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引言
我从来没有认真地想写什么《自传》。可是也曾想到过:如果写的话,就把一生分为八段,《留德十年》是其中一段,《牛棚杂忆》是其中另一段,这都已写成出版了。如果再写的话,就是清华求学的四年,因为我自己的成长是与清华分不开的。但也只是想了想,并没有真正动笔,一直到了今天。
到了今天,想把已经出过二十四卷的《季羡林文集》继续编纂下去,准备先编四五本。我已经把《学海泛槎》(学术回忆录)交给了江西教育出版社的责任编辑吴明华先生。但此书只有十几万字,如编为一卷,显得太单薄。我于是想到了清华求学的四年。我原来是想动手写的,再写上十几万字,二者凑齐了,可得三十余万字,成为一卷,像个样子了。
我找出了“文革”抄家时被抄走的后来又还回来的日记,把前四本拿了出来,仔细看了看,面生可疑,好像不是出于自己之手。大概七十多年前日记写出来后从未再看过。我虽然携它走遍了半个地球,却是携而不读。今天读起来,才知道,我记日记自1928年起,当时我十七岁,正值日寇占领了济南,我失学家居。到了次年,我考上了山东省立济南高中,日记就中止了。1930年,我高中毕业,到北平来,考入清华大学。入学后前两年,也没有记日记。为什么写日记?我说不出。为什么又停写?我说不出。为什么又提笔开始写?我也说不出。好在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与国家大事无关的事情,就让它成为一笔糊涂账吧。
可是现在却成了问题。我要写回忆清华读书四年的经历,日记却缺了前两年的,成了一只无头的蜻蜓。虽然这两年的事情我还能回忆起来,而且自信还能相当准确,我还没有患上老年痴呆症;可是时间的细节却无从回忆了。这是颇令人感到遗憾的事。
我仔细读了读这两年的日记,觉得比我最近若干年写的日记要好得多。后者仿佛记流水账似的,刻板可厌,间有写自己的感情和感觉的地方,但不是太多。前者却写得丰满,比较生动,心中毫无顾忌,真正是畅所欲言。我有点喜欢上了这一些将近七十年前自己还是一个二十二三岁的毛头小伙子时写的东西。我当时已在全国第一流的文学杂志和报纸上发表了一些散文和书评之类的文章,颇获得几个文坛上名人的青睐。但是,那些东西是写给别人看的,难免在有意无意间有点忸怩作态,有点做作。日记却是写给自己看的,并没有像李越缦写日记时的那些想法。我写日记,有感即发,文不加点,速度极快,从文字上来看,有时难免有披头散发之感,却有一种真情流贯其中,与那种峨冠博带式的文章迥异其趣。我爱上了这些粗糙但却自然无雕饰的东西。
这一爱不打紧,它动摇了我原来的想法。我原来是想用现在的笔,把清华四年求学的经历,连同感情和牢骚,有头有尾地,前后一贯地,精雕细琢地,像《留德十年》和《牛棚杂忆》那样,写成一本十几万字的小册子,算是我的《自传》的又一段。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我不想再写了。我想就把我的日记原文奉献给读者,让读者看一看我写文章的另一面。这样会更能加深读者对我的了解,对读者,甚至对我自己都是有好处的。我把我这个想法告诉了李玉洁和吴明华,他们也都表示同意。这更增强了我的信心。
但是,这里又来了问题。在过去,奉献日记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把日记全文抄出,像别的书稿那样,交出版社排印出版。把原文中的错字、别字都加以改正,漏掉的则加以补充。换句话说,就是稍稍涂点脂抹点粉,穿着整齐,然后出台亮相。另一种做法是把原文照相影印,错别字无法改,漏掉的字无法填,这就等于赤条条地走上舞台,对作者是有些不利的。我经过反复考虑,决定采用后者,目的是向读者献上一份真诚。至于错别字,我写了一辈子文章,到了今天已经寿登耄耋,一不小心,还会出错。七十年前,写上几个错别字,有什么可怪呢?古人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我想做一下“君子”。
可我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当年还没有现在这样的简化字,写的都是繁体,今天的青年读起来恐怕有些困难。但是,我一向认为,今天的青年,如果想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特别是如果想做一点学问的话,则必须能认识繁体字。某人说的“识繁写简”一句话是极有道理的。因为,无论把简化字推广到什么程度,绝不能把中国浩如烟海的古籍都简体化了,那是无法想象的事。读点繁体字的书是事出必要、理有固然的。我的日记在这方面对青年们或许有点帮助的。
以上就是我影印日记的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