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制定和建立一系列规定和制度,从根本上保证群众路线的有效贯彻实施
为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修养,推动党员干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固然十分重要,但建立一定的制度,作出必要的规定,更为重要。毛泽东指出:“我们要是不愿意陷到这样的泥坑里去的话,也就更加要充分地注意执行这样一种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而不应当稍微疏忽。为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
为贯彻实施群众路线,毛泽东倡导、要求制定和建立的规定和制度,约略说来,有以下七项。
一是下厂下乡,调查研究。不脱离群众,一个重要方面是政策符合实际、符合群众需要。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了解实际,了解群众所需,做好调查研究。1957年3月19日,毛泽东在南京、上海党员干部会上强调:干部要经常下厂下乡,“为工农服务,与群众打成一片,不是两片”。在1958年1月写的《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毛泽东提出:中央和省、直属市、自治区两级党委的委员,除了生病的和年老的以外,一年一定要有四个月的时间轮流离开办公室,到下面去做调查研究,开会,到处跑。应当采取走马看花、下马看花两种方法。哪怕到一个地方谈三四小时就走也好。毛泽东在与一位省委书记的通信中甚至说:“各级党委,不许不作调查研究工作。绝对禁止党委少数人不作调查,不同群众商量,关在房子里,作出害死人的主观主义的所谓政策。”在毛泽东的多次倡导下,干部下乡下厂,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成为一时风尚。
二是蹲点。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对全党来说,是一项新任务,但经验不足,知识不够。因此,“我们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积累经验,努力学习,在实践中间逐步地加深对它的认识,弄清楚它的规律。一定要下一番苦功,要切切实实地去调查它,研究它。要下去蹲点,到生产大队、生产队,到工厂,到商店,去蹲点”。他批评说:调查研究,“至今还没有形成风气。有一些省委书记,到现在还没有下去蹲过点。如果省委书记不去,怎么能叫地委书记、县委书记下去蹲点呢。这个现象不好,必须改变过来”。他肯定中南局第一书记、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到花县一个生产队蹲点两个半月后写的报告,而对许多没有下去蹲点的干部则提出批评。毛泽东指出:不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是各级干部除少数人以外,在这次下去蹲点以前,根本没有下去认真蹲过点,没有作出过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他们有些人不出办公室,谈不到视听见闻。有些人下去了,甚至蹲点了,却是蹲在基层干部、富裕中农、富农地主那里。这些人是有视听见闻的,可是只视听见闻了一方面,而对广大的贫下中农,则根本没有什么视听见闻。
三是参加体力劳动。毛泽东认为,干部参加体力劳动,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避免脱离群众的重要途径。1957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各级领导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这个指示随即在5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在1957年4月27日为即将发出整风指示写的中央给各省、部党委指示信中指出:党的另一通知日内也可发出,这个通知提倡县、区、乡三级党政主要干部,凡能劳动的,每年抽一部分时间下田参加生产,从事一小部分体力劳动。县以上各级党政军主要干部(不是一般干部),凡能劳动的,也要这样做,每年以一部分时间,分别下田、下工厂、下矿山、下工地或者到其他场所,和工人农民一道从事可能胜任的一小部分体力劳动(哪怕是很少一点)。这样一来,党和群众就打成一片了,主观主义,官僚主义,老爷作风,就可以大为减少,面目一新。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把鞍钢经验称为“鞍钢宪法”,概括为“两参一改三结合”,强调大搞群众运动和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毛泽东还十分重视宣传和推广干部参加劳动的优秀典型。1963年3月,毛泽东为中央转发的昔阳县干部参加劳动的材料重拟了标题:“山西省昔阳县,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全体参加生产劳动的伟大范例。”1963年5月9日,他又为转发浙江省七个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材料写了大段批语,指出干部参加劳动是“极端重大的问题”,要求对这个问题“在今年内进行几次讨论”,“逐步加深广大干部,特别是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对于参加生产劳动的伟大革命意义的认识,减少许多思想落后的干部的抵抗和阻力”,“希望争取在三年内能使全国全体农村支部书记认真参加生产劳动,而在第一年,能争取有三分之一的支部书记参加劳动,那就是一个大胜利。城市工厂支部书记也应当是生产能手”。
四是整风。整风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又一有效途径。在1951年2月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就已指出:整风“一年一次,冬季进行,时间要短,任务是检查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发扬成绩,纠正缺点错误,借以教育干部”。在1957年春部署整风运动的时候,毛泽东多次论述整风的意义、目的和方法。他在1957年3月18日济南党员干部会上指出:“整风是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党内矛盾的一种方法,也是解决党同人民之间的矛盾的一种方法。这次整风,就是整顿三风,整顿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要经过整风,把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传统好好发扬起来。”接着,他又在3月20日南京党员干部会上指出:“最好一年有这么一回,开这么几天的批评会。”在毛泽东看来,整风不是临时抓一下,而是“一定要把整风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打掉官风,实事求是,同人民打成一片,尽可能地纠正一切工作上、作风上、制度上的缺点和错误”。
五是建立监督机制,重视人民来信。毛泽东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监督都提出了意见、作出了规定、建立了制度。他认为人民来信是接受各方面监督的重要渠道,因此特别重视。早在1951年5月,毛泽东就指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如果人民来信很多,本人处理困难,应设立适当人数的专门机关或专门的人,处理这些信件。”毛泽东本人非常重视对群众来信的处理。1963年12月13日,毛泽东读到内刊《群众反映》上登载的《上海有很多人迫切要求给予生活出路》,即批示给上海市委负责同志:“此事必须解决。一定要使他们设法就业。即使暂时不能就业,也要支出一笔救济费把他们养起来,以待逐渐设法就业。”并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彭真阅知,说“此是一件大事,值得注意”。
六是树立先进典型。树立先进典型,运用好人好事进行群众路线的教育,也是毛泽东注意运用的方法。他在1953年年初为中央起草的《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中要求,在开展反对坏人坏事的广泛斗争达到一个适当阶段的时候,就应将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调查分析和表扬,使全党都向这些好的典型看齐,发扬正气,压倒邪气。20世纪五六十年代,抗美援朝战争中涌现了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英雄,工农业战线涌现了孟泰、王崇伦、郝建秀、李顺达、陈永康、王进喜等模范,科技战线涌现出钱学森、李四光、华罗庚等优秀专家,军队系统涌现了雷锋、南京路上好八连等为人民服务的优秀个人或群体,干部队伍中涌现出焦裕禄等典型,毛泽东或著文、或题词、或赋诗、或发指示,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活动,激发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推动了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七是反对特殊化。毛泽东历来反对干部特殊化,曾作出若干规定。毛泽东一直强调,各级干部都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自己看作人民的勤务员,同群众同甘共苦。不许利用职权,使自己和自己的亲属享受特殊待遇。针对干部子女容易发生特殊化的问题,毛泽东指出:“干部子弟学校,第一步应划一待遇,不得再分等级;第二步,废除这种贵族学校,与人民子弟合一。”20世纪60年代中央开会,会上喝茶,个人要付茶钱,在茶杯下押两角钱,成为与会者的一种习惯。
应该看到,群众路线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必须确立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群众路线同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民主作风、民主集中制密切相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密切相连。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方面,毛泽东为我们作出了示范和榜样。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重温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具有显而易见的重要意义。
(原载《党的文献》201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