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金融道路的历史经验与中国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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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美国金融模式的兴起与衰落:金融稳定的视角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在继承英国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体系基础上,依靠投资银行体系及金融创新,支持美国完成了第二次工业革命,成为全球霸主。1933年,为应对经济大萧条,美国制定《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限制商业银行投资业务,促使投资银行体系迅速发展,逐渐由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转变为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

美国以投资银行为主体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资本运营能力,实现了资本的市场化流动及有效配置,支撑美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投资银行与生俱来的“金融创新”品质,通过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提供了经济快速增长所需要的更高流动性和信用催化,并借此主导五次并购浪潮,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同时,投资银行体系顺利化解高新技术和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通过风险投资支撑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其迅速成长为美国新经济的支柱。因此,投资银行体系及其创新对于美国的崛起具有巨大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需要注明的是,不能说没有投资银行体系,就没有美国的崛起。因为美国于1894年经济总量就超过了英国,而投资银行体系迅猛发展是在1933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