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婚姻
第一节 引论(绝欲的问题)
从社会的立场说,也多少从生物学的立场说,婚姻是性关系的一种,凡加入这种关系的人总立意要教它可以维持永久,初不论在加入时有无法律或宗教的裁可。不过在入题以前,我们似乎应当把绝欲或禁止性交的问题与夫绝欲后所发生的恶劣影响,无论其为真实的抑或传说的,先约略地考虑一下。
绝欲的问题自来经历过好几个阶段。在一百年以前,这问题是极难得和医师发生接触的,即使发生接触,他在情理范围以内所能说的话是:就男子论,婚姻以外的绝欲是道德的,而性交是不道德的(不过这是冠冕的说法,私人的行事是不一定受这限制的,即男子在婚外有无性交的行为是个人可以自由抉择的一件事);至于女子,她是公认为没有性的要求的,因此,绝欲与否,就不成问题了。后来,当本书的部分读者入世后不久的时期里,社会状态发生了变迁,一般人对性的题目的态度也比较公开了,于是就有人开始向医师请教,要他对绝欲的问题宣示几条大家可以遵守的原则来。结果就演成不少笼统与模糊的说法,认为节欲是无伤的,这种说法可以说是全无意义,并且还可以有被人任意利用的危险;例如,有的道学家之类主张生育子女而外,为传宗接代的必须而外,一个人尽可以绝欲,换言之,即一生中只需有两三度的性交,于事已足;这一类道学家就大可利用这种说法,而踌躇满志。毫无疑问,一般肌肉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撙节利用是于健康无碍的,与性的功能有关的肌肉和内分泌腺的节用也未始不如此。不过,这一类绝欲的说法失诸咬文嚼字,故弄玄虚,稍知自尊自爱的医业中人是不屑做的;因此,日子一多,这种似是而非的努力,就掉进庸医和江湖医生的手里,一般民众对于性知识既缺乏,即有一知半解,又大都是些传统的成见,也就成为这一类庸医的敛钱的工具。真正的医师原是准备应付实际的病例的,无论是预防未然的病,或治疗已然的病,他所接触的都是一些活泼的男子与女子,而不是一些抽象的说法或死板的条文。这一层现在很多人已经明白了解,且自近年以来,性道德的观念既然也不像以前那般呆板,绝欲问题究应如何应付,也就比以前活动得多,而不限于一个千篇一律的答案了。
在以前,大家对于绝欲的危害不是估计得太大,便是估计得太小。一方面,有人以为绝欲的困难和危害是微小得不足挂齿的,不惜舌敝唇焦地向人申说;这种人大都属于上文所称的道学家一类,他们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浓厚得过了分,他们所日夜焦虑的是人心不古,世道衰微。在另一方面,有人以为各式各样的疯癫,各种不同的神经错乱,是绝欲所酿成的,这样一个极端的看法虽局部与一部分古代的传说有关,而局部也未始不是道学家的看法所引起的反响。据我们所知,在先天健康的人中,只是绝欲一端似乎不会酿成任何严重的精神病或神经病的。以绝欲为此种病态之因的人是犯了一个很普通的错误,就是把前后发生的关系当作前因后果的关系;反过来,假如一个一生淫纵的人后来也得了这种病态,我们若把病源归咎到性冲动的身上,也是同样不合逻辑。弗洛伊德在1908年说过一句话:“组织成我们社会的分子,就先天气质而论,大多数是不配讲绝欲的。”不过弗氏接着又说过几句极有意义而值得我们牢牢记取的话:“绝欲是可以引起极大困难的,但必得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有神经病先天倾向这条件而存在,则绝欲的结果,不免引起神经病态,特别是所谓忧郁性的神经病(anxiety neu-rosis)”。后来在他的《导论演讲集》(Introductory Lectures)里,弗氏又说:“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要把绝欲对于神经病的影响看得过分重要了;因久旷而欲力壅积所造成的可以致病的状态里,只有一小部分可以用唾手得来或用钱换来的性交来减轻。”我们都知道,弗氏从来没有把性冲动对于生命的意义估得太低,所以他这一番见证的话是特别有价值的。还有一点值得参考的事实,天主教的神父在神经方面的健康大抵极好,难得因绝欲而发生困难或痛苦;洛温费尔德也提出过这一点,洛氏对这问题的经验很丰富,并且曾用不偏不倚的眼光加以研究,他的结论也复如此;他的解释是:或许因为神父的贞操生活是从幼年便养成的,所以没有困难。
我们总得牢牢记住,生命是一种艺术,而这种艺术的秘诀是在维持两种相反而又相成的势力的平衡;一是张,现在叫作抑制,一是弛,现在叫作表达或发扬。广义的抑制,而不是精神分析家有时所了解的狭义的抑制,也未尝不是生命的一个中心事实,其地位并不在于表达。我们在同一时间里,总是不断地在那里抑制一部分的冲动,而表达另一部分的冲动。抑制本身并无坏处,且有好处,因为它是表达的先决条件,不先抑制于前,何来表达于后?抑制也不是文明生活所独具的特点,在比较原始的各时代里,它也是同样显著。甚至在动物中也很容易观察得到。抑制既然是这样一个自然的东西,其对于人生在大体上决不会有害处,是可以推想而知的;抑制不得其当的弊病固然也有,特别是对那些先天享赋浅薄而在身心两方面不善作和谐的调适的人;不过这些终究是例外。
不过我们也不否认,绝欲的结果,即使对生命的安全与神志的清明不发生威胁,就许多健康与活动的人说还是可以引起不少很实在的困难的。在生理方面,它可以引起小范围的扰乱,使人感到不舒适;在心理方面,对性冲动既不能不驱遣,而又驱遣不去,结果是一个不断来复的挣扎与焦虑,而越是驱遣不成,神经上性的意象越是纷然杂陈,那种不健全的性感过敏状态越是来得发展,这两种倾向更会转变而为一种虚伪的贞静的表现,特别是在女子中。例如有一个大学青年在此,他很能守身如玉,志气也很远大,愿意把所有的力量放在学业上面,但因和性冲动挣扎的关系,在精神上不免忍受着大量的焦虑和抑郁。许多女子也是如此,她们或许也在求学时代,或许已经加入社会而从事各种作业,冲动之来,无法排遣,只好在学业上、工作上或体育运动上加倍努力,甚至弄得筋疲力尽,头昏眼花,也还是不能排遣。我有时甚至以为女子在这方面所感受的困苦要比男子为大,倒不是因为升华的功夫在女子比在男子为难(弗洛伊德有此见地),也不是因为女子的性冲动要比男子为强,而是因为在婚外发生性的关系的机会,在男子比在女子为大,向来如此,现在也未尝不如此;同时,还有一层,就是守身如玉的男子还有一条正常的出路,就是睡眠期间自动的亢进作用,而在女子,除非她以前有过性的经验、这种作用是比较很难发生的,初不问其人性欲强烈到什么程度。往往越是才性过人的女子在这方面的困苦越是大,因为越是这种女子,越不愿意把她的困苦诉说出来。
戴维斯女医师在她的研究用的征求案里,曾经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来:为了身心两方面的十足的健康设想,你认为性交合是必须的么?我们可以很有趣地把1000多个女子对这问题的答复参考一下。当然我们得记住,这些答复,即使一般都能考虑到比较严格的生理与心理的需要,也还不一定全都能考虑到,其间自然有许多不能避免的道德标准、社会观念以及流俗的成见等等的影响。不过我们从这些答复里,总可以知道一点,就是在二十世纪初年长大的美国知识界妇女,对这问题究属有些怎样的私人观感。1000多个答案中,我们发现38.7%(即394人)认为性交合是必须的,其中少数更认为是绝对的必须,大部分则附上一些特殊的条件,还有一小部分则不很肯定。其余的大多数,61.2%(即622人)认为不必须,有的认为绝对不必须,也有一小部分不很肯定。认为必须而附有条件的答复里,其所附的条件自不很一律:有的认为“特别是为男子”是必须的;有的认为“为心理的健康”,则然,为身体的健康,则否;有的添上“为生命的完整”或“为某几类的人”一类的字样。在认为不必须的一方也附有不少有条件的说法:有许多答案说“不必须,然而是正常的”,有的,“不必须,然而是可以的”;有的,“为真正十足的心理健康是不必须的”;有的,“不必须,但有困难”;有的,“不必须,但没有性交经验的人似乎见得很粗糙鲁莽,而身心方面也似乎有些干瘪的样子”。一个很有趣的从旁参考之点是:在那些认为不必须的女子中,59.5%即半数以上,是有手淫习惯的;而在认为必须的一方,则有手淫习惯的人更多(76%),这当然更是在意料之中,不足为奇了。认为必须的一方有过性交合经验的例子要比认为不必须的一方为多,也是很自然而可以料想得到的。
凡是把绝欲的困难与痛苦看得太无足轻重的人很应当参考一下基督教初期许多禁欲主义者在沙漠里的经验,例如帕拉狄乌斯(Palladius)在《天堂》(Paradise)一书里所叙述的种种。这些独身绝欲的人都有强健的身体与坚忍的意志,他们对于禁欲主义所昭示的理想是准备全神贯注地求其实现的,他们所处的沙漠环境,为实现此种理想计,真是再理想也没有了,而他们日常生活所守的戒律真是严厉到某种程度,在我们看来,不但是不可能,并且几乎是不可想象。但是,他们感到困难而排遣不来的一点,始终是性的诱惑,终他们一生,这种诱惑多少总不断地和他们为难。
还有一桩事实,可以警告我们,对于这问题不要轻易听从许多近乎道学家的老生常谈,我们可以撇开古代禁欲主义者的经验不论,而就目前的情形而言,一切比较精密的研究都证明,真正能绝欲而历久不懈的人,即真正没有任何方式的性的活动的人,即使我们把从事于医业的人包括在内,事实上是很少很少的。除非我们把这些方式都除开不算,例如向异性勾引、搭讪一类虽正常而不完全的性满足的方式,又如种种歧变的性的活动,又如自动恋的种种表现等等,那数目自然是比较大了。罗雷德是这方面很有经验的一位医学家,他在好几年前就说过,绝欲或绝对童贞的现象是根本没有的,少数真正能绝欲或真正毫无性的表现的人无非是一些性能或性感缺乏(sexual anaesthesia)的例子罢了。至于表面上好像是性操贞洁的例子比较多,那大体上是因为各国传统的风气不同,而这种风气又不外两途:一是宿娼的一途,二是手淫的一途。事实上在这题目上医师也分两派:一派极端地反对手淫,认为是乾刚正气的一种玷污,而对于宿娼,却持一个比较宽大的态度;另一派则极端反对宿娼,认为是一种危险而不道德的行为,而对于手淫却比较宽容。(不过沃瑞尔则认为二者是一丘之貉,在他看来,和一个不关痛痒的异性的人发生狎娼的行为,“也不过是手淫的一种方式罢了”。)这一段讨论是很值得医师们参考的,他们在行医时,对于因性欲的不满足而发生的种种病候,例如局部的充血、失眠、易于发怒、抑郁、头痛以及各种模糊的神经的症候,必须设法加以治疗或减轻,这一类的讨论到那时就有相当用处了。假如这一类的症候再进一步,而逼近精神的领域,那期间我们总可以发现一些别的合作的原因,精神分析者因为要推寻这一类的原因,曾经在下意识或潜意识的领域里发现过不少的弯曲的小径。据洛温费尔德的观察,在24岁以下,绝欲的生活对男子所发生的困难很少,即在24岁以后,困难虽有,也还不至于到一个必须请教医生的程度,不过希尔虚弗尔德则以为30以前绝欲而30以后方才结婚的男子是要相当感受到一些困苦的。无论如何,要绝欲的经验成为神经病态的一个原因,先天气质的恶劣是一个必须的条件,而这种神经病态,据弗洛伊德、洛温费尔德以及其他专家的发现,无论病者是男是女,大都取所谓忧郁性的神经病的方式。
绝欲所引起的症候是需要治疗的,不过在性领域里的所谓治疗,事实上往往不用药物的方式,而用卫生调养的方式,而此种方式,还得绸缪于未雨之先,才会发生效力。这调养的方式包括:朴素的生活、简单的食品、冷水浴、奢侈习惯的预防、一切身心两方面强烈刺激的避免、谨慎的交游、相当繁忙的工作、充分的户外运动等等。一个孩子,家世既清白,天赋又健康,再从小能得到这种调养的功夫,除非碰上不可避免的危险事故,是很有希望可以把性意识的开发展缓上好几年的。在理论上我们尽管承认儿童也自有其性的活动,但这种理论终究是很抽象的,和性的自觉发展的迟缓并不冲突。又性的自觉发展尽管延缓,相当的性教育的实施依然可以进行,其间也并无妨碍。不过一旦性的自觉已经发展开来,而有机的性冲动已经在意识上作有力的冲击,这一类极好的调养方法就不像有的人所口讲指画的那般有效了。无论如何,这些方法还是值得履行的,它们的效用虽不如以前所说的那样大,有时也未始不能减轻或牵制性冲动的鼓荡的力量,不过我们决不能抱什么奢望就是了。适当的肢体运动,实际上不但不能抑制性欲,并且往往是可以激发性欲的一个刺激,在男女都是一样;只有过分剧烈而使全身疲惫不堪的运动才有一些抑制的影响,但这种运动又是违反健康的原则的。肉食的避免也是同样没有多大效力的,希尔虚弗尔德曾指点过,肉食的兽类所表示的性的兴趣反而要比谷食的兽类为冷淡。至于脑力的工作,有时即使是纯粹抽象的一类,也容易激发性的兴奋。这都是不足为怪的,一切一般的摄生方法,对全身既有增加精力的效能,而性的领域又既属全身的一部分,自亦不能不分受其惠;我们决不能一面设法叫全身的精力增加,而一面又强加干涉,不让一部分多出来的精力分发到性的领域里去。
固然,我们可以把性的精力转化成别的更神妙的方式,但我们以前也提到过,以后还有详细考虑的机会,这精力之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可以这样升华的;弗洛伊德说得好,性的精力之于我们的身体,好比热力之于机器,只有一部分是可以转化成工作的。当然我们还可以用药物来应付剩余的性的精力,特别通用的和也许比较最有效的是各种溴化物。不过药物的用途也有限,它对某一种人是有用的,就是神经衰弱、感觉过敏而其性的兴奋又并不是性的精力的自然表现的那种人。对于身体强健性能焕发的人,溴化物是往往全无效力的,除非是因特别大的分量,但分量一大,性能固然受了管束,其他精神方面比较细腻的活动,也就不免遭受一番萎缩的打击。性冲动是一个伟大的自然的冲动,用之有节,它对于人生可以发生许多好处,如果这种好处因药物而横受糟蹋,当然也不是一个满意的办法。总之,绝欲期间性能的应付是一个很难的问题,我们得承认目前的学识有限,还无法解决,但有两点我们应当注意,一是碰到社会环境所已酿成的许多困难的时候,应明白承认它们,不应用老生常谈的方法把它们轻轻搁过一边,二是在可能范围以内,还应当让有问题的本人自己去相机设法,来解决他或她的问题,我们最好不要故作解人的帮忙,免得越帮越忙。
医学界有一部分人很大胆地当众说:“对于这个问题他们自己总得负起一个无限制的责任来。”一个有问题的人来了——假定说是一个天主教的神父罢,或者是一个嫁了一个阳痿不举的丈夫的妇人罢——,因为长期绝欲的关系,这个来人显然在神经方面有些问题。这一些医师们拍着胸脯说:“我们的责任来了,我们得坚决劝他或她找性交合的机会。”我以为这是不对的。即不论性交合的这个药方是否真有效力,即开方子的人究属能不能担保,也不论这个方子的合乎道德与否,做医师的人这样随便越出了他的业务范围说话,至少也得考虑到,如果向他请教的人真照了他的方子行事,在请教的人身上,除了生理的一端而外,还会发生些什么影响。再就刚才不论的两点而言,关于第一点,我认为是未必十分有效的,关于第二点,我认为简直是不道德的,医师暗地里劝告这种人寻找性交的机会,而他在公开的场合,也许根本反对一切胡乱的性交行为,或者明说反对,或者在言词间隐含反对的意思,总表示他对乱交是不赞成的;如今公开的是一种话,而暗地里又是一种话,并且两者完全背道而驰,这岂不是不道德么?至于对请教的人本身的影响,我还可以申说一下。假如那个神父或那个守活寡的妇人真照了方子去行事,在前者,其结果势必至于和他的宗教信仰及职业的人格发生正面的冲突,而在后者,势必至于叫她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此种冲突与社会地位惨落的影响,即单单就生理的健康而论,又何尝是有利的呢?其为不利,也许比因禁欲的挣扎而发生的更进一步;禁欲的挣扎方去,而道德的挣扎已来,结果只是一个以暴易暴,而事实上道德的挣扎所引起的痛苦大概更要在禁欲的挣扎之上。我以为如果一位医师不得不越职言事的话,他应当把问题以及各种可能的出路的是非利害明白地、宽泛地、不偏不倚地向请教的人交代清楚,至于抉择哪一条出路,应由请教的人自己决定,因为这原是他自己的责任,别人不能越俎代庖的。医师的责任在这里好比是一个督促着陪审官的法官,他只能把案子的原委审问明白,至于有罪无罪的判决,那是陪审官的事,不是他的事。医师诚能这样去应付,他不但可以不闹乱子,并且同时可以让请教的人心气上更平和一些,态度上更合理一些,可以使他不操切从事,硬把一个不容易解的结一刀两断。快刀斩乱麻的办法,在别处也许有用处,在别人也许可以出这样一个主意,但是在性的题目上,从医师的嘴里说出来,却是很不相宜的。
要补救绝欲的弊病,天下通行的唯一方法——只要环境良好,条件适当,无疑也是最美满的方法——是一个人的相宜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