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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1 依法治国20年中国法治发展成效与展望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任务。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重大转变。进入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推进。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007年,中共十七大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20年来,中国加快科学立法步伐,加强公开立法和民主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围绕简政放权的目标,规范权力运行,提高透明度;司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权利保障与社会治安并重,构建刑事法治网络;以民法典编纂为代表,民商经济法治领域不断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社会法治不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社会保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