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中国经济发展中始终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现象,并不意味着给我们提出要不要GDP的问题,而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推动经济发展的问题。回答这个核心问题,过去的高速增长,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值得反思的教训。
国内外经济学界对于改革开放30余年创造的“中国奇迹”有各种解释。经济学家常常联系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效果,进行关于改革目标模式的讨论,如华盛顿共识和北京经验;进行关于改革方式的讨论,如改革的渐进性和激进性;进行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讨论,如威权型体制和中性政府。
有趣的是,针对同样的中国经验,学者们常常得出针锋相对或截然相反的结论。在利用中国经验证明“华盛顿共识”失效的同时,也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中国改革的成功在于正确地运用了标准的经济理论(也就是说遵循了“华盛顿共识”)。实际上,这种认识混淆了治病的“处方”与“疗效”两个不同的概念。讲到中国的改革,没有证据说我们从出发点上遵循了什么理论教条,但是,令世人瞩目的是我们达到了什么实际效果。
造成上述运用概念上产生歧义和观察现象上出现矛盾的原因,在于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中国的改革理念和实践具有以下特征,即中国改革的目标是确定的,具体的目标模式以及达到目标的手段和方式却可以不确定,而呈现多样性和不断变化的性质。可见,如果未能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即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对中国特色改革、开放和发展道路的指导与引导,则无法准确地理解“中国奇迹”。
从某种教条出发,在评估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成效时,西方经济学家习惯于用一个固定的、先验的参照系来进行比较,但是,往往发觉这个参照系并非中国改革所自觉遵循与主动追寻的。其实,这里体现的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在改革哲学上的不同。也就是说,中国改革的出发点并非先验地要达到某个既定的目标模式,而是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增强国力为最终目的,依此来选择改革的步骤和路径,进而逐步明确目标模式。
从这个目的出发,我们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以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但是,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并没有固定成为独立的模式,而是服从于改善民生和提高国力的目的。也正是这个改革哲学和直接出发点的不同,使中国改革的指导原则和推进方式并没有囿于任何先验的教条中。
但是,改革是为了提高生产力、改善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增强国力,这个原则自始至终是明确的,并得以坚持。在这个改革理念的指导下,改革、发展和稳定成为一个整体,改革是为了发展,也要服从稳定,而发展成效被用来检验改革道路的正确与否,稳定则为进一步改革创造条件。
中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也是党的宗旨在经济发展思想上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人均GDP只有150美元,属于典型的低收入国家。因此,一旦改革焕发出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第一要务就是加快经济发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正如邓小平也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不是加快了经济发展,GDP总量和人均GDP是不是得到提高,有没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成为检验改革开放政策的正确性和成功与否的试金石。因此,在一个时期里,发展速度至关重要,“又快又好”把“快”放在第一位。
在1978年以来的30多年中,中国实现了年平均近10%的GDP增长率和超过8.6%的人均GDP增长率。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到新的阶段,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相继进入中等偏下收入和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生产要素禀赋相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也日渐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协调的紧迫性愈益凸显。因此,在经历了一段较长时期的靠牺牲资源、环境和均衡性的高速发展之后,更“好”的发展越来越成为第一选择。
很久以来,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广泛地进行了关于经济增长模式的讨论,一致认为要把经济增长从粗放型转到集约型的模式上来。在制订“九五”计划时,党中央和国务院正式提出了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的要求。鉴于经济增长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是与增长模式相关,经过经济学界的长期讨论,“十一五”进一步强调了“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及其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意义。
“十一五”规划指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诸多问题的症结,在于结构不合理和增长方式粗放”。为此,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要求实现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扩张型增长方式,转变为“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资源节约型增长方式。
中共十七大报告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体界定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从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出发,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这三个方面的要求,无论从内涵还是外延的角度,都更加科学、清晰和明确。这一表述,既指出了未来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源泉,也强调了更加平衡的经济增长需求因素,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此外,把以往所用的“经济增长方式”改变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表述,本身就体现了更加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
然而,迄今为止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效果仍不明显,在某种程度上,过度依赖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要素投入的经济发展方式,甚至有所强化。“十一五”没有完成的定量指标,如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服务业就业比重和产值比重,以及完成难度最大的如节能减排指标,就无一不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直接相关。
回顾增长理论与国际经验可知,由于在不同的增长阶段上,经济赖以增长的主要源泉是不一样的,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方式在一定的时期也具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只是当一种增长源泉从式微到耗竭时,为了开发新的增长源泉,发展方式的转变才具有至关紧迫性。有助于克服增长制约因素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是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上,由增长的需要所诱致形成的。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这样的阶段,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所诱导出的巨大增长冲动,已经最大限度地动员了已经具备的增长源泉,并使其发挥作用的余地耗竭殆尽。如果不能把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投入扩张转向主要依靠生产率提高,经济增长的潜力就会减弱乃至枯竭。
从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各种制约看,“十二五”时期,中国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就是如何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按照世界银行2010年的标准,人均GDP在1005美元以下的国家为低收入国家,1006—3975美元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3976—12275美元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12276美元以上为高收入国家。
2010年,中国按官方汇率计算的人均GDP已经超过4000美元,跨入中等偏上国家的行列。事实上,2012年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600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一旦进入中等收入阶段,所有在跨越低收入陷阱阶段管用的政策和发展战略,到了中等收入阶段基本上都不适用了,必须有新的发展战略,通过新的手段实现跨越。因此,中等收入阶段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发展阶段。这个新的发展阶段定位,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而性命攸关的则在于能否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以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为条件。例如,经济增长供给因素转向生产率提高,要求清除一系列阻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部门之间和生产单位之间自由流动的体制障碍;经济增长需求因素转向出口、投资和消费更加均衡,有赖于投融资体制和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因此,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同时,相关领域的改革不会是一路坦途和一帆风顺的,需要拿出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