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经济发展与政策研究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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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李谦 靳梦婕

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披露碳信息是碳减排管理的第一步。在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碳排放披露项目(CDP)应运而生,2008年开始的CDP项目也向中国企业发出了问卷调查和披露请求,中国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和披露质量呈现上升的趋势。全国碳交易市场在2017年全面启动,该市场将涵盖近1万家企业,覆盖的6个工业部门(电力、钢铁、水泥、化工、有色和石化)均为重污染行业。研究重污染行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及影响因素对碳减排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首先,有利于政府掌握重污染行业二氧化碳历史排放强度,最终有利于政府在第三方核查后科学合理地制定碳排放权配额。其次,通过碳会计信息披露内部影响因素的研究,有利于政府快速锁定监管和核查的重点。最后,有利于债权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重污染企业为碳减排进行的努力和贡献,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促使企业管理者做出有利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营决策。

1 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规模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内部方面。Eng和Mark研究结果显示,公司规模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同时也得出企业负债程度越大,公司披露环境信息水平越低L. L. Eng, Y. T. Mark,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Voluntary Disclosure,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22(2003): 325-345.。Peters和Romi研究得出了公司治理与企业披露温室气体相关的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并且在研究中提出企业设立环境委员会和首席可持续发展官职位会使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更加透明G. Peters and A. Romi, “Does the Voluntary Adop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s Improve Environmental Risk Disclosures? Evidence from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ccounting,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11(2013): 1-30.。外部因素方面,学者们也做了大量研究工作。Stanny通过对2006~2008年美国标准普尔500家企业关于碳排放项目的自愿披露情况研究,得出企业前期碳排放信息披露水平会影响企业当期的碳排放项目披露水平E. Stanny, “Voluntary Disclosures of Emissions by US Firms, ”SSRN 22(2010): 659 -682.。Reid和Toffel认为股东决议与强制监管与公司参与CDP的倾向正相关E. Reid and M. Toffel, “Responding to Public and Private Politics Corporate Disclosure of Climate Change Strategies,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30(2009): 1157-1178.。Chen和Jaggi认为企业独立董事比例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J. P. Chen, B. Jaggi,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Family Control and Financial Disclosure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12(2000): 285-310.

国内外学者对碳会计领域的研究显示,碳会计主要侧重于对碳排放权的授予、取得或者购买时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碳会计信息披露等研究。在碳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方面,国内学者以不同样本进行研究,在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负债规模、发展能力和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得出了不同的结论。郑春美、向淳在对沪市170家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认为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会自愿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郑春美、向淳:《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实证研究》, 《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年第6期。。陈琦、何素帆、苟建华以浙江52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企业规模影响其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并呈正相关的结论陈琦、何素帆、苟建华:《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以浙江52家上市公司为例》, 《生物技术世界》2013年第7期。。阳静、张彦以重污染行业46家企业为样本,结果显示企业盈利能力越强就会披露更多的碳信息阳静、张彦:《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会计之友》2008年第11期。。付浩玥、王军会对100家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研究,发现盈利能力没有通过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性检验付浩玥、王军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会计之友》2014年第29期。。熊婷、程博分析我国钢铁类上市企业数据,得到了负债程度与碳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熊婷、程博:《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分析》, 《财会通讯》2013年第7期。。刘洋、赵伟以山东省的重污染行业企业为研究对象,得出企业负债程度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关系不显著刘洋、赵伟:《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在成长能力的影响方面,张俊瑞、郭慧婷认为公司的成长能力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呈负相关关系张俊瑞、郭慧婷:《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来自中国化工类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统计应用研究》2008年第5期。。简丽霞以2007~2010年沪深股市重污染行业和非重污染行业共34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在参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数基础上和样本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基础上,建立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指数,经过多元回归得到公司规模、管理层持股比例和负债水平与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发展能力与披露水平负相关简丽霞:《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交通大学,2012,第38~39页。

综上所述,我国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领域的研究与北美、西欧的发达国家相比,起步相对较晚,总体研究成果较少,选取不同的样本得到了不同的结论,且在研究上多侧重于碳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属于环境会计的范畴。而碳会计是环境会计中的一个分支,侧重于节能投资、低碳固定资产、应交环保费、低碳收入、低碳节能奖励、低碳成本等方面的研究,其信息与环境会计信息也存在一定的区别。由于目前国内尚没有统一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标准,本文在梳理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样本企业碳会计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建立考量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参照标准,并研究影响其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2 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碳会计信息披露主要针对企业关于二氧化碳排放等方面的内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仅包括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还包括披露环境管理、循环经济、环境投资等相关信息。基于碳会计与环境会计之间的这种关系,由于目前国内针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几乎没有,本文通过梳理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与碳会计相关的内容,作为考量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参照。

目前,国内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主要来自证监会、环保部和证券交易所,会计准则方面暂时缺乏相关规范。根据国内陆续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业环保书编制导则》,以及《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是目前国内主要披露环境信息的载体,本文从上述相关法规中梳理出碳会计披露的相关内容,主要有:企业面临的相关环保政策法规、企业提出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预计达到的目标、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的计划、企业发展低碳经济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及研发的成果、企业面临的来自气候问题的风险、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固定资产的投入、企业发展低碳经济成果突出获得政府奖励或补助、企业对已取得的减排成果的量化统计九个方面。

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依据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指定的重污染行业,结合证券市场对行业的分类,确定火电、钢铁,煤炭、采掘业,化工、石化和纺织,水泥、建材,金属、冶金,造纸、印刷六类为本报告所研究的重污染行业,选取从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中连续两年披露碳会计信息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并做出以下筛选:(1)剔除ST、ST、暂停上市及停市的公司,为避免出现异常的数据。(2)剔除新上市的公司,为保证所选取上市公司数据的稳定性和连贯性。(3)剔除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经过以上条件的筛选之后,得到了188家样本公司,具体行业分布如图1所示,研究期间为2012~2013年。

图1 样本企业行业分布比例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对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手工搜集,从企业的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和企业环境报告书中整理获得。

4 研究假设

本文侧重从企业内部寻求影响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因素,考虑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从企业规模、盈利能力、负债程度、发展能力、公司治理结构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4.1 企业规模

重污染行业企业规模影响其披露碳会计信息。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规模越大,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消耗的自然资源和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也势必相对更多。因而笔者认为规模越大的重污染企业所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等外部的舆论压力就越大。第二,规模较大的企业的结构相对复杂,业务量较大,所以企业的外部相关利益者群体较广泛,为吸引投资者投入资本,规模较大的企业会更主动地向外部披露碳会计信息来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提高企业信誉。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规模与碳会计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

4.2 盈利能力

一方面,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有能力投入更多的资金到治理污染和开展节能减排的工作中去。同时,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更愿意向外部披露碳会计信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获得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同。相反,盈利能力较弱的企业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改善企业的经营业绩方面,对低碳改造的意愿和能力不强,碳会计信息披露相对较少。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重污染行业企业盈利与碳会计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

4.3 负债程度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企业管理者会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使用更多的负债,而企业债权人关注资金的安全,必然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会计信息。因此,企业披露资金详细支出的可能性更大,包括企业投入节能减排和治理污染环境等方面资金的信息披露。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负债程度与碳会计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

4.4 发展能力

企业的发展能力指的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下,重污染行业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突破和进展将提高该企业的后续发展能力,而发展能力强的企业向外界充分披露碳会计信息将赢得更多的信赖和支持,产生社会公众对企业发展能力的良好预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重污染行业企业发展能力与碳会计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

4.5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利于缓解公司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有利于向外部披露可靠的碳会计信息。本文选取独立董事比例指标体现公司的治理结构。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如果企业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比例高可能促使企业向外部披露更多的碳会计信息。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5——重污染行业企业独立董事比例与碳会计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

5 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5.1 自变量设计

根据上述研究假设,本文的自变量设计如下。

5.1.1 企业规模(SIZE)

本文选取上市样本公司的总资产来表示企业的规模大小。为了减少企业之间总资产的差距过大产生的影响,本文选择总资产对数作为研究的数据,并定义企业规模为变量SIZE。

5.1.2 盈利能力(ROEP)

净资产收益率能充分体现企业运用资产的收益水平。因此,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来代表企业盈利能力,并将其定义为变量ROEP。

5.1.3 负债程度(LEV)

代表企业负债程度的财务指标有资产负债率和产权比例,两者的经济意义是一样的,所以本文在研究中选取资产负债率来代表企业负债程度,并定义为LEV。

5.1.4 发展能力(GROWTH)

本文选择上市样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代表企业的发展能力,并将其定义为变量GROWTH。

5.1.5 公司治理结构(RIND)

本文选择独立董事比例来解释公司治理结构,定义为RIND。

5.2 因变量设计

本文借鉴国内外学者对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方法,将被解释变量碳会计信息披露指数定义为CDI。

根据上文梳理出的相关碳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并结合重污染行业样本企业在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书中披露的碳会计信息,按照定量与定性两个维度得到重污染行业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的要求共16项(见表1)。考虑到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及衡量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的整体水平,对16项指标均赋予相同的分值(每项1分)。用企业实际披露的条目与全部应披露条目的比值作为CDI。即:

CDI=实际披露条目数之和/总披露条目数

表1 碳会计信息披露条目评分标准

5.3 模型构建

借鉴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研究,我们对样本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构建模型如下:

CDIa0+a1Size+a2Roep+a3Lev+a4Growth+a5Rind+a6Ceo+e

其中a0是常数,a1a7是自变量的偏回归系数,e是干扰因子。

5.4 描述性统计分析

5.4.1 因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按照年度划分,对因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本文汇总样本公司2012~2013年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见表2)。从披露均值和最大值来看,碳会计信息披露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说明我国重污染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不断提高,向外部披露碳会计信息的意识不断增强,但标准差呈扩大趋势,说明企业间披露水平的差距在加大。

表2 CDI年度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

5.4.2 自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在表3中列示了多元回归模型中的自变量描述性统计信息,具体包括企业规模(SIZE)、公司治理结构(RIND)、发展能力(GROWTH)、盈利能力(ROEP)、负债程度(LEV)5个自变量。

表3 自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

表3中各自变量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差距较大,说明样本数据的多样性和代表性较好,标准差在发展能力和负债程度两因素上较大,说明该两组数据较离散,其均值代表性不强。

5.5 相关性分析

为了多元回归分析结果的正确性,笔者先检验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变量相关性系数检验的结果见表4。

表4 Pearson相关性系数检验

注:∗在0.05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在.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

从表4对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初步分析发现,对于因变量CDI而言,企业规模(SIZE)、公司治理结构(RIND)和负债程度(LEV)与因变量在5%水平上具有显著相关性,而发展能力(GROWTH)、盈利能力(ROEP)与因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下面将进一步进行多元回归拟合模型。

5.6 多元回归分析

本文使用SPSS20.0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处理,采用逐步回归剔除不显著因素,得到最终多元回归模型如下:

以上回归结果显示,该模型值为.055, F值为8.331, F值显著性(Sig)为0.000,显著性水平小于0.01,说明模型在0.01置信水平下通过F检验。从回归结果看,企业规模(SIZE)、发展能力(GROWTH)和公司治理结构(RIND)三个影响因素所对应的t值在5%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DW值位于[du, 4-du]之间,表明残差序列不存在自相关性。在多重共线性检验中,所有自变量的方差扩大因子均小于2,表明该模型各影响因素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观察上式,进入模型的三个影响因素与碳会计披露指数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不一,公司治理结构(RIND)对碳会计信息披露指数的影响最大,而发展能力(GROWTH)的影响最小。

6 结论与建议

(1)基于上文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企业规模、发展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影响重污染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且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最大。

(2)负债程度和盈利能力不会驱动重污染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重污染企业举债进行低碳改造的需求很小,同时该支出可能在企业支出中所占比例较小,债权人对该支出的相关信息关注程度不高,导致信息提供者——重污染企业提供相关信息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从样本数据看,盈利能力与社会责任履行目前不存在正相关关系,重污染企业对于环境效益关注度较小,表明社会公众对碳会计信息不敏感,未形成对重污染企业披露信息的压力。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笔者认为,提高重污染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制度建设方面看,首先要尽早出台碳会计信息披露标准,特别是在会计准则中对相关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其次应依据相关法规和准则加强外部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例如通过碳会计审计迫使重污染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最终实现从强制性披露到自愿性披露的过渡。从政策层面看,国家应加大对小规模、发展能力较弱的重污染企业相关信息披露的引导和监督,并在国家相关财政和金融政策上加大倾斜力度,培育重污染行业企业清洁发展的能力,引导企业实施低碳改造,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接受公众监督;从企业层面看,进一步构建合理的董事会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提高自身发展的竞争力,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审计,提高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