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文化旅游是人们离开他们的日常居住地,为获得新的信息与体验来满足其文化需求而趋向文化景观的移动。基于“沿边”的省区特征、“少数民族聚居”的民族特质及“国家角度”,本书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空间范围界定为地处边疆且少数民族众多的云南、广西、内蒙古、新疆和西藏,将其视之为西部民族地区的一种典型类别。基于此,本书中出现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西部民族地区”和“西部民族五省区”系同一所指。
我国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民族众多,再加上历史悠久,孕育了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及人文旅游资源,因此,发展旅游业不仅可以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重要的作用,而且旅游经济的发展同样可以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传播与繁荣做出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历史、经济、社会等综合因素的制约,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其他地区相比存在较明显的差距,与其自身拥有的资源优势仍不相称,特别是在旅游业的发展中,出现了较多对文化资源破坏性的建设和建设性的破坏现象,如文化受旅游业冲击、城镇内涵失去原真性、旅游收益分配的不公平及区域发展失衡等共性问题,使原本弱势的少数民族文化生态更加不利。基于此,如何在旅游业的发展中,在保护好旅游地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平衡好产业发展与文化保护、传承及开发之间的关系(即“提升发展”的含义),就不仅具有理论研究的必要性,而且也具备说明实践、指导实践的紧迫性。
本书借鉴产业经济学、旅游人类学中的相关研究成果,以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的“提升发展”为研究对象,除第一章绪论和第七章总结与展望部分之外,全书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在对中外的旅游及文化旅游理论研究进行回顾总结的基础上,首先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及政策支持进行了考量,接着对西部民族五省区文化旅游的发展基础、发展战略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该层次是本书的研究起点,也是全书展开分析的前提。
第二层次涵盖第四章、第五章两个部分。该层次的定位是评价性研究,重点着眼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可持续性”如何的问题。基于Ko的理论,结合对民族地区资源与能力的分析,构建西部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可持续性评估模型(包括BTS、ATSI等);然后运用BTS(旅游可持续性晴雨表图)及ATSI(旅游可持续性指标阿米巴虫图)模型,对选定的文化旅游地“云南”的可持续性整体水平及各旅游指标的可持续性进行研判,并基于层次分析法甄别出影响云南文化旅游可持续性的关键因素;基于现实案例的考察,我们对云南丽江文化旅游可持续性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定性的分析,以便较全面地把握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可持续性的状况,并着重分析妨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可持续性的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方面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缺陷,为后文探索如何有效地消除这些障碍和缺陷奠定基础。
第三层次是第六章,该层次的定位是主题性研究,其核心议题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提升发展的对策建议,这是本书的核心领域。在上述对案例的定量与定性诊断的基础上,本部分基于政府、协会或社区、企业作用等多维视角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提升发展的对策建议。
当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还有许多内容需要进一步研究。如,除云南外,将适时深入其他西部民族省区调研相关旅游地,以扩大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的研究范围;进一步研究更具一般性的文化旅游市场主体与政府相互作用的机理并构建市场和政府之间的互动关系模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