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扫黄打非年鉴(2013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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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

北京市

2013年“扫黄打非”工作总结

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2013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强化“扫黄打非”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战线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市场监管,狠抓执法办案,坚决扫除网络文化垃圾,大力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出色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首都意识形态安全。全年工作呈现四个鲜明特点。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今年以来,中央及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就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先后做出重要批示72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亲自制定北京市整治工作方案,亲临一线指挥,并多次就北京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察暗访并及时给予指导。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伟同志对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二是市场面貌大有改观。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封堵非法出版物这个首要任务,切实落实了行业职责和属地责任,打游商、管印厂、查网络、破大案,全市游商销售非法出版物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得到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切实营造了和谐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三是机制运转快捷高效。市文管办(“扫黄打非”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固化重大案件挂牌督办、舆情会商、信息共享、督察通报等工作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线索通报、关口封堵、“落地查人”等机制,积极稳妥有序高效处置了一批涉及重点人、重点地区、微电影等各类敏感突发事件,圆满完成了中央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是案件查办成效卓著。全年查办各类案件1900余件,收缴非法出版物220.4万件。查办了一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的大案要案,其中,“思路网侵权案”“阳光教育网案”被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分别列为2013年度文化市场、版权领域十大案件,“非法少儿出版物《绝对领域》案”被列为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2013年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团结协作,守土有责,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首都文化市场秩序。

一、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查缴封堵有害出版物

一是加强市场整治。为深入落实中央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按照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要坚决打掉源头”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伟同志“撒大网、打势头、打重点、打根源”的工作要求,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开展整治销售非法出版物游商集中行动的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收缴有害出版物1490件、盗版出版物1万余件;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游商73处,以侵犯著作权罪刑事拘留游商4人。北京铁路局成功打掉了北京西站内一个销售有害出版物团伙,收缴有害出版物9000余册。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检查大型图书批发市场、书店、音像店等各类出版物销售场所1.2万家次,立案216起,罚款168.3万元。市邮政管理局检查邮政报刊亭4.3万亭次、邮政网点1.1万处次。

二是狠抓源头治理。北京海关加大查验力度,严把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入境关。市新闻出版局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培训,加大监管信息化平台投入,积极推进印刷业备案管理系统建设。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加强印刷复制企业巡查力度,继续深化印刷企业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并根据执法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动态调整。认真落实座谈会精神,在8月份开展了“北京市印刷复制企业集中整治月”活动,形成了全市印刷复制企业自查自纠、严管严控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网上巡查,积极打造健康清朗网络空间

一是强化网络巡查。市网信办累计清理搜索引擎、微博、后台等非法信息10万余条,还重点开展了手机客户端低俗信息清理整治工作。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处置网上淫秽色情、侵犯知识产权类违法信息9.5万条。市通信管理局落实提高网站备案率、备案信息准确率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站实名备案基础管理。市文化执法总队着力查办网络违法案件。

二是引导网站自律。市网信办组织网络监督志愿者、网站自律专员、“妈妈评审团”三支社会监督力量举报低俗色情信息。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指导全市具有交互式栏目的网站严格落实过滤屏蔽措施,要求搜索引擎公司设置各类关键词,删除并处置网站违法信息。市文化执法总队专门成立调研小组,赴百度、新浪、搜狐等重点网站调研,要求网站着力强化自律措施。约谈了苹果公司中国区负责人,要求苹果应用商店下线涉嫌淫秽色情信息的应用50余种。

三、明确监管责任,全力确保文化市场安全

一是落实监管职责。市文化局制定并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关口前移,加强安全把关。市新闻出版局调阅审读图书和期刊3036种;严格执行出版物发行委托备案制度,全年备案4.2万余份;鉴定图书报刊近10万册、音像制品11.7万张,出具鉴定书251份。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市文化局加强对演出现场监管,暗访小剧场980多场次。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大检查。市广电局组织有关单位、各区县检查卫星传送电视节目单位、经营商户等4060家次,立案202起,受理举报36起,收缴、拆除违规设施86套。市工商局开展网吧、游艺场所、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执法行动,取缔无照网吧73户;取缔无照游艺场所74户。

四、创新制度机制,大力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首都文明办对创建首都文明区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工作办法进行了修订,加大了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考评权重。市城管执法局对重点点位实行实名制盯守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市工商局要求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看好门、管好人”,不让游商在自家门店前经营。市交通执法总队启动与公交总队的捆绑执法机制,开展“人、车、物”三位一体核查核录,严控不法人员通过客货运渠道运输非法出版物进京。市商务委及时调整市“双打”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推动13个区县设立了“双打”办。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东城区建立健全“五四三二一”长效机制,着力强化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朝阳区结合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清查市场、严打游商,加强艺术园区监管和小剧场现场检查。顺义区整合区、镇、村三级资源,形成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文化市场管理新格局。房山区深入推进京冀文化市场保障“拒马河工程”和京西南五区“永定河工程”建设。大兴区健全完善了日常监管、协调联动、案件办理、教育培训、信息反馈、监督考评等六项机制。怀柔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怀柔区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相关职责和工作制度的意见》,确保责任落实。密云县发放网格联系卡1000余张,健全了“一人多点、立体覆盖”的文化市场网格化协调运转机制。

五、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市文管办(“扫黄打非”办)组织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召开了侵犯著作权十大案件媒体发布会。全年在各类媒体发表报道495篇,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开展了“思路网侵权案”“假记者案”等重点案件专题跟踪报道。市广电局组织各类宣传活动7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2万份。团市委以社区青年为依托,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效整合,提升青少年抵制不良书籍和信息的能力。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旅游委、市总工会、市妇联也积极开展各行业宣传教育,切实营造净化文化市场、参与“扫黄打非”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受理社会举报1329件,共查处有效举报218件,罚款87万元,收缴非法出版物11万余册,删除网络非法链接近千条,查禁网络淫秽色情小说158部;共接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256件,按期回复率100%。同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及时兑现奖金8万余元。

领导讲话 在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鲁炜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批准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第二十六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工作。总的看,去年我们圆满完成了服务保障十八大的政治任务,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都特别满意,同时充分证明了北京稳则全国稳。当前,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很严峻,各种思想文化交融交织交锋较量,社会思潮多元多样多变,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仍然尖锐复杂,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今年工作面临的形势,可以概括为“三大节点”“四个苗头”“五个难点”。

三大节点: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特别是马上就要召开全国“两会”,各种思潮、各种力量、各种角色竞相表演,都来试探十八大之后新一届党中央的底线;二是改革开放35周年,特别是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关于改革的错误思想、观点、言论不时出现;三是毛泽东诞辰120周年,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妄图“骂毛拔根”,通过诋毁党的领袖来歪曲党的历史,否定改革开放成果。

四个苗头:一是非法宗教渗透加剧,比如去年取缔的全能神教,北京参加的人很多;去年还出现了制售面向少年儿童的宗教类非法出版物。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在境外出版、购买有害书籍,影响极为恶劣。三是打着信息咨询、文化公司旗号,以内部资料为名制作传播非法报刊,散布有害信息和政治谣言。四是侵权盗版、制黄贩黄规模化、团伙化、专业化趋势更加明显,活动更为猖獗,打击难度加大。

五个难点:一是互联网管理难。非法出版传播加速向网上转移,境外有害出版物通过互联网向境内传播扩散,隐蔽性更强。二是查缴封堵难。非法出版物主要在境外出版、境内传播。一些不法分子通过U盘携带进境,发现难度大。三是游商治理难。北京现有160多处游商重点点位,游商就像打游击,流动性强,经常变换方式,治理难度非常大,容易死灰复燃,反复反弹。四是艺术区管理难。少数人假借艺术之名,制作非法宣传品,炒作敏感问题,这些人背后往往有国外的支持、资助,处理起来十分棘手。五是假报社、假杂志、假网站、假记者站、假记者清理难。一些外地人员未经批准在京设立假报社、假网站、假记者站,招聘假记者大肆攻击党和政府,威胁敲诈,行径极为恶劣。

关于今年工作,再强调几点:

第一,突出三项重点任务。

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突出抓好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封堵非法出版物,二是清理网络色情,三是打击侵权盗版。做到“五个绝不放过”:对中央交办的事项不落实绝不放过;对重点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对重点部位不清查绝不放过;对大案要案不审结绝不放过;对网络有害信息不删除绝不放过。

第二,抓好四个专项行动。

一是“净网”行动,就是开展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治理。我们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互联网上来,建好管好用好互联网,坚决封堵查缴非法网络出版物,坚决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坚决把住网络净化关。二是开展深化违禁出版物和信息专项整治。要追根源、端窝点、打团伙、破网络,开展地毯式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窝。三是“秋风”行动,就是开展非法报刊专项整治。着力清除非法报刊和网络报刊,依法取缔未经批准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四是保障行动,就是围绕全国“两会”“六四”“七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巡查力度,管好市场,坚守阵地,确保万无一失。

第三,健全五张网。

一是协同防护网。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联防协作工程的作用,加强与成员省区市的密切协同,共同构筑维护首都文化安全的坚固屏障。二是信息情报网。全力加强与中央、外省市及市区两级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的情报沟通和信息共享,全方位收集各类信息,及时掌握各种苗头动向,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实效性。三是协调联动网。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抓好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敏感时期、重要节点要做到每天一通报、每周一碰头、每月一会商,进一步提高各区县、各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监管、发现、查处、惩治的水平。四是社会监督网。要坚决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壮大社会监督员队伍,把文化名人、社区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文明引导员等纳入监督体系,健全群防群治的社会监督网络,让制黄制假团伙无生存之地。五是技术监控网。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推进力度,运用最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完善技术监控系统,不断提升“扫黄打非”信息化、科技化、专业化水平。

2012年1月15日

2013年“扫黄打非”大案要案综述

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1.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作传播非法电子刊物案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依据相关线索,于2013年1月30日,对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进行了搜查,现场扣押了编辑用的电脑、往来账目等物证材料,并刑事拘留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梁某。经查,自1999年至今,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整理编辑《每日时事经济评论》等电子出版物,并以提供经济咨询为名,先后向全国数百家签约单位发送非法出版物数万期,数百万份,经营额高达上千万元。2014年7月,大兴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梁某做出一审判决。梁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83万元。

2.北京“1·18”某网站网络侵权案

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侦察发现,某网站提供大量盗版文学作品搜索服务,并长期招募加盟网站提供建站代码,以挂发广告模式盈利。截至案发前,该网站旗下共有加盟网站40余家,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作品高达8949部。据初步估算,该网站年盈利达千万元以上,造成著作权单位经济损失上亿元。2013年1月至3月,执法人员先后赶赴北京、河南、湖南等地,将该网站主站站长郑某、加盟网站站长邓某等7人抓获归案。2014年7月,海淀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邓植等2人做出一审判决。郑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黄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郑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邓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万元。

3.北京某网站盗版数字高清作品案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工作发现,某网站自诩为“中国数字高清第一门户网站”,注册会员达40余万人,提供《泰囧》《十二生肖》等国内外知名高清影视剧作品、音乐作品、游戏软件2万余部,累计下载量达2千余万次。2013年4月24日,市文化执法总队、海淀公安分局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抓获周某等犯罪嫌疑11人。2014年5月,海淀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周某等7人做出一审判决。周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寇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5万元。苏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万元。曹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贾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崔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4.北京“9·1”假冒期刊诈骗案

201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以在《北京医学》《中华全科医师杂志》等杂志上发表论文为名进行诈骗。经查,以李某为首的诈骗团伙自2010年以来通过虚假网站散布消息,收取论文,并以“论文发表费”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诈骗,获利100余万元。为骗取被害人信任,该团伙自行排版、打印、装订假冒的《北京医学》《中华全科医师杂志》等杂志邮寄给被害人。2013年9月1日,顺义公安分局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出租房内将李某、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统计,全国涉及被骗事主近4000人,诈骗金额高达800余万元。2015年6月30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4万元;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高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

5.鲁某假冒中央台记者诈骗案

根据举报线索侦查发现,鲁某等人涉嫌伪造中央电视台采访证件,诈骗两名事主共计10余万元。2013年12月5日,公安机关开展统一行动,一举打掉了以鲁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刑拘3人。随后专案组分别对鲁某等人办公地和居住地进行了搜查,共发现非法刊物《中华人物》1600余册。刊物内容显示,鲁某、江某、侯某分别担任《中华人物》所谓“总编辑、总策划、社长”,在刊物“版权页”上,把文化部中华文化促进会、CCTV发现之旅《绝对甄宝》栏目等列为主办单位,将多名前任或现任国家有关部门、部队的领导同志列为“名誉顾问、高级顾问”,把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新浪等多家主流媒体网站列为媒体支持,还特别标注“本刊赠阅: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中纪委、政法委、国务院各部委及相关机构和省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等”。此外,还发现带有CCTV台标的摄像机、盖有“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公章的中央电视台采访专用信、CCTV《绝对甄宝》鉴定证书、中国公安警威网警务新闻车证一张及涉案相关的票据若干。2014年12月17日,海淀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鲁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侯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6.高某、李某团伙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3年9月,《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暗访发现:在中办、国办人民来访接待室门前,有人假冒记者身份以帮访民解决问题为由向访民索要钱财。蒋建国同志要求北京立即进行查处。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西城分局等单位迅速组成专案组,通过缜密摸排,逐步摸清了“高某团伙”“李某团伙”两个假冒记者团伙对访民及地方政府、单位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2014年1月8日,专案组采取统一行动,在北京、山西两地抓获高某等犯罪嫌疑人8人,刑事拘留7人。案件上报后,中央领导同志均做出批示。2014年9月30日,丰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侯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4年12月8日,西城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薛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7.某网络游戏架设私服案

2013年11月,国家版权局来函,要求对某网络游戏架设私服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协调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安支队组成专案组进行侦查工作。经查,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3人,分别在江苏南京、浙江温州、四川省等地从事私服网络游戏违法经营活动,违法所得30余万元。2014年4月,专案组赴浙江、江苏,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厉某、何某抓获。2015年11月2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何某、厉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判处罚金各16万元;罗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判处罚金10万元。

2013年“扫黄打非”大事记

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1月29日,2013年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第二十六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了2012年工作,部署了2013年任务,表彰了全国及北京市“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个人。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鲁炜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区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文委执法队长,获奖代表,以及中央市属新闻媒体记者等120余人参加。

4月19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破获了陈某某网络销售侵权盗版教材案。2013年7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6万元。

4月24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成功破获国内首例网络盗版数字高清影视、游戏和音乐作品案,依法查封号称中国最大数字高清门户网站的“思路网”,抓获涉案嫌疑人11名。经查,北京心田一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提供高清影视剧、音乐专辑、游戏及计算机软件等侵权作品31600余部,累计下载量达2000余万次。26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网等媒体对此案做了深入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对北京成功破获此案做出批示,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提出书面表扬。

4月24日,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北京市2012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十大案件:赵某某盗印图书案、唐某某贩卖盗版光盘案、万某某贩卖盗版莫言作品案、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北京某印刷有限公司承装非法出版物案、贾某某印刷非法出版物案、北京某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北京某图书有限公司发行非法出版物案、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北京某印刷有限公司非法承装莫言作品案。其中,7起刑事案件中17名涉案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处以罚金2000元至40000元;3起行政处罚案件涉案人被处以罚款2万元至90万元。

4月25日,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北京主会场活动在北京市朝阳区体育中心举行,现场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33万余件。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蒋建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等出席。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有关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各界群众代表300余人参加。

2月至6月底,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网络淫秽色情专项治理“净网”行动。

6月25日至7月6日,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销售非法出版物游商集中行动。

8月15日至16日,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召开2013年“扫黄打非”联络员工作会。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周慧琳、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王英偶出席会议并讲话。各成员省区市通报了打击非法出版物行动开展情况,北京市、山东省通报了有关重点案件查办情况,会议还就细化大要案协调机制、推进毗邻市县出版物市场监管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联络员等参加。

7月中旬至9月初,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组织开展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9月6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和西城公安分局,在北京、河北两地同时采取行动,成功打掉了一个活动于北京市朝阳、昌平及河北燕郊地区的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团伙,查扣非法出版物22种6.6万册(码洋113.2万元)。

9月11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主办的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在西城区文化中心举行。经过初赛、预赛、决赛三轮激烈角逐,海淀区文委执法队获得本次竞赛的一等奖,东城区、西城区文委执法队获得二等奖,市文化执法总队执法二队、昌平区文委执法队、顺义区文委执法队获得三等奖。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刘强,市文化局巡视员叶重辉,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王霞,以及市文化执法总队总队长王英偶、党组书记张珠到决赛现场观摩指导并为获奖队伍颁发奖状。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市文化执法人员共计450余人参加。

5月至10月底,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出版物行动。

10月至12月底,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

12月30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召开“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发布会”,通报2013年“剑网行动”十大案件。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查办的“北京‘思路网’盗版数字高清作品案”“北京‘阳光教育’网店销售盗版少儿出版物案”入选十大案件。

创新经验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 确保园区安全稳定

北京市朝阳区798艺术园区管委会

北京市798艺术园区经过10余年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目前,入驻的来自25个国家和地区的画廊、艺术家个人工作室以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经营机构共计460余家,签约艺术家近3000人,每年举办各类文化展示交流活动2000余场次,接待国内外游客超过300万人次,成为首都文化新地标、中外文化交流展示的重要窗口和游客喜欢参观游览的新景点。为确保园区安全稳定,管委会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探索监管方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着眼发展谋创新,把握总体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整合各方力量,建立长效机制

艺术园区管委会作为朝阳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成立于2010年7月。目前实有在编在岗行政编制人员3名,文化执法、安监部门派驻人员5名。为解决工作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矛盾,组合各方力量资源,他们建立了“1+1+3+265”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即1个工作联动机制、1个文化监管网络、3个行业自律协会和265个艺术机构文化安全信息员的全方位文化安全管理体系。具体分工:1个工作联动机制是指艺术区管委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与区文化执法、安监、城管、公安、消防、所在地酒仙桥街道、物业方七星集团等部门一起,横向联动、明确分工、通力合作;1个文化监管网络是指以派驻艺术园区的4名文化执法人员为核心,七星集团派出12名文化监督员为辅助,分成6个责任区,形成网格化巡查与责任区排查相结合的监管网络,保持每日不间断地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力争将敏感活动和问题作品解决在萌芽状态;3个行业自律协会是指建立了798艺术区艺术委员会、798艺术区专家指导委员会、北京画廊协会798分会等3个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主动抵制艺术园区内的敏感活动和问题作品;265个艺术机构文化安全信息员是指在园区内的265家画廊和艺术工作室中积极发展文化安全信息员,通过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经常进行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对发现的敏感活动和问题作品第一时间向管委会通报。

二、完善监管制度,实施有效管理

一是坚持监管责任的严格落实。坚持每日巡查制度、重要时期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及复查制度,每日填报巡查日志。对出现过问题的重点艺术机构建立台账,实行专人盯守;建立重点人和问题作品档案,提高了监管执法的针对性。二是坚持把监管贯穿到全过程。对于园区内举办的各类展览等活动,自始至终进行严格监管,严禁出现前紧后松的虎头蛇尾现象,杜绝展览活动中发生下架后再上架或更换作品的问题。三是坚持把监管覆盖到各领域。把巡查领域从室内扩大到室外,不放过公告栏、宣传橱窗、旗杆等所有可能发生问题的区域。在重要时段及举办活动时,巡查时间延长到晚10点,避免出现监管盲区或空档。四是坚持把监管赋予人性化内涵。主动与艺术机构负责人或艺术家沟通,积极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既宣传文化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又真诚回应他们合理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争取他们对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一年多来,有4家艺术机构主动谢绝了有明显政治倾向或有争议的艺术家的作品展览。

三、拓宽信息渠道,掌握工作主动

一是坚持向园区人员了解。通过召开园区人员座谈会、定期走访等形式,第一时间掌握园区内艺术机构和重点人员的活动动态,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二是安排专人收集。派专人每天负责收集各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网情监控,了解掌握园区展览作品和有关人员的情况。提前对新展览的内容进行审读,尤其对敏感人物的作品展览要提前掌握全部情况。三是主动听取专家意见。充分发挥3个行业自律协会作用,定期邀请园区艺术家、艺术机构负责人参与研究商讨展览活动和行业自律问题,认真听取专家好的意见建议,并纳入到实际工作之中,为园区发展筑起了有效的防火墙。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针对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监管执法分寸不易把握的实际,管委会为工作人员定期举办当代艺术知识等相关内容的普及培训,不断提高对艺术作品的鉴别能力和监管执法能力。另一方面,明确监管执法底线。对涉及丑化国家领导人、低俗有伤道德风化、“法轮功”“民运”等问题作品,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力争把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掉,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通过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效地促进了监管执法水平的提高,为确保园区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