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四个全面”的崭新内涵及其内在逻辑(4)
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蕴含的辩证思维[5]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我们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凝练出的全新理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思维和哲学智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代中国新实践中的生动展开和灵活运用。
1.“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发展演变思想
唯物辩证法认为,历史的发展是一个川流不息、万古常新的辩证过程。它要求我们从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必须全局在胸、与时俱进、目标明确、脚踏实地,按照客观规律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我们既要不断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坚持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又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进行理论和政策创新。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总是能够按照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采取适合于不同发展阶段具体情况并能切实解决各阶段具体矛盾的方针和政策,保证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能够有步骤地向前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面对的发展环境明显不同于以往,“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更需要理论创新和战略引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是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出发,依据新时期我国基本国情内涵的变化,准确把握现阶段的重大问题和主要矛盾,明确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主攻目标。它既注重继承又注重创新,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演变的辩证法思想。比如,一方面,全面小康、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等都不是新提出来的,但将其放在一起,强调其整体性,强调协调推进,就是新形势下的一个重大创新。另一方面,过去虽然这几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提出来了,但突出其全面性,就是新形势下的一个重大创新,既是对过去政策的继承,又根据形势变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普遍联系思想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都是相互联系的,同时与周围其他事物也是相互联系的。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是推进改革发展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方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是简单并列,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它既提出了战略目标,又提出了与之相匹配的战略举措;既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又突出重点,用局部的发展带动整体和全局的发展,充分体现了事物的普遍联系性。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除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旧体制、旧机制;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有健全的法治体系作保障,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提出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关键在党,必须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三大战略举措也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比如,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序推进、重大改革举措的有效实施,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来保障。同时,全面依法治国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以改革的精神不断破除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借鉴和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对立统一思想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就是不断出现矛盾、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矛盾解决得好,就实现了统一性,就能不断发展;解决得不好,就形成了对立性,就会引发更多矛盾。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但同时也面临很多新矛盾、新问题,有些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结和提炼出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要求我们抓住和处理好主要矛盾,善于引导各类矛盾向有利方向发展。比如,从大的方面讲,如果只是提出发展的战略目标而没有符合规律、符合实际的战略举措,战略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如果只讲改革而不讲法治,改革就可能会失序甚至走偏,或者只讲法治而不重视改革,就不能及时破除制约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发展就会失去动力,社会也会失去活力;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推动发展,都必须有党的坚强领导,否则就难以成功。再比如,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内部来讲,也同样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之间的关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否则即使发展速度再快,人民也不会满意;全面深化改革会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但如果处理不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改革就会陷入泥潭;全面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特别是在人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都明显增强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就会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成功推进的根本保障,必须处理好理想信念教育与党规党纪建设等的关系,否则就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蕴含的对立统一思想,应成为我们分析问题、推进工作的基本遵循。
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真正科学的理论必然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反映,是思维逻辑与历史进程的高度统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正体现了思维逻辑与历史进程的高度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要实现的奋斗目标。此后,为了实现这个战略目标,党中央于2013年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分别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两项战略任务,并作出全面部署。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既是动力,也是保障。2014年11月,习近平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2014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江苏调研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全面从严治党”,将“四个全面”首次并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基本定型。此后,习近平同志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了深刻阐述。201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系统部署。同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又具有内在的、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是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有机统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体现的逻辑与历史的高度统一,要求我们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去认识和把握这一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不是脱离实际的空洞理论,更不是碎片化的概念拼凑,而是新形势下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体现逻辑与历史统一的伟大创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重要保障。
六、用辩证唯物主义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6]
在经济新常态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时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把握好这“四个全面”,对于我们理解中央的各项决策,做好我们各方面的工作,具有统领性、指导性的意义。
1.正确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科学内涵
有人认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句话,内容很明确,也很简单。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这一战略布局的论述,就可以发现这四句话构成的战略布局,有很深的内涵,需要正确理解。
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战略布局的论述,包含三层深刻的道理:
第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这“四个全面”,每一个“全面”都有丰富的内容。这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大以来中央通过的一系列决定中已经有充分的阐述。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四个全面”的论述中,第一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第一次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次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我们也知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因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在“四个全面”中,每一个“全面”都有重大战略意义。
第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又有战略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时,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因此,这“四个全面”虽然每一个“全面”都有重大战略意义,但有“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之别,不能等量齐观。一般来讲,“战略举措”是为“战略目标”服务的。或者说,“战略举措”是实现“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也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好,全面从严治党也好,都是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之间的关系。这一点,务必牢记。
清醒认识这一点,非常重要。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口,习近平总书记要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这“四个全面”中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阶段性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台阶,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今后所做的工作都是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可以说,这是我们肩负的崇高、神圣而又艰巨、紧迫的历史使命。我们在2020年要达到经济目标中有一个硬指标,这就是我们过去说过的“两个翻番”,即“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按照十八大时测算,今后8年年均增长7%,国内生产总值就可以翻一番;年均增长6.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就可以翻一番。从目前来看,尽管这两年经济下行,还在可以实现我们奋斗目标的区间之内。比如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4%;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这些数据都在合理的区间之内。但是,我们不得不提醒自己,在经济转型的同时如果没有一定的增长速度,是会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我们不唯GDP,但不能没有含有较高质量和效益的GDP。所以,在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时,落实所有的举措,都必须牢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这就是我们今天在这里讨论“四个全面”科学内涵,讨论“四个全面”中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关系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