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正确认识和处理党支部组织中的几种关系
1.党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党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问题和对问题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可以事先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决议和决定的意见,有权修改、补充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准随意推翻或修改。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时,应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说明情况,进一步讨论决定,如果意见不统一,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决定。
2.党支部书记与委员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内,书记和委员的关系不是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票的权利,每个成员都须执行多数通过的决议。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工作中,负有主持全面工作和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或否定支部书记在支部工作中的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当好“班长”,要有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作风,要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主动团结好其他委员,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决不能把自己摆在支部委员会之上,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其他支部委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完成所分管的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共同做好党支部工作。
3.党支部委员与党员的关系
在党内,党员之间有分工和职务的不同,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党员都是党的普通一员,都要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也要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党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只有在上下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人与党组织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员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只有支部委员会和党员之间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当然,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某一方面工作,是代表支部委员会行使职权的,党员应当尊重和支持他们的工作,但这不是委员个人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支部委员会与党员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