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思想的前提批判
我把哲学“定位”为“思想的前提批判”,主要是源于我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作为本书的序言,我以《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思想的前提批判》为题,对“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哲学观作出总体性的“自我阐释”。
一 “三个追问”与“一个焦点”
从1982年到2015年,我这30多年的哲学研究,可以概括为“三个追问”:一是对“哲学”本身的追问;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追问;三是对“当代哲学理念”的追问。这种追问的最初成果,是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也就是《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这种追问的当下成果,就是这部《哲学:思想的前提批判》。前者表达了我对“哲学”的总体性理解,后者则展开了对思想的前提批判。
具体言之,我所展开的“思想的前提批判”,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构成思想的基本信念的前提批判,也就是对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前提批判;二是对构成思想的基本方式的前提批判,也就是对常识、宗教、艺术和科学的前提批判;三是对构成思想的基本逻辑的前提批判,也就是对形式逻辑、内涵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前提批判;四是对构成思想的基本观念的前提批判,也就是对存在、世界、社会、历史、生活、真理、价值、理想等观念的前提批判;五是对构成思想的哲学理念的前提批判,也就是对形而上学、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价值论、历史观、人生观的前提批判。这五个方面的“思想的前提批判”,都是围绕着一个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展开的,本质上都是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追问,因此,上述的“三个追问”又构成“一个焦点”,这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思想的前提批判”的相互规定与相互阐释。
顽强地追问“哲学”,这不仅是我的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而且是我的哲学研究的“主旋律”。这种追问的直接诱因就在于:人们对“哲学”的理解是“大不相同”的,因而人们总是以“大不相同”的理解去言说“哲学”;然而,在所有的“大不相同”的关于“哲学”的言说中,人们又总是能够明显地或隐约地感受到这些言说是否可以称为“哲学”。这意味着,尽管人们对“哲学”的理解是“大不相同”的,但追问哲学的总体思路却是“大致相同”的。因此我们在对“哲学”的追问中,可以形成的一个肯定性判断是:哲学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独特方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的活动方式,并在人类文明中发挥自己的特殊的社会功能。由此,对“哲学”的追问,就不是抽象地、空泛地追问“哲学是什么”或“什么是哲学”,而是落实为对哲学以何种方式把握世界的追问,也就是对哲学的特殊的活动方式以及它的独特的社会功能的追问。正是在这种追问中,我把哲学的活动方式理解为“思想的前提批判”,也就是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批判性反思。在这部著作中,我把这种批判性反思具体化为对构成思想的基本信念、基本逻辑、基本方式、基本观念和哲学理念的前提批判。
顽强地追问“哲学”,又不只是一般性的对“哲学”的追问,而且必须指向对我们所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追问。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大体上经历了三段历程:一是以反省通行的哲学原理教科书为聚焦点而重新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可以视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追问;二是超越孤立地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把这种探讨诉诸对“哲学”本身的反省,这可以视为对“哲学”的追问;三是以对“哲学”的反省为前提而重新理解和论证“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可以视为对“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相互审视”的追问。正是在这种“相互审视”的追问中,凸显了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追问:它究竟是否是“全部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 “实践转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是以它作为自己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如果肯定它是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的“全部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这意味着“哲学”的特殊的活动方式和独特的社会功能到底是什么。正是在这种追问中,我形成的基本想法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并不是因为它是哲学中的“最主要”或“最重要”的问题,而在于它是决定哲学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的特殊的活动方式和独特的社会功能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转向”,并不是改变了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而是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回答这个“重大的基本问题”。因此,我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基本问题”而阐释哲学的活动方式,又以哲学的独特的活动方式而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由此构成“思想的前提批判”与“哲学的基本问题”相互规定的哲学观。
顽强地追问“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只是对“哲学史”的反省,更重要的是对哲学在当代人类文明中的历史使命的澄明,因此,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追问,从根本上说是对“当代哲学理念”的追问,对当代哲学如何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的追问,对当代哲学怎样成为“文明的活的灵魂”的追问。这种追问,不可避免地再次凸显了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仍然是当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吗?在当代哲学越来越关切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管理诸多问题并因而形成越来越“分支化”、“部门化”的政治哲学、经济哲学、文化哲学、科技哲学、管理哲学的背景下,在当代哲学的诸多流派分别以“分析哲学”、“现象学”、“解释学”、“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研究哲学并构成“互不理解”、“互不承认”甚至“互不介入”的背景下,当代哲学还有什么共同的“基本问题”可言呢?面对这种困惑和质疑,使我想起当代哲学家艾耶尔的一句话:当着我们认真思考时,就会发现,“每个时代的哲学都具有广泛而深刻的一致性”。对此,我不仅是深以为然的,而且要追加一句话:当着我们诉诸整个人类文明史时,就会发现,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全部哲学”都“具有广泛而深刻的一致性”。对此,我们需要自觉地把哲学的“时代主题”与哲学的“基本问题”既区别开来又联系起来。每个时代的哲学都具有自己的共同的“时代主题”,全部的哲学则具有自己的共同的“基本问题”。在各不相同的“时代主题”中,深层地蕴含着哲学共同的“基本问题”。正是作为“全部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决定了“哲学”的“广泛而深刻的一致性”。
纵观哲学史,不同时代的哲学,不同民族的哲学,不同派别的哲学,不同领域的哲学,它们之所以为“哲学”,首先就在于它们是以一种区别于宗教、艺术和科学的哲学方式把握世界,也就是以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的方式把握世界,以人类文明的时代性问题的理论自觉把握世界。这是哲学的“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片面地以时代、民族、派别或领域之“异”而拒斥其作为哲学之“同”,就会阉割哲学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的特殊性质和独特价值;反之,片面地以哲学之“同”而无视时代、民族、派别或领域之异,则会融化哲学作为历史性的思想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创造性。只有在对哲学的“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的辩证理解中,我们才能既深切地洞见“全部哲学”所具有的“广泛而深刻的一致性”,又会真切地把握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派别、不同领域乃至不同风格的哲学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创造性。
在我看来,“全部哲学”的“异中之同”,就在于它们的“重大的基本问题”都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在于它们都是通过“思想的前提批判”而变革人们对构成思想的基本信念、基本逻辑、基本方式、基本观念和哲学理念的理解,从而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全部哲学”的“同中之异”,则在于它们以历史性的时代内涵、民族性的文化传统、个体性的生命体验展开“思想的前提批判”,从而以多元性的和多样化的哲学去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因此,我在关于哲学的“异中之同”与“同中之异”的追问中,在对哲学的“基本问题”与哲学的“活动方式”的反思中,把哲学“定位”为“思想的前提批判”。这就是我在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当代哲学理念”的“三个追问”中所形成的关于“哲学”的“解释原则”。
二 怎样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我把哲学“定位”为“思想的前提批判”,直接地源于我对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理解,因此,阐述“思想的前提批判”,必须首先阐释我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理解。
值得深思的是,在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讨论中,人们所关切的往往是它能否成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而不是对这个问题本身的追问,即不是追问究竟什么是哲学意义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然而,正是由于对这个问题本身的不同理解,不仅引发了对它能否构成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肯定或否定,而且导致了对“哲学”的迥然有别的理解。
首先,作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究竟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还是“思维和存在”的问题?这两者的区别是根本性的、原则性的。前者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来研究,考察和追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反省思维的规定与存在的规定之间的“关系”;后者则是把“思维”和“存在”作为研究对象,提供关于“思维和存在”的知识,也就是提供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从而形成哲学的“知识论立场”。这种哲学研究的“知识论立场”,模糊了“哲学”与“科学”的界限,从而模糊了哲学的特殊的理论性质和独特的活动方式。因此,重新理解“哲学”,必须首先重新理解什么是作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视为“思维和存在”问题的“哲学知识论立场”,其本质是把“哲学”视为具有最高的概括性(最大的普遍性)和最高的解释性(最大的普适性)的“知识”,从而以知识分类表的层次性来区分“哲学”与“科学”,并因此把“哲学”视为“科学”的延伸和变形,也就是把哲学当作“科学的科学”或“全部知识的基础”。在这种哲学观中,哲学的“基本问题”并不是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关于“思维和存在”(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整个世界”的“全部知识”的问题。按照这种理解,哲学就不是通过对包括科学在内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及其历史性成果的“反思”而变革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理解,而是通过对科学的“概括”而形成越来越丰富的“关于整个世界”的知识。因此,这种“知识论立场”的哲学观,就不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而是把关于“整个世界”的“全部知识”作为自己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哲学的知识论立场”把“哲学”视为具有最高的概括性和最高的解释性的“科学”,从根本上模糊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真实的“哲学意义”。
在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述中,恩格斯强调指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在近代哲学中“才被十分清楚地提了出来”, “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恩格斯的这一“提示”,对于理解究竟什么是哲学意义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它何以成为“全部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具有重大意义。考诸哲学史,我们会发现,近代哲学以反省思想的客观性为聚焦点,围绕“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提出并探讨了客观世界与意识内容、意识内容与意识形式、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思维规律与存在规律、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等一系列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不仅从“内容”上考察了“对象与表象”、“思维规定与存在规定”的关系问题,而且从“形式”上考察了“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直觉与逻辑”的关系问题,揭示出对象与经验、经验与知觉、知觉与表象、表象与观念、观念与思维、思维与想象、想象与情感、情感与意志、意志与自我、小我与大我、历史与逻辑、理论与实践等极为错综复杂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从而使“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获得了完全的意义”。这表明,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并不是“思维和存在”的问题,而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基本问题”的“哲学”,并不是关于“思维和存在”(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具有最高的概括性和最高的解释性的“知识”或“科学”,而是通过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不断地变革和升华人类对人与世界关系的理解。
其次,作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究竟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而予以“反思”,还是把“思维和存在”“如何统一”作为“问题”而进行“研究”?这两者的区别同样是根本性的、原则性的。前者是追究思维把握存在的“根据”,探索思维把握存在的“可能性”,因而是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批判性反思;后者则是研究思维和存在“如何统一”的“机制”和“过程”,展现思维和存在“如何统一”的“规律性”,因而是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实证性描述。前者所要求的是反思性的哲学立场,后者所要求的则是实证性的科学态度。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当作思维和存在“如何统一”的“认识论”问题,就模糊了反思性的哲学与实证性的科学。现代哲学家卡尔纳普曾经尖锐地提出,应当把通常所说的“认识论”归入作为“科学”的“心理学”,这对于我们重新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何以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富有启发性的。
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问题,并不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前者是把思维和存在“服从于同样的规律”作为“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致力于“构成思想”;后者则是把这个“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作为“反思”的对象,揭示思维和存在的内在矛盾。前者是展开思维和存在“如何统一”的现实过程,后者则是追究思维何以能够把握存在的可能性。前者是胡塞尔所说的“自然态度”,后者则是胡塞尔所说的“哲学态度”。把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问题与“同一性”问题区别开来,才能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实证”的“科学”问题,而是“反思”的“哲学”问题。
上述分析表明,无论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视为“思维”和“存在”的问题,还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当作“思维和存在”“如何统一”的问题,其实质都是以“知识论立场”看待“哲学”及其“基本问题”,都是模糊了反思性的哲学与实证性的科学之间的原则性区别,把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归结为“最高的普遍性”与“特殊的普遍性”的关系。正因如此,在对“哲学”及其“基本问题”的理解中,我突出地、集中地探讨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并在这种探讨中阐发我对作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理解。
在我看来,作为人类理论思维的两种其本方式,“哲学”与“科学”的根本性区别,并不是二者的“普遍性”程度的区别,而是二者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原则立场”的区别。“科学”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是人类运用自己的理论思维探索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规律”,也就是在“规律”的层次上实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哲学”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则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当作“问题”而予以“反思”,不断深入地揭示“思维和存在”的矛盾,激发人类思想的活力,引导包括科学在内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批判地对待“思维和存在的关系”。
人类的认识活动是在观念中实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在行动中实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人类的全部活动就是以自己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实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因此,“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人类全部活动的根本问题。然而,人类在自己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并不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当作“问题”,而是把“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当作“前提”,历史性地展开自己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如果人们在自己的具体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不是把“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当作“前提”而是当作“问题”,总是怀疑思维规律能否把握存在规律、思维规定能否符合存在规定,人类又如何展开自己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与此同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又真实地构成人类全部活动中的“根本问题”,只有不断地反省“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断地变革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理解,才能历史性地改变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更为合理地协调人与世界的关系,更为合理地塑造人自身的存在。“哲学”把握世界的特殊方式及其独特功能,就在于它不是把“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当作“前提”而是当作“问题”,对这个“前提”予以批判性反思,引导人类不断地变革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理解。正因为人类在自己的全部活动中既要以“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为“前提”而展开自己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又要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为“问题”而变革自己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因此才形成了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的基本方式——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为“问题”的“哲学”。
哲学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自己的“重大的基本问题”,从人类把握世界的诸种方式的相互关系上看,具有双重含义:其一,这个“基本问题”是哲学的“专业”。哲学的独特的活动方式就在于它把“不是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自己的“重大的基本问题”,通过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批判性反思而使自己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其二,这个“基本问题”不是哲学的“专利”。哲学的独特的社会功能就在于人类在自己的全部活动中、在自己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中,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思考“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是以“哲学”的方式反省“思维和存在”所达到的“历史性的统一”。就此而言,在包括科学在内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中,总是隐含着“反思”的“哲学”,总要以“哲学”的方式“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正因如此,“反思”才是哲学的“专业”而不是哲学的“专利”。从“专业”而非“专利”的双重含义去理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既能够真正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何以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又能够真正理解“哲学”在人类把握世界的诸种方式中的特殊的活动方式和独特的社会功能——它以自己的“专业”而渗透于人类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之中,并以自己的“专业”而推进人类对人与世界关系的理解,从而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
三 怎样理解“思想的前提批判”
哲学意义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思维”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而予以“反思”;离开“反思”的思维,就不能提出哲学意义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不能推进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基本问题”的“哲学”。正因如此,黑格尔不仅把哲学定义为“对思想的思想”的“反思”,而且在与“表象思维”和“形式推理”的对比中,深切地阐述了哲学思维何以只能是“反思”的思维。然而,究竟如何理解哲学是“对思想的思想”?究竟如何理解哲学意义的“反思”?在当代的哲学研究中,这应当是最值得追问的哲学问题。正是在对黑格尔的“对思想的思想”的“反思”中,我所提出的问题是:哲学“反思”的“思想”究竟是什么?正是对这个问题的探索,构成了我的“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反思观”和“哲学观”。
“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我们会发现,人类在自己的全部活动中,“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有两个最基本的“维度”:一是“构成思想”的维度,也就是实现思维和存在“统一”的维度;二是“反思思想”的维度,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对思想的思想”的维度。从思想的两个基本“维度”上看,把所形成的“思想”作为“再思想”的对象,对“思想”进行“反复思考”,显然不是“哲学”所特有的“反思”。由此,我们必须予以追问的是:区别于“表象思维”和“形式推理”的“哲学反思”,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对思想的思想”呢?这就需要在黑格尔所阐述的“反思”的基础上,对哲学的“反思”作出新的规定。我所提出的“思想的前提批判”,正是在对黑格尔的“反思”的追问中形成的,也就是在对“反思”的重新理解和重新阐释中形成的。
我对哲学“反思”的理解,是同恩格斯所概括的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直接相关的。恩格斯在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论述中,不仅把它概括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而且提出了下述的论断:“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在其结果中最终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这个事实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恩格斯的这个论断,具有重大的哲学意义。按照这个论断,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都是以思维和存在“服从于同样的规律”为“前提”的。不仅如此,这个“前提”在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中,是作为“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而存在的。因此,“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成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就不仅仅在于它是人类全部活动中的“根本问题”,而且在于它是人类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反思”,就不是一般意义的“对思想的思想”,而是特殊的对这个“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的“反思”。由此我所形成的基本观点是:对思想的“前提”批判,这才是哲学意义的“对思想的思想”,这才是哲学意义的“反思”,这才是真正意义的“哲学”。
思想的前提,就是思想构成自己的根据和原则,也就是思想构成自己的逻辑支点。构成思想的“前提”,有四个基本特性:一是它的“隐匿性”,二是它的“强制性”,三是它的“普遍性”,四是它的“可选择性”和“可批判性”。正是这些特性,决定了“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作为构成思想的根据和原则,“思想前提”在思想的过程中,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也就是“幕后的操纵者”。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幕后的操纵者”,深层地规范着人们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这就是“思想前提”的“隐匿性”和“强制性”。正是思想前提的这两个特性,决定了“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必要性。这是因为,只有通过哲学的“反思”,揭示出“隐匿”于思想之中的“前提”,并以哲学的批判方式“消解”已有“前提”的“逻辑强制性”,才能“构建”新的“前提”,并从而实现“思想解放”并展开新的实践活动。
作为构成思想的根据和原则,“思想前提”在思想的过程中,不仅具有“隐匿性”和“强制性”,而且具有“普遍性”和“可批判性”。前者构成“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必要性,后者则构成“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可能性。思想前提的“普遍性”,通俗地说,就是它在人的思想活动中“无处不在”和“无时不有”。构成思想,就要有构成思想的基本信念、基本逻辑、基本方式、基本观念和哲学理念,因此,从任何“思想”中都能够揭示出予以批判的“前提”。这些“前提”,都具有“二重性”:它在构成思想的特定的过程中是确定的,具有逻辑的强制性;它在思想的历史发展中又构成经验与思想之间的“外部矛盾”以及思想与思想之间的“内部矛盾”,因而构成思想前提的可选择性和可批判性。正是思想前提自身的可选择性和可批判性,构成了哲学对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究竟什么是“隐匿”于思想之中并对构成思想具有“强制”性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我在自己的研究过程中,把构成思想的“前提”主要概括为五个方面。其一,构成思想的“基本信念”,也就是对于黑格尔所说的“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基本信念”,对于恩格斯所说的“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的“基本信念”。之所以称其为“基本信念”,就在于它是人类思想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就在于否认这个“前提”人类就无法展开自己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其二,构成思想的“基本逻辑”,也就是思维把握存在的规律、规则和方法。它们“自在”地“隐匿”于人的思想活动之中,并“强制”地规范和制约人的思想活动。离开这个“基本逻辑”,思维就无法把握存在,思维就无法描述存在,思维就无法解释存在,人类的思想也就无法沟通和交流。其三,构成思想的“基本方式”,也就是人类把握世界的常识、宗教、艺术、科学和哲学等诸种方式。这些“方式”同样是“隐匿”于人的思想活动之中,并以其特有的方式而“强制”性地构成各不相同的“世界图景”。离开这些“基本方式”,人类同样无法把握、描述和解释世界,人们之间同样无法沟通和交流对世界的理解。其四,构成思想的“基本观念”,也就是人类把握世界的最为基本的概念、范畴。按照列宁的说法,概念、范畴并不是人类认识的“工具”,而是人类认识的“阶梯”和“支撑点”。大小、长短、上下、左右,存在、世界、社会、历史,利害、成败、得失、荣辱,这些“基本观念”同样是“隐匿”于人的思想活动之中,并“强制”性地规范人们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离开这些“基本观念”,人类同样无法把握、描述和解释世界,人们之间同样无法沟通和交流对世界的理解。其五,构成思想的“哲学理念”,也就是人类关于人与世界、自然与超自然、自由与必然、理想与现实等“形上”观念。源于自然而又超越自然的人的生命活动,不是动物式的“无意义”的“生存”,而是人类所特有的“有意义”的“生活”。赋予“生活”以“意义”,这是“隐匿”于人类思想之中并“强制”地规范人的生活的最根本、最深层的“理念”。“哲学理念”所蕴含的“生活意义”,是人类从事自己的全部活动的最为根本性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它“不自觉”地“隐匿”于人的全部活动之中,作为每个人的“哲学”而规范其生活。没有“哲学”的人生是“生存”而不是“生活”,批判地反思规范生活的“哲学理念”,就是追求更为合理、更为理想、更为美好的生活。
综上所述,揭示“隐匿”于思想之中并“强制”性地规范人的全部活动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思想的前提批判”;“自觉”地从事“思想的前提批判”,从而历史性地变革构成思想的诸种“前提”,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哲学活动方式;通过变革构成思想的诸种“前提”而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哲学的社会功能;具体地展开对构成思想的基本信念、基本逻辑、基本方式、基本观念和哲学理念的“前提批判”,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哲学的开阔的和开放的“理论空间”。正是基于上述理解,我把“思想的前提批判”作为哲学研究的“解释原则”。
四 “辩证法”与“思想的前提批判”
思想的前提批判,是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反思”。这种“反思”的哲学内涵,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辩证法”。因此,把“思想的前提批判”作为哲学的“解释原则”,内在地包含着把“思想的前提批判”作为辩证法的“解释原则”。然而,值得深思的是,在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通常解释中,却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归结为二者“何为第一性”的“本体论问题”以及二者“有无同一性”的“认识论问题”,恰恰把“辩证法”拒斥于哲学的“基本问题”之外。这种“拒斥”,不仅向我们提出如何重新理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且向我们提出如何重新理解“辩证法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就是思维和存在的“矛盾”;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思维和存在的“矛盾问题”;研究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关系”和“矛盾问题”,就是关于思维和存在的“辩证法”。因此,承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也就是承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辩证法”。“辩证法”是哲学的最为真实的存在方式。
在通常的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解释中,之所以把“辩证法”拒斥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外,其根本原因仍在于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当作“思维和存在”的问题或者“思维和存在” “如何统一”的问题,而不是将其视为“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关系”,不是将其视为只有在批判的反思中才能自觉到的构成思想的“前提批判”。不是研究“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关系”,不是反思构成思想的前提,“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成了描述“思维和存在”及其“如何统一”的科学问题。哲学问题变成了科学问题,“辩证”的问题就变成了“实证”的问题。因此,表面上看,通常的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解释是把“辩证法”拒斥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外;深层地看,通常的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解释是把“哲学问题”变成了“科学问题”,是把“辩证问题”变成了“实证问题”。
需要“辩证”的问题是“悖论”性问题。这具体地表现为如下问题:思维和存在“服从于同样的规律”,为什么思维关于存在的规定并不就是存在的规定?思维把握到的存在才构成思维的对象,思维又如何肯定自己尚未把握到的存在?人的“感性”只能把握个别性的、偶然性的、现象性的存在,人的“理性”只能把握普遍性的、必然性的、本质性的存在,思维又如何对待感性的存在与理性的存在?思维对存在的把握既是“按部就班”的“逻辑”进程,又是“突发奇想”的“直觉”过程,思维又如何对待“逻辑”与“直觉”的关系?思维的“每次的现实”都是有限的、“非至上的”,而思维的“目的”和“使命”又是无限的、“至上的”,思维又如何对待自己的有限性与无限性、“非至上性”与“至上性”?人的思维既是源于自然的又是超越自然的,思维又如何对待自己的自然性与超自然性?人的实践活动既是“目的性”的又是“对象性”的、既是“理想性”的又是“现实性”的,思维又如何对待自己的“目的”与“对象”、 “理想”与“现实”?正是这些“悖论”性问题,才构成了“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关系”;正是“反思”这些“矛盾关系”,才构成了哲学意义的“辩证法”。离开这些“悖论”性问题,离开对这些“悖论”性问题的“反思”,就构不成作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构不成哲学意义的“辩证法”。
“悖论性”的问题是“无定论”的问题,“辩证”的问题是必须予以“辩证”地理解的问题,而不是给出某种“终极性”的答案的问题。思维的自然性与超自然性、思维把握存在的对象性与生成性、思维把握存在的个别性与普遍性、思维把握存在的逻辑性与直觉性、思维把握存在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思维把握存在的“理想性”与“现实性”,都不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能够把握的,而必须诉诸超越“两极对立”、“非此即彼”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对这些问题的辩证理解,并不是也不可能给出某种“确定性”的答案,而是不断深入地揭示和阐释这些问题的更深层次的矛盾。“悖论性”问题的“无定论”,并不是否定思维的“确定性”,而是肯定人类的全部认识的“中介性”——“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
思想的前提批判,不仅是批判地反思“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关系”,而且是把批判性的锋芒指向构成思想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历史地变革构成思想的基本信念、基本逻辑、基本方式、基本观念和哲学理念,促使人类在“解放思想”的进程中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并使“哲学”真正成为“文明的活的灵魂”。“思想的前提批判”是哲学的“辩证法”,也是辩证法的“哲学”。哲学的辩证法实现于思想的前提批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