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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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改革前30年的中国农业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她面对的是一个以农民和农业为主体、积累率很低的国民经济体系。要加快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尽快实现赶超发达经济体的目标,必须最大限度地集中农业剩余,达到10%以上的积累率,W. W. Rostow, “The Stages of Economic Growth”, 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New Series, Vol. 12, No. 1(1959): 1-16.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发展工业的劳动力和原材料价格。

集中农业剩余可以采取金融和财政两种方式。采用金融方式需要有精准灵活的金融政策、布局合理的金融机构、灵巧多样的金融工具,当时的中国并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不得不采用财政方式。采用财政方式又有提高征税强度和扭曲贸易条件两种途径。鉴于旧政府的高税负已使国民痛恨不已,新政府肯定不会延续重税的做法,所以选择了扭曲工农业产品贸易条件的做法,中国称之为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扭曲工农业产品贸易条件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发展工业的劳动力和原材料价格。

当时,中国的非农产业是被私营业主控制的。私营业主不满足于在收购环节拿到政府扭曲工农业产品贸易条件的好处,他们还采用囤积居奇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迫使城市居民承受更高的生计成本。鉴于扭曲工农业产品贸易条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新政府又实行了主要农产品统一收购、统一销售政策。

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有效地解决了把农业剩余集中在政府手里和降低城市居民生计成本的问题,但是政府不可能对所有农产品都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中国那时的农业以自给为主,农产品的商品率很低。农民从增加自己福祉的角度出发,做出了少生产统购统销的农产品、多生产未统购统销的农产品的选择。国家无法以农户为调控对象落实农产品统购统销计划,客观上需要建立一个能便于管理农民的组织体系,人民公社体制就是当时认定的最佳选择。当时主管经济工作的陈云副总理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农户宛如妇女头上的头发,很多、很分散,不宜抓住,人们公社的作用就是把很多、很分散的头发梳成一条辫子,便于抓住。人民公社体制以统一组织生产为切入点,有效地解决了统购统销计划无法分解到每个农户的难题,达到了按照统购统销任务进行农业生产的目标。

由此可见,扭曲贸易条件、统购统销政策和人民公社体制三位一体,是由集中农业剩余、降低城市居民生计成本、促进工业发展的国家战略内生出来的一套制度。凭借着这套制度,中国在人均GNP很低的欠发展阶段,达到了10%以上的积累率,以及最大限度地降低工资率和工业原材料价格的目标,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了初步完整的工业体系,并取得了研发原子弹、氢弹和卫星的成功。

虽然工农产品贸易条件是扭曲的,但凭借一套严密的财务核算制度,有效地杜绝了寻租现象。所以,计划经济体制最大的问题不是腐败,而是农业生产力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广大农民一直处于贫困状态。从表1-7至表1-9可以看出,从开始实施人民公社体制的1958年到改革开放的1978年的20年里,中国人均农产品占有量和农业人口人均商品性农产品供给量都没有明显的增长,农民收入增长平均每年不足3元。同期,由于重点发展的产业部门不具有比较优势,企业的自生能力很弱,产品的竞争力很弱,只能在封闭的环境下运行。这是该阶段集中起来的农业剩余主要投向重工业,但重工业处于自我循环、轻工业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国际贸易仍以农产品为主的主要原因。限于篇幅和不偏离主题,这里就不展开了。

表1-7 1957年~1978年全国人均占有主要农产品产量

资料来源:农业部政策法规司:《中国农村40年》,中原农民出版社,1989,第132页。

表1-8 1957~1978年平均每个农业人口提供的商品性农产品供给量数量

资料来源:农业部政策法规司:《中国农村40年》,中原农民出版社,1989,第133页。

表1-9 1957~1978年农民人均收入

资料来源:农业部政策法规司:《中国农村40年》,中原农民出版社,1989,第130页。

在改革前的30年里,虽然农产品总量不断增长,但农产品短缺问题一直比较严重,直到70年代末,仍有数亿农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1978年,中国农村人均年收入只有70多元,有近1/4的生产队集体分配的人均收入不足50元。农产品供给不足始终是制约国民经济均衡发展的瓶颈。在“五五”规划时期,粮棉油进口每年花费14.63亿美元,占进口消费品总额的64%和进口总额的12%。

虽然农业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1952年的57.7%下降为1978年的28.4%,但就业结构转换缓慢,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量的份额仅从1952年的83.5%下降为1978年的70.5%。虽然该时期几乎所有的资本都被集中到了城市,但按人口度量的城市化率仅从1952年的12.5%提高到1978年的17.9%。其结果是,农业劳动力的平均产出只有工业的16%,服务业的24%;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份额高达83%,其占城乡居民储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份额却分别为不足25%和40%多一点。

改革前,向农业索取过多固然是农民温饱未能普遍得到解决的重要原因,但农村经济组织缺乏效率是更为重要的原因。有关中国农业总要素生产力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实行人民公社体制的20多年里,农业总要素生产力为负。这期间农业技术肯定没有退步,它不可能成为农业总要素生产力为负的原因,所以这个负值完全是组织与制度安排缺乏效率造成的。农村广泛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总要素生产力即刻变为正值的事实,从另一个方面证实了这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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