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干预经济与中日近代化:轮船招商局与三菱·日本邮船会社的比较研究(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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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家干预经济与近代化“近代化”,一般也称早期现代化,是指工业革命导致的以工业化为中心的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一系列变革的系统过程。国内习惯将1949年以前的这一变革时期称为“近代”。的两种类型

所谓国家干预经济,一般说来,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利用国家权力,对一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趋向,施以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及影响。其表现方式有多种类型,如可以通过制定不同的政策、方针、措施,对经济中不同成分的发展方向、速度和规模等进行调节;也可以通过价格、税收和优惠政策的提供与否等方式,对某些经济部门或领域加以鼓励或限制。国家的干预可以采取经济的手段,在市场的范围内进行,也可以采取行政的手段,如制定颁布经济法规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在特定的时期,为达到某种特定的目标,还可以动员国家的力量,采取特殊的方式从资金、原料等经济方面的措施直至外交、军事等政治方面的措施实行协调、配合,以达到预定的目的。

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角度和层次,因时代、环境的不同可能有所差异,但毫无例外,在人类历史发展,国家出现以后,这种干预就以不同的形态和程度存在于不同类型的国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其所造成的后果自然也就不同。但是,近代人类历史上,在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化,特别是后发国家后发国家,即我国习惯称的后进国家,一般指19世纪以后在外力刺激下学习西方资本主义,追赶西方先进潮流的国家。日本学者一般用“后发”这个词,主要指时间上起动得晚,后来也许发展很快,比“后进”这个词含义准确一些,故本书采用这种说法。从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化进程中,国家干预经济对国家近代化的方向和成败常常产生极大的影响,有时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这段历史时期内,人类迈向近代化的进程虽然因为各国历史、地理、文化传统等条件不同而有种种差异,但大体上都遵循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一条是在本土自然发展起来的类型,可称为自发性的近代化。其特点是经由社会内部的不断演进,新的经济因素不断积累和发展,由量变到质变,经过封建的个体生产方式发展到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再向机器大工业过渡。这种类型是一种主要受社会内部发展规律制约的自然演变的类型。无论国家政权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从总体上来看,机器大工业生产的结果都不是事先利用国家权力进行的有意识的组织和安排。不管是统治阶级还是社会其他阶层,事先都说不上有一个建立工业化社会的明确目标。追求财富,增强竞争力和本国国力,是他们迈向工业化社会的主要动力。西方经过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发展起来的国家大体属于这种类型。其中,最早实现工业化的英国尤具代表性。

另一条发展道路,一般说来主要是指外力的冲击和压迫打断和扭曲了一些国家自身原来的发展轨迹,为摆脱危机和谋求生存,它们自愿或不得不仿效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引进和移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而走上近代化道路。这类国家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自身社会经济发展尚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发动工业化的条件,因而国家政权在其中发挥何种作用,必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以工业化为中心的近代化的发展方向和成败。这种类型的国家,不管其是否意识到,国家政权实际上是被历史赋予了导演和组织近代化的重任。是否能利用国家权力这根杠杆有效地干预经济,去开辟和创造出有利于近代化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适宜新生产方式成长的社会经济体制;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是否有利于改变传统的封建经济结构,使社会上的资金、资源、人力和物力能够重新组合配置,向有利于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发展方向转化,是否能用有力的手段排除历史上形成的各种障碍,扶持、保护和推动新生产方式的成长壮大;也就是说,是否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819页。是这种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近代化能否成功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如果说,在第一种类型的自由资本主义国家中,调整经济结构,引导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是价值规律等一系列经济规律这些“看不见的手”的话,那么,第二种类型的“后发”国家,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历史阶段中,能否利用和如何利用国家政权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干预经济,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有力的促进资本主义近代化的政策和措施来推动近代化的进程,则是这类国家能否顺利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变,成为资本主义近代化国家的决定性因素。

19世纪中叶兴起的中日两国近代化的实践过程,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当典型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