话进行,也有部分网上交易。办公室之间的交易是全球性、24小时循环不间断的交易,其主要市场有伦敦-纽约-亚洲(东京、新加坡)。正是这种跨地区的不同市场存在给市场带来了流动性,吸引了大量的客户。
伦敦金属交易所的圈内公开叫价分为上午和下午两节——即第一节(First Session)和第二节(Second Session)。上下午两节各分为两个分商品专门小节(又称为Ring Trading)和一个各商品混合交易小节(Kerb Trading)。上午交易First Session:每个商品各有两个Ring Trading(每个商品5分钟),一个混合交易——Kerb Trading。上午混合交易时间从13:15~15:10,下午混合交易时间为16:35~17:00。
(3)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与国内期货交易所的区别
伦敦金属交易采取的是会员自行管理制,交易所是董事会负责制,董事会由各会员组成。清算也由相对独立的部门进行。伦敦清算所(London Clearing House)负责LME的清算。我国期货交易所虽然也采取会员制,但交易所本身不受会员管理,而是有自己独立的管理层。
●区别一:经纪公司角色不同
LME第一、第二类经纪公司都是做市者(Market Maker),即市场风险的承接者和转移者。在国内,我们称之为客户对赌家或庄家。目前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国内期货经纪公司成为客户的庄家。作为市场的做市者(Market Maker),LME经纪公司在任何时候(交易所法定节假日除外),都必须为市场的参与者报价。而参与者随时可以入市——买入或卖出,不存在没有市场的问题,只存在价格高低的问题。
●区别二:授信交易(credit trading)和保证金交易(margin trading)
LME的经纪公司对大客户和常客户一般都采取授信交易,即客户与经纪公司开立交易账户后,客户不需要向经纪公司缴纳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即可交易。经纪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给予客户一定额度。对中小客户,LME经纪公司一般也要求缴纳足额保证金。
国内监管机构不允许国内经纪公司进行授信交易,只能是保证金交易,即客户开立交易账户后,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但目前也有少部分国内经纪公司给客户提供额度进行交易,他们之间的风险自担。
1.3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的内容
1.3.1 信息服务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服务中,信息服务十分重要,是贯穿整个业务过程的服务,为商务过程中的所有角色提供信息。根据服务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资讯类服务、交易信息服务,以及供应链整合信息服务。资讯类服务主要包括对环境情况、交易品情况、供求情况等信息的整理和分析,为相关需求方提供有偿服务;交易信息服务是针对交易的参与方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信息服务;供应链整合信息服务是通过一些必要信息的共享和传递,协同供应链上的企业统一调配资源,使得资源获得优化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1.3.2 交易服务
交易服务是指买卖双方通过交易平台对指定商品进行买卖,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客户进行买卖交易,客户在申请成为交易会员后可以从平台上进行商品选购、通过平台进行支付结算、在必要时根据要求申请融资、跟踪获得物流信息等操作,平台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及企业战略选择不同的交易服务模式,常见的交易模式包括挂牌交易、撮合交易、招投标、协商等形式。
交易服务的过程涉及很多方面,需要较强的监控和管理,从而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需要交易相关、系统相关、管理相关等多方人才;交易市场提供交易服务需要有严谨的管理、安全的系统等条件。
1.3.3 支付结算服务
平台为交易客户提供多种支付结算通道,一般可以分为线上结算和线下结算。线上结算包括网上银行和银商通道等,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的需要商家在银行中开设结算账户,客户在银行中开设支付卡,并在卡中存有一定数量的钱款。银商通道是指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系统与银行系统联接,交易商通过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或银行提供的多种渠道发出资金划转指令,实现交易商银行结算账户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专用结算账户之间资金的实时划转。
现存主要的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包括中国工商银行的“集中式银商转账”,中国农业银行的“银商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的“e单通”系统。此外,中国光大银行的“银商宝”、广发银行的“仓贸银”也已推出。此种方式在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中被普遍使用。
线下支付包括票据支付、银行卡支付、汇兑等,电子票据系统的发展使得票据的网上支付成为一种趋势和发展的必然。
1.3.4 融资服务
对于短期资金不足的交易商,平台可以提供融资服务,融资服务有多种形式,目前现有平台所提供的融资服务主要包括现货仓单质押融资、未来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票据融资等。
现货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交易商向交易市场提出申请,将其自身所有的、存放于交易市场指定交收仓库内的货物生成注册仓单,并将注册仓单质押给合作银行,银行根据质押商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交易商提供一定比例的授信额度。交易商获得借贷资金,质押到期后归还本金、利息,支付费用。
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是指对于买方,在货权未转移之前(仍属卖方)时,交予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由银行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成交后货权先由卖方转至银行,待买方还清贷款及相关费用后,货权转移给买方的质押融资方式。
供应链融资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
票据融资包括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票质押贷款等。
1.3.5 物流服务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包括仓储、运输、物流信息服务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建立物流仓库的形式,目前主要包括自建仓库、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以及两种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仓库并运营使得一般自建成本较高、效率低,有些产品对仓库的要求较高,大规模自建仓库不如与仓储公司合作的效率高。
仓库的选择与市场所交易产品的具体性质相关,影响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选择仓库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选择原产地附近周边,依据货物需求量决定仓库选址,依据货物的特殊性选择专业特定的仓库,选择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所在地。
1.3.6 其他增值服务
信息资讯服务型平台主要提供大宗商品的价格行情、交易品种分析、行业分析、其他增值服务等,提供行业报告、杂志,或者针对某些品类的价格趋势预测等定制化服务,有的也提供交易的供求信息服务,但不提供交易过程的监督、结算、融资或物流服务。
此类平台按照产品品类、地域等维度分成不同的频道,包括价格行情、市场分析、现有库存统计、国际行情、相关政策信息、专家评述等。有的平台有自身的价格分析及预测的模型和工具,分析的价格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的形成具有一定认可度的指数。服务内容还包括定制化的杂志、研究报告、定期分析报告等,会员可以按照周期进行订购。
除此之外,平台还会提供会展服务,举办会议、展览、沙龙、培训等,促进行业内企业交流;同时,也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包括短信服务、广告服务、企业网站定制服务等,平台同样可以通过增值服务获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