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情”思潮的生命审美研究:晚明人情小说的“理”与“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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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美活动发展与生命审美的提出

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就有了审美活动,并最终发展为美学这一独立学派,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美学的发展与哲学理论的演变是密切相关的。在西方美学史上,随着哲学的近现代转变,审美对象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并形成了相应的美学理论的发展。古代西方哲学是实体本体论哲学,如毕达哥拉斯以“数”作为世界的本源,柏拉图的抽象“理念”,亚里士多德将质料与形式的结合作为万物的基础。如此“美”也成为独立于人的实体的属性,具有客观性特点。近代西方哲学是认识论哲学,它以理性为中心,肯定人的主体性。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将自我作为万物存在的依据,到康德“人为自然立法”的精神主体,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主体以其绝对优势,与客体世界形成了对立的两极。表现在美学上,审美具有了主体性,客观事物成为审美对象,是主体创造的产物。鲍姆加登把美学命名为“感性学”,意即关于感性认识的科学。康德认为,美的产生是主体审美判断的产物,是想象力和知性的自由游戏,美虽有表现形式的“纯粹美”,但美的理想是能体现道德意志的“依存美”。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属于近代哲学发展的产物,他将主体性建立在实践论的基础上,认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审美就是主体发现或体验具有自我创造性本质的美的客观事物,这种延续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放大了主体的实践理性精神。可见近代哲学与美学的发展将人孤立为以“认知、工具理性”及“道德、实践理性”为中心的异化存在,高高在上的“人”,因失去了本真的存在状态,孤独、绝望、痛苦、恐惧等情绪也随之而来,主体之“人”走向了自我建构的困境。

为解决人的生命困境,现代西方哲学开始扬弃理性主义,转向主体存在论,在更深层面上探索存在的意义。胡塞尔建立的现象学哲学认为,人类抽象思维的基础在日常生活,因此提出了“回归生活世界”的主张。海德格尔批判了传统哲学将“存在”当作“存在者”的错误,认为人类存在的本质就是“在世的”,他进入这个世界,在世界中逗留。“存在”就是“存在者”如其所是的“去存在”,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含着世界对“我”的显现。“此在”作为“存在者”的本质,不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是扩展为人同世界万物的关系,是人与世界的“共在”。同样美学中的审美对象也发生了变化,审美活动不再是一种认识活动,或者主体本质力量的确证,而是将审美与个体的现世生存相联系。海德格尔在对艺术品的现象学分析中展开其美学思想,认为艺术是“真”的显现,这里的“真”,并非逻辑之真,而是具有现象学意义的存在之“真”,是对生命与存在意义的去弊与揭示。梅洛-庞蒂建立的体验论美学,认为通过身体的真实体验,自我与他人、世界的意义建构才成为可能。可见现代西方美学将生命存在作为审美对象,突破了认识论主客两分的桎梏,以自我存在为中心,自我与他人、万物、世界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关注生命存在状态,以达到自由的审美境界。

中国审美文化虽历史悠久,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学东渐的产物,并在20世纪的中期与后期引发了两次研究热潮。李泽厚的“实践美学”,将马克思的观点引入美学研究,与西方近代哲学与美学的研究相一致,继续发扬理性精神,将美感归为认识论问题,注重工具本体,强调人的实践和征服自然的主体力量。它关注人的社会性,却也忽视了个体生命,在实践美学中“类”总是先于个体。章辉:《论实践美学的九个缺陷》, 《河北学刊》2004年第5期,第12页。虽然适应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却因为不能解释当代社会形形色色的审美现象,也不能为当代人的生存提供具有生命意义的系统阐释,从而逐渐失去了魅力与价值。因此在20世纪后期,随着西方现象学与存在论哲学的引入及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杨春时、潘知常等也发起了以生命存在为审美对象的“后实践美学”或“生命美学”。以生命本体代替实践本体,反对主客二分,提倡主体间性,这与中国古典审美文化中对生命关注的传统也相契合。中国古典哲学即主张体验论而非认识论,它以对生命的体悟为中心,追求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但是中国古典的生命追求,是一种伦理的或理性生命,其“存在”是以牺牲或压抑感性生命为代价,以达到精神上的升华。主体间的交往、对话还停留在原始和谐的水平上,审美理想也带有田园牧歌的色彩。杨春时:《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第18页。无法达到对现代人生命与生存体验的反思。因此现当代美学应继续沿着以生命存在为中心的发展理路,探索生命的归宿与意义所在。

这也是本书的研究对象与逻辑起点,马克思说过“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0,第24页。而人类所有的认识与实践形式都服从于人的生存和生命这一目的论。因此对生命存在的关注必然成为审美的第一前提与最终目的,审美是对生命的确证,审美眼光自然应导向更广大的人生领域。“美学就是对生命活动的‘思’和‘看’。没有这种‘思’和‘看’,人的生命活动就会失去意义,生命本身也会失去色彩。”雷体沛:《存在与超越——生命美学导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第2页。“脱离开人生样态和人生境界谈审美形态,等于抽掉了审美形态的人生底蕴,使其只具有所谓的审美类型或审美范畴的形式逻辑性,而无生动具体的有机性和生成性。”王建疆:《审美形态新论》, 《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第155页。“美学的根本问题就是人的问题”, 潘知常:《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第132页。“生命的审美安顿有益于人的存在”。刘悦笛:《实践与生命的张力——从20世纪中国审美主义思潮着眼》, 《人文杂志》2004年第6期,第90页。生命美学家们如是说。而以生命存在为审美对象,必然带有对自我生命与他人,甚至万物生命的同样审视与尊重,在平等的基础上才有交流与体悟的可能,即所谓的“主体间性”,从而去掉“遮蔽”,达于世界对我的“显现”。对文学、文本的解读同样如此,“主体性哲学、美学的缺陷……把文学看作人的自我扩张和自我实现,……局限于认识论,……文学也被当作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遗忘了文学与生活世界的关系,文学并不是一种知识,美学也不是知识学,而是一种生存体验和有关生存意义的学问”。杨春时:《文学理论: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 《厦门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第18页。因此在文学的创作与接受过程中,“文学形象不再是与我无关的客体,而成为与我息息相通的另一个自我,并且没有自我与对象之分,最终与我合为一体,他的命运成为自我的命运,我们在共同经历人生。这种主客同一不是认识论的一致,也不是主体征服客体,而是在审美同情的基础上的充分的交流而达到的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的融合”。杨春时:《文学理论: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 《厦门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第21页。如此,在与对象主体生命交流的同时,达到对自我生命的认知与反思。这种对生命的反思,就指向了一种超越的生存状态,“反思”包含着对自我与对象生命的体验与领悟,也意味着对现实生存局限的克服,并渐次达于自由与本真的生存境界。

本书在历史背景之下,以小说文本作为考察对象,通过自我主体与文学形象的对话和交流,呈现出此时期内人们的生命状态与生存困境。生命的超越或者本真呈现,必然面对着自我经验与习惯的强大阻力,感性欲求与伦理道德,现实环境与理想生命的矛盾,使得个体生命表现为扭曲与异化,挣扎与痛苦的存在形态。反观当代的生命存在,生命美学理论为个我生命展现了一个本真而澄明的理想之境。但当超越的理想与依然主客二分的生存现状,与人们强大的物质欲望相碰撞时,理想只能退居学术领域,与当下的生存实际成为并立的平行线,因此一种理想的存在方式如何立于现实,真正为大众所用,也是美学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