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扫黄打非年鉴(2013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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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扫黄打非”工作概述

2013年度,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中央“扫黄打非”工作的总体部署,周密部署,创新举措,配合中央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审理一批“涉黄涉非”案件,不断完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提高“扫黄打非”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扫黄打非”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判,公正高效地审理“涉黄涉非”犯罪案件

党的十八大将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作为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始终强调审判是第一要务,要求各级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能,紧密围绕今年中央的“净网”“秋风”专项行动,巩固在行动中的成果,严惩各类涉黄涉非案件,确保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2013年全国法院共受理走私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六类“涉黄涉非”案件2710件,其中走私淫秽物品罪收案仅1件,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没有立案收案情况,客观反映了“扫黄打非”工作在加强海关和出版物审查监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审结案件2589件,其中,给予刑事处罚274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1人,判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75人,19人免予刑事处罚。

二、举办首届培训班,持续提升审判水平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全国法院系统“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精心编排授课内容,邀请了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周慧琳同志担任授课讲师,为法院干警讲授当前“扫黄打非”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安排了多名资深法官及司法解释起草人员细致讲解“扫黄打非”工作的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承担“扫黄打非”工作的领导还为大家答疑解惑。该培训班的举办使得全国从事“扫黄打非”专项工作的骨干法官得到了集中培训,增加了法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获得了广泛好评,取得了圆满成功。

三、继续完善各项机制,协调应对复杂案件

201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精神,继续完善机构设置,并与其他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调应对机制。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机构进行了调整,增加成员部门,将以前由刑庭、行政庭、研究室为主组成的格局扩大到立案庭、民庭等部门,并要求各庭指定一名主要庭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第二,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和各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各项调研,准确提供法律意见。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参与中央各协调会、处理各类函件十余件次,派员参加了如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的有关依法打击携带非法出版物入境问题的调研,就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协调指导了李某某、印某某行政诉讼案,案件得到稳妥解决。第三,加强交流,开门授课,为相关执法部门提供法律帮助。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中央“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和其他职能部门举办的联合培训班,院“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李睿懿同志应邀讲解了《新媒体、新技术下扫黄打非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为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专业问题提供了指导帮助。

四、继续加强调研力度,着力实现成果转化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挖掘“网上扫黄打非”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不断进行总结。组织编写《网络犯罪实务研究》一书,对网络淫秽电子信息犯罪进行了重点研究和介绍,对电子证据的提取、保管、采信等“扫黄打非”执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对证据的要求和固定进行了规范,为办案提供更专业细致的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还及时汇总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和政策问题,并反馈给研究室等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对策,妥善解决实践中面临的法律难题。与此同时,还对各地人民法院积累的先进审判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充分发挥调研成果服务审判实践的积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