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实质公平与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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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屋征收不可避免会触及部分被征收人利益,征收人如何理性征收和避免抗争人出现极端行为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本书首先提出城市房屋征收中以市场评估价代替公平交易存在的局限性,征收仍然存在强制成交,违背民法中的自愿成交原则,犯了无意偷换概念的错误,即以形式公平掩盖了实质公平。其次对实现实质公平的可能性进行分析:住宅不是简单的居住空间,是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人居平衡系统。在房屋征收问题上也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的选择。在必须征收的情况下,应该给被征收人充分的补偿,即应该为被征收人的被迫搬迁付出高于市场公平价更高的代价。通过对城市人居生存环境分析发现,不同阶层、不同收入的群体生活或生存底线的差异,借此提出人居平衡临界点的概念,并对房屋征收补偿完全市场价值进行量化研究。主要结论是:(1)房屋征收补偿不能简单地采用“公平的市场评估价”。(2)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政府存在错误的行政逻辑。(3)高度重视房屋征收补偿中权益抗争的转变过程。(4)当城市房屋征收时,平衡系统将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是最弱的人居环境系统,将面临难以恢复平衡的风险。(5)尽快构建房屋征收完全市场价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