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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轻取

“有谁愿意接受这道题目的挑战么?这道题是一票否决制的。”南筱袅最后确认了一句。

场内剩下的6个人,5个都举手了。只有一个史妮可左顾右盼了一下,咬了咬嘴唇,似乎自知实力有限,选择了退缩。

她宁可慢慢攒分。

南筱袅环视了一圈,见有这么多学弟学妹应战,她也乐得省事儿。

“那我先解释一下这道题目的来历吧。作为过来人,我相信大家可能也会有我这样的经历:平时为了应付考试,要背很多东西。但其实真到了做案子的时候,一点用都没有——做案子是关键是怎么把法条应用好,而背诵完全是没必要的,可以查书。

所以,今天我才花了不少心思找了这道题目——相关的法条,都已经明明白白写给你们了,开卷,就考大家解释的能力。原题是选择题,但既然拿来面试,肯定不能靠蒙,还要把选的原因解释清楚。如果理由不对,就算答案对了,也算落选。”

南筱袅为了示人以无私,把今天这道命题的构思说了一番,然后才把卷子发下去。临了,她还不忘提醒了一句。

“大家千万注意这里面的陷阱,这道题是去年龚院长作为司考出题组成员时、出的一道候选题——最后因为太难,没有入选司法考试正式卷。”

法学院的同学,基本上都是知道本院的师资行情的。

龚院长在学校里,那就是个超然的存在,平时基本不管事儿,都交给常务副院长料理。

因为龚院长原先的行政级别比宋校长还高,曾经当过省高院的院长,是省级干部;而金陵师大只是省属的大学,宋校长的行政级别才厅局级。当初宋校长还是求爹告奶的,才把退休了的龚院长这尊大神,返聘回来、挂个法学院院长的名字。

就跟各个大学的“院士工作站”一样,只挂名捞经费捞级别,实际上一年也就看到两天院士。

不过龚院长在司法行政系统里面的余热还在,依然常年参与司法-部的出题工作。

所以当几个面试者一听南筱袅出的这道题的来历,顿时都肃然起敬。毕竟司法考试里面最难的题目,往往都是杀分九成多的,也就是100个考生只有几个可以答对。这道题目竟然因为过难而落选,那得多么阴险?

拿到卷子,冯见雄也和大家一样,大致审了一下题干,看起来非常简单。

“某劫-机犯用炸弹、枪械等武器劫持了一架航班后。因自忖势单力孤、需发展同伙。便挑出一名男乘客,令其将身边的另一名女乘客杀死,作为‘投名状’、以及对地面军警不配合其所开条件的惩戒。

劫机者还声称:如该男乘客不将女乘客杀死,他就引爆飞机,杀死所有人。后经确认,这名劫机者确有能力及动机实践其威胁。

在此危急情况下,男乘客已穷尽一切脱险可能性,未遂,不得不忍痛牺牲同行女子,换取全机人生命。

请问:这名男子的行为,构成下列哪种说法:A、胁从犯;B、正当防卫;C、紧急避险;D、不具有期待可能性;E、胁从犯,但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承担刑事责任;F、胁从犯,但可以免予处罚。”

如果是一道正常的司法考试题目,到这儿就算完了。

但是南筱袅出的卷子上,却是还有一段附录,上面明明白白写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胁从犯”、“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等一大堆法律概念的名词解释。

换句话说,这道题目不考任何背书能力,条件全部告诉你了,关键看一个字一个字抠字眼分析的能力。

“这个一看就是胁从犯吧?那个男的虽然杀人了,但明显是被逼无奈,又不是他自己想。”一个参加面试的男生如是轻声碎碎念了出来,也不知道是真这么想还是误导别人。

另一个听在耳中的女生却是一撇嘴,下意识就发现这是别人想误导她:“哼,这道题目明显是紧急避险啊!首先虽然男的自己的生命也受到了迫在眉睫的危险,但他的解决手段并不是反击侵害者的,怎么可能是正当防卫?所以这个干扰项一下子就排除了。而为了更大的个人乃至公众利益,牺牲掉一个无辜的、较小的利益,这明显是紧急避险嘛!”

可是,南筱袅已经一再强调,这道题目很阴险。

所以哪怕觉得结果很明显,一时之间倒是没人敢贸然回答。而是开始瞎几吧脑补。

“劫机犯会不会是精神病?男的自己无行为能力?女的还有什么……不对,这些题干里都没提到,肯定不该多想……”

五分钟后,南筱袅宣布停笔。

“都说说自己的答案吧,一个个来。”

南筱袅似乎知道冯见雄水平高——毕竟也看过校辩论赛了——所以把他和虞美琴排在了最后。

剩下三个面试者一一回答,有一个最后挣扎再三,还是选了“胁从犯但免除刑事责任”,另一个女生则是选了“紧急避险”。

当然,他们在解释的时候,已经极尽各种巧言令色之能事——他们也怀疑,这道题目的难点不在于选项,而是解释。

第三个面试者是个大二男生,看上去功底略扎实一些。他选了“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然而显然是蒙的,没有说明白理由。

南筱袅始终没有评论,她要等五个人都说完,免得后面的人鹦鹉学舌——虽然所有人的解释大纲都已经要求笔录下来了。

“第四个,冯见雄同学,你说。”南筱袅略带期待地看着他,似乎期望他能创造奇迹。

这道题目,9月份的时候龚院长给院里一些有头脸的学霸考过,对者百无其一。

冯见雄站起身,清了清嗓子:“我认为,这道题目中被胁迫的男子的行为,从刑法学上来说,属于‘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即:不能指望他做出其他合法的行为模式。”

“为什么?”南筱袅继续例行公事地问,为什么才是关键。

冯见雄吸了一口气,侃侃而谈:“胁从犯和正当防卫什么的,就不用辨析了吧?地球人都能区分出来。我觉得这道题目最阴险的难点,在于区别紧急避险和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这两个干扰项。

紧急避险的构成里,有一条要件大致是‘为了一个合法、正当的法益不被侵害、不得不牺牲一个自身或第三方的较小法益’。所以,这里面的关键是‘牺牲’——这里的牺牲,是法律意义上的牺牲,而不是文学意义上的牺牲。不是说谁为了别人或者正义的目的死了,就叫牺牲。

法律上的‘牺牲’,是一个权衡的过程:为了B不受损,放弃了A;被放弃的这个A,才叫‘牺牲’。

可是题目里面呢?劫机犯说了,不杀该男子的女伴,就炸毁飞机,杀了所有人——所有人里,已经包括了这个女的。所以不管男的杀不杀他的女伴,这个女伴都得死,区别只在于其他同机乘客要不要死。

既然如此,这个女人的死,又何来法言法语层面上的‘牺牲’?男人不管怎么选,她都死,所以她的死并不是一种牺牲,也就不能构成‘紧急避险’,只能是‘客观上不具有期待该男子不杀这个女子的可能性’。”

“啪啪啪~”南筱袅也情不自禁地鼓了一下掌。

冯见雄说的理由,正和标准答案暗合。

这道题目,当初她自己也错了。只不过当时没人提醒她“这道题目很阴险”,她只花了两分钟,就选了“紧急避险”。

“既然我的态度都明确了,后面的面试貌似也没什么必要了,最后那位……嗯,虞美琴同学,把你的答题纲要交给我看一下吧。”

虞美琴应声把自己的答卷双手递给南筱袅,南筱袅大致看了一下,答案是一样的,解释的措辞略有差异,但道理也是对的。

很明显,这对狗男女已经具备了做律师的潜质,可以从每一个字上尽可能挖掘出一切阴敌人的点。

南筱袅面带笑意地宣布:“冯见雄,虞美琴,这两位同学入选了。另外三个答错的同学,也感谢大家的支持,不过很可惜……另外,史妮可同学单独留一下,你刚才没接受这道题目的挑战,我再另外考考你。”

……

15分钟后,综合楼楼下,史妮可一脸疲惫但又欣慰地离开。

冯见雄和虞美琴已经在那儿等她了。

“怎么样?”虞美琴关心地问。

“我也过了!”史妮可冲上去拥抱了一下虞美琴,还扭糖一样转了两圈,“真是幸运呢,南学姐本来也觉得招两个人不太够用。我的实力其实不怎么样,不过她看我挺小心谨慎的,勉强够用,其他人又都淘汰了,就把我留下了。”

说罢,史妮可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转向冯见雄,腼腆而恳切地说:“以后还要雄哥多关照我一些了,我自己肯定是找不到案子的。”

“放心,只要你肯做,能吃苦,还怕没事儿做么。”冯见雄随和地宽慰了一句。

这个结局也不错。

虽然史妮可没有进校队的能耐,但毕竟还能在法援中心继续三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