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本项研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从正文的章节安排可以看出,本研究是依据现代国民账户的GDP核算方法,按照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生产和种植业以外的林牧渔业生产的部门划分,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分别估计其产值,然后将所得结果加总。具体估算各部门的产值时,也是以生产法核算为主。例如,种植业中的粮食生产,笔者先估计粮食的种植面积和亩产量,然后以之为依据计算粮食的总产量,又根据价格资料计算粮食的总产值,再从中扣除生产成本(中间投入),最终得出粮食生产的增加值——总之就是老老实实地一步一步算账。当然,做历史GDP研究与现实GDP的核算不同:由于很难找全规范核算所必需的所有当期数据,有时甚至连最基本的关键数据都无法直接获取,具体估算过程中迂回曲折的种种变通做法必不可免;在极端缺乏当期数据的情况下,有时还不得不使用较晚时期的数据做逆向回归推算(如清中期以后的耕地面积),或利用较为可信的相关研究成果及他处、他期的数据,包括近代的调查统计数据进行比例法推算(如林牧渔业的产值估计)等。正因为很难像核算现实GDP那样获取所有必要的数据,一些基本数据只能依据所掌握的资料通过各种迂回曲折的方法近似地估计出来,历史GDP的研究者,包括笔者,一般将自己的研究定义为“估算”,而不称为“核算”。尽管如此,就所用方法的整体而论,笔者是遵循GDP指标的核算原则,并且是以生产法为主体来进行研究的。这也是迄今为止大多数历史GDP研究者所使用的方法。
在历史GDP的估算方法上,近来也有学者试图别开生面,另创新路。如一些主张将计量经济史的方法引入历史GDP研究的学者认为,过往中外学者估算历史GDP的方法只能称为“会计核算”,而由于各家所见资料不同,估计的结果往往彼此相差很多。计量经济史的方法是“根据经济学原理已经反复证明的函数关系,对不可能存在于文献中的关键数据,利用已知的数据以计量经济学的方法推算出来”。对这种创新尝试,笔者在原则上并不反对,甚至认为在特定的条件下,如在“会计核算”因缺乏足够史料而实在无法进行,而“计量推导”又确有把握的情形之下,或者在“会计核算”已经得出结果,但这个结果是否准确尚不能完全自信,有必要采用其他方法进行验证的情形之下,也可不妨一试。但是,从历史GDP研究的根本方法上说,笔者对这种创新不敢轻易尝试,而宁愿进行“会计核算”。
笔者之所以主张谨慎对待在历史GDP研究中使用“计量推导”,是因为对倡导者所高扬的那些“经济学原理已经反复证明的函数关系”能否普适于现代市场经济以前的前近代乃至更古远时代的传统经济,持高度怀疑态度。笔者以为,那些所谓“经济学原理已经反复证明的函数关系”,绝大多数其实只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变量之间关系的数学表达或者说是数学抽象。这些“函数关系”即便在现代市场经济运作中已被“反复证明”,因而可以放心利用,由一些已知数据来推算未知数据,但其能否在传统时代的非市场经济或二元经济中也一例适用,是难以让人放心的,因为在后者的经济运行中,那些看起来相同或相似的经济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同样的“函数关系”,还并没有被“反复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家里的粮食存量与市场上的粮食价格当然存在一定的“函数关系”,但是在市场发育不充分、不完全的传统社会里,农民家里的存粮有相当一部分是不能出卖或根本就不准备出卖的,在这种情形之下,其与市场上的粮食价格还存在同样的“函数关系”,适用同样的数学公式么?迄今为止,经济学对现代市场经济出现以前的人类社会的其他经济形态及其运行规律的研究还很不充分,更遑论去“反复证明”那些根据现代市场经济提炼、抽象出来的经济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了。20世纪以前中国社会的经济活动并没有全面、系统的文献记录,现有数据都是经济史研究者从海量的史籍,有些还是只言片语中去爬梳整理、考据提炼才最终得到的。经济史研究者就是根据这些并不完整、缺失多多,并且质量高低不齐地拼凑起来的数据,经过“会计核算”,有时甚至还要进行被讥笑为“揣测”式的估计,才得以复原当时经济在个别时点上的并不十分清晰,也并不敢肯定其准确程度如何的全貌。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函数关系”谈何已被“反复证明”?既然还未被“反复证明”,在并不完全相同的社会条件下运用那些“函数关系”去推算文献记载所缺失的数据,至多也只能被认为是“试水”罢了,与“揣测”其实也相距不远(揣测也是要有史实依据的)。所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计量推导”的“门槛”高不高——“门槛”再高,稍抬抬腿也还是可以迈过去的。何况,当前一些研究所谓的“计量推导”,大多还只是线性回归之类的浅层次应用,本质上仍属统计学范畴,稍学过些经济数学的人都能掌握,算不得什么高深的知识。问题只在于,笔者认为,在目前这个阶段,在现有的研究条件下,将“计量推导”全面应用于历史GDP的研究,条件还不成熟。这是笔者仍然宁愿老老实实做“会计核算”的根本原因。在研究方法上,笔者推崇已故吴承明老前辈“史无定法”的遗训,无论哪种方法,只要适用,都可以用。这里,“适用”笔者以为应该是选择哪种研究方法的唯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