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研究对象:内蒙古自治区构建及民族团结
历史上,内蒙古并非政区称谓,在地理区位上指“古雍、冀、幽、并、营五州北境”,不同历史时代有不同的古代民族活跃于此:“周,猃狁、山戎。秦、汉,匈奴尽有其地。汉末,乌桓、鲜卑荐居。元魏,蠕蠕及库莫奚为大。隋、唐属突厥,后入回纥、薛延陀。辽、金建都邑城郭同内地。元,故蒙古,起西北有天下。明,阿裕实哩达喇遁归朔漠,复改号,遗踵衍曼,北陲多故。”到了清王朝时期,这里被指为“漠南内蒙古”,其区域“袤延万馀里。东界吉林、黑龙江,西界厄鲁特,南界盛京、直隶、山西、陕西、甘肃,五省并以长城为限”。可见,自古代中国始,这里就是不同群体交流互动和竞争冲突之地,区域社会关系形态以统治阶层利益为导向而变动。
清末民初中国国家政治的转型使内蒙古政区的构建进入一个关键时期,也是区域民族团结进步构建的关键期,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推动统一多民族国家建构在民族矛盾和冲突中成为日益明晰的理论认知和社会目标,并且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发展中得以逐步实践。1947年5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内蒙古自治政府的建立成为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解决民族问题,团结各民族共同奋斗,建立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人民民主的新中国的重要探索。历经70余年的变化,今天的内蒙古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北疆最重要的行政区域,这一区域集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自然资源富集区等特征于一身。历经70年奋斗使内蒙古从昔日主要依靠传统农牧业生产而发展的地区演变为三次产业均得到发展且经济结构日益丰富的区域。从发展的角度来看,70年来,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民族团结进步不断巩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成为这个多民族区域民族团结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成为区域发展的内在动力,更是民族团结创建的具体环节。本书将深入研究这一历史过程,并总结相关经验,以为各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