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史论丛(2016年第1期/总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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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津钱业公会的历史简介

钱庄在天津被称为“银号”。天津钱业即由天津众银号形成的行业。天津钱业同业组织出现在清嘉庆年间关于天津钱业同业组织起源,大多数材料中认为成立时间在嘉庆年间。参见杨固之、谈在唐、张章翔《天津钱业史略》,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第150页:“清嘉庆年间钱商贾兆麟等倡议成立钱号公所。”也参见刘信之、曹雅斋《天津钱业琐记》,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06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第67页:“早在清嘉庆年间,钱业经营者就组成了 ‘钱号公所’。”以及沈大年《天津金融简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第2页:“嘉庆时期(1796~1820年)在天后宫财神殿后院设有 ‘钱号公所’。”钱业公会于民国二十年(1931)所述钱业沿革中,认为“溯查嘉庆道光年间,钱商集合地名曰钱号公所,董其事者贾君兆麟等”,关于此材料参见王子建、赵履谦《天津之银号》,河北省立法商学院研究室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初版,附录三 章则,第31页。钱业同业在民国三十一年(1942)5月回复中华经济调查研究所调查中,“中华金融年报调查表”,填写“成立年月为:前清嘉庆年间”,关于此条材料参见《天津市钱业同业公会关于查复各处调查事项(案卷级)》(1936年11月1日),天津市档案馆藏,档号:401206800-J0129-2-001043。,由钱商贾兆麟等倡议,称“钱号公所”,此时钱业并不发达。天津钱业最初以货币兑换为主要业务。天津开埠之后,需要银钱兑换,这时候钱业以兑换制钱、银锭及国发钱贴等为主,存放款仅是副业。当时钱业的主要经营形式为“换钱铺”和“银钱局”,兼营钱业的还有首饰楼。参见王子建、赵履谦《天津之银号》,河北省立法商学院研究室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初版,第2页;杨固之、谈在唐、张章翔《天津钱业史略》,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第91页;刘信之、曹雅斋《天津钱业琐记》,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06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第57页。那时的公所事务不多,组织松散,只“遇有事情发生时方通知同业集会讨论,没有经常的具体工作”。杨固之、谈在唐、张章翔:《天津钱业史略》,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第151页。1900年,钱号公所因事务繁杂进行了一次迁址,钱号公所也随之改名为“钱业公所”。经历了庚子事变和市面银根萧条的情况,公所活动几乎停滞。“董事中如金君辑五、高君少湘、王君少山、郑君彤勋,均因营业停歇,联翩退职。”参见王子建、赵履谦《天津之银号》,河北省立法商学院研究室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初版,附录三 章则,第32页。

清政府开设商会对钱业的发展是一个契机。1905年,钱业众人上书请求将公会附设于商务总会中,最主要的理由是希望借商会以保护公会,同时将办公地也设于商会。同年直隶天津府同意钱业请求。此项批文如下:“据禀请设钱业公会,是为联系商情起见,如能行之得法,市面受益甚多,应准照办。徐令钧精详审慎,众望素孚,应即派为该会总理,以资提倡,并由该令妥定章程,务挽利权而杜流弊。”参见天津市档案馆编《天津商会档案钱业卷(九)》,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第7141页。

此后市面逐步恢复,钱业也进入了发展时期。到1909年,钱业公会正式将会址从商会搬出来,改组更名为“钱商公会”。1930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工商同业公会法》,钱业于同年十一月,随之依照改组更名为“天津市钱业同业公会”关于从1909年到1930年变革详细记述如下:“1909年(宣统元年),钱业公所又独立,同业公推张云峰、王子清、王筱舟为董事,协同原任董事主持会务,并更名为钱商公会。”“1930年奉天津市社会局令,应遵照政府颁布工商同业法的规定原有之工商同业团体均应改为委员制依法改组,修订章程。”“公会遵照社会局指示,更名为天津市钱业同业公会(简称钱业公会)。”参见杨固之、谈在唐、张章翔《天津钱业史略》,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第151~152页;“宣统元年改组更名曰钱商公会”, “因官直接事务日益繁多,于民国十六年内,容改组期以人材集中之法,竟因咸宜之功。董事增至九人”, “国民政府颁布工商同业公会法。载有于本法施行前,原有之工商同业团体,均应改委员制,依法改组本会会员代表。爰于民国十九年十一月间,筹备改组编订新章,经会员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并遵照功令改名为天津市钱业同业公会”,参见王子建、赵履谦《天津之银号》,河北省立法商学院研究室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初版,附录三 章则,第32~33页。,此名称便一直被沿用下来。

日本人占领天津后,钱业公会也不免成为日本人进行经济管理的一环。天津市档案馆编《天津商会档案钱业卷(十一)》,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第8641~8645页。1945年之后,国家逐步施行统制经济管理,钱业公会职能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王子建、赵履谦:《天津之银号》,河北省立法商学院研究室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初版,附录三 章则,第34页。仅15年时间,天津钱业公会从主要为自身组织利益服务的民间商业团体,变成了国家经济管理体制中的一环。1951年,银行与钱业两公会合并成为金融业同业公会。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图书馆编《〈益世报〉天津资料点校汇编(三)》,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第250页。1952年,随着钱业清理完毕,公会结束了使命。为避免混淆,以下所述若不特殊说明,各个时期的天津钱业同业组织均称“天津钱业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