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新语:第三只眼睛看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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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还是不停?这是个问题!

2013年9月23日《珠海特区报》报道,日前,一名中年男子因上错公交车,与K7路司乘人员发生争执,并上前抢夺司机方向盘,殴打正在开车的司机。车辆左右摆动,一车人心惊胆战。最后司机安全停车,未造成事故。该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影响公共汽车运营,被行政拘留5天。

真为这个二百五男子捏一把汗,方向盘是能随便抢的?好在没出事,要是车真的翻了,满车的乘客有个好歹,他可真要吃不了兜着走!此事值得我们深思:加强公民意识,刻不容缓!

这位“勇敢”的男子可能不会开车,不知道乱抓方向盘有多危险,但是作为一个公民,起码的素质应当有,那就是你的任何作为都不能妨碍别人。乘错车要迟到固然着急,但是因此采取激烈行为,强逼司机停车,那就是置大家利益于不顾的恶劣行为,上纲上线一点,这就是危害公共安全!

可是话又说回来,司机师傅在听到乘客急叫“停车,坐错了”的时候,是否能够耐心和蔼地解释一下呢?化解矛盾,让所有乘客满意也是司乘人员的职责。笔者也曾乘错过车,也大叫师傅停车,那时车刚开出站台,还没上“正道”,可是师傅就是不停,也不理我的急叫,面带平静的笑容,一副“懒得理你”的样子。倒是旁边的乘客看我着急,对我宣传了政策——“不能停的,只能到下一站下了,这是规定。”

说实话,规定是人定的,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卡死人的。遇到特例,在不妨碍大家的时候,是否能“通融”一下?想起不久前武汉一个女乘客拉肚子,急叫师傅停车,还跑到师傅面前求了3次,师傅就是不停,于是这女士就拿着车上的垃圾桶跑到车的最后面当众解手了。我们可以骂拉肚子的女人不文明,可是有没有设身处地为她想想呢?的确,规定是不允许公共汽车不到站停车的,可是在紧急情况下,在路况也允许停车的情况下,停一下,有何不可?

我们每个人都要做一个有素质的公民,不能把公共空间当作自家的炕头,想怎样就怎样。可是司乘人员是否也该提高素质,把群众当作自己必须热心服务的人呢?还有公共汽车的各种规定是否也该更人性化一些呢?我们的社会和谐,是要让每个人都安宁快乐,而不是怨气冲天,你死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