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化解社会焦虑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社会文明系统的整体性、全方位变革,也有人将其称为现代性转型,需要物质文明层面、制度文明层面、行为文明层面、观念文明层面彼此配套协调,互相适应地走向现代化。这场变革为我们带来巨大成就和社会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转型期的“全民焦虑症”。处于转型阶段的社会各阶层对现实和未来充满了前所未有的焦虑:大学生在茫茫人海中的就业焦虑;白领追赶房价的焦虑;农民失去土地的焦虑;官员追求地位的焦虑;中年夫妇期盼儿女成才的焦虑;民营企业家对政策环境的焦虑;有识之士对国家民族命运的焦虑;百姓对物价上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腐败滋生蔓延的焦虑。社会何以出现普遍焦虑,如何应对社会焦虑已成为当代中国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社会问题。
一 价值焦虑:社会焦虑的实质
存在的本质就是存在于世。当我们从人的存在出发看世界,就会发现:人真正存在的世界是价值世界。此时的人是一个完整的人,是自然存在物、智慧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的统一体,此时人具有更高的存在形式——映现价值的存在者。此时,人具有作为人独有的存在方式——映现价值。映现价值就是通过外在事物映现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生命、健康、快乐;真、善、美;尊严、权利、友爱等),使物显现出迷人的外在价值,即赋予事物以价值色彩。价值世界因此成为人的存在“投射”出去的意义世界。也正因为如此,人需要通过物质生活获得生存价值、通过精神生活感受思想价值、通过社会生活发现交往价值。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人往往将映现价值等同于占有和利用物的价值体会自身的存在意义,这就极可能将自身推入人与物、人与人紧张关系中。当人意识到与其存在形式同等重要的某种价值受到威胁时,他就会感到焦虑。正如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洛·梅认为:“焦虑是因为某种价值受到威胁时所引发的不安,而这个价值则被他视为存在的根本。”因此,我们需要重新理解人的存在方式并重新认识社会转型过程中作为映现价值的存在者所遭遇的困境。
(一)就业焦虑
就业与人的尊严、权利、家庭和睦息息相关,就业失去保障,会导致人的生物存在、智慧存在、社会存在无法肯定。人与其说需要就业,不如说需要通过劳动的创造性映现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当个体处于失业状态时,其通过外在事物映现其内在价值的能力会受到抑制,无法从价值世界感知其存在意义,特别是在个体无法承担教育、医疗、住房等必要生活成本的情况下,个体存在受到威胁的焦虑感就会进一步加剧。就业中的“拼爹特殊主义”,实际上剥夺了个体映现价值的平等机会,限制社会流动,加剧阶层固化,破坏了个体映现价值的制度公正。就业不足特别是大学生的就业不足问题与长期以来的经济结构不合理有关。经济结构不合理限制了个体映现价值的空间。如果我们仅仅陶醉于低端制造业带来的GDP快乐,就会丧失中高端制造业的就业机会;如果我们仅仅为了保护与国有企业相关的特殊利益而限制中小企业的发展,就会减少许多就业机会;如果我们仅仅为了短期内的经济冲刺痴迷于资源消耗型工业投资就会忽视服务业发展带来的高端就业机会和环境效益。经济结构调整的合理性体现在不仅要促进就业而且要保护就业,为个体映现价值拓展更大的空间,提供更多的机会。
(二)身份焦虑
社会身份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一种能够带来有形资产的无形资产。社会身份决定社会地位。地位是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占据的位置,是与人的尊严最接近的外在价值,有身份地位自然会得到他人的重视和尊重。人与其说通过身份取得,不如说通过改变不合理的身份结构映现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改革开放前,人们的社会身份是由劳动人事、户籍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立的。干部、工人、农民成为基本的高低身份序列,社会成员的社会身份相对固化。改革开放后,体制弊端带给社会成员的身份焦虑远未消除,城乡居民在社会公共资源的配置及社会保障方面仍然存在巨大差异,企业职工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差距明显。另外社会成员渴望加快社会流动,实现身份转换。《中国青年报》2012年11月8日发表的万民调查显示,60.2%打工者期待在未来十年成为城市的新市民。然而外来务工人员向市民转化遭遇的门槛障碍并非短期内可以解决的,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从事城市职业,却由于制度改革滞后无法取得身份,陷入外来务工人员向市民转化的焦虑中。与此同时以市场选择和个人天赋能力作为阶层流动逻辑的体制创新尚未完成,社会成员实现身份转换很大程度受制于家庭身份地位的代际传递效应。这一切均可能造成不合理的身份差异,不合理的身份差异则会成为人映现自身内在价值的障碍。
(三)财富焦虑
财富是商业社会体现社会成员社会地位最常用、最显著、最基本的标志之一,是与权利最接近的外在价值,是保障人的存在的基本条件。人们追求财富不仅是为满足其生物存在和智慧存在的需要,还为了自身的社会存在得到他人的承认和肯定。“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为个体通过获取财富映现价值提供了可能。然而在转型时期,社会成员获取财富的市场性机会并不一定为每位社会成员把握。一般来说,社会地位较高且已经拥有较多社会资源的社会成员比起社会地位较低且原本拥有较少甚至不拥有社会资源的社会成员,更有可能把握并实现其共享机会,那些无法把握机会的社会成员就会感到焦虑不堪。《中国青年报》2012年11月6日发表的万民调查显示,未来十年最有可能阻碍中国发展的问题:“贫富分化严重”(75.4%)排在首位。与此同时黑色、红色GDP、“圈地”GDP,使人们对财富获取方式道德合理性产生怀疑,进而对人能否通过合理获取财富映现自身价值产生怀疑。如果我们不是以创造财富而是更多地以投机、剥夺、侵害社会的方式获取财富,社会就会陷入经济主义、道德崩溃、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焦虑中。追求财富并不能使人远离焦虑,只不过是以“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的焦虑取代了对贫穷的焦虑,以精神富有的焦虑取代了对物质富有的焦虑,进而产生对“共同富裕”价值目标的焦虑。我们需要财富观的转型,不能仅以占有财富,而应以创造财富并使之回归社会的方式映现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
(四)权力焦虑
权阶级别或官阶级别仍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显著的社会地位标志。权力作为价值的根据也是尊严。拥有权力的人更容易得到别人的承认,获得他人的重视和尊重。“一方面,社会资源的配置仍然依据行政级别的高低进行,即行政级别愈高,其享用和控制的社会资源愈多,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市场化改革以来,由于市场机制作用范围的扩大,各种社会资源的工具性增强,而政治权力又是最重要的工具性资源,因此,政治权力愈大,就意味着有可能获得并享用更多的社会资源。”“权力资源在社会资源的重新积聚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那些拥有权力资源的个人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他们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财富,从而占据了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最上层。”掌握权力的人更容易映现自身的价值,并且极有可能将正价值映现为负价值,如“真、善、美变成假、丑、恶”,权力失控或者说权力滥用即用于牟取非公共利益即是证明。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权力极有可能成为人们映现自身价值的非正常途径。《中国青年报》2012年11月6日发表的万民调查显示,未来十年最有可能阻碍中国发展的问题:“权力不受制约”(59.4%)、“利益集团坐大”(52.8%)。权力失控一方面为国民所忧虑,另一方面为国民展示的是“升官发大财”的捷径,使原本根深蒂固的权力依附文化进一步生根发芽,社会成员要么投抱权力中心一应俱有,要么成为边缘化的失败群体。权力体系在将越来越多社会精英纳入其中的同时,进一步将其体制化、使之成为潜在可能的腐败群体。
从以上看出,如果以占有和利用外在物价值的方式映现人自身存在的内在价值,不得不面对两大难题:能否保持与物的稳定关系?能否解决有限资源的合理分配?特殊主义是目前主要障碍。特殊主义将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视为特殊群体的特殊价值,因而在维护自身存在时,往往借助外在制度机制将自身置于优先地位。由于有限资源使用机制不是以普遍的人的存在的内在价值作为依据,因而在调节人与人关系时不能体现社会成员期待的交往价值,以确保不同阶层对于彼此其所得能够相互认同并实现自我认同。由于缺乏合理的社会资源使用机制,社会成员为改善生存境遇的社会活动,反而会对社会成员造成新的创伤,使其对当前及未来存在意义产生普遍性焦虑。社会成员的不良反应是由于人的存在所蕴含的内在价值受到威胁后出现的,因而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有限资源使用机制中的有效性:社会焦虑的深层次根源
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投射在社会制度中显现出的外在价值,是调整人与人利益关系的交往价值,包括和谐诚信、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因其以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为依据,并用于维护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相对于内在价值而言,应具有维护内在价值的效能。当前的社会转型需要打破不合理的利益结构,实现社会流动,建立合理的有限资源使用机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成员使用有限资源确立互利共赢、互信的基础,使人与人之间实现良性互动,这种互信基础一旦遭到破坏,社会公众就会对现代化的合理性、合法性产生怀疑,对自身生存环境和未来命运产生焦虑,就会成为无家可归的人。互信是生存的必要条件,价值系统文明形态转型是建立互利共赢、互信的关键。以特权思想为基础的特殊主义则支持的是一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排他式的信任结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全体中国人的“中国梦”为鼓舞,支持一种普遍主义的开放式的信任结构,这是社会全体成员实现共享发展成果的前提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转型的方向,不是维护某个特定阶层的利益结构,而是实现全社会公认的价值合理性。这种价值合理性必然要求把追求个人美好人生与建设美好社会统一起来,把关注人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统一起来,把人的生存合理性同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统一起来,超越权力垄断性特殊主义,确立以人民为本这一普遍主义价值目标,从而确保人在与世界的良性互动中获得人生真正的价值和意义。然而由于受特殊主义的干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有限资源使用机制中的共享作用的发挥,还没有取得巨大的效果,其重要性需要我们进一步重视,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有限社会资源使用机制缺失和谐诚信稳定的价值基础,将会引发社会恐慌
社会主义的和谐诚信是一种重要的交往价值,有利于维护社会成员之间的良好社会关系。和谐社会最有利于维护人的社会存在。和谐社会以承认、肯定、尊重、保障社会主体的多样性、差异性、独立性为前提,克服了不同社会群体各自对于公平与效率、自由与平等、民主与法治的偏好,实现了不同社会群体间的一种融合、协调、有序的关系状态。例如,在地位关系上能互敬互尊,在利益关系上能互惠互利,在人情关系上互谅互爱,每个人的社会存在都能得到他人的承认和肯定。而这一切离不开社会整体性发展为个体映现内在价值创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需要由“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收入分配”“住房”“养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公众基本生存需要的社会基本制度的建设来提供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调,可以明确政府的价值取向,同时也表现政府对公众的郑重价值承诺。这种价值承诺表明,如果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却忽略关系人民大众生活质量的“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收入分配”“住房”“养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基本制度建设,就会造成政府公信力降低,无形加大社会公众的生存压力,使公众对未来缺乏信心。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调,可以明确政府讲诚信的职能。政府诚信,可以鼓舞社会个体的诚信行为,以此作为每一个社会公民的道德行为底线,社会才能和谐共生。
(二)有限社会资源使用机制如果缺失平等价值基础,将会导致成员的相对剥夺感
一个开放、充满机遇的社会才有可能将各种差异性的阶层统合进同一个共同体。社会公众渴望打破阶层固化,建立开放合理的阶层流动机制,获得个人平等的发展机遇,实现合理的社会身份认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希望开放更多发展空间,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然而旧体制弊端限制了个人的自由发展空间,抑制了社会的发展活力和动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失衡,影响经济结构的合理,经济结构的失衡导致社会结构的失衡,社会结构的失衡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因此,一方面需要强调公平价值观的引领,另一方面也需要强调通过改善经济结构来实现社会公平的现实化。
(三)有限社会资源使用机制缺失自由价值底线共识,将会引发社会利益冲突
自由是人最高的价值追求。从内在因素看,自由需要主体的自觉意识和人格独立精神,需要自我反省和批判精神;从外在社会历史条件看,需要建立起“自由人的联合体”,从而使每个人的自由成为一切人自由的前提,实现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解放。“以人为本”开启以人为主体的新时代,但要防止主体主义异化为自我中心化的特殊主义,不能以权为本、以资本为本、以特殊利益集团为本,而要以人人为本、以每个人为本。“先富而后共后富”的理论告诉公众,我们追求的是“自由的平等”,为自由限定了底线,也即是说每个人获取财富的自由权利是平等的,不能以一部分人获取财富的自由剥夺另一部人获取财富的自由。社会所需的自由是承认差异性和贡献大小基础上相互尊重的自由,是法治之下的自由,是一种能够尊重人性并释放活力和创造力的秩序,显然不是权力和资本联合起来共同宰制、剥夺社会财富的自由。
(四)有限社会资源使用机制缺失民主法治价值观,将无法保障公权力与私权利实现良性互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民主法治强调在坚持程序正义前提下,通过权利与权利的互动制衡,权力与权力的互动制衡以及权利与权力的互动制衡,实现对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的尊重和保护,为个人实现自我价值提供平等的机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民主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要求:从经济层面需要适时调整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界定政府的活动空间。当前的腐败问题、环境问题、国有企业低效率等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民主法治理念不符。因此,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规制型政府。从政治层面讲,“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建立一个廉洁、公开、透明政府,确保权力始终运行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轨道上。
(五)有限社会资源使用机制缺失公正价值基石,将会导致社会不稳定
公正即“中”也,不偏不倚,是社会主义最富有魅力的一个价值理念,是调整所有社会主体一切行为的基本准则。公正的社会在于能够不偏不倚对待每个社会成员享有的权利,不允许任何人享受任何特权,也不允许存在任何歧视。公正是所有利益主体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共同体持久繁荣的基本前提。“追求正义的主旨并不仅仅是努力建立或者梦想建立一个绝对公正的社会或绝对公正的社会制度,而是避免出现极度恶劣的不公正。”也许不同利益群体对于公正的理解出自不同缘由,然而致力于消除明显的非正义却可以成为我们的共识。公正要求不同利益群体超越自身特殊利益在保持公平与效率、自由与平等、民主与法治、权力与权利二元结构张力同时,建立起社会调节平衡机制,消除明显的非正义。如果我们不能超越自身特殊利益消除已有的不公正,而又制造出新的非正义,则有可能将社会推入分裂的危险境地。
不难看出社会焦虑是社会公认的某种价值受到威胁而引发的集体不安,而这种价值则被社会公众视为其赖以存在的根本,同时也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根本即普遍主义价值共识。价值系统文明形态转型作为人类迈向现代化这一特定历史阶段的关键一步,决定着现代化的命运。正如吴敬琏先生郑重告诫的,离开现代性的现代化是不可能成功的。历史发展证明价值系统文明形态转型能否成功取决于权力、资本、社会三方力量采取何种互动方式重建价值体系,无论是权力领导社会消灭资本,还是资本拉拢权力剥夺社会,均不可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明秩序,均会出现人和世界价值的贬值。唯一的出路只能在三方力量的互动中实现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的全面和解,避免以权力为中心、以资本为中心、以片面自我为中心的畸形价值观占上风。
三 “以人民为主体地位”:社会焦虑的化解管理之道
可以看出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整体性生存意义困惑,源于人的“终极关怀”的失落,因此人的生存意义危机同时就是人的信仰危机。这就需要我们为价值体系寻求终极根据,化解价值体系存在的信仰危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提出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通过社会的全面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无疑肯定了人的存在本身的价值,它为中国社会转型提供了以人为本这一普遍主义的终极价值目标。以人为本之所以成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在于人格存在受到尊重承认为人人之所欲,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类寻求的社会共同追求。这一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标准,为社会制度建设从实践层面提供了普遍有效的是非可辨性,同时为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维护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提供了可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社会转型在经历了市场经济的洗礼、对话外来文明之后,要求中国通过对西方文化批判性吸收和对中国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同时抉择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现代性理念。只有当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现代性理念深入人心并与制度建设相互融合,现代化才有可能全面完成社会发展的预定目标,即满足人的需要、发挥人的潜能、保障人的权利、实现人的尊严和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应这一时代需要而提出,可以缓解和化解社会公众集体的焦躁不安。制度的创新有待先进价值观的引领,同时又要警惕和避免特殊主义价值观的持有者试图将社会核心价值观视为谋取特殊利益的一种偏好,造成社会核心价值观公共性丧失,导致体现社会核心价值观并用于维护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的外在制度难以建立。为了避免特殊主义的误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提倡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全民”方向,具体而言:
(一)共生和合,倡导社会主义的生命境界
转型时期的社会焦虑问题迫使我们必须超越已有的生存理念和生存方式,重建社会各阶层广泛认同并予以普遍支持的公共信仰体系,因为人与其说是需要信仰,不如说需要在信仰中生存。不同阶层的人,尽管其映现在事物上的外在价值不完全相同,但其存在所蕴含的内在价值(生命、健康、快乐;真、善、美;尊严、权利、友爱等)是相同的,作为外在价值根据的内在价值,使社会各阶层重建信仰共识成为可能。重建公共信仰体系首要目的就是为人类的生产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设定底线法则,它是一种超越时空的自然法则,也是被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反复证明的法则,即“善待生命,实现生命和合”,它理应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核心公共信仰。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可能会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生命交往方式,才有可能实现社会各阶层普遍“秩序信仰”,包括:和谐诚信、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建立起更具包容性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超越特殊主义的生存方式。公共信仰体系的包容性体现在“古今中外”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之常态,只能在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多种信仰间的平等互动中达成信仰共识,完成多样性的统合,用哈贝马斯的话讲,“规范共识必须从一种由传统确定的共识转变为一种通过交往或商谈而获得的共识”,其中“不仅包含政治价值,而且也内涵着由共同的历史和文化经验所形成的伦理价值、道德价值,乃至宗教经验”。公共信仰体系“所真正在意的,既不是对国家的尊奉,而是对国家所遵从的价值的信仰;也不是对具体的神祇膜拜,而是对其所象征的共同体价值的坚守。虽然在私人领域内部每个人可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但在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公共领域,却有着公民宗教——公共的政治价值和伦理价值,从而体现为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为全社会奠定了共同遵循的普遍价值准则。公共信仰体系给予社会一个意义的中心,并给予其成员一种目的感,关乎民族的精神信仰,国家的繁荣稳定,个人超越有限生命存在的长远意义,旨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这既关乎个人的精神关怀、社会运行的价值规范,同时也是政治改革、深度开放的基本内容。从此层面而言,重建公共信仰体系,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追求,早已是中国社会转型无从回避的问题。由信仰共识到价值共识再到制度共识的演进,将决定中国能否缓解现阶段的社会焦虑。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缓解公共社会焦虑的应有之义。
(二)共享发展,彰显社会主义的制度精神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根本伦理目标在于:为维护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生命、健康、快乐;真、善、美;尊严、权利、友爱等)创造条件,使人人成为人,使每个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体现生命和合的精神。其实践理念只能是共享,正如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人在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中映现自身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生命、健康、快乐;真、善、美;尊严、权利、友爱等),最大限度地感受外在事物的丰富价值,从而体验人的存在意义。同时这就为当代中国如何更好地推进社会转型指明了方向,只能在保持自由与平等、效率与公平、民主与法治、权力与制衡二元结构张力的过程中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共享调节机制,不断消除明显的非正义,不断改善人民实际享有的生活,实现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这一终极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的共享调节机制体现在逐步建立起统一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使人民获得安全感,重塑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信任,重建社会成员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共享调节机制体现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当中,不仅要重视二次分配中对最弱势群体的补偿,而且要突出一次分配对于实现基本社会公平的重要性,因为二次分配只是一个补充,一次分配是结构性的。通过税制、金融改革来改善经济结构,通过改善经济结构来改善社会结构,从而实现社会公平,这种途径和方式要比二次分配更为有效。发展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最好手段。就业是个人和家庭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一旦没有了就业,最多最好的来自国家二次分配的社会保障,也难以避免个人和家庭沦落为贫穷状态。只有在一次分配中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型、微型企业创造同等的发展机会,社会成员才有可能获得更多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提高机会,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实现每个人的“应得”正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分配不公引发的“相对剥夺感”,实现社会成员对“得其所得,付其所付”的彼此相互认同。共享调节机制体现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当中,要求树立“大社会、小政府,强社会、强政府”的新思维,发展社会自治组织,提高社会自治的能力,让社会自治组织承担更多的权责,通过政府向社会分权,实现国家权力社会化、民主化,形成政府与社会共治模式。共享调节机制体现在教育体制改革中,确保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还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把教育资源均等化作为社会发展的目标,尽可能为社会公众创造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尽可能提高每个人的生存发展能力。共享调节机制体现在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制度设计,实现自上而下反腐机制与自下而上反腐机制的有效结合。就自上而下反腐机制而言,需整合各类反腐机构,建立类似于中国香港廉政公署的受中央机构统一直接领导、权责明确的反腐机构,实现反腐权力统一行使;建立官员竞争使用机制,通过竞争暴露官员的腐败问题;建立官员晋升前的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就自下而上反腐机制而言,加强媒体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问责;为社会参与反腐提供体制内的有效渠道。社会主义的制度创新只有符合以人的存在所蕴含的内在价值(生命、健康、快乐;真、善、美;尊严、权利、友爱等)为根本依据的伦理规训,才可能全面促进和维护全社会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存在的平等配享和生存权利的平等实现,促进和增益全社会每个人的最大利益,每个人才有可能以其独特的方式映现人的存在蕴含的内在价值,感受到生活中事物的丰富价值,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社会生活中体会自身的幸福存在,从而领会自身的存在意义,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在每个公民的现实生活中。
(作者简介:西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治学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