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女性与体育——女性主义理论视角
女性主义理论(Feminist Theory)是社会学理论中一支充满活力、不断自我更新的理论流派。女性主义理论以社会实践中的性别问题为研究核心,其目的在于了解性别不平等的本质,探讨性别权力关系。女性主义存在许多支系,根据不同的认识论和目标,分为不同的理论流派。虽然女性主义产生于女性(女权)运动,但它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社会运动”或“意识形态”,而是一套完整的、多重的研究范式和理论体系。女性主义理论的贡献不在于提出几个观点或论调,而在于改变了整个观察社会的视角。体育女性主义主要在20世纪70年代崛起,其理论的主要目的是研究体育中的性别关系,批判以男性主导的体育霸权,寻求女性在体育中身体的解放。体育女性主义不仅站在女性主义研究的前沿,它也为体育理论的发展开启了另一扇大门。
一 体育女性主义的诞生
体育从传统的眼光来看是一项带有很强性别特征的活动。纵观历史,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东方,体育都被视为男性的领域、女性的禁忌;男性的体能通过体育的展现是被赞扬和称颂的,而女性却不以身体的强壮为荣。在这种情况下体育很自然地进入了女性主义者的研究视野。
当我们谈论“女性主义理论与体育”的问题时,我们通常所指的不仅仅是研究体育中所出现的单个的性别问题,而是如何用女性主义的视角去研究体育:女性主义分析是用理论化的分析方法来解释体育作为一项有性别特征的活动。女性主义理论不再局限于“体育中的女性”这个早期的问题,而是独立作为一个理论框架体系来理解体育组织、体育制度、体育文化以及体育意识形态等社会现象和文化实践。女性主义是体育理论流派中非常重要的一支。它对早期体育社会学理论以男性视角为主导的理论框架进行了挑战,在分析体育现象中植入了常被忽视的女性的视角以及价值观,形成了“体育女性主义”(Sport Feminism)理论框架。不仅如此,体育女性主义所体现的政治实践性要求我们不仅要分析性别在体育中的表现,而且还需要探索性别在体育实践过程中的演进、发展、改革等进程以及最终实现男女在体育中平等地位的战略。
体育女性主义是在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波的冲击下诞生的。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早期的以研究体育中的女性地位为中心的非理论化阶段;第二阶段,自1978年女性主义开始寻找并建立研究体育中女性问题的理论框架,这个时期体育女性主义理论初步成形;第三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受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体育女性主义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从世界范围来看,女性对于体育参与无论是在广度、深度还是强度上都处于绝对的弱势。对于这种现状,20世纪70年代,一批来自北美和欧洲大陆等国家的学者就体育中女性参与不平等问题进行了批判。他们分析的集中在性别与性别角色、特性与动机、角色冲突等心理学问题上,从心理因素去探讨体育中男女不平等的成因。除此之外,一些学者还用男孩子和女孩子在体育社会化以及教育过程中不同的经历,比如男孩子常常被鼓励参与体育活动,而女孩子在教化过程中则遇到相反的态度来解释体育中性别失衡的问题。她们批判道:性别是一个变化的、可分配的类别,而不是通过人类机构和文化活动所形成的关系的集合。她们呼吁给予女性更多的机会参加体育,废除体育政策上对女性不平等的条例,对女性的体育参与给予更多制度上和技术上的支持,消除体育中的性别歧视,制定两性体育机会平等的战略等。但是在这一阶段,大部分研究都没有很强的理论背景,只是就事论事。
1978年,卡洛·奥格罗斯比(Carole Oglesby)编著的《体育中的妇女:从神秘到现实》(Women in Sport: From Myth to Reality)和安·赫(Ann Hall)编著的《体育和性别:女性主义视角对体育社会学的论述》(Sport and Gender: a Feminist Perspective on the Sociology of Sport),两本女性主义体育著作的问世标志着女性主义体育研究进入到一个理论化的重要阶段。1980年在美国丹佛举行了首届“北美体育社会学协会”(NASSS)年会,会议上,安·赫、南希·西博格(Nancy Theberge),玛丽·伯特里(Mary Boutilier)和森蒂·萨基瓦尼(Cindy SanGiovanni)提交的文章宣告了女性主义体育理论的开端。更重要的是,这次会议为来自各大洲的女性主义学者提供了在一起交流的平台。伯特里和萨基瓦尼发表了重要的研究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她们提出了女性主义理论的类型和概念。她们按照艾利森·贾格(Alison Jaggar)和普拉·施瑞(Paula Struhi)对女性主义理论框架的分类,讨论了自由女性主义、激进女性主义、马克思女性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及其理论在体育研究中的应用。其中的自由女性主义更是主导了20世纪80年代关于体育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的10年是关于性别与体育研究变化最大的10年。这个阶段的女性主义研究是在对第一阶段非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女性主义学者自我批判的方式展开的。其中代表性的学者有美国的苏珊·布瑞尔(Susan Birrel),加拿大的安·赫和南希·西博格,还有澳大利亚的罗茨·布莱森(Lois Bryson)等。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批判主义理论的兴起,学术研究已经开始向有关权力关系理论、阶级与种族关系、性别关系等批判主义文化研究领域转移。在这个阶段,现代女性主义理论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取而代之的是各式各样、没有一定陈规的后现代理论以及性别文化研究。除了继续强调在体育研究中女性经验和女性视角的重要性以外,女性主义者开始把目光投向后结构理论、身体理论、福柯的话语权理论、性研究、同性恋研究以及变性文化等。最早引用福柯理论的是珍妮芙·哈格里夫(Jennifer Hargreaves)所写的《何为贞节,何为优雅?对体育中性别关系社会建构的讨论》(“Where's Virtue? Where's Grace? A Discussion of the Social Production of Gender Relations Through Sport”)和玛格丽特·泰伯尔特(Margate Talbot)所写的《对妇女和体育关系的理解:英国女性主义方法对休闲和文化研究的贡献》(“Understand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omen and Sport: The Contributions of British Feminist Approaches in Leisure and Cultural Studies”)。1993年雪梨·考尔(Cheryl Cole)所发表的《抵制准则:女性主义文化研究、体育和身体的技术》(“Resisting the Canon: Feminist Cultural Studies, Sport, and Technologies of the Body”)一文被认为是后现代女性主义在体育研究领域的重要论文。
二 体育女性主义的主要流派
虽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对体育与女性问题研究种类繁多,但大多都是在女性主义主流学派的理论和方法框架下进行的。女性主义理论不仅为妇女体育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的支持,同时在妇女争取体育权力的实践中起到指引的作用。下面我们就分别介绍体育女性主义主要流派以及其研究焦点。
(一)自由派体育女性主义
自由女性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是体育女性主义的鼻祖。其研究被认为是对女性问题的原始分析,它也是体育女性主义最流行的一个派别之一。特别是在北美、英国和欧洲,自由女性主义理论在某种意义上主导了体育女性主义的思想和行动。
自由主义传统认为人类本质上具有两重性,即身体与意识。它认为人的意识是凌驾于身体之上的,人的精神可以支配身体,这就是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基本区别。因此,自由主义者认为人身体的能力和政治理论没有任何关系。而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社会赋予个人自我发展的平等机会是最重要的,这种权利是任何政府、机构和个人都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自由主义追求保护个人思想自由的社会,以法律限制政府对权力的运用,保障个人的自主权,维护个人的价值观、世界观和道德观。除此之外,自由主义理论还明确得区分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概念,它认为政府的政策只应该适用于公共空间,而私人空间应该不受公共政策的约束。
早期的自由女性主义者认为,男女平等的基础应该是他们对事物判断的能力而不应该是他们之间身体能力的差异。女性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并不比男性差,因此女性也应该同男性一样拥有自由的权利。但是她们的生活、经历、获得的机会、对未来的预期则完全与男性不同,这是由于人为设置的种种障碍限制了男女平等参与社会的机会。女性要获得更多的权利就需要消除这些障碍(例如一些国家对大学男生提供体育运动奖学金,对女生则没有设置这类奖学金)。当代的自由女性主义者更进一步地阐明了这样的观点,并且认为女性对自由、平等和公正的获得实际上就是对平等的社会机会的获得。她们认为当代妇女所处的不平等地位是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的,法律和法规使男性拥有了比女性更多的特权。虽然自由女性主义者也承认文化和习俗也是产生性别歧视的原因,但是她们主要还是把争取女性权利的斗争放到了公共领域,比如要求女性参与一些公共事务,这些事务涉及很多领域,包括政治、工作以及体育活动的参与。自由女性主义者呼吁女性应享有平等教育、平等工作、平等奖励机制、平等参与公共事务以及同工同酬等权利。
对于自由派女性主义者来说,要建立一个性别公正的社会首先需要制定一个“公平的游戏比赛规则”,其次要使那些由于制度原因没有参与“游戏比赛”的人员也能得到相应的社会关怀和服务。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游戏规则的公平性可以被监督,但是游戏比赛的本质是有输有赢,这是不可改变的,这对于自由主义的理想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自由女性主义认为公共政策可以改变个人的态度,因此从上层寻求途径,要求政府遵守对全民“自由与公正”的原则,从上至下进行改革,从而使女性享有和男性一样的社会权利。这种理论和实践上的缺陷导致了自由女性主义在寻求男女平等的道路上,挫折重重。因为当权者还是以男性为主,他们不可能完全、彻底地改变以男性为中心的政策和制度来迎合女性主义者的要求。
就体育而言,自由派女性主义者致力于通过立法的方式来消除体育中的性别歧视,同时扫除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障碍。早期的自由女性主义运动是成功的。比如美国的《1972年第九条教育法修正案》(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al Amendments of 1972)和《平等权利修正案》等,都强调了禁止性别歧视,特别是在分配政府体育经费时,要保证公正和平等的原则。除此之外,自由派女性主义者还倡导在体育训练、设施、服务、比赛参与上都要做到男女平等,这才能保证体育中男女的最终平等关系。比如在1984年洛杉矶运动会上,自由派女性主义者就要求把女子一万米长跑项目加入到田径比赛中。她们认为女子运动员已经在她们的训练中跑出了一万米,为什么在奥运比赛就不设这个项目来展示女性的能力呢?除此之外,北美各个州的自由派女性主义者也在积极展开活动消除体育政策对女性的歧视。比如加利福尼亚要求各个大学向至少5%的女大学生提供体育奖学金,并且要拿一定的经费来发展妇女体育等。很明显,政策改革是自由女性主义运动的主要措施。除此之外,自由女性主义者还致力于通过教育来改变女性的地位。她们首先提出要多多培养在哲学、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的女性毕业生甚至博士生,通过她们在社会上的地位来改变妇女的现状。比如女性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会给女性受害者更多法律的支援,甚至影响法律的制定;社会学的毕业生可能在制定公共政策的时候会从女性的角度出发;而体育科学毕业的女大学生则会从更专业更女性化的角度去考察各项运动对女性身体的适用性,以及体育规则的合理性。
从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看到了自由女性主义的努力以及她们所取得的成果:比如美国的《1972年第九条教育法修正案》,还有奥林匹克运动中对妇女体育的重视和发展。这些都是因为自由派女性主义者对体育政策的制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她们的声音能被决策者所听到,她们提出的建议能被采纳也是经过了她们重重努力才获得的。但是,我们也在自由派女性主义者的实践经验中发现了一定的问题。比如,虽然女性参与的机会和获得的体育经费得到了提升,但是从整个体育制度上女性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比如教练以及体育官员等带有决策性的职位大多都被男性所占据,即使有一些女性体育管理者,她们也没有真正的实权。女性在体育领域还是处于弱势地位。
自由派女性主义者在这些方面的失败归于其思想的局限性。自由派女性主义者主要是针对具体的政策提出意见。她们只要求法律和政策上的改革,而并没有对涉及结构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批判;仅仅倡导女性与男性平等的参与机会,但没有从社会制度的本源去探究造成男女不平等的根本原因。自由派女性主义者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关注较少,或者说是对主导社会结构运行方式的研究较少涉及。这些局限使自由女性主义在其后期运动中遇到了其他流派的挑战。
(二)马克思体育女性主义
马克思女性主义是在对自由派女性主义的批判过程中产生并成熟起来的。马克思女性主义和自由派女性主义同样产生于资本主义时代,但与自由派女性主义不同,它并不认为在资本主义体育制度下社会成员特别是妇女能被赋予同等的参与权以及其他平等的体育权利。它认为资本主义体育制度掌握在那些有钱、有权的人的手中,而这些人绝对不会白白让出自己的财富和权力给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它抨击自由女性主义单纯指望当权者进行改革来改变现实的目标是一种妄想,因为这些人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一定是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基础,而不是从处于弱势地位社会成员的利益出发。它认为只有当社会阶级和阶级压迫被消除,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才会出现,而女性作为社会“第二阶级”的地位才会被彻底推翻。
除此之外,它对自由派女性主义者所信奉的身体—意识“两元论”的思想进行了抨击。它不认为身体和意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人类的生物性和社会性是截然分开的,相反,它认为是人类的体力劳动,而不是纯理性思维把自然资源转变成为满足人类生存的必需品,因此体力劳动是人类最本质的活动,女性可以而且应该有权利从事体力劳动,这包括从事职业体育运动。
虽然和自由女性主义一样,马克思女性主义也认为自由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但是它们对自由的定性却存在着分歧。自由女性主义认为自由建立在自治之上,所谓自治就是人们能够从道德层面做出决定来满足自我需求,而这种决定不会受到他人或政府的任何干涉,这就是一种自由。而马克思女性主义却认为自由是和生产活动相关联的,其中涉及身体和精神的成分,换句话说,自由就是不受任何压迫的劳动的自由。
马克思女性主义对妇女体育发展的影响和实践主要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展开的,比如中国、古巴、苏联以及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些国家,女性参与体育的权利被认为是参加社会生产权利的一种延伸。因此无论是学校、工厂、单位还是军队,都为妇女提供了体育参与的平等机会,比如组织广播操、培养女性体育教师、组织员工运动会,还有体育达标测试等。这些体育活动都是在男女平等的原则上进行的。
当然,对女性体育的发展,马克思体育女性主义者还有另外的认识。她们认为身体的健康是对社会生产的最大保障。因此要使妇女们更好地参与到社会生产中,就需要通过参与体育活动来锻炼和强壮她们的身体。而这种社会对女性体育参与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女性自我对体育的需求。
除了针对大众妇女的体育锻炼,马克思女性主义者还积极倡导女性进入职业体育。一方面,他们认为,体育从传统来看是被男性所主导的,女性职业运动员的诞生是对男性主导权的强大冲击,这不仅为女性提供了更多的职业机会,同时也为女性提供了更多展示自己能力的社会公共空间。从文化来看,女性健壮的体育形象也是对传统的女子柔弱、内敛、贤妻良母形象的一种颠覆。另一方面,其认为女性运动员在体育上所获得的成就是社会主义国家阶级、性别平等的一个最大展示,因此国家不遗余力地支持和发展妇女体育,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女性在国际体育舞台上取得辉煌成绩的主要原因。
马克思体育女性主义对女性体育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很显然,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其都比自由女性主义取得了更大的成果。但是,一些女性主义者也对马克思体育女性主义提出了质疑,特别是针对以国家为主导的女性体育参与方式提出了质疑。一方面,她们认为以保证生产而由单位组织起来的体育锻炼并不能满足妇女自我的需求。女性应该有选择锻炼或不锻炼以及选择不同锻炼方式的自由,但是在这种体制下,女性的体育活动完全变成一种政治任务,虽然从某种程度满足了强健身体的社会需求,但是忽视了女性的独立意志和个人需求。另一方面,针对国家培养女性运动员的方式,一些女性主义者进行了严厉指责。她们认为虽然这种严格、专业、高强度的训练确实有利于女性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良好的成绩,但是为了保证获胜而采用的非常手段比如非科学的训练方式、剥夺运动员其他生活权利等做法其实与女性主义体育理论的目标和原则是相违背的。
(三)激进派体育女性主义
和自由派女性主义以及马克思女性主义相比,激进派女性主义没有深厚的哲学传统,它的理论体系主要是建立在“事物的成长和发展都要从其根源开始”这个认识论之上。它认为社会存在的所有压迫的根源来自于父权制对妇女的压迫。因为父权制几乎存在于每一个社会以及政治经济制度中,体育制度也是父权制的产物。
激进派女性主义的理论视角非常多元化。早期的激进派女性主义相信个人有选择性别角色的权利和自由,因此而提倡中性主义,体育活动被认为是塑造和展现中性气质的最好场所。在后期,激进派学者认识到其实这样的观念更加强化了女性气质和男性气质的固定化模式,而这种性别气质固定模式的强化并不能更好地解释性别角色是如何形成并保持的。因此,她们把研究讨论的焦点放到了生理性别和心理性别的不同之上。激进派女性主义认为,人们虽然出生就决定了性别,但这只是生理上的现象,叫sex。而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所形成的自我性别认定是心理性别(以后又被称为“文化性别”),叫gender。她们批判体育文化强化了生理性别,而忽视了文化性别的存在。
对于性别差异,激进派女性主义有着不同的观点。本质主义者强调男女之间确实存在着本质的生理差别,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女性的生理自然性就比男性的差,女性身体也有着特殊的优势,比如柔软、灵活、敏感、协调性好等,而这些特征也可以创造出力量。除了生理的特殊性以外,她们还强调女性在情感、交流、处理人际关系上的优势,而这些都是男性所欠缺以及在他们所建构的“理性”世界中所缺失的一部分。与本质主义者不同,另外一些激进派女性主义认为性别(gender)是社会所建构起来的,而不是自然给予的。比如婴儿出生时是没有性别(gender)的,但是大人们很想当然地给女婴穿粉色,给男婴穿蓝色;给女孩子买裙子,给男孩子买裤子;鼓励女孩玩洋娃娃,而让男孩子玩枪和汽车。是人为的原因使性别的差异出现,而并不是自然的原因。建构主义对女性的生理自然性做出了极大的挑战。她们对孩子的自然性、女性的身体以及性别差异(sex difference)提出了众多的质疑。建构主义的出现直接影响了西方学者们对女性体育研究的视角,并为妇女体育研究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框架。虽然研究的视角有所不同,激进派女性主义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挑战人类中性的概念。和马克思女性主义相同,激进派女性主义抛弃了自由派女性主义身体—精神两元概念,而是将对身体的论述作为其研究的核心概念。
激进派女性主义认为当代社会是一个父权制的社会,所有的制度和秩序都是以男性为中心建立起来并维护男性的利益和特权的。特别是男性拥有绝对的文化话语权,因此而控制了社会的意识形态,并确定了女性的从属地位。这种性别意识形态对女性作了明确的定义,并给她们划定了界限。就体育领域的现象来看,很多成功的女运动员要么被认为缺乏女人味,要么就被认为是同性恋,这就是性别意识形态对女性身体潜能束缚的一个最佳体现。她们认为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在于社会通过意识形态对她们身体的控制。因此女性要得到真正的解放就需要能够完全掌控自己的身体,这包括对生育、喂养小孩、性以及体育活动的决定权。
和自由派女性主义不同,激进派认为变化需要通过根本性的社会变革来实现,不能依靠平等地参与现有的社会体系来实现。因此,她们认为整个社会体系需要在女性的立场上废除与重建,在此之前不能参与由男性主导的社会体系,包括体育体系。激进派体育女性主义首先反对竞技体育,认为竞技体育制度是建立在男性的特性和爱好之上,竞技体育以竞争和获胜为目的的本质阻碍了更多的女性参加体育活动并发现她们在体育上的潜力。其次,她们要求改变现有的体育秩序和结构,因为她们认为现在主导的体育模式是建立在父权制之上并宣扬男性文化霸权的,比如对运动员身体的剥削和滥用、体育暴力、赌博、体育流氓文化等都是父权制下的产物。再次,激进派体育女性主义认为这种父权制度下的体育结构最终会导致一些体育组织包括国际奥委会、世界田径委员会等的自动解体,因为这些组织已经变成了男人们玩弄权力的工具。她们强烈抨击体育的政治化和商业化,认为体育应该是为了提高个人的整体身体素质和技能,创造健康和幸福的生活的,而并不是为个人或群体谋取利益的工具。为了摆脱男性主导的控制,一些激进派女性主义者倡导在传统的父权体系之外建立女性自己独立的空间和实践活动,即“分离主义”。
对“分离主义”的实践最早出现在北美的一些女子学校。在这些女子学校,学生们除了学习外语、数学等传统的科目以外,还开设了体育课,其中包括很多激烈的运动项目。这些女校旨在为年轻的女性创造一个有别于以男性为主导的、独立的教育环境,向女性传授新的道德、知识、思想、艺术和文化。其中体育也是作为打破陈规女子教育的突破口。学校开设了曲棍球、划艇、篮球等以前从未向女学生开放的项目,但是在规则上有所改变,更加适合女性的特点。除此之外,激进派女性主义者还积极地倡导发展女子体育俱乐部和体育联赛,比如女子橄榄球、女子篮球、女子排球、女子足球等体育联赛。健美、有氧运动、花样滑冰、花样游泳等以身体美感为中心的体育运动也被女性主义者大大提倡。她们认为这种新的体育模式和实践才能体现女性的价值观。为了更好地凸显女性在体育中的地位,激进派女性主义要求女性运动员不仅要在运动场表现自己的实力,同时还要进入体育传媒和体育组织机构,用女性的视角来报道体育,以女性的立场来制定体育政策。她们认为,只有各个种族、各个阶层、各个年龄层次的妇女都团结以来,才能建立起一个新的、代表女性利益和价值观的体育秩序。
激进派体育女性主义对妇女体育研究的最突出贡献在于她们提出了体育父权制的概念,并把这种制度作为其解释女性处于体育边缘地位的根本原因。除此之外,她们对女性身体和性进行了文化定义,并把男性化的体育霸权对女性身体的控制和利用作为其抨击的主要对象,这包括体育中的暴力文化、性骚扰、色情文化等。虽然这些新的理论视角和实践为妇女体育研究输入了新鲜的血液,然而很多学者也对激进派女性主义所提出的妇女解放战略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激进派体育女性主义理论泛化了对女性的压迫和对父权制的声讨,并没有考虑到在不同社会历史背景下,妇女的生存情形不同以及体育文化的差异,比如,有色人种和白人妇女的体育经历不同;工人阶层和中产阶层妇女的参与方式不同;还有性取向不同的妇女所受到的社会压力也是不同的。除此之外,体育文化和体育制度在不同国家中的表现也不同,这对女性在体育中的地位和处境是有一定影响的,因此,一味地把妇女在体育中所受到的压迫整体化来看待并不能更深入和更完整地体现女性体育问题的复杂性。同时,一些学者还对激进派女性主义者所倡导的“分离主义”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分离主义”的实践虽然在社会体制之外建立了一个更适合女性价值观和个人发展的环境,并增加了妇女的自信心和集体感,但是这样做,只能使女性更加远离男性为主的体育中心,变得更加边缘化,这种做法同时也大大阻碍了体育父权制度的整体变迁。还有一些批判来自于身体理论。这些批判者认为对女性身体的过分强调会导致另一种歧义,即认为女性是一种性或生育的生物,而忽视了女性作为社会和文化生物的人的本质。一些激进派女性主义认为只有通过体育和锻炼来解放妇女的身体,使女性更加强大和独立,这样的观点看起来非常有力,但是忽视了那些其他领域女性的实际情况。
(四)社会主义体育女性主义
社会主义体育女性主义是在对马克思体育女性主义和激进派体育女性主义的批判与继承的基础上产生的,她们认为女性和男性不是以其生物性征而定义的,而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体育是建构男女的一个重要途径。它同时强调公域活动(社会生产)和私域活动(生育)对女性解放同等的重要性。她们相信妇女既要有外出工作的权利和自由,也应该有生育的自由,而要获取这两方面的自由改革是不行的,要以革命的方式彻底打破现有的秩序才能实现妇女的真正解放。
对于体育,社会主义体育女性主义认为以前马克思体育女性主义理论下所产生的女性体育参与模式过于强调竞技体育对女性解放的意义和作用,而忽视了女性本身对体育的多元化需求;同时她们也不赞成激进派女性所提倡的“分离主义”模式,这样实际上把女性体育排斥到了以男性为中心的体育文化之外。对于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来说,女性要真正享受到体育给她们身心所带来的愉悦才能自由地追求在体育中的平等权利。因此她们倡导:一是为那些愿意成为职业运动员的女性建立一个平等的机会,包括平等的体育设施、训练、经费以及服务;二是要创造一个平等的体育文化,使所有的女性可以自由地享受体育运动,而不受任何约束。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把女性的经历、需求、利益放在了体育参与的首要地位,并始终将妇女在体育中的物质关系作为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为了政治经济目的而滥用女性运动员的行为进行了强烈的抨击,她们甚至认为,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制度还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竞技体育都避免不了和政治、经济产生关系,如果体育的这种功能被无限地扩大,那么只能导致竞技体育制度的灭亡。
(五)批判主义与体育女性主义文化研究
从20世纪8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体育女性主义研究被引向了批判主义的领域。根据批判主义理论,体育不仅反映社会,更是创造社会与文化的场所。批判理论者认为体育对其参与者有着积极和消极的影响。人们按照自己的生活创造了体育,而体育或许支持主流文化,也可以再创新的文化来反对主流文化。同时,批判理论认为体育是不断改变和发展的,体育的形态和当时的政府、教育、传媒、宗教以及家庭结构有很大的关系。它还特别提及文化的变迁与体育意义的变化,如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对体育参与者的规定、种族、年龄、性取向以及身体条件对体育行为的影响。除此之外,运用批判理论的研究者们试图探索体育的结构、组织和意义是如何在不断变化的权力关系中发生变化的。
批判主义体育女性主义集中批判了体育中的性别权力,它不断地在探究性别关系是如何在体育实践中被塑造和改变的;性别权力是如何产生,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移等问题。文化研究是一种渗透着批判主义的综合分析方法,在女性主义的研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文化研究最早发源于英国,之后对北美社会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文化研究的基本假设是:权力在社会的分配是不平等的,这主要体现为不同的阶层、种族和性别所拥有的权力的不平等。但是文化研究者认为,这些权力关系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相互竞争的。除此之外,文化研究者认为权力的维护并不是通过强硬的方式来完成的,而更多地是通过对意识形态的主导等更加隐性的方式来实现的。所谓意识形态就是指那些为统治者利益服务并作为形成“大众想法”或共识基础的一系列观念。而体育正是意识形态斗争的公共场所。对于女性主义者来说,体育建构了性别权力关系,并赋予了性别权力的意义。因此,女性批判主义文化研究的课题主要围绕着四个主题:(1)男子气以及男性权力在体育中的形成;(2)媒体对女性在体育中形象的塑造;(3)体格、性和身体是如何定义性别关系的;(4)妇女对以男性为主导的体育模式的抵制与反抗。
体育中的男性权力是女性主义文化研究中最基本也是最传统的一个研究主题。麦斯纳(Mike Messner)的论文《体育和女性主导:女性运动员作为斗争性意识形态》是这一领域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研究。除此之外,文化霸权理论对体育活动进行了理论层面的剖析。在文化霸权主义理论的框架下,女性主义者对这个主题的研究更加深入、更加系统。政治上的霸权主义是指一种不均衡的政治支配状态,某一国家由于其政治、经济实力具有很大优势而占据主导的局面。而文化霸权主义则是指不均衡的意识形态支配状态,是由于某一集团控制意识形态而占据主导的局面。换句话说,“霸权是一个相当完整的意识主导的系统,它是通过与那些被剥夺权力的人一起产生的”。在体育活动中构建男性霸权的一个特别的途径就是媒体。
性别、体育与传媒也是批判主义文化研究的一个主要主题。大众传媒在批判主义视野下是社会的“意识形态”的维持、缔造者,反映着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也同样再现和维持着社会性别的不平等现象,而体育传媒更加以男性文化视角在塑造着女性在体育中的形象和地位。玛格丽特·邓坎(Margaret Duncan)就媒体塑造女性体育形象的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批判性研究工作。她研究了女性在奥运会中的照片形象,女性在体育杂志中的形象,以及电视荧屏是如何展示女性运动员的。她的论文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女性在体育传媒中的形象,并对媒体对女性运动员偏颇地描绘进行了批判。她认为媒体对女性运动员的刻画是建立在以男性为中心的性别意识形态之上的,是为了迎合社会文化对女性角色、女性气质的塑造,实际上就是对女性体育潜力的抑制。同时,女性主义者认为正是体育媒体误导了大众对女性体育以及女运动员的看法,同时维护了以男权为中心的体育文化结构。
(六)后现代体育女性主义
“后现代主义”这一术语曾非常流行,它不是一个特别的理论,但比其他理论更适合表达后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困惑与矛盾。后现代时期的生活涌现了一系列与现代主义不同的世界观,其中大多数观点对体育女性主义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
福柯和后结构主义处于女性主义理论变革的中心。后结构主义通过语言和其他有代表性形式来关注“社会组织,社会意义,权力和个体意识等问题的分析”。这种受后结构主义思想影响的理论与方法论分析策略要求我们关注语言陈述的建构与冲突的意义。对于体育研究来说,福柯的理论常常被用来解释和分析对身体的陈述。福柯关于通过训诫产生权力的理论为我们研究运动员身体提供了新视点。根据福柯的观点,现代体育锻炼是培养驯良的、易控制的身体的重要工具。如果从体育的历史发展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传统体育模式宣扬的是对身体自然力量的释放以及身体与身体之间的对话,具体可表现在对裸体运动的崇尚、对运动员的个人体型放任、没有严格的训练规范等。而现代体育则通过各种途径来培养一种“附有纪律性”的身体,比如严格的身体素质训练、技术演练、饮食的控制等。福柯认为现代体育实际上使运动员失去了对自我身体的控制权力。而真正拥有权力的是那些制定这些规则的人或机构。那些所谓的科学训练的模式实际上是现代医学、生理学、心理学等实施其话语权的场所,其目的是为了对身体进行控制。
在福柯关于身体和权力的论述的基础上,女性主义者强调了女性的身体是通过各种话语权建构起来的观点,这包括医学、科学、技术的主导话语权。比如,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传统医学过分强调女性身体结构与男性不同,像骨骼较小、肌肉较少、神经系统敏感等生理特征等,这不可避免地使女性在体育中处于劣势。虽然,在西方维多利亚时代,女子的体育教育在医学的支持下是被大力提倡的,但是这也是基于医生们“母健子强”的论证,而并非出于女性自身的利益。因此女性主义者认为是医学的话语权在塑造和控制着女性身体在体育中的表现。同样,在当代社会,女性的身体仍被主流话语权所控制着。比如,科学减肥的观念使很多女性走进了健身房,跳起了健美操。一些女性为了寻求“完美”的身材,不遗余力地对自己身体进行严格的控制,比如一天摄入卡路里应该控制在什么范围,运动应该消耗多少卡路里,减臀部赘肉应该做什么动作,丰胸又应该进行什么锻炼。从福柯的观点来看,这些都是现代科学对女性身体的控制和训诫。而一些女性主义也提出来,男性在体育锻炼中对身体的训诫是为了自我满足,而女性在体育中对身体训诫是为了满足他人的眼光。总之,福柯主义关于身体和权力的分析模式对后现代女性体育的研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在后现代主义体育女性主义中,解构主义的传统也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对性的解构尤其被关注。朱迪·布特勒(Judith Butler)提出了女性主义性别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即异性恋矩阵:性、性别与性意愿之间的关系。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已经习惯用术语“性”(sex)指一个人的生物学与性别分类:一个人的性别非男即女。“性别”(gender)一词被用来指一个人在文化上的定义以及他/她需要在行为上扮演的男子化/女性化角色。“性趋向/性意愿”(sexuality)指一个人在性伙伴上的选择。性/性别/性趋向三者在非正式情况下并不相关,但在传统的文化假设下我们认为三者是相关的,即三者处于一个完整的组合中:女性,女性化,异性恋倾向。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可以通过对一个人的某种信息(如她具有女性化特征)的了解来确定对这个人的分类(她是女性,也是异性恋)。
在后现代主义的思维方式下,这种异性恋矩阵是应该可以被解构的。体育研究对于性别的解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学者认为体育是一种文化产物,它塑造着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差别。比如,那些激烈的、高强度的、高体能的运动通常被认为是男性的领域;而以身体美感为主的运动项目则认为是女性气质的展现舞台,但是当代的体育发展却打破了这种传统的刻板印象。女运动员可以展现男子气概,而男子运动员也会在运动场上展示其灵活、柔美、感性的一面。总而言之,当代体育从某种程度上逐渐地抹去性别文化的界线。
而在过去的几年,性的二元结构与性趋向的二元结构的传统观念也正在受到严重的挑战。要证实一个人有可能具有双重的生理性别是一件非常具有挑战的尝试。然而,体育研究提供了检验这种逻辑的一个特别的切入点,因为体育是那些为数不多的逻辑上以性进行分类的文化活动之一。在体坛事件中,一些女性体育运动员由于身体的特征很男性化而常常被要求进行性测试,这包括网球选手威廉姆斯、南非女田径运动员赛蒙娅等。南非女田径运动员赛蒙娅还被赋予“双性人”的称号,不仅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话题,也引起了学术界的争议。布瑞尔(S. Birrell)和库尔(C. Cole)对瑞查斯(Renee Richards)由男变女、成为变性女人在法理上争取参加女性网球赛的文化含义进行了分析,她们想用这个实例来说明生理性别的分类也是文化所建构的,既然是社会建构的,因此可以进行改变,这就更加迎合了“性别是流动的”这一后现代主义的观点。变性人是否能作为自然人参加体育竞赛、他们又会对体育性别文化起到什么样的解构作用,这些问题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问题。
传统二元结构中作为第三个概念的性趋向也在被女性主义者重新解析。其他有关性选择的可能性问题,例如双性人以及近期的变性人等现象不仅干扰了传统的二元结构,而且挑战着以性特征进行身份识别的方式。部分学者认为一个人的行为或特别选择可能有性趋向,但是一个人的性身份不会永久不变。因此,“我是一个女同性恋”(身份陈述)已经被“我正处于同性恋关系”(当前选择)所代替。体育与性倾向之间关系是体育女性主义研究的一个热点。一些学者认为体育会改变女性的性倾向,一方面从生理来看,体育运动促进了女性雄性荷尔蒙的分泌;另一方面从文化来看,在女运动员封闭训练的环境下所产生的对同性的依恋。因此,他们认为在女运动员中的同性恋现象更加普遍。但也有研究发现认为,当她们结束运动生涯以后,性倾向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当然这类观点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批判,他们认为性倾向是一种持续性的现象,而性行为则是一种短暂的现象,体育只不过是创造了一种产生同性行为的境遇或场景,属于假性同性恋。
以后现代主义为核心的异性恋矩阵的解构对现代女性主义理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果像后现代主义所认为的,如果性、性别和性倾向并不是以真实的、持久的两元分类而存在,也就是说没有男、女之分,那么女性主义理论的核心类别即女性的概念也就不存在了。那么女性主义理论的主题又将是什么?女性主义理论又将如何发展呢?这是女性主义者们所面临的问题。
从传统的自由派女性主义到后现代女性主义对传统理论的解构,体育女性主义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目前体育女性主义理论的发展方向包括两大主流趋势:第一种趋势是将有关权力和性别、种族、阶级相互关系建构成一个综合分析的理论框架。第二种趋势是向后现代主义转移,从更加具体的社会现象来分析女性权力的问题。体育女性主义理论已经成为体育理论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对体育学的贡献不仅仅在于把女性从边缘拉到了研究的中心,更在于它拓展了观察和研究体育制度和体育文化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