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新语:第三只眼睛看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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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喊打是必须的!

《珠海特区报》报道,2014年6月28日中午,市民谭小姐带小孩到南坑肯德基餐厅二楼用餐时,目睹一名中年男子做出不雅动作。谭小姐马上找来餐厅经理并报警,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为谭小姐的行为叫好!她绝不仅仅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她还在为广大女同胞们维护权益。特别是她还带了孩子,她的行为,也为孩子树立了正确的榜样。今后,对于这种在公众场合猥亵的分子,女同胞们绝不能不了了之,就是要喊出来,并用法律“打”之,让这些不法分子遁形,让他们不敢再欺辱和猥亵女同胞。

一些女同胞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逛街时,公交车上,公园里甚至是小区里,会遇到一些猥琐男用语言或者是身体动作对女性进行视觉、听觉上的侮辱或身体的碰触。对于这种猥亵,大多数女性都选择躲开或者是隐忍,有的或许会尖叫或怒骂,但为此报警,寻求法律帮助的还真不多。一是女同胞们觉得不好意思,被猥亵了说出来感觉丢人;二是有的女同胞认为,那些流氓过过嘴瘾、做做动作、蹭蹭身体等只是感到恶心,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想就算了。但其实这种猥亵行为已经侵害了妇女权益,这就是犯罪!我国法律规定,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儿童,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没有达到猥亵罪程度的猥亵行为,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同样要受到处罚。

其实女同胞每每遇到这种事情,你越隐忍,那些流氓就越兴奋,不仅得寸进尺,而且这些流氓会上瘾,可能还从此盯上了你。特别是在人多拥挤的地方,你越躲,他越进,只有你大喝住手,并勇敢地报警,才能阻止这些人的黑手。而且大家要明白,这些猥琐之人其实都是纸老虎,没什么可怕的。而且,对于那些当着孩子猥亵的流氓,我们大吼或者报警的行为也让孩子知道:妈妈是坚强的,妈妈不会被人欺负。利用这个机会教育孩子并且维护自己的权利才是对的。当然报警时一定要身处安全之地和公众场合。

也希望公众场合的其他人看到猥亵者都应该群起而攻之,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家都有女性,你姑息了别人家的女性被猥亵,下一个被猥亵的可能就是你家的女性。因此,每个人都应该正义地站出来,喝止猥亵之徒,或将其绳之以法,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让猥亵之徒不再有可乘之机,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