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博弈的要素
因利益而发生冲突或对抗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大到国家政治、生死之地、存亡之道,小到人生棋局、日常生活、赌博游戏,谋略性对抗都是最为常见的局势。
从前面的例子中,读者朋友大概已经形成了对博弈的一些粗略认识。如果现在要给博弈一个规范性的定义,那么我们可以借用2005年因博弈论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罗伯特·奥曼教授的看法:所谓博弈,就是策略性互动决策。任何一个博弈,至少都包括以下三个要素。
● 一组局中人(一个局中人集合)。
● 局中人可以采取的行动(出招)。
● 局中人可能得到的赢利。
当然,一个博弈至少包括这三个要素并不是说只包括这三个要素。对于动态博弈,还需要定义局中人的行动顺序;对于那些强调信息不对称的博弈,还需要定义每个局中人的信息结构。不过,最基本的要素是这三个。
在任何一个博弈中,每个局中人的目标都是最大化其赢利。标准的博弈论,假设人们不会有道德、良心和情感上的考虑,所有的一切都唯一地以是否符合自身的利益作为行动选择的标准。本书也会始终坚持这个假设,不过有时候我们也会提到目前来自心理学、行为博弈理论对这一假设的挑战和修正。尽管如此,大家仍然有必要认为,这个假设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成立的。
在任何一个博弈中,每个人的赢利不仅取决于自己如何“出招”,也取决于别人如何“出招”。正是这种战术上的互动,使得博弈充满了趣味、新奇,甚至惊险、刺激。
所谓博弈论,就是一套研究互动决策行为的理论。它实际上也可以看作一种思维方式,即谋略性思考问题的方式。对博弈论的通俗理解就是,关于人与人的交往中“换位思考”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