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发展
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是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目前的突出特征,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前提。本章尝试运用间接定价理论模型,首先对中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进行统一的理论解释,其次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并应用具体的案例,对作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逻辑进行实证分析。本章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与全书定义一致,即为农业生产与农业经营分工的背景下从事各类农业经营活动(包括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服务)的组织,如农户、农民经纪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