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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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开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制度视域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领导人民奋斗、创造和积累的重大成就之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制度创新的实践结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实践创新、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三位一体的统一过程,其创新成果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看,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正是党的十八大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成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内涵的新概括。目前学术界从制度视角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生发展的进程和规律等问题的研究刚刚起步,整体系统性的研究成果还很少见。因此,开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制度视域,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与建构的运行轨迹和内在规律,无疑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的课题。有鉴于此,本书选择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制度视域的学理视野,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研究对象,较为系统深入地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发展的历史进程、基本经验、理论基础、成果形态、逻辑结构和良性运行等诸多基本问题。

一 理论意义

(一)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现实向度

马克思是较早将制度纳入理论分析的思想家,制度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居于重要地位,其经典著作中有一套完整的制度理论体系和制度分析方法。马克思从制度分析的角度探讨了人类社会制度现象的产生以及发展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这一分析的结论集中体现在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中,对于制度的本质、结构、功能和变迁的探讨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制度分析的独特视域。马克思主义内在的制度维度使其理论具有宏阔的世界历史视野,而这一制度维度也使得其理论体系更富有实践性和现实性。正是在从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对资本主义制度所做的深刻而全面的批判分析和对一种人类社会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新型社会制度的科学论证中,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不仅仅解释世界,而且立足改造世界”的巨大魅力。在以往的研究中,存在着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制度理论研究的忽视和遮蔽,往往停留在对社会形态层面的制度的一般性把握上。历史和现实已经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绝不是连接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社会形态的短暂过渡时期,恰恰相反,它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独立的社会形态。由于对新社会形态长期性的估计不足,对于作为一种具体制度形式的社会主义,其制度建设具有何种内在规律,它的价值维度是什么,怎样才能促使其良性运行?这些问题是今天的马克思主义者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课题。高度重视唯物史观视域中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问题的研究,是推进马克思主义走向现实、批判现实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开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制度视域,是整体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理论应然。

(二)整体把握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实现形态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中国实现民族化、具体化的历史进程。从动态角度看,这一进程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各个时期具体实际相结合,融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于一体的复杂过程。从内在精神上说,马克思主义不是从书斋里产生的一种纯学术的思想理论,而是一种融学说、运动与制度批判与建构为一体的关于无产阶级及全人类解放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所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形态是一个多维系统,至少包含三种实现形态:实践形态、理论形态和制度形态李君如:《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现形态》,《北京日报》2012年10月8日第17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中其内涵越来越丰富,已成为一个包括发展道路、思想理论和社会制度在内的一个整体系统。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实践形态、理论形态与制度形态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实践”是“理论学说”和“制度”形成发展的现实基础与实现途径;“理论学说”是“实践运动”及其要实现的“制度”的行动指南,“制度”是创立“理论学说”、推进“实践运动”的目的和归宿,也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根本保障。在当前,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角度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拓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制度视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 实践意义

(一)国家制度建设提出现实诉求

当代中国从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成为国际社会引人注目的大事件。这个转变既是从农业社会向非农业社会的转变,同时又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其转变的核心是制度的变迁,成败的根本标准是能否确立起一套健康成熟、运行良好的制度框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总体经济实力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在经济繁荣的条件下,日益突出的社会不平等、不公平、不稳定以及其他社会问题,对于国家的基本制度建设提出强烈的要求。处于改革攻坚阶段的中国,最重要的历史任务是国家现代制度建设,最重要的历史贡献是制度创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全面坚持深化改革,“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0页。

(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作了新概括,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概念。这一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制度创新成果的集中定位。这一论断对于全面开启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制度创新的相关研究无疑是极有力的推动。在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制度创新问题的研究在多个层面亟须深化,如马克思著作中关于制度的思想和理论以及在科学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中对唯物史观制度思想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制度创新的内在价值规范和方法体系的构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制度创新的基本历程和基本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结构问题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系统运行的内在机理问题;科学社会主义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基础理论问题;等等。在当前的理论研究中,围绕这些课题的研究仍然很乏力,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