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秘闻录:衣冠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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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朵云

回到落英院的时候楚云君刚洗好澡,叶知秋很疲惫了,也不避讳,就靠在门框上看楚云君跨出浴桶。夕阳已落,夜色却还没铺满天,楚云君就迎着窗户里衬进来的那一帘黯黯的蓝色,动作舒缓地擦干净身体,叶知秋想,这样丰润而闪着微微水光的身体,真好看。

真像——一片雪,一朵云,或者一盏幽幽的琉璃灯。

刚和楚云君相好的时候,叶知秋就让师父看过这个女人了,他倒不觉得楚云君有什么,主要是楚云君的鸨母,那个一脸凶相、额头一道横疤的老太婆,看上去像是那种“铁头帮”或者“石斧帮”的堂主,楚云君在她手里,就像一条被老苍鹰抓在爪子里的小银蛇。

叶知秋是大理寺的太祝,虽不过是个正九品上的芝麻官,但前年就赐了绯,又赐了鱼袋——也就是领着九品上的饷,穿着正五品的绯红官服,挂着配套的鱼袋,干着正五品的活。要让叶知秋说,这种“恩宠”没有更好。如今他不再是普通的大理寺喽啰,必要的时候太子都能抓。身份敏感,身边冒出来的人不能不过筛。这筛就是叶知秋的师父。

师父看过以后说那老太婆没问题,只是让叶知秋和楚云君悠着点。

楚云君有问题?叶知秋问师父。

师父摇摇头,说了个模棱两可的回答:看着罢。

看着罢?

一看就看迷了眼,乱了阵脚,而且也许永远也看不厌,哪怕她要杀他呢!

楚云君和北堂那些莺莺燕燕不同,她是那种小门小户,做长久生意的。这种通常是年老的妓女花钱买个小丫头,再买个宅院,从小好好调教,长大了就在那宅院里接客,有接得多的,给钱就开门,有挑剔的,守门的小丫头出个对子考考肚子里的墨水,女儿家么,都喜欢才子,要是客人里有相处得好又有钱的,就长久地只接待那么一个客人,直等到那客人待腻了走人,或者待不腻的把人从鸨母手里赎走。

比起青楼的热闹,这种小门小户倒也有一番自己的清净和雅趣。

至于叶知秋是如何结识了楚云君——年前的一笔糊涂账,因为来路太奇,回忆起来历历在目。

楚云君是张一丈交到叶知秋手里的。

张一丈,人称“一丈拳”,拳法很好,走刚猛一路,双臂天生比别人长一点,出拳时那双筋肉虬结的粗胳膊好像有一丈长。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是张一丈出拳速度特别快,配合天生比别人长的胳膊和特殊的步法身形,使得之前还在一丈开外的拳头似乎眨眼就砸到了面前。

张一丈和他的一帮兄弟在太原那边专门占山为王劫镖车,地方巡捕没本事拿住他,就上报了大理寺,由刑部复核后,大理寺外派叶知秋去帮忙,把强盗窝连锅端了。

张一丈最后判了砍头,秋后发落,他死之前叶知秋去看他,这强盗头子的断头饭令人眼馋,鸡鸭鱼肉齐备,他盘腿坐在地上大嚼大咽,气氛之热烈,好像他明天不是要砍头,而是要娶皇帝的女儿。张一丈唯一不满的是那一壶酒对他来说顶多是漱漱口,叶知秋从身后拿出一坛价值不菲的新丰酒时强盗头子眼睛都绿了,呼的一下蹿到牢房门边——这么看着,他的身法倒真是精进了。

喝完一轮酒,强盗抹抹嘴:“叶知秋,你抢走我一条命——”

叶知秋一口新丰酒喷出去——这一口少说值三十钱,叶知秋心痛得要命,而且还很生气:当初太原一场乱战下来他张强盗一边吐血一边竖大拇指的时候怎么说的来着?——我张某人技不如人,愿赌服输,打得痛快——咳咳咳咳,痛快!

有他咳在地上的一摊血痰和半颗门牙做证,怎么就成了他叶知秋蛮不讲理把人家的老命给抢走了呢?

但张强盗都要死了,叶知秋想想还是算了,不计较了。

没想到他不计较,强盗却不打算放过他。

“你得照顾我妹子!”张一丈中气十足地说。

“我和她非亲非故,凭什么照顾她?”叶知秋说。

“我妹子就我这么一个亲人,我死了她没人照顾了,她多可怜啊!”强盗一边啃猪蹄一边拍大腿,痛心得猪皮都喷出来一块。

叶知秋心平气和地跟强盗讲道理:“世上可怜的女孩多了,我管不着。”

张一丈慢悠悠地说:“那我就揭发你是我的同伙。”

“放屁。”叶知秋哂之,“鬼都不会相信。”

“哦?”张一丈饶有兴味地一笑,“那你家里怎么会有我的东西呢?”

叶知秋暗骂自己大意,他总是轻易就和这些江湖人打成一片,却往往忘记,和他打交道的江湖人大多同时具有罪犯的双重身份——撑死能吃的,淹死会水的,如今轮到他大理寺太祝叶知秋,被强盗把赃物藏到了自己家。

叶知秋丢了酒杯,站起来,冷冷地看着张一丈:“你来真的?”

张一丈啃着一只鸭翅膀:“小老弟,你不要弄得好像我多对不起你,老实跟你说,你看见我妹子就知道了,哼,到时候十头黄牛拉你,都不定能把你拉走呢!”

张一丈的脖子和他那颗乱蓬蓬的脑袋分家的第二天,叶知秋按着他给的地址找到了那座宅院。

宅门不阔气,小小的一间门脸,门额上写着秀丽的“落英”二字,叩不多时,一个丫鬟应了门。小丫头长着一张讨人喜欢的圆脸盘,大眼睛,穿一色素净的石青缎襦裙,没有小户人家的惊慌,也没有大户人家的傲气。天下着小雨夹雪,她把叶知秋让进门口的茶房,转身离开不多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只黄铜小熏炉,亲昵却不显得过分殷勤地放入叶知秋手里取暖,这回离开才真的通报去了:“官人稍等一等,奴婢这就去禀报小姐。”

叶知秋心里发笑:哟呵,强盗的妹妹还是位小姐。

叶知秋后来才知道,那天楚云君在床上睡了一天,她为了张一丈的死大哭了一场,头疼得根本起不来。

所以那天她只薄施了点粉,浑身上下没有点缀,眼睛低低垂着,由左右两个侍女扶着,弱不禁风地走了出来。她想给张一丈戴孝,但鸨母不让,她只好穿了一件樱草色的旧袄裙,那半旧的淡黄色也算近于白色了,外披一件银鼠皮的披风,也取它类近白色。

因此这样极端寡淡的打扮下,叶知秋一时间还真没看穿她的身份,他说:“我是叶知秋,你哥哥张一丈伏法前把你托付给我,以后你有什么需要,只管跟我说,我家在……”

“你错了。”楚云君轻声说。

叶知秋不明白她的意思。

“我不是张一丈的妹妹,”楚云君说,“我只是他狎的妓。”

一瞬间,叶知秋感到一阵猛烈的眩晕,这眩晕之中还有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冲到刑场上把张一丈的脑袋踩上二百脚!这算什么玩意儿?临死前把相好托付给老子?你那么放心不下,倒是早点儿给人家赎身啊!

叶知秋被张一丈玩了一把。

满天下尽是规矩,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世上唯独江湖是没有白纸黑字的规矩的,但叶知秋作为公差不得不蹚着黑白两道的浑水这么些年,他知道武林有一条不成文的铁律,叫作道义。

道义是触逆不得的。

叶知秋答应了张一丈照顾楚云君,他就必须照顾到底,不论他愿不愿意,不论张一丈是不是玩了他。否则传出去的只会是张一丈临死前把自己相好托付给叶知秋,叶知秋却嫌弃那女人是个卖笑的,甩袖子不管了。

叶知秋骨头向来硬挺,功夫也算一流,他什么都不怕,就怕天下悠悠众口的滔滔口诛。

他只好忍气吞声,砸锅卖铁,拼着一张薄脸皮东拼西凑地把楚云君给赎了。楚云君不愿意搬出住惯了的落英小院,叶知秋只好卖了自己的住处,把院子也买了下来。

楚云君可是个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琴棋书画、歌舞诗词无所不会,且才貌双全的大摇钱树啊!她鸨母这辈子养老全指着她呢。

叶知秋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他把大理寺的名头都抬出来了,鸨母不卖人他就搅和得落英院三年开不了张!

等一个月过去事情都办下来,叶知秋背了一屁股债,重义气的名声倒是传开了,但此时叶知秋已经连喝了三顿粥,走路都跟水上漂似的,为了赎人,连自己准备娶媳妇的宅子也卖了,只好赖在落英院凑合。明明是他花了棺材本,现在倒成了他上楚云君的门要饭。

但也就是赎身的那晚上,楚云君彻底让叶知秋刮目相看。

那天晚上,楚云君对叶知秋说:“你陪我一晚上,我告诉你张一丈是怎么死的。”

叶知秋两眼发黑:这话不应该是他对楚云君说的么?活见了个鬼!

楚云君的下一句话让叶知秋还没缓过来的眼睛又猛黑了一下。

她说:“你不陪我也可以,那你就活不过今晚了。”

叶知秋只好叹气,心想女人真是世界上最难缠的动物。张一丈即便被他叶知秋擒住最后砍了头,临死前还能和他把酒言欢,这女人花光了他的钱,从了良,却开始打算为老情人报仇了。

“你要杀我不是不可以,”叶知秋疲惫地说,“但首先,你打不过我。第二,张一丈干的是无本的买卖,杀人越货,理应伏诛。你替他报仇,谁为被张一丈杀了的人报仇?”

楚云君点头:“没错,我是一点功夫也不会,打不过你。张一丈也的确死有余辜,但我还是要为他报仇。”

叶知秋几乎想哭了。

“但我不打算杀你,”楚云君继续说,“因为害死他的不是你。”

楚云君对叶知秋说:“害死他的,是我。”

楚云君说:“而我会继续害死你。如果你不想和张一丈一个下场,你最好陪我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