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辞类纂(共两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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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辩

韩退之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数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刘海峰先生云:结处反复辨难,曲盘瘦硬,已开半山门户。但韩公力大,气较浑融,半山便稍露筋节,第觉其削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