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编写原则及使用方法
本手册可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配套用书,是为了方便查询各类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而编写的。
为了便于各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科研院所研发人员及食品企业生产技术及质量管理方面的使用者更方便快捷地使用GB 2760—2014,编者在认真研究GB 2760—2014结构和内容的基础上,提出本书的编写思路:借鉴2007版GB2760中按食品分类编排食品添加剂的方法,以GB 2760—2014适用的食品分类表为依据,对16类食品按大类、亚类、子类排列,各类食品中可用的食品添加剂,按品种和用量进行汇编,并按食品添加剂的功能进行了归类排序,这样就能方便地查找出任何一种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种类、数量及其最大使用量。
本书所述的表A.1、表A.2、表A.3、表B.1、表B.2、表B.3、表C.1、表C.2、表C.3均为GB 2760—2014标准中的表。为了节省篇幅,本书除引用“表A.2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外,不再对各附录表引用,同时对各食品添加剂品种简化省略了CNS号、英文名和INS号。
GB 2760—2014标准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见标准197页)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但表A.3规定的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表A.2)所例外的食品类别除外,这些食品类别(表A.3)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符合表A.1的规定。
为查询方便,本手册设计的查询表已整合了GB 2760—2014标准中表A.3所例外的食品类别,也整合了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发布的新增和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查询时请关注以下重要内容。
一、本手册增补了自GB 2760—2014颁布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发布的新增和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香料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在本书第五单元“新颁布和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中以简明汇总表形式列出(截至2017年2月),含以下五项公告。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
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
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9号)。
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食品用香料新品种9-癸烯-2-酮、茶多酚等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钙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2016年第14号)。
5.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碳酸铵、6-甲基庚醛等9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和焦亚硫酸钠等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2017年第1号)。
二、以上新增和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已整合列入本手册第二单元“各类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查询表中(截至2017年2月)。
三、以上新增和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香料和加工助剂已在本手册第三单元“食品用香料、香精”和第四单元“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中单独列表列出(截至2017年2月)。
四、本书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范围的查询方法如下:
1.在本手册第1页食品分类查询表中查到该食品所属大类及亚类和最终所属子类。翻到食品分类查询表中右侧所示本书页码,可查看该子类食品中所列食品添加剂。
2.本手册的每一食品中可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数量由几部分构成:一是子类食品中直接列出的食品添加剂,二是上一级亚类或大类食品中可用的食品添加剂,三是表A.2中各种食品中可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75种(表A.3所列食品类别不适用)。
3.在分类查询表中有上级食品分类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适用该子类食品,表A.3所列的例外食品类别,其所属子类也适用该规定,即表A.3食品类别的下级子类可使用表A.3食品类别中的食品添加剂,但是表A.3食品类别的食品不能使用其上一级类别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4.上级食品分类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与子类食品分类中相同时,以子类食品分类所列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为准。在表A.3所列食品类别内部也适用。
5.本手册已对各类食品中所列食品添加剂按功能进行了排序归类,在查询和选择食品添加剂时,可方便地从表中相同功能的食品添加剂中选择适合的品种。
例如,以酿造酱油为例,从GB 2760标准出发很难查全有多少食品添加剂可用,如果按本手册的方法,依第1页的食品分类查询表,查到食品分类号12.0调味品>食品分类号12.04酱油>食品分类号12.04.01酿造酱油,翻到一旁所示的“本书页码148页”,就可查到共有106种食品添加剂可以使用。
本手册编写时尽可能详细准确地提供食品添加剂的查询信息,因每种食品需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遍布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文本各处,或因理解上有偏差,编写时可能会出现疏漏,导致本书编写结果出现偏差,不足与疏漏在所难免,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本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如果使用者发现本书与标准有偏差,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确定,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文本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