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角度观察中日两国近代化的不同点
无疑,以上所举前人的这些研究成果都是相当重要和有价值的,他们从不同的领域和层次进行了研究,拓宽了后来者的眼界,奠定了把这一问题引向深入的基础。研读之余,笔者深感获益良多,但同时认为还可以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角度进行探讨。从这个角度入手,似乎更易于把握和触摸到问题的实质。实际上,检阅过去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在其所探讨的内容中,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角度观察,经济结构、政权改革状况的不同,历史传统的差异,可以看成决定中日两国采取不同干预政策的前提和基础;国内市场是否形成,是否重视教育和人才,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的不同发展状况和成败,可以看成中日两国采取不同干预政策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后果。而是否能巧妙地利用列强之间的矛盾,同样是中日两国采取不同政策的组成部分。何况据有的学者研究,列强对中日采取不同的政策主要是在甲午战争日本打败中国以后。
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角度进行考察还可以发现,在前述讨论的种种导致中日近代化不同后果的原因之外,还有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 两国政府的主体不同
承担组织、导演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的清政府与日本明治政府本身,存在很大的不同。1868年明治政府成立之前,日本有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天皇,但实权掌握在幕府首领征夷大将军手中。幕府之下全国有260多个藩,各藩的直接统治者大名虽在不同程度上受大将军控制,负担幕府规定的各种政治、经济和军事的义务,但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财政、军事、司法和行政等几乎一切权力。大将军和大名手下分别豢养着大批武士,这些名为武士的世袭职业军人分别听命于将军和大名。在日本社会中,实行严格的等级身份制度。居民被划分为士(武士)、农(农民)、工(手工业者)、商(商人)四个等级。此外,还有被称为“秽多”、“非人”的所谓贱民,他们与四民之间存在严格的界限。由将军到贱民,构成日本封建社会世代相传不能改变的等级身份制度。显然,在幕藩体制下,日本实际上处于一种封建的割据状态。1868年,一批下级武士发动政变推翻了幕府统治,重新拥立天皇为国家元首,由此开始了著名的明治维新。
新政府通过“奉还版籍”、“废藩置县”,实行土地制度、兵制和地税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打破了过去存在的封建割据状态,形成了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废除等级身份制度、取消从业限制和行会组织等一系列措施,为资本主义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1873年,赴欧美考察学习西方列强发展经验的岩仓使节团出访归来后,经过一场有关国策的辩论,政府内部主张先治理国内、发展产业、增强国力,后再向外扩张的“内治优先论”者(主要为岩仓使节团成员)控制了政府的实权,形成了以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为首、大隈重信和伊藤博文为左膀右臂的有力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制定、颁布和实施一系列向西方学习的法律规章,利用国家的权力,自上而下地强力推行资本主义近代化运动。尽管中日学术界至今对日本1868年开始的明治维新运动的性质有不同评价,但无论持何种观点,学者都很难否定一点,即这次运动实际上代表日本反封建割据、反封建等级制和要求向西方学习、发展资本主义势力的政治力量的胜利。这个胜利为日本资本主义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反,中国的洋务运动却始终未能形成一个全国性的从中央到地方的自上而下的强力运动。既没有像日本那样学习西方、走西方式的国家发展道路、兴办新式企业、推进一系列改革作为“国策”来实行,也没有像他们那样围绕这个目的的实现,制定和颁行实施一系列法律规章和制度。这种状况,首先是由当时中国统治阶级的状况决定的。当时的清政府,是原处东北一隅的满族地方势力入关后建立的以满族为中心的政权。长期以来,为防范人数众多的汉族力量的反叛,清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特有的以满族为中心的控制政权的措施。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以前,地方总督巡抚一级的大员中极少有汉人。但是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过程中,崛起了一批新兴的汉族地方督抚势力,这批新兴的汉族地方督抚势力,又成为以后兴办洋务企业的主角。
这种因汉族地方督抚势力崛起而导致的中央向地方分权的状况,对以后洋务运动的兴办和一系列领域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譬如,防止出现内轻外重和尾大不掉,追求“强干弱枝”的几千年历史传统的影响和对汉族势力崛起的戒备及防范心理,加上其他种种原因,使兴办洋务始终无法形成统一的从中央向地方推广普及的有力运动。清政府的最高统治者慈禧虽迫于形势的压力和稳固统治的需要而不得不同意兴办一些洋务企业,但又利用传统的政治平衡术在朝廷中任用了一批顽固派对洋务派形成掣肘,再加上社会上顽固的封建传统势力的强大阻碍作用,中国兴办的洋务企业不能不具有以下一些特点。①洋务新政中兴办的近代厂矿企业都是地方性的,其兴办和兴衰往往与某一个地方督抚大员的名字和命运紧紧相连。如曾国藩与江南制造局、左宗棠与马尾船政局、李鸿章与轮船招商局等,最典型的莫过于张之洞创办钢铁厂,因其调动而使工厂随之迁移兴办的事例。这种状况,必然造成洋务企业之间缺乏应有的协调和联系而各自为政。②对于重大的建设措施,督抚无权决定,常常使之在迁延争议之中无法进行。③洋务企业的兴办常常与地方利益而不是国家利益相联系,这必然使洋务企业的兴办对于增大地方督抚的权力和地位具有潜在价值,从而使洋务企业在兴办中产生种种的利害和矛盾冲突。不但顽固派和洋务派之间,就是洋务派内部也是矛盾重重。不但中央的恭亲王奕和地方的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之间有矛盾,曾、左、李之间有矛盾,先起的李鸿章和后起的张之洞之间有矛盾正是这种状况的写照。加上兴办洋务缺乏先期的启蒙和后期的国民教育等社会的改革配套措施,洋务运动的兴办始终形成不了统一坚强的领导核心和全盘统筹的局面,与日本的明治维新相比较,中国的洋务运动实际上是一个处于地方割据和权力分散状态下的松散活动。
二 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的目的不同
日本明治政府在推翻幕府夺取政权时宣布的《五条誓文》中,明确表示要“破旧有之陋习”,“求知识于世界”, 表明了要消除过去学习西方的障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愿望。为此,1871年12月,刚刚安定国内的日本新政权即决定向外派遣大型的欧美使节团,为日本具体地学习西方求取经验。由日本政府首脑和实权派组成的岩仓欧美使节团,其欧美之行不惜花费100万日元,占明治政府1872年财政收入的2%以上。可见日本政府当时学习西方的决心之大。
使节团出访的目的,除试图修改幕末以来对外缔结的不平等条约外,还在于考察、研究“欧美诸州开化最盛之国体,诸种法律、规则等实务”,以及“可在我国采用、设施之方法”,内含文物制度、法律、财会、产业、经济、政治、教育乃至社会福利、婴幼设施等。此外,还要研究各国陆海军的法律、待遇和指挥方法以及海关、军械、城堡防卫等,“一切凡是可予我国有益之事,概当研究熟览”。
从以后的实践来看,谈判修改条约成果甚微,在考察学习西方各种制度,以备回国施行方面却成果丰硕。
岩仓使节团的出访是日本近代历史上一件空前的大事。
其一,岩仓使节团以右大臣岩仓具视为正使,以内阁顾问兼参议木户孝允、参议兼大藏卿大久保利通、参议兼工部大辅伊藤博文、外务少辅山口尚芳为副使,下属成员包括大藏、工部、外务、文部、司法和宫内省的新政府骨干成员共51人。其中包括被誉为“维新三杰”中的二杰木户孝允和大久保利通,相当于“日本行政部门的全体出动”。
1871年12月,代表团离开横滨前往美国,半年以后转向欧洲,中经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俄国、丹麦、瑞典、意大利、奥地利、瑞士等12个国家,历时一年零九个月,到1873年9月,才分批全部回国。代表团成员地位之重要,代表团人数之庞大,出访的国家数量之多和时间之长,都是空前的。
其二,在代表团出访之前,由于过去长期闭关锁国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微弱,明治新政府的成员对于如何学习西方,从何着手心中并不是很有数,用大久保利通的话来说,他们“过去仅仅考虑了打倒幕府建立天皇政权,这个事业现在已经完成,以后应该怎么办就感到很困惑了”。伊藤博文也说:“为使我帝国进入开明各国之社会……内政应如何改革,应有何种法律,政务应施何种方略,外交应以何为准则,以及应如何交际……都是需要咨询研究的。”
在历时一年多的考察中,使节团成员亲身生活在西方各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近代文明和完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受到强烈的刺激,对西方的近代文明有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正像与代表团同行到法国留学,后来成为日本杰出的民主主义者的中江兆民在回忆当时的情景时所说,“目睹彼邦集数百年来收获蓄积之文明成果,灿烂夺目,始惊、次醉、终狂”。代表团副使大久保利通在目睹欧美文明和日本的差距时,痛感日本文明开化太晚,以至于发出“亲到西洋一看,深感我等确实不适应如此进步之世界”的感叹,因而更加周密细致地考察和研究西方国家达致富强的原因和手段。
通过对这些国家的调查了解,他们认识到发达的近代工业、繁荣的国际贸易、欧美式的学校教育和工商业的协调发展、彼此促进,是西方国家富强的根本原因。其中,以煤、铁为基础的工业生产乃是各国“雄飞的物质基础”。尤其在对英国这个“世界工厂”进行的4个月考察中,他们所到之处,“但无有地上所产之一物,唯是煤炭与铁而已,制造品也皆自他国输入,又输出他国者。其制作所之盛,比前所传闻更多,每到一地,黑烟冲天,无不设有大小制作所,由此足以知晓英国富强之所以也”。
大久保利通回国后,就向政府提出了以英国为榜样的《有关殖产兴业的建议书》,建议书中说:“大凡国家之强弱,系于人民之贫富,人民之贫富,系于物产之多寡,而物产之多寡,又起因于是否勉励人民之工业,但追根溯源,又无不依赖政府官员诱导奖励之力。”他认为当前政府的官员特别要注意发挥提携诱导之力,着手“奖励工业,增殖物产,强固富强之根基”。担当政府领导责任的人要“深察熟虑”“从工业物产之利到水陆运输之便”的一切事情,要根据日本的“风土习俗和人民的性情知识”制定方法,“以为今日行政上之根本”。他要求政府确定发展的谋略:“测量我国天然之利,可增殖之物产有几许,可劝奖之工业以何为主”等,以便“劝业殖产,使一夫不怠其业,一民不忧其所”,如此实行,人民必将“殷富充足”,而“国家也必然随之富强”,果然如此,则达到“与各个强国并驾齐驱”的目标“亦不难矣”。他还建议以英国为榜样,认为“其君臣一致,以其国家天然之利为基,扩大财用,以致巩固国家根基之伟业,值此大有可为之际,是我国当为规范者”。
于此可以看出,岩仓使节团的出访不仅使日本找到了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模特儿”,认识到了政府奖励诱导的重要作用,为以后利用国家权力,充分发挥国家干预经济的职能,促进和推动资本主义近代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根本的基础,而且树立了“与各个强国并驾齐驱”,最终成为世界强国的发展目标。
岩仓使节团的出访,还使日本在政治体制上找到了追求的方向,即德国的立宪君主专制政体。在政治与风俗方面,他们认为“可取法者以德国为第一”。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所说的“方今世界各国,虽以亲睦礼仪相交,但皆是表面名义,于其阴私之处,则是强弱相凌,大小相欺”,以及德国参谋总长毛奇所说的“法律、正义、自由之理,不足以保护国内,也不足以保护境外,非有兵力不可。万国公法,也是系于国力强弱。局外中立而唯守公法者,乃是小国之事,至于大国则无不以其国力来实现其权力”, 更是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奠定了以后日本积极发展国力,向外侵略扩张的认识基础。
很明显,明治政府的这些骨干成员通过出访进一步认清了当时世界发展处于“各国争雄”的国际环境中,在对各国的考察中又亲见亲历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致富强国的实际功效,效法欧美各国走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也就成了其必然而主动的选择。此后,日本政府作为基本国策推行的“殖产兴业”、“富国强兵”、“文明开化”三大政策,不仅明确包含学习西方、走资本主义道路和向外侵略扩张的含义,也清楚地表明日本已放弃过去以中国为楷模,转向西方,进入“改变国体”的轨道之中。
与此相反,中国此时却不可能具有像日本那样的对欧美的认识,并进而走资本主义道路。明确表示学习西方,走资本主义道路,实际上等于承认自己落后不如人,意味着要从根本上对自身进行改造,意味着对过去几千年形成的体制、观念、价值系统等都要重新审视评定,而这一切在当时的中国特别是对于晚清政府来说,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对于几千年以来一直保持的大一统帝国的发展格局,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灿烂华夏文明,长期延续下来的以华夷秩序为基础的朝贡贸易体制,以及建立在这三者之上的“天朝上国”和“万方来朝”的至尊观念,两次鸦片战争列强炮火的力量这时还远远不足以将其摧毁。中国这时不可能像日本那样派出庞大的考察取经团,主动向西方学习“取经”,也不可能像日本那样准备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移植西方的制度和进行改革,更不可能像日本那样把学习西方,从根本上改变自身走西方式道路作为基本国策来推行。清政府这时所认识到的、能允许和实行的,只限于引进生产技艺的“机、船、路、矿”等器物层次上的东西。从第一批开眼看世界的林则徐、魏源等人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到晚期洋务派代表性人物张之洞所说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不管是为“求强”兴办的军事工业还是为“求富”兴办的民用工业,都没有突破“器物”这个层次。“体用”之说,表面上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文化结构的坚固和此时对西方认识的不足,可是更深地看,实际上是过去高度发展成熟的农业文明,在自身活力尚未完全释放净尽时即被外力强行打断的惯性表现。这一点,是日本不能比的,也可以说是中国开创洋务事业和转轨变型难度远较日本为大的根本原因。
主观的状况和客观的条件决定了中国此时只达到这一认识水平,因此,失去主动选择转轨变型的机会也就成了历史的必然。洋务派的富国强兵、自强、求富等努力和措施,都成了为维护、修补和巩固清朝封建统治进行的活动,也就不足为奇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尽管也有一些洋务派人士认识到仅仅停留在器物层次的变革上实际上不可能使中国真正强大,但在制度层次和更深一层的思想文化层次上的变革的真正试行,却是在甲午战争被日本打败后的1898年戊戌维新时期及其以后。
既然没有体制和道路上变革的要求,洋务事业兴办的着眼点便很自然地集中到“利”、“强”两点上。正如王韬所说:“呜呼,处今之世,两言足以蔽之,一曰利,一曰强。”求富的民用工业和求强的军用工业实际上便是适应这种情况开办的。针对当时洋人掳掠使利益大量外泄的状况,以及认识到无利而不强,举办军用工业和民用工业都需要大量经费支持的事实,洋务派在兴办洋务企业特别是民用企业时,其首要的着眼点和着手点都围绕“争利”而展开,希望通过兴办企业与洋人争利,以达到保利权的目的。这在当时洋务派兴办洋务企业的议论中可说是屡见不鲜。李鸿章办轮船招商局“为收回利权起见”;办开平矿务局是“庶不为敌人所把持,亦可免利权之外泄”;办电报局为“杜外人觊觎之渐而保中国自主之权”;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是为“渐塞漏卮”,“分其利权”。张之洞办广州织布局,同样是为了“自扩其工商之利,以保利权”。李鸿章、恭镗等设立漠河矿务局,“重在防边,兼筹利国”, 等等。在这里,需要注意的还有两点。一是这些近代企业的兴办,除为了“保利权”、“塞漏卮”、“利国”,和洋人争利权以保清朝统治外,没有更进一步的打算。二是要求不高,起点很低,设立机器织布局,只是“冀稍分洋商之利”; 兴办轮船招商局,也只为“略分洋商之利”, “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
这种“稍分”、“略分”、“不致为洋人占尽”的考虑,一方面固然反映出当时洋人势力强大,顽固派掣肘,洋务派在内外环境交困下不敢做过高期待的心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主持兴办洋务企业的洋务派从一开始就没有像日本那样制定一套殖产兴业的整体战略,没有确定通过兴办近代企业,使之在全国逐步推广,进而完全收回利权,进一步走西方式资本主义道路的长远目标。
这是中国洋务运动和日本明治维新运动的根本不同点,也是导致这两个运动结局迥异的根本原因。
三 两国政府干预的措施和手段不同
正因为推行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的中日两国政府主体本身不同,两国政府兴办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欲达到的目的不同,因而在这两个运动进行的过程中,两国政府的干预手段即经济政策和措施也必然会不同。
日本政府在明治维新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利用国家权力干预经济,促使资本主义发展的职能。这与中国政府的作用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种差异,集中体现在对发展民间资本主义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措施上。日本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干预手段,都围绕着扶持、倡导和鼓励民间资本主义发展而展开。例如,明治政府成立时,首先就在法律上废除了人身等级差别和择业的限制,颁布鼓励兴办工商业的法规,发行巨额俸禄公债,帮助和促使封建领主及武士等人向经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转化,并提供各种特权和大量资金,扶持部分“政商”成长,使之在日本资本主义发展中起到带头的作用。同时,政府还设立专门的机构工部省(1870年)和内务省(1873年)掌管这方面工作。工部省和内务省的中心工作都在于“劝奖百工”, “劝奖”二字,集中体现了日本政府此时的政策的特征。
1873年,为改变资金困乏的局面,日本政府又对地税进行了改革,依靠农业改革为兴办和发展近代企业提供了稳定而有保证的资金来源。在社会风气未开、民间对兴办近代实业缺乏积极性时,明治政府还利用国家权力,通过财政拨款,由政府首先兴办一批“官营示范工厂”,这些官营示范工厂的“直接着眼处,不在获得利益,而在于依赖技术上的成功来移植欧美的产业”, 目的是“示以实例,以诱导人民”。
另外,还设立“工业试验所”,举办“劝业博览会”, 在民间介绍和推广新生产方法,以鼓励和激发民间投资办厂的热情。当民间达到一定的基础后,19世纪80年代初,日本政府又把官办的工厂(除部分军用工厂以外)以极低的价格出售给私人经营。通过这种措施,直接扶持和推动民间财团和骨干企业的兴起,为防止这些企业对政府产生过多的依赖性,又由农商务省代表政府向全国府县发布谕告,明确宣布在奖励工商方面,过去政府采取了种种方法加以诱导和扶持,或者亲自开办以做示范,或者明确指示实利之所在,现在当各项事业都逐渐开办起来,大家都知道努力进行的时候,当前的重点是“要使人民脱离依赖思想而增强和扩大其自勉力”,政府将加强制定各种法律规章,“依赖法规公平不偏地作为管理上的重要手段”。实际上是把干预手段从过去的以国家直接干预为主改为现在的以依靠制定法规、政策制度等间接干预为主。
此外,在与国家发展有重大关系的领域如海运业中,则实行国家扶持、民间经营的办法,以创立“命令书”等特有的方式进行管理,达到在发挥国家干预,保证其按政府要求发展的前提下,又能保持企业的相对独立性,从而具有活力的目的。在资本积累、人才培养、国民教育等方面同样制定了相应的一系列配套措施,逐步积累和奠定了迅速发展的基础。日本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不仅充分发挥了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的作用,甚至承担了部分“产妇”的职能。
中国由于兴办洋务企业的重点仅局限于把西方“机、船、路、矿”等器物技艺层次上的东西嫁接到中国社会的机体上,以使中国的封建主义政权得以维持和延续,没有像日本那样准备改变国体,从根本上实行变革,在各个领域以西方为师进而效仿的打算,因此,实行的政策和措施,不可避免地带有如下特点。①引进和兴办的洋务企业缺乏总体规划和统筹布局,没有相应的主管部门和制定配套的法规政策,没有积极地从上往下强力推行的措施,而是各自为政;②洋务企业的引进和兴办不能危及封建社会和清政权的安全,必须限制在“官”能控制得住的范围里进行,如“官督商办”的体制等;③对民间要求自由兴办近代企业采取阻碍、严格限制和纳入封建控制的办法,没有也不可能采取像日本那样鼓励、保护民间自由兴办近代企业的措施和政策,更谈不上利用国家的权力来对其进行诱导和示范。在这种状况下,90年代中期以前,除军用工业是官办,民用工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是“官督商办”的企业外,民间自由兴办的近代企业数量极其有限,难以形成气候,与日本同期的状况相比差距十分明显。
以上是笔者对中日两国在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期间所具有的相同和不同的特点以及导致最后结局不同的原因的基本看法。笔者认为,由于上述中日两国主持兴办近代企业的主体不同、兴办近代企业的目的不同、兴办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不同,因此,其迥异的结局就是顺理成章和历史的必然。
为了具体论证笔者的上述看法,鉴于以往的研究中尚没有以两国实业政策的产生和演进为背景,选择具体企业,探讨其在各个历史时期各个阶段发展变化的特点,从而对两国近代化进程进行比较研究的先例,笔者选取了有代表性的两个企业,即中国的轮船招商局和日本的日本邮船会社(其前身为三菱会社),着重考察这两个企业从19世纪70年代初创办前后直到20世纪20年代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及两国政府对这两个企业的政策演变、资金筹措和补助、管理形态、高级人才的培养等,力图长时间、大范围、多层次、多角度地对这两个处于近似环境中的典型企业进行实证对比,以具体考察中日两国迈向近代化的进程中,政府的不同干预状况及其导致的不同后果。
选取这两个企业作为典型,是基于以下三点。第一,中日两国都经历了一个从军用工业向民用工业转化的过程,19世纪70年代初创办的招商局和日邮会社的前身三菱会社,都正好处于这个转折的过渡点。招商局是中国第一家民用的同时也是第一家采用“官督商办”体制的企业。三菱会社则是日本政府重点扶持的第一家民营资本主义企业。它们的创办过程和其以后的发展变化可以清楚地反映出中日两国政府在各个时期产业政策上的相同和不同点。第二,招商局是中国创办年代最早、规模最大、影响也最广的资本主义近代企业,其发展历程可以充分反映出中国近代化道路的各种特点。日邮会社的发展则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其前身三菱会社是日本最早出现的民营资本主义企业,也是日本明治政府对近代企业从官营政策转变为民营官助政策时的第一家受惠企业;日邮会社则是19世纪80年代中期在日本政府的干预下由三菱会社和共同运输会社合并组成的新会社。在四面环海、资源缺乏的日本,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得力于海运业甚多,日本政府对海运业极为关注,投下的力量也最大。因此以三菱·日邮会社为分析对象,同样可以典型地反映出日本资本主义近代化过程中的各种特点。第三,招商局和三菱·日邮会社都是轮船运输公司,可比性大。
以下各章将围绕以上基本论点,运用中外文资料和收集到的档案资料等第一手资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中日两国在迈向近代化的这一阶段中中日两国国家干预经济的具体状况、相同和不同的特点措施,以及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等决定其发展方向和成败的因素,以期对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有进一步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