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失魂症
“请问这位小姐,今天是几月几日了?”我刚一见那少女端着热气腾腾的粥过来,就开口询问。
“噗嗤”一声那少女笑了起来,差点把碗里的粥都给洒了。
“这位大哥你还真是有趣的很,我一个山里的丫头,什么小姐不小姐的。我可没这个福分,村里的人都叫我阿秀,你也这么叫我就是了。”
我有点尴尬的笑了笑,在现代不知怎么的,“小姐”这个称呼变成了某种特殊行业的专用名词,我这么叫她不就是当面骂她吗?不过,照她刚才的话,“小姐”好像还是一个十分尊贵的称呼,难道我真的来到古代了?
“这个,对不起,阿秀,我一时口快说顺嘴了。”我带点歉意的解释道。
阿秀轻轻一笑,无所谓的说道:“没关系的,我知道你肯定是大户人家出身的人,平时交往的女孩子肯定都是小姐之流的吧?”
我被她这句话差点一口气噎死,她这不是当面寒碜我吗?
“咳咳,这个,阿秀,你好像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话呢?”我赶忙岔开了话题。
“哦,今天刚好是寒露,九月初六。”
“我问的是阳历不是农历。今天阳历是几月几日了?”我抱着一种莫名的心情,带着点紧张的怔怔望着她,若她说没有阳历的话,无疑就是说自己真的八成来到古代了,若说有阳历的话,那说不准这里的陈家村是与世隔绝的一个地方。若是这样的话,我还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我无缘无故的会从江南水乡来到了这里所谓的太行山。
阿秀被我紧盯着看,脸上微微的一红,“这位大哥你是不是脑袋还有些迷糊呀?什么阳历农历的,我们不都是这么叫的吗?”
我听她这一说,心中没来由的感到一阵轻松无比。
“那今年是几几年了?”我一脸平静的问道。
“今年不是元昌六年吗?大哥你的脑袋不会有什么毛病吧。”阿秀一脸关心和不确定的望着我。
听到她的回答,我突然的感到一种眩晕。现在我是百分之九十的肯定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古代了,而从自己身上的旧伤和特征来看,自己好像不是借尸还魂,那自己是怎么的就来到这里呢?我使劲的用一只完好的手拍打着脑袋。“元昌六年!”我极力的开动脑中存储的历史知识,虽说我从旧书上知道的历史知识也够多了,但我愣是想不起哪朝哪代的皇帝用过这个年号。
“大哥你这是怎么了?你脑袋真的不舒服吗?你等着,我去叫村里的张老大夫来。”说完阿秀就放下手里端着的碗,急匆匆的向外跑去,我想叫住她时,却早已没了她的人影。跑的还真是快!
我躺在床上极力的回想着这元昌六年到底是什么朝代,但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我的神经一向很大条,既然想不起来就算了,自己已经来到了这古代,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在现代也是混吃等死,而在这里说不定会过的比现代滋润点。
正在这时,屋外传来了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接着只见阿秀领着一个白发老者进来,身后还跟着那“东子哥”和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
“张老大夫你快给他看看,他刚才和我说了一些胡话,问我今年是几几年,还一个劲的拍打自己的脑袋……”
阿秀滔滔不绝的述说着我的“病情”,让我有点哭笑不得,但她的一片好意我却是心领了,只好任由眼前这位白发老者坐在榻前的矮凳上,把一只干枯的老手搭在了我脉门。
老者一只手号着我的脉,一只手捋着他鄂下的长须,闭目凝思,一副仙风道骨、再世华佗的架势。屋里的人都干巴巴的望着他,没敢出一丝声息。
好一会儿,正在我有些不耐烦时,这位老中医才睁开了眼睛,放开了我的手,起身开始摸起了我的脑袋,不一会儿就在我的后脑勺找到一个结疤的伤处,我猜想定是我晕倒前撞在地面上磕的。老中医摸到这块伤疤,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重新坐回了矮凳。
“张老大夫,这位大哥没什么大碍吧?”阿秀最先出了声。
张老大夫轻嗯了一声,慢条斯理道:“这小伙子身体没什么大碍。不过……”说到这他故意的一顿。
“不过什么?”阿秀和东子哥异口同声的问道。
张老大夫显然对他们的表现很满意,接道:“不过,他的头颅曾受过重创,想来他是患了失魂症之类的脑袋毛病了,他以前熟识的人和事大概都会想不起来。”
“啊!”房间里的其余四人都大是惊讶!其中当然包括我,心想老子不就是身上带了点伤吗?什么失魂症?老子可没失忆和老年痴呆的毛病。不过,我马上就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来,在这个古代若我说出实情,他们信不信倒是其次,若被他们当成疯子看就不好了。既然与其要撒谎来编造自己的“合理”身世,还不如现在顺水推舟的解释自己失忆了,这样来的简单又不虑被戳穿的风险。
“小伙子,你现在还记得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吗?”张老大夫向我询问。
我心中暗暗鄙视他的医术,表面上却十分配合的装出一副很是苦恼的样子,皱着眉头道:“我记得自己好像叫谢怀乐,不过家住何方就不知道了。”
张老大夫怡然自得的轻轻颔了颔首,一副尽在掌握的笃定,“小伙子,你这病可是出在脑袋里头,可不好医呀!这样吧,我给你开几服活血散瘀的方子,希望对你有用,你这病呀也只能靠老天爷开眼了,若是你哪天头痛的话就记得找我,平时不要特意去回想你以前记不起来的事,这样反而对你这病没什么好处。”
众人都用一种十分敬佩的眼神看着他,其中当然不包括我。我想在现代的中国没有几个人对医生抱有好感的,顺带着我对这眼前误诊自己的老中医也没什么好感。
只见这老中医站起身,从随身带来的一个木盒中拿出了一只毛笔和几支竹片,一手抓竹片一手抓毛笔,刷刷的就书写起来。
我傻愣愣的看着他,目瞪口呆。用竹片子记字!?我记得没错的话,东汉就发明造纸术了,虽然那时社会上还不十分流行,而且一般的老百姓也用不起。但据此我可以大致的判断出这个朝代应该是在东晋之前,因为东晋的时候纸张的使用已经非常普及了,平民百姓也应该用得起。我不由为自己平时爱读书,什么书都读的习性开始庆幸不已。知道了历史,就等于掌握了自己在这个古代立足的本钱。以后自己光光凭借这一点说不定就能封王拜候。这样想想,我浑身的热血都仿佛燃烧起来。还真是期待呀!待会儿一定找机会问问,把这个年代给搞清楚。只是有些可惜了我一直就熟悉无比的满清史,眼前这些人的穿着打扮显然不是清代,若要是回到了清朝,凭着我熟知的历史,那我还不混个大学士甚至中堂当当。
张老大夫写完后,就把竹片交给了一边的阿秀,嘱咐道:“你到镇上的王家药铺把药抓来,趁着现在天色还早快去快回吧。”
阿秀答应了一声,拿着竹片匆匆而去。这让我心里哭笑连连,想来他们的家庭也不怎么富裕,去镇上抓药的话肯定要花掉他们一大笔钱。看来这份人情是越积越厚了,将来也不知道怎么去报答才是。
张老大夫也没多留,跟其余两人交代了一声就背起他的木盒子,出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