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
生产与生活
——唯物史观的双重实践依据
【内容提要】唯物史观的理论构建是确立在人类社会发展实践基础之上的,生产与生活正是浸润于其中的双重实践依据。透视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进一步把握生产与生活的相互关联及其理论的基础意义,不仅是梳理唯物史观理论真谛之必需,也是坚持惠民兴邦发展道路之必然,对于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不无裨益。无论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描述的“生活生产”,还是被马克思界定为类生活的“生产生活”,都揭示了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作为人类“共同活动方式”的一致性;不仅彰显了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统一路向和旨归,而且在相辅相成的意义上确立了哲学把握现实的基本样态。
【关键词】社会生产 社会生活 “共同活动方式”
毫无疑问,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性变革的基本标志,也是其理论实质所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开山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系统阐发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哲学原则,唯物史观不仅颠覆了传统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的悖逆逻辑,而且彻底否定了单纯思辨“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荒谬结论。不同于传统哲学的致思理路,唯物史观的构建并非单纯凭借理论范畴的逻辑演绎,而是确立在坚实的实践基础之上。遵循“从人间升到天国”的致思轨迹,唯物史观不仅根本否定了凭借某种精神因素诠释世界本原的唯心主义谬说,而且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内自己背叛了自己”的不彻底性,彰显出哲学向现实生活世界回归的理论底蕴。诚如恩格斯所言:“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显而易见,唯物史观的理论构建是确立在人类社会发展实践基础之上的,生产与生活正是浸润于其中的双重实践依据。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于唯物史观理论底蕴的阐发正是依据这双重实践维度展开的。在他们看来,任何以摧毁旧世界为目的的革命运动“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个别条件,而且反抗旧的 ‘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 ‘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么,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观念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显然,透视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进一步把握生产与生活的相互关联及其理论的基础意义,不仅是梳理唯物史观理论真谛之必需,也是坚持惠民兴邦发展道路之必然,对于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不无裨益。
一
论及唯物史观,人们往往更多地强调社会生产对于人类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显然,着眼于社会经济,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揭示人类社会形态的变革存续,无疑是对唯物史观理论的一种正确解读。追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历史,我们或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文献中概括出经典作家对社会生产的理论强调,从而厘清社会生产范畴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明确断言“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并且揭示出“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正是从这种崭新的历史观出发,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共产主义理想做出了科学的论证。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总结了自身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成果,再次对唯物史观做出了经典表述。他不仅明确阐发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而且得出结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重温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论述,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唯物史观格外强调社会生产对于社会发展的决定意义,并将生产范畴确立为历史发展理论的基本范畴。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强调:“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社会生产的理论阐释,我们可以从中梳理出如下三个要点。
(1)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中,生产范畴是遵循实践维度对社会生产内涵的理论规范。传统的哲学仅仅诉诸理论的思辨,而规避了现实的前提。因此,当其试图诠释现实生活世界时,“不仅是它的回答,而且连它所提出的问题本身,都包含着神秘主义”。费尔巴哈“把人只看作是 ‘感性对象’,而不是 ‘感性活动’”,同样包含脱离实践的理论局限。因此,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绝少涉及社会生产问题,更不可能对其做出正确的理论观照。事实上,生产范畴绝非单纯的意识或理性的产物,而必然具有实践活动的深刻内涵。将社会生产视为“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即在“实践活动”的意义上阐发生产范畴的理论底蕴,恰恰是唯物史观着眼于实践维度的理论创新,深刻彰显着哲学超越传统的革命性变革。
(2)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中,生产范畴也是依据历史维度对社会生产作用的理论概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严肃批评了费尔巴哈所谓“感性确定性”,他们指出“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这一论断不仅强调了社会生产对于现实生活世界存在的基础性意义,而且揭示了“连续不断的”生产对于社会发展存续的决定性作用,展示了生产范畴的历史维度。唯物史观不仅遵循着实践维度对生产范畴的内涵做出了理论规范,而且依据历史维度对生产范畴的作用进行了理论阐释。因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张:“始终必须把 ‘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
(3)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中,生产范畴也是着眼社会维度对社会生产形式的理论阐明。在阐发社会生产对于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时,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特别强调作为“社会关系”表现形式的生产力,即“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他们认为“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 ‘生产力’”。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揭示了唯物史观与传统历史观的根本区别,摒弃了单纯标榜个人作用的“英雄史观”,并且从“共同活动方式”的意义上阐发了生产力的重要性,从而概括出“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的基本原理。马克思特别强调了人类“共同活动方式”对于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他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社会生产的理论概括,奠定了唯物史观的基础性范畴,从而开启了哲学向现实生活世界的回归之路。显然,着眼于生产力对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开展对唯物史观的理论研究,不失为一条正确的理论进路。然而,进一步的理论追问往往会指向“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这样一个问题。概括唯物史观的立论逻辑,作为理论生成的实践依据,不仅包括生产发展对于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而且包括决定生产力发展的原初动力,即生活的需要。换言之,生活实践的维度也是唯物史观生成的理论底蕴。
二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唯物史观的全部理论演绎缘起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人类的本性即需要的理论强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视野中,需要是人之生存的本质表现,“需要即他们的本性”。唯物史观的理论阐发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展开的,或可说,需要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初动力,满足需要则彰显为人类一切活动的本然目标。
诚然,动物也有需要,但动物与环境之间仅仅是一种依赖与被依赖的关系,并不构成价值关系。其实,人猿揖别的关键恰恰在于人与环境关系的根本改变。“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人正是通过“改变世界”的实践从动物中脱颖而出,赋予世界以价值和意义。显然,仅仅诉诸本能意义上的需要,很难厘清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事实上,只有当生活的需要上升为实践的目的时,人与环境的关系才真正成为价值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决不是首先 ‘处在这种对外界物的理论关系中’。正如任何动物一样,他们首先是要吃、喝等等,也就是说,并不 ‘处在’某一种关系中,而是积极地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他们是从生产开始的。)”由此可见,生活需要只有通过生产即劳动实践才能得到满足,而人们的生活需要也只有在生产即劳动实践中才能彰显为活动的目标。这不仅是唯物史观强调生产力决定作用的实践根据,而且也是其观照人类社会生活的现实原因。
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逻辑,作为哲学现实依据的实践活动,实际反映着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双重关系。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不仅包括通过“共同活动方式”表现的生产即劳动实践,而且包括以日常生活为表现形式的生活实践。因此,旨在转变人对于环境被动地位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必然蕴含着生产与生活双重维度。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唯物史观的理论阐发中,不仅强调了社会生产具有的决定作用,而且实现了社会生活的理论建构。
(1)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确认,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实践前提是“能够生活”,从而将社会生活概括为唯物史观的基础性范畴。唯物史观据以确立哲学回归现实生活世界的现实前提“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唯物史观现实前提的理论概括中,逻辑地包含三个彼此相连的基本要素:“现实的个人”“他们的活动”“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毋庸置疑,对于人之现实性的理论展开,必然着眼于人之实践活动,而这正是建构完整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然而,在“他们的活动”中,不仅包括生产实践,而且包括生活实践。“人们为了能够 ‘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遵循这样一种理论逻辑,唯物史观凸显了生活的维度,将“能够生活”确立为理论所由生成的实践依据。如果说,人们在生产实践中的“共同活动方式”表现为生产力,我们或可将人们在生活实践中的“共同活动方式”概括为“生活力”即满足生活需要的能力。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人类“为了生活”,必须生产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资料。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构成了“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成为“第一个历史活动”。质言之,这种以满足生活需要为旨趣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由此可见,生活需要不仅提供了社会生产的原初动力,同时也奠定了社会生产不断发展的实践旨归。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生产才能与社会生活融合为统一的社会发展动力,从而成为真正的“历史活动”。
(2)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强调,社会生活具有实践的本质,从而为唯物史观摈弃传统哲学糟粕确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列宁曾经用“把社会生活领域也包括在内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诠释唯物史观的理论真谛,其逻辑依据就在于,社会生活具有强烈的实践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批评了费尔巴哈及其以前的旧哲学,指出他们“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表现出远离生活实践的基本特征。唯物史观将社会生活确立为客观基础,形成了对于社会生活领域的理论观照,从而为超越旧哲学“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的精神藩篱提供了可能。恰如马克思所言:“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对于社会生活实践本质的确认,不仅奠定了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石,而且铺就了否定传统哲学谬误的认识路径。事实上,如同社会生产一样,社会生活也是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而且具有更为基础的意义。
(3)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张,社会生活与意识的矛盾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从而揭示了唯物史观理论观照的重点。恩格斯曾经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概括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从元哲学的高度阐发了哲学思维的基本特征。诚然,古往今来的任何一个哲学家都不会囿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表述自己的哲学主张,而是通过某种拟化的形式诠释自身的哲学立场。与传统哲学仅仅诉诸理论范畴的逻辑演绎回答哲学基本问题迥然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通过实践范畴解读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基本矛盾,从而实现自身的理论目标的。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是他们的意识所由生成的实践渊薮,而意识无非对于社会生活的反映。“甚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因此,“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所谓存在,既不是某种实存的精神状态,也不是空洞抽象的物质概念。在现实的生活世界中,存在即人的存在,即人的社会生活。因此,依据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即生活与意识的关系,在理论形式上则可概括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生活的理论强调,进一步丰富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社会生活维度的引入,必然改变单纯执着于社会生产维度的理论规范,从而全面阐释了社会实践范畴,真正夯实了新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
三
毋庸置疑,我们关于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理论分析,仅仅是出于说明问题的需要。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一致性才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渊薮。因此,理论的观照并非着重强调二者的区别,而在于促进二者的融合。在理论上把握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一致性,或许是我们进一步洞悉唯物史观理论真谛之必需,也是我们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之必然。
(1)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整合为实践的统一。社会生产无疑是人类社会发展存续的基本根据,而社会生活则为社会生产提供了动力和缘由。因社会生活的物质需要而从事生产、发展生产力,又以社会生产的物质成果满足生活的需要、提升生活的质量,“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事实上,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都是社会实践的活动内容。以社会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更多地展现了人类创造生活的能力。以社会生活为基本诉求的实践活动,则将生活需要确立为社会再生产的动因。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呈现出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相互作用、交相辉映的实践特征。
(2)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积淀为历史的统一。人类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社会生产水平决定着同一时期的社会生活水平,甚至作用于生活品位的提升与改善,从而成为时代的标榜。为了说明生产力对于社会发展的这种重要性,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同时,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也提示我们,社会生产所提供的仅仅是社会变革的物质条件,变革社会生活现状才是人们实现平等诉求的动力渊薮和实践旨归。换言之,“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由此可见,正是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历史的统一,揭示了社会变革的必由之路,奠定了人类解放的理论指南。
(3)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彰显为社会的统一。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社会生产发展的连续性不仅展示着对于既定生产力的继承,而且体现为依据新的生活需要进行的再生产即提高生产力的实践活动。毫无疑问,无论是对于前人生产技能的传承,还是对既有生产成果的占有,都是社会生产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就其现实性而言,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之间也存在发展的共同趋向。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存续的基本条件,社会生产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初衷恰恰在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社会生产所提供的物质生活资料为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了条件,而社会生活的进一步物质诉求也必然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动因。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相辅相成并非人类社会某一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特例,而是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所有阶段上的“共同活动方式”,在社会存在的层面上,表现出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高度统一。正是依据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双重实践维度,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彻底颠覆了“意识决定存在”的唯心主义思维逻辑,形成了“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的致思理路。
(4)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表现为内容的统一。在社会实践中,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相互关系不仅表现为实践取向的完全一致,而且在二者的活动内容上也体现出高度的趋同性,这无疑是我们将二者共同归纳为实践范畴的基本原因。从“共同活动方式”的角度考察生产力,必然会超越个体劳作的狭隘眼界,将生产界定为社会生产。然而,当旨在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成为社会性活动时,生产对于生产者而言,也必然会转化为一种社会生活的“共同活动方式”。其实,无论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描述的“生活生产”,还是被马克思界定为类生活的“生产生活”,都揭示了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作为人类“共同活动方式”的一致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指出,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总之,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在活动方式上的一致性,不仅彰显了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统一路向和旨归,而且在相辅相成的意义上确立了哲学把握现实的基本样态。
在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中,“真正的共同体”思想无疑最具有实践旨归的意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着重强调,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可能实现人的自由,从而阐发了人类解放的实践路径。马克思明确指出,“真正的共同体”的基本内涵,即“生活本身,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道德、人的活动、人的享受、人的本质”。马克思的论述实现了“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的理论论证,同时也为我们旨在追求人类大同的社会主义实践指明了方向。
当然,我们关于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相互关系的理论探讨并非局限于学术的研究,而必须诉诸实践活动的检验。遵循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兼顾、人的活动与人的享受并举,无疑是符合唯物史观理论原则的正确举措。无论是单纯追求生产力发展的片面主张,还是以拜金主义为特征的奢靡之风,都偏离了社会主义的发展轨道,违背了唯物史观的理论原则。然而,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理论强调则充分体现了唯物史观将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有机统一的理论思路。进入21世纪以来,从“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政治主张到将“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确立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从以“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为取向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到“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文明承诺,党中央的每一项民生诉求,无一不是着眼于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和谐统一,充分彰显了唯物史观的理论底蕴。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卓越贡献,不仅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了造福于民的承诺,而且在实践层面上深刻诠释了唯物史观的科学结论,推动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