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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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玺诏书

正是在这个时候(1356年),著名的“金玺诏书”“金玺诏书”,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于1356年颁布的帝国法律,规定皇帝由当时权势最大的七个选帝侯在法兰克福选举产生。——译者注颁布了,一个新的选举制度得以产生,选帝侯的数量减少到七人。

当时他们的想法是,就像太阳和七颗行星照耀着我们的天空一样,德国皇帝这个光辉的杰出人物,应该是七名选帝侯组成的政治体系的中心。

作为人世间的发光体,这些选帝侯以选举新皇帝为己任。他们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和特里尔大主教,以及波西米亚、勃兰登堡、萨克森的现世王公和莱茵-巴拉汀伯爵。

这七位智者的第一个行动,是把瓦茨拉夫瓦茨拉夫(1361年2月26日—1419年8月16日),瓦茨拉夫四世,查理四世之子。1378年—1419年在位的波希米亚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的君主,但他未加冕为皇帝。——译者注安放在宝座上面。瓦茨拉夫原本就一残忍的疯子,这样一来,他可能更要被认定为疯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