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风
一个午后,我在操场进行一百米考核,好久没有过的狂奔。我一直觉得我可以跑得更快,起码比我现在跑得要快。
自从上次一别后,我再也没有遇见那个与我一起奔跑过一段路的陌生人,他终究是我生命中的一个天使,陪我跑过一些路程就离开了。此刻的他应该扇动着洁白的翅膀,飘过深蓝的天空,看见在地上有那么一个男孩终于拾起勇气再次狂奔时,他会微微一笑,再次扇动他洁白的巨大羽翼,转身飞向无尽的苍穹。也许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某时在街转角处,两个人擦肩而过,其中有我,或者没有。
狂奔,尽情地狂奔,当我偶尔抬头看天的时候,以我最喜欢的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那里没有羽毛飘落,但有一个天使飞过,并与一个迷惘的少年邂逅,那是一段多么难忘的记忆。
我让风肆意地从耳边擦过,把手张开,让空气穿过我衣服的纤维上每一个狭缝,风进入我的每一个毛孔,透过细胞膜进入细胞质。于是,我融进了风,风渗进了我,甚至我成了风,那就轻盈地飘,在风中飘散。
我以为我可以在窗帘轻轻晃动的时候,与无数窗外的风景邂逅,就像朱德庸的漫画一般,看到无数的窗,每一个窗里都有着不一样的风景。然而我终究不是风,终究逃不掉万有引力的束缚,自由落体的规律启示我,那些脸孔会看到一个自以为风的人以加速度为g的匀加速运动落下,那是不敢想象的。
而此刻,当我在跑道上以不知道多少米每秒的速度狂奔时,我明白了,一切都该放得下,或者一切都放不下,世界只剩下极端的两个点,只有我在狂奔,在此刻,这才是我唯一值得珍惜的,一切的烦恼、快乐、伤悲都随风而去,风没有融进我,我也成不了风,但风确实洗涤了我。此刻,在风中,我从来没有如此淡然、平静,清风轻轻地吹,划过我上扬的嘴角。我终究停下来了,感受此刻的微风,在一片深邃得见到最底层的天空下,闭起眼睛,以我最喜欢的四十五度角面向天空。感受这一刻的美,这一刻值得我去珍惜。
无论如何,我终究要在这地球引力下生活,所能做的就是欣赏生活的每一刻。
以上这段关于风的毫无逻辑的语言是我高二时写的,今天翻开曾经的周记突然看到。那时候学校要求每周写一篇周记交给班主任,我就把周记改了名字——《周传奇》,里面写的几乎全是这种毫无逻辑性的语言,现在想想也真难为当时的班主任——张文老师了,她当时看这种文字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这傻学生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也许里面写的不过是我当时对风的最真实的感受罢了,到了现在我依然喜欢风渗进身体的感觉。还在大学城,我的公路车还没有丢失的时候,每逢周末有时间就骑着它狂奔,让风从我的发间冲过,每一阵风吹来都使我感到无比的快感,古人所说的乘风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在风中骑车还要穿一件有摆的衣裳,迎风飞速前行的时候衣摆就在身后乱摆,虽然我没见过自己这时候是什么样的形象,但在我的想象里却是非常炫酷。骑自行车最能感受风的动感了,因为自行车是敞开式的结构,没有遮蔽,风可以直接从全身划过,在衣服的每一根纤维间穿梭,在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上冲刺,使人由外而内兴奋起来,迎着更猛烈的风直冲向前。而且骑自行车还可以通过自己双脚的运动来调节速度,一直向前的时间双腿就像两个马达般快速转动,呼吸调整到刚好合适,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跟上节拍,于是全身完全进入了与风同步的状态,身体也变得跟风一样的轻盈而迅速,身上没有翅膀,却能飞翔。
生活中的风自然不止飞驰时感受到的风了,毕竟大自然是一个有容乃广、无所不纳的世界,风也有无数种类。现在正值秋季,秋高气爽,如果在宿舍,只要一打开窗,秋风就会猛灌进来,我的座位正好靠近窗户,坐在宿舍里总感觉背后凉飕飕的。宿舍里一直关着窗空气不好,可是一打开窗又很冷,风真矛盾,转而一想,似乎矛盾的不是风,因为风只是往任何空间扩散,只要还有空间仍未填满,那么风就会去往那个方向,而人则因为自身的感受而将风的去路阻断,同时又渴望风带来清新的空气,既想阻止风的寒冷又想获取风的清新,自然要陷入矛盾的境地。
广州秋季的风很多时候都是干干冷冷的,除非到了下雨的季节,才会变得湿冷起来,这跟广州的天气有很大的关系,毕竟在城市,空气很多时候都是如此干冷。每当空气由风而动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家乡湿润的风,每至春季,风带来充沛的雨水,滋润大地,整片乡村顿时生机盎然,这时候风仿佛填满了春雨,那么湿润而温暖,经过一个冬天的寒冷后再吹拂过这样的风,整个人顿时感到豁然开朗,一整年的活力似乎都回来了。于是乡亲们开始耕种,把酥软的土地翻开,泥土的清新气息瞬时随着缓缓的春风四向扩散开来,这时候徐徐地深吸一口,湿润的泥土气息瞬时由喉咙直入肺腑,一种甘甜慢慢渗透全身,使人感到无穷的能量,对一年的生活充满了期盼,从空气中似乎嗅到了稻花芬芳、稻谷飘香。曾经看过一篇学术文章提到人要经常闻闻土地的气息,这样才能调节体内益生菌的种类和数量,人也不会容易得病了,这篇文章得出结论的真伪性无从考证,但是其中说到常呼吸土地的气息,这确实对人身体有好处。在城市待太久了,呼吸的空气带有许多尘埃,可能来自汽车尾气未燃烧尽的颗粒,也可能来自清晨扫除时扬起的灰尘,或者风吹过施工场地带走的白烟,这些来路不明的尘埃全部随着呼吸进入到人们的呼吸系统,被厚厚的灰尘覆盖的呼吸管道怎能舒服?怎么不容易生病?而乡村清新的泥土味道却是自然挥发的气息,全然没有灰尘,只有泥土中的气味颗粒进入到空气中,人们轻轻呼吸的时候便飘到了味蕾可以感觉的神经,这些清新的味道直叫人感到由心而发的愉悦,仿佛品味的是整个春天,由内而外整个人就真的融进了自然,在三月的春风里自由蹁跹。这样愉悦的体验对人身心有益,自然达到抵抗外部病原体的作用了。
喜欢在田野中,就站在最开阔的地方,独自站上一段时间,举目环视四周,一片生机盎然,鸟儿在新翻的泥土里搜寻食物,青草的嫩芽努力向阳光的方向萌发。竹林保持一年四季的翠绿,此刻似乎也为春季的生机所动,随着春风摇摆起来。溪水清澈,已经漫出堤岸,滋润了两边分成格子状的土地,我站在一切生机焕发的正中央,湿润的风从远方一路吹来,在我指尖划过,伸手想抓住这芬芳,终究太过柔软而丝滑,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是徒劳,我放弃了,因为我已经整个人淹没在这风中,和缓的春风已经把我团团围住,陶醉在风中就好了。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可以放下所有东西,必定要成为一阵风,穿过高山河流海洋,去往那些谁也不知道的远方,如果有一天,可以遇见你,那该多好,你会知道我来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