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作为结构条件的政府
要想解释各个运行中欧班列的城市间的区别,我们还必须借助把国家视为市场建设过程中的结构性条件这一视角的帮助。在我们分析中欧班列发展的过程中,有三种政府的结构性影响尤为重要。
首先是政府作为组织架构在其内部进行各种权力的分配和职能的分工。这种分工会影响政府内部各个政策部门之间出于自身利益在制定和执行产业政策时的博弈。这些博弈不仅涉及政府内部的各个分支,也经常卷入社会力量,经常形成特定的政府-企业关系,而这些关系的类型也对政府如何制定政策、制定何种政策,以及如何执行政策有重大影响。换言之,政府进行干预、规制和调节的能力,以及各种社会行动主体的力量对比对政府干预的约束,形成对中欧班列物流平台建设的重大影响。如果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有强烈的政策偏好,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的部门相对集中,通常可以预期地方政府更倾向以为数较少的企业作为落实和执行其政策的行动主体,一般情况下也更容易依靠单一的国有企业。如果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没有明确的政策偏好,制定政策的权力被下放给具体的职能部门,而且这种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权力又处于分散的状态,那么这种权力结构有更大的可能性产生一种相对多元的、更包容的产业平台。当然,在这二者之间还可以有各种可能性。
其次,政府是界定资源分配的重要结构性条件。这在中国尤其明显。政府采取特定的产业政策,一般都有明确的资源配置措施。它可以有比较广泛的范围,从直接的财政投入,到提供信贷、土地和税收方面的便利。对企业而言,这种产业政策对资源的分配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如果企业积极参与政府政策鼓励的产业,必然会有较多的机会获得资源。与此同时,这种资源的分配也意味着其他领域的政府资源的减少。这种由于产业政策的原因发生的资源配置的变化经常可以构成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的重要因素。
最后,政府作为结构性条件影响市场建设方向的另一个侧面是政府的政策范式,特别是中央政府的政策范式,以及地方政府自身过去的政策遗产对中国各个地方政府发展中欧班列的影响。政策范式“由以政策形式表示的实施计划和以政府行为原则形式表示的达成目的的手段所组成”,在关于产业政策的讨论中,政策范式代表着一种主导观点、政策原则,或者权威看法。因此,它是一般政府官员、产业界人士和一般大众理解相关经济现象的框架,它通常是各种经济行动主体形成对产业发展方向预期的基础。在中国的政治环境里,由于地方政府官员由中央任命,中央政府的政策范式对地方政府而言更为重要,它不仅为地方政府官员把握经济现象提供一个“看问题的方式”,而且排除了他们以独立的立场,就同一个政策领域持不同观点看问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