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199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总报告
一 对1995年社会形势的基本判断
1995年社会形势总的特征是:社会整体保持稳定,经济与社会结构均得到改善,整体发展速度更加合理,物价上涨幅度明显回落,社会心态比较平稳。
1992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势头较猛,由于社会整体发展相对缓慢,能源、交通、通信和教育、科技、卫生事业跟不上,发展本身受到限制,社会承受力也受到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和物价上涨指数。1994年通货膨胀率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水平,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尤其是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指数平均上涨20%以上。因此,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幅度,便成为1995年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尤其是考虑到效益不好的国有企业内的大量职工实际生活承受能力和广大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控制物价上涨幅度便不只是经济领域中的问题,而且也具有非常敏感的社会-政治意义。1995年,在控制物价方面花了较大的力气,成效也较为显著,全年物价上涨下降到计划控制范围内。
应该看到,这一成效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靠的是行政手段。并且,原定的一些改革方案,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些方案,也只好推迟出台,或仅仅局限于试点。问题的难度在于,现存的物价(特别是生活必需品)高速上涨,与大量效益不好的国有工业企业所产生的下岗半下岗人员及其家属子女的生活困难之间的尖锐矛盾,迫使在决策上把控制物价放在重要位置上,而为了控制住物价,就必须压缩投资,但压缩投资又会使企业更加困难,从而又会有更多的职工下岗或半下岗。
在目前情况下,中国的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都不算低。如果只看登记失业率,也确实并不算高,但是,如果把在许多效益不高的企业、大量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中的“隐性失业”人员(包括下岗或半下岗人员)以及农村中存在的数以千万计的剩余劳动力也考虑进去,则目前面临的实际困境就是:高通货膨胀率与高失业率同时并存。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城市改革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来,解决职工下岗或隐性失业的希望在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救济制度,但是在目前中央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却很难在短期内全面建立起来,而国有企业在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建立起来以前,不得不担负起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的担子,这又使得广大国有企业更难搞活或提高效益,参与市场竞争。
在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继续扩大、亏损额继续增加的情况下,不但控制物价上涨,而且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显然就成为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从社会的角度看,压缩投资规模,控制货币流量,适当放慢发展速度,试图对流动农民工进行更规范化的管理,更严厉地惩治贪污腐败,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都是题中应有之义。1995年,在社会各方面的配合下,以上这些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一)宏观调控目标基本实现
1.1995年适度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使中国的国民经济增幅逐渐回落,基本回落到适度的增长区内。一至三季度的GDP为364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9.8%,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回落1.6%,预计全年增长率在10%左右。
2.粮食油料与肉类增产,农业畜牧业均获得丰收。1995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49亿公顷,比上年增加109万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1亿公顷,比上年增加10万公顷,油料播种面积1310万公顷,增加101万公顷。农业产量呈稳定增长的态势,一至三季度农业比上年同期增长5%,10月底粮食累计收购486.9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增长24.8亿公斤,油脂收购132.3万吨,增长19.5%。全年主要农牧产品大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增产,其中粮食可望达到9100亿斤以上,增产200亿斤左右,平均每亩增产10斤左右;油料创历史最高水平,超过2100万吨,增产110万吨;肉类产量达到4700万吨,人均肉类占有量达历史最高水平;只有棉花播种面积与上年持平。
3.工业经济运行基本正常,在结构调整中平稳增长,而且涨幅逐季回落。一至三季度乡以上工业比上年同期增长13.4%,其中一季度增长14.4%,二季度增长14%,三季度增长12.3%。预计全年工业增长可控制在13%~14%,涨幅回落约4%。乡村工业1~9月比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
4.财政收入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1995年1~10月完成年度预算的近80%,比上年同期增长24.3%,其中中央财政增长17.1%,地方财政增长32.5%。比较突出的是,1995年个人所得税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仅1~10月已经达到10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2%。前10个月全国财政支出完成年度预算的70%以上,比上年同期增长22.8%,其中中央本级财政支出增长14.4%,地方财政支出增长27.1%。财政支出中,支援农业、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都有较多增加,其中支援农业费增加46亿元以上,教育事业费增加110亿元以上。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不到70亿元。换句话说,从1995年1~10月的情况来看,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略高于支出增长幅度。前三季度货币流通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5%(回落11%),货币投放比上年同期少466亿元。全年财政赤字可望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全年外汇储备超过700亿美元。
5.几类增长差距有所缩小:1995年国有工业与整个工业增长的差距、轻重工业之间的增长差距,以及东中西部工业增长的差距,都在缩小。1~9月国有工业增加值6630亿元,增长了7.1%,与整个工业的增速相比,较年初缩小了5.7%;前三季度累计轻工业增长17.0%,重工业增长10.7%,轻重工业的增速逐月缩小,9月重工业的增速只比轻工业的增速低1.7%;一至三季度东南沿海工业平均增长15.5%,内地平均增长10.7%,差距比上年同期缩小3.4%。
(二)社会基本稳定
1.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村总体呈现稳定局面。由于1994年采取粮食收购价格调整和1995年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等措施,也由于农产品市场价格上升、需求旺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农民自己的生产投入增加较多,不仅体现在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增加,而且农民也更加安居乐业。
2.农民工人数虽然增加,但更加有序。根据有关研究推测,1995年到本乡以外务工的农村人口总数在6500万~7500万人。到1995年10月底,跨省(区)的进城流动农民工数量达到3000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0%左右。但是,由于各输出地与接纳地都纷纷采取了一些与输出或接纳有关的管理措施,1995年的农民工流动总体来说向着比较有序的方向发展变化,没有出现难以驾驭的“民工潮”现象。
3.就业结构变化,第三产业及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比重上升。在国有单位内,第三产业职工到第三季度末达到5852.1万人,增加了86.6万人,而第一产业职工为1440.1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46.3万人;第二产业职工为3541.4万人,减少了106.1万人。1995年以来,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的职工持续减少,前三季度城镇国有单位职工比上年同期减少了65.8万人,城镇集体单位减少了205.3万人,而其他各种经济单位的职工则持续增加,到第三季度末已经由上年同期的3.8%上升到5.2%,城镇从业人员中私人个体经营者已经占到10.9%,达到1800余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00万人。
4.城乡居民收入均有提高,物价涨幅逐月回落。1995年一至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为288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比上年同期增长5.8%;农民现金收入为1127元,增长12%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约5%。一至三季度城乡居民在购买上千亿元国债的情况下,新增储蓄60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1%,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27570亿元。同一时期物价涨幅逐月下落,全国商品零售价格的涨幅由1995年1月的21.2%回落到1995年10月的10.3%,1~11月平均涨幅为15.4%。全年零售物价上涨控制在15%左右的目标可望实现。
5.反腐败有较大举措,打击犯罪比较得力,城乡秩序基本安定。1995年在反腐败方面,查出一些较大的贪污、贿赂、非法集资案件,对社会各界震动较大。1~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4481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4%。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一共审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54653件,处分4805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997人。1995年1~8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万元以上的大案20903件,比上年增长18.9%;立案查处了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要案1552人,比上年同期增长22.5%,其中县处级干部1468人,司局级干部82人,省部级干部2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犯罪814人。此外,1~9月破获刑事案件120.7万起,比上年同期增加6%以上,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5万个,抓获犯罪团体成员60万人以上。整个社会治安状况呈基本平稳的态势,社会形势的总趋势没有因为治安问题而逆转。
二 主要问题
(一)经济领域
1.经济结构并不合理,突出的问题是微观经济困难依然存在,工业经济效益总体水平下降。企业亏损额与亏损面都呈上升趋势,1995年1~9月亏损企业亏损额增长31.8%,亏损面上升24%以上,其中国有企业亏损面在45%左右。虽然前三季度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的工业产值和销售收入都分别增加了25%以上,但是实现利润却下降了近10%。商业、粮食、外贸企业亏损也大幅度上升,银行、保险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幅度亏损,纺织业严重开工不足。与此同时,企业间拖欠现象严重,截至9月底,国有企业应收账款金额已经接近4300亿元,比年初增加了460多亿元。估计全年37万户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总额接近8000亿元,新增1200亿元以上。
2.财源流失,国家财力不足。与经济增长相比,财力增长相对滞后,财政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不断下降。针对这一情况,1995年并未出现大的转机。尽管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以后,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所提高,但是所占比重仍然太小,而收支差额却越来越大,债务不断增加,1995年当年发债额1500亿元以上,占中央财政支出的50%以上。到10月末,全国欠缴工商税收余额已达230多亿元,欠税呈逐月上升之势。在地方,相当一部分县及县以下财政仍然十分困难,有的连正常支出也不能保证,致使拖欠干部职员工资,有的达数月之久,严重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
3.农业增产的基础并不稳固,农民负担越来越重的问题仍不可轻视。1995年农业虽然收成较好,但实际上粮食产量只是相当于1993年的水平,加上人口因素,人均占有量还在下降。1995年棉花播种面积没有在上年基础上增加,加上春天北方部分棉区干旱,影响了播种面积和产量。到11月20日,累计收购皮棉5082万担,离8000万担目标尚有一段距离。1995年农业的总量投入有较大幅度增加,但比重并不高,县级农业投入还在减少,农业基建在中央计划内基建投资中的份额也呈下降趋势。1995年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太快,1~9月农户用于生产的人均货币支出,在扣除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因素后,仍比上年同期增长12%,但是农资价格上涨的幅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农民承受能力的影响,都是不小的。9月份农资销售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25%以上,其中化肥上涨33%,涨幅太大太猛,大大高于同期社会商品零售价格和居民消费品价格的上升,严重弱化了提高粮价带给农民的益处。与此同时,农作物收购价格虽有所调整,但与市场价格仍然相差很大,粮食订购价格和市场价格平均每斤相差0.3~0.4元,不仅增加了收购的难度,而且也影响到1996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全年农民收入虽有较大幅度提高,但负担也在加重。根据农业部百县调查,1995年农民社会负担和集资摊派分别增长20%和14%。县及县以下财政困难也进一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二)社会领域
1.通货膨胀压力依然很大,零售物价涨幅依然偏高,消费品价格涨价更快,生活必需品价格更是逐月上涨,抑制通胀涨幅回落的基础并不稳固,导致通胀的深层矛盾并未解决。1995年,尽管花了很大的力气控制通货膨胀率,并且使得涨幅回落,但是,商品零售物价上涨仍然偏高,1~9月达到16.6%,1~11月平均为15.4%。并且,必须看到,即使全年能够控制在预定的15%左右,仍然是偏高的。由于原材料、能源涨价,农业生产资料也就随之上涨,一方面影响了农民的实际收入,另一方面致使农产品价格上涨。商品零售物价上涨的直接原因是农产品供应偏紧,价格猛涨。但是,1~9月,没有任何农产品调价措施出台,粮食价格依然比上年同期上涨21%以上,这就直接导致了其他农副产品价格上涨,最后的结果是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逐月上涨,其中食品涨幅最高,达到25%(肉禽及制品为31%,鲜菜为28%),饮食业涨价27%,服务业上涨21%。值得注意的是,1995年农村物价涨幅高于城市,西部高于沿海。
2.今后每年需要减少1100多万贫困人口,任务艰巨,而企业停工下岗人数增加,使贫困问题更加突出。按照国家扶贫攻坚计划,1995年中国农村的绝对贫困人口应减少1100多万。但是与此同时,城市尚有1500万左右的贫困人口。这样,总计仍有8000多万贫困人口,约占人口总数的7%。与此同时,由于工业企业内部微观机制和效益不好,1995年停工半停工问题并未得到缓解,反而有所加剧。这样,即使不考虑通胀压力,部分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及其家属实际生活也很困难,尤其是“双停工”职工日常的基本生活缺乏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到9月底,“双停工”职工已达700多万人。另外,还有200万下岗人员,700万左右城镇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约500万人,登记失业率2.8%)。这几部分人及其家属,以及部分相对收入下降的退休人员,成为城镇中的相对贫困人口。如果按城镇10%的最低收入(人均收入130元/月)计算,则涉及3000多万人。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同时并存,城镇贫困与农村贫困相互交错,加大了消灭贫困的难度。
3.收入差距继续拉大。1995年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比国有企业职工工资高出33%,并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城乡之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距离比上年扩大0.15倍,城乡消费水平即使不算各种补贴、保障费用和服务水平也相差3.7倍以上;贫富之间,按照五分法统计,根据国家统计局对10万户城乡住户的调查,1995年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之差扩大0.2倍,相差3.3倍,如果按城市20%高收入户与农村20%低收入户相比,则差距要大得更多,达到十数倍。
4.社会治安尚未根本好转,大案要案立案率上升。1995年1~9月,全国重大案件立案近50万起,立案率比上年同期上升近13%。在各种重大案件中,居前的是重大盗窃案(近30万起)、重大抢劫案(8万余起),分别增加16%以上和近10%。并且,团伙犯罪问题很突出。经济领域内的犯罪也明显增多,重大诈骗案比上年同期上升近15%,其中金融诈骗案(包括非法套汇、骗取出口退税、盗窃或伪造增值税发票等)明显增多,在整个诈骗案中由过去的10%上升到30%。贩毒案仅上半年就比上年同期增加40%以上,卖淫嫖娼1~9月上升27%以上。另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也在增多。这些群体性事件,包括械斗、罢工、上访、游行等,大多由于各种利益关系得不到及时而妥善的处理而发生,例如国有亏损企业职工(含下岗半下岗、离退休人员)生活得不到保障,城镇征地、物价上涨或管理收费太多、农村山水土地纠纷、征地占地补偿不足或不及时、集资摊派过重,以及部分三资外资企业职工工资偏低、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等。
三 趋势预测
维护稳定并保住发展势头,并不是一年可以完成的。由于1996年是“九五规划”的第一年,各部门、各地区要求增加投资,新上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经济发展总量基本平衡,经济增长幅度与物价涨幅继续回落,并在此前提下深化改革,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又同时保持社会的基本稳定与起码秩序,是需要认真加以对待的。
1.1996年仍然处在经济运行周期的后期,加上继续实行“适度从紧”和以控制通货膨胀率为主要目标的宏观调控政策,如果不出现大的意外,上半年把经济增长速度控制在9%左右、商品零售价格控制在13%左右,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如果注意不够,下半年就有可能反弹上来,特别是到了最后一季度,前者超过10%,后者超过15%,都有可能,从而对社会及有关阶层造成更大的压力,并影响1997年的稳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1996年中央财政在GDP及财政总收入中比重偏低的局面还会持续,并延缓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速度。部分县及县以下财政困难的局面在1996年也很难有大的改观,但由于1995年底开始加强税收监督与税收执法,1996年的税收情况会在1995年的基础上有较大程度的改善。
3.1996年国有企业的改革会朝着纵深发展,但是试点经验怎样推广,“抓大放小”如何落实,仍然还有许多环节不甚明确。这样,对下岗半下岗职工如何妥善安置,对退休职工如何适当补偿因物价上涨造成的损失,仍然是影响城镇社会稳定与否的重要变数。
4.1996年会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资金和科技投入力度,并使粮食等保持在比较合理的定价范围内,这会使粮食等农作物在1995年的基础上播种面积和产量都继续增加。但是人口也在增加,需求也在增大。农业发展的基础仍不会很牢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薄弱地位不会有太大改变。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将继续上涨,这又会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及农业增产的幅度和意义,也会影响农民的实际收益,甚至又出现增产不增收或增产多增收少、负担实际上进一步加重的情况。同时,财政状况不好的县及县以下的工作如何正常开展,县财政如何确保对农业的投入,或至少不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负担,都是很重要的问题。
5.1996年新增出村务工者在10%~15%,农村人口向非农行业转移的规模和压力不会缩小或减轻。城镇化进程会有所加快,但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制约仍然存在。在城镇失业率继续上升、国有企业下岗人员日渐增多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吸纳和组织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仍然是各级城镇政府面临的难题之一。
6.社会治安方面,如果各级加强惩治犯罪,立案率、破案率都会进一步提高。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还会继续增加,特别是金融诈骗案,是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经济犯罪的一大特点,这在1996年不会有大的改变。团伙犯罪、盗窃、吸毒、走私案件还会呈上升之势。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会受到更多的谴责与制裁。
7.地区差异、城乡差异、阶层差异、行业差异和部门差异,在1996年都将继续存在,有的还会有所扩大。在社会各界心理承受力逐渐增强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因为上述差异而产生的局部事件或个别事端的可能性。
四 对策建议思路
1.继续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严格控制商品零售价格的上涨,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幅度。即使达到了预定的抑制商品零售价格上涨的目标(1995年为15%左右,1996年为12%左右)也仍然不算低,尤其是考虑到实际的失业(包括显性失业与“隐性失业”)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并存的情况,更是不可掉以轻心,宁可再适当放慢经济发展速度也要抑制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幅度。
2.继续控制发展速度,防止各部门、各地区以“九五”规划第一年为契机乱上项目,盲目投资。尤其要防止下半年(特别是最后一季度)需求增长及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因素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的速度回升或速度反弹。1996年的经济增长率预计在10%左右,仍然属于高速增长。如果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在年底或1997年初反弹上来,从而冲破“九五”规划的未来5年控制在8%左右的目标,并导致更严重的通货膨胀。
3.继续坚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试点的做法,试点不成功以前不急于全面推开,同时,试点必须认真考虑普通职工特别是老职工的利益。对于破产企业、下岗职工,一定要妥善安置,使其基本生活有起码的保障,在建立起最低限度的养老保险和失业救济以前,不能将其简单地推向社会和市场,否则今后会有更多更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4.进一步调整农业价格与农业政策,包括棉花收购价格的合理调整及增加对农业的资金和科技投入,防止在农作物增产的情况下又变相地对农民进行过多的索取(包括增加各种不合理的摊派、提留、集资等)。如何调动农民务农积极性的问题,实际上是如何维护农民利益的问题。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薄弱地位,是同农民连续多年实际收入停滞或徘徊有关的。解决问题的关键思路,是不仅要向农民要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而且要让农民在向国家做贡献的同时,也能不断从中获益。而为了做到这一点,不仅要继续增加资金与技术的投入,而且,更重要的是,也要让广大农民能够比较公平地参与到正在形成的商品、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市场中去。
5.对于日益增加的流动农民工,只能从市场经济与改革开放的大局着眼,从合理调整城乡关系的角度出发,创造良性而有序的自由流动环境和公平竞争条件,防止简单的行政限制与“堵流”。农民外出务工,既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城乡关系不顺的后果,也是农民走向市场、发展自身的标志。现在的问题在于,一方面,中国城镇化长期以来严重滞后,城镇基础设施(水、电、气、通信、交通等)与人文设施(医院、学校等)跟不上城镇人口的增长,加上城镇中许多国有企业效益不好、经营不善,导致城镇“超载”;另一方面,随着大量年轻农民外出务工,农村本身也存在如何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如何使农业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的问题。但是,很明显,问题的解决办法,绝对不可能从沿袭城乡分割的格局中去寻找。从大的趋势上看,由于中国农村人多地少,也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下,大量农民外出务工是不可避免的,这既能减缓严重的人多地少矛盾,也能逐步改变城乡二元格局。
6.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反腐败的制度性建设,防止一阵风。1995年抓了一些大案要案,1996年应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反腐败,并且不应仍然停留在抓几个典型的阶段上。反腐倡廉,只有从“运动式”转入“制度式”,才有可能见到持久效应。在这里,增加财务、项目等管理与运行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人大、政协、各社会团体及报刊舆论的监督与批评作用,比一两个因为偶然事件而暴露出来的大案要案具有更强的反腐防腐作用。同时,对腐败和各种形式的经济犯罪的依法制裁,应该是官员从严、执法人员从严,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