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宗教文化与民族团结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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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民族团结的类型与维度

民族团结是民族关系的一种理想类型。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文化多样、民族众多,不同民族在长期交往中形成了多种类型。我们可以从不同视角和维度对民族团结的主要类型和衡量指标进行分析,以推进和深化相关认识。

(一)民族团结的主要类型

第一,按照某一地域范围内民族关系的特点,将民族团结划分为单一中心民族和多元中心民族的团结模式。从历史时期进行审视,从全国范围来看,在中国传统社会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是以汉族为中心的各民族团结。而魏晋南北朝、宋辽金夏时期是以多元民族为中心的团结模式。从地域范围进行观察,全国存在汉族以外的地方大民族,例如,云南西双版纳和德宏地区的傣族,其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影响了当地布朗族、佤族、拉祜族、德昂族、阿昌族的部分群众,形成特色鲜明的南传佛教文化圈,呈现一元中心或多元中心民族团结模式。

第二,按照民族的社会地位和权利是否平等可分为不平等的民族团结和平等的民族团结。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较长时期由汉族掌握国家政权,汉族以外的民族,其社会地位和权利由掌权者决定。封建社会的汉族统治者虽大体上能平等地对待少数民族,但受儒家“华夷之辨”思维的深刻影响,不可避免地对少数民族持一定程度的歧视态度。在一些少数民族当政的历史时期,如元朝将国内的民族划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个分明的政治等级区别对待,即使民族间能够实现短暂的“团结”,也是在政权强压下的不平等团结。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才为民族团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按照各民族是否真正意义上拥有和其他民族同等的权利,可分为名义上的民族团结和实质上的民族团结。当民族之间不能平等对话时,民族团结只不过是一种权宜之策,这样的民族团结并不能持久。只有实质上的民族团结保障各民族的权利一致,符合各民族的真正利益,才能持久稳固。民族团结不能仅仅停留在政治口号上,而要化为实实在在的社会行动。

第四,按照社会的治理形式,可以分为传统社会中的民族团结和现代社会中的民族团结。传统社会以人治为中心,民族团结具有不稳定性,各民族经常因为利益发生冲突。以中国封建社会为例,多个民族处于同一个国家政权的统治之下,而当非统治民族的势力壮大之后,在某一社会精英的领导下,以谋求本民族利益为号召进行武装斗争,最终形成社会分裂的局面。现代社会以法治为特点,各民族利益诉求趋同,实现本民族利益的合法路径多元多样,尤其是各民族社会精英向上流动的机会增多,较少倾向采取越轨和冲突的方式实现自我要求。

第五,按照社会分工的程度,可分为机械的民族团结和有机的民族团结。这一划分受到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从社会整合角度论述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思想启发。机械的民族团结主要指向民族内部的团结,这与传统社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各民族拥有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基本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彼此互动交往的动力和需求不足。有机的民族团结主要指向民族之间的团结,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民族已经不能保持封闭的自我生活空间了,社会分工甚至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各民族之间相互依赖程度加深,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你”的“一体化”关系格局。我国新时期的民族团结关系即是建立在“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相互离不开”简称“三个离不开”。1990年9月,江泽民视察新疆时提出。的有机团结的基础之上。云南立体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使居住在同一地域内坝区、山区、半山区不同民族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生活上相互帮助,经常互通有无、各取所需,谁也离不开谁,这些构成云南各民族团结天然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二)民族团结的衡量维度

民族团结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既是一个社会过程,又是一种社会状态。民族团结的主体从微观向宏观依次包括各民族成员、各民族团体、社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民族团结的客体包括相关的资源、价值、行动、政策。只有将有益于民族团结的政策措施、价值理念等内化并植入各民族成员,方能发挥实际的规范促进作用。换言之,民族团结是主观见之于客观而又客观见之于主观的辩证过程,这一分析具有高度的抽象性。这就要求各民族成员内化价值规范,在行动上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榜样。本书拟立足于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境,从政治制度、经济互动、社会交往、文化生态以及思想观念五方面提出一组衡量民族团结程度的指标体系,以增加研究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这一体系在学术界尚属首例,本书的研究仅仅具备大致轮廓,以期抛砖引玉。

第一,政治制度方面。良好的政治制度设计为民族团结提供了宏观背景和政策支持。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政治制度,如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施,使少数民族群众真正当家做主。然而在不同地区,民族政治制度的落实不尽相同。我们可以从民族工作专门机构的数量、有关工作人员的数量与业务素质、工作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有关民族优惠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制定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相关主题可以围绕促进民族团结的实际作用再进行细分。

第二,经济互动方面。经济交往是民族团结得以实现的物质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之下,我国各民族都被纳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具体环节中,彼此往来进一步密切。从历史的角度看,经济交往是民族关系发生的自然起点,相邻或同一地域范围内的不同民族即是在互通有无的经济交往过程中逐步接触。如果能够通过经济互动解决各民族的不同需求,则不会诉诸武力,历史上茶马互市、边境贸易促进汉族与少数民族团结的例子便是其生动注脚。一旦经济互动链条断裂,则一方或双方倾向于动用武力掠夺自己想要的经济资源。历史上边疆少数民族屡次发动战争,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获取中原王朝的物产,尤其是饮食结构中不可缺少的茶叶。典型的例子如居住在怒江丙中洛山区半山区的民族与居住在江边河谷的民族结为“牛亲戚”,并世代友好。其中,一方有公牛,一方有母牛,双方自愿将公牛和母牛配对,由劳动力较多的一方喂养。“牛亲戚”并不局限在特定民族中,汉族、傈僳族、怒族、藏族、独龙族等不同民族之间时常相互搭成“牛亲戚”,各民族在生产生活上互助往来,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吴成立:《三江并流地区族群文化和谐存合的人类学考察——丙中洛乡的个案研究》,《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总之,我们可以从各民族经济往来的频率解读他们之间关系和谐的程度。

第三,社会交往方面。社会交往包括很多内容,在同一地域场景中生存的不同少数民族越是能够在日常生活中相互帮助,在本民族传统节日和文娱活动中相互邀请,彼此接纳并相互通婚,则越容易实现团结和谐。2009年,笔者在西双版纳勐海县勐混镇实地调研期间,恰逢拉祜族的拉祜扩新年,当地拉祜族代表送请帖给乡镇干部邀请他们一同参加,乡镇干部随口问道:“傣族老大哥和哈尼族、布朗族兄弟都请了吗?”代表给出肯定的回答。在云南民族团结的典型地区,各民族在社会交往的广度和深度都比较好。西双版纳各民族一直都有通婚的习俗,从而通过血缘和亲缘的纽带加强了不同民族之间的联系与感情。在多民族地区,相互尊重对方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是民族正常交往的前提条件。尤其是族际通婚,可以将多宗教、多民族和谐共处植入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有助于维系民族团结。通婚是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文化表征,族际通婚在云南民族地区普遍存在。云南省镇康县民间谚语说:“一家开出九门亲,九门说出九样音”,就是云南多民族地区民族通婚的生动写照。在通常情况下,某一地区因为多民族而拥有多宗教,进而相互影响形成宗教和谐、民族团结的局面。多元民族宗教和谐关系,对云南的整体文化结构影响深远。

第四,文化生态方面。文化生态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和精神现象的自身及其关联形式。文化生态具有历史性、现实性、整体性、延续性、实践性、多元性等特征。不同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态既有独立性又有关联性,关联度越高的民族文化生态,其交往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宗教在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如果同一地域不同民族之间允许彼此神灵体系共享,宗教活动场所共用,信徒身份重叠,那么民族之间的关系就较和谐。例如在丽江地区,纳西族东巴教吸收了藏族苯教的不少仪轨,其传说中的创教始祖丁巴什罗的原型实际上为西藏象雄苯教创立者敦巴喜饶,而东巴教举行宗教仪式时所戴的“五佛冠”又具有藏传佛教的色彩,藏传佛教在丽江拥有部分纳西族、普米族信徒,纳西族支系摩梭人还有自己的活佛。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使各民族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联系更加紧密,民族文化生态亦随之不断发展改变。

第五,思想观念方面。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不同民族的个体成员在民族身份、国家政权、文化传统等方面具有认同感。不同民族之间必须将接纳、宽容、尊重、平等、互助、信任等基本观念内化为行为规范。实际上,这些观念也是现代社会应共同遵守的文化价值。围绕上述观念,我们可以结合少数民族地域社会设计出一套指标体系。例如,由高至低测量是否接纳省、市、县、生活社区有其他民族成员,是否愿意与其他民族通婚,是否信任其他民族成员,是否对其他民族文化感兴趣,是否信仰其他民族的宗教等。例如,在云南多民族团结、多宗教和谐、多文化交融的典型地区怒族自治县丙中洛镇,虽然历史上曾经发生过怒族传统宗教同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同外来基督宗教的短暂争斗,但在长期的经济文化交往、通婚过程中,人们逐渐对多元宗教和文化持接纳、宽容态度。在一个家庭中有多种民族成分、多种宗教信仰的现象并不罕见。思想观念的宽容虽然可以自发生成,但是同样得益于政府的保障、社会的提倡、社区氛围的营造。

(三)民族谚语体现的民族团结

谚语是民族心理和民族文化的体现与浓缩,既是民族生活的经验总结,又与民族伦理道德相连。谚语能够约束民族成员行为,具有深厚的社会内涵和文化意义,我们不能忽视民族谚语中体现的民族团结精神。一些云南少数民族的谚语生动反映了各民族追求团结的需求,形象地指出了民族团结的条件、目的、意义等,在潜移默化中维系着民族团结。

民族谚语用日常生活常见事物和情境,生动活泼地比喻民族团结与和谐。普米族谚语说:“鸡蛋无大小,兄弟无尊卑。”藏族谚语说:“珍珠越串越长,亲戚越连越广。”佤族民间流传的谚语说团结如同“三匹龙头宝马、三头金角牛”一样珍贵;又说“一段柴烧不开一锅水,一个英雄打不赢一场仗;一个人聪明不会兴旺,一个人勤快不会发达”;“见活帮忙干,遇食一起吃”。彝族谚语说:“棕榈根须多,彝家亲戚多。”傣族谚语说:“一根棉线织不成布,一根木头盖不起房”;“一棵竹子挡不住风,一片瓦遮不得雨”;“多种几棵树,多交几个朋友”。哈尼族也用竹子、生姜、大蒜、芦谷等丛生植物以及布匹等事物比喻骨肉相连、亲密无间的团结,《家庭团结调》唱道:“咱们好像父亲栽出的一蓬竹子,咱们好像母亲织的一匹布;好像菜园里栽的生姜,一个枝丫生长出来;好像菜园里栽的大蒜,一个籽种繁殖出来;好像菜园里的芦谷,一丛枝叶发芽繁殖出来。”孙官生:《古老·神奇·博大——哈尼族文化探源》,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第266页。这些谚语都要求民族成员在人际交往过程中注重亲情友情,从而维系民族团结。在云南多民族地区,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大都能尊重对方民族的风俗习惯,使用不同民族语言交流。“一个舌头会讲三种话”,就是这一情况的生动描写。

边疆少数民族有极强的爱国主义精神,近代以来发生多次反抗殖民者的起义,英法等国殖民者的威逼利诱在各民族强烈的国家认同面前不堪一击。例如,近代沧源佤族地区发生的班洪、班老抗英事件。由于种种原因,原属中国的炉房、金厂等地划给缅甸,佤族群众编了谚语:“大树空爱花,百姓空爱国”,表达自己内心的不甘。也有一些谚语,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民族隔阂情况。从关系网络的角度看,所谓民族隔阂就是连最基本的交往也不可能。经过外部势力挑拨和内部利益冲突纠纷后,当时云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关系非常疏远。恩格斯指出:“迄今为止,一切统治者及其外交家玩弄手腕和进行活动的目的可以归结为一点:为了延长专制政权的寿命,唆使各民族相互残杀,利用一个民族压迫另一个民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304页。在云南历史上,封建王朝推行“以夷制夷”政策导致的民族隔阂与民族冲突使民族关系陷入了恶性循环,这是我们构建新型民族团结关系时必须要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