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从古希腊到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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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善

教育和社会分层

苏格拉底说,在某种意义上美德即知识,而且美德可以通过某种方式习得。我们可以通过与人交谈和启发他们思考,促使他们变得有德性;由此人们也会追求正当的行为,并获得幸福。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的这个命题进行补充,他把正当的知识看作是关于善的理念的知识。但柏拉图不像苏格拉底那样相信人们能获得关于美德的知识。这也是从理念论中得出的结论:因为理念是很难被理解的。要获得对理念的知识需要具备良好的理智能力和训练培养。因此大多数人无法获得对理念的充足洞见,也就无法靠自己主动地去拥有美德和过幸福的善的生活。结果,必然是那些能洞见理念并且有德性的少数人引导其他大多数人走上正确之路。

对人们知善能力的这种怀疑,也可以看作是柏拉图对他所经历的雅典民主制瓦解的一种反应,这些经历包括同胞情谊的破碎,智者派对传统的批判和苏格拉底被民主派处以死刑。他变成一位反民主派:他认为人民不能自我领导。他们没有充足的美德和才能。必须由“专家”执政并确保团结和忠诚。因此,雅典民主的基石之一是相信人民的能力,而柏拉图把自己置于这种信念的对立面。

概要地说,柏拉图认为在一个健康的城邦中,权力应该掌握在胜任者手中,不是掌握在人民手中,或是无能和不公正的专制统治者手中。通过建立一个普遍的教育体系,使每个人有同等学习的机会和在城邦中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就能实现这个理想。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用了很大篇幅来说明他的理想教育体系。有如下一些主要观点:教育属国家管辖之事,要平等对待所有儿童,不管他们的出身和性别。所有学生在10岁到20岁都接受相同教育,主要科目是体操来自gymnos——“naked”,参见gymnasium(健身)。此外柏拉图没有具体指明教育的内容。我们不能从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教育体系来理解柏拉图的计划。、音乐和宗教。对年轻人来说,学习的目标是有一个强壮和协调性好的身体,对美的鉴赏力和具有服从、自我牺牲和忠诚的素养。到他们20岁时,挑选其中最优秀的学生学习其他科目(特别是数学),一直学到30岁。然后再次进行挑选,让其中最优秀者再学习5年哲学,直到35岁。然后让他们在世间学习管理实际事务,学15年时间。在他们50岁时——经过40年的完整学习、训练和经验后——这些精心挑选的最优秀者就成为国家的领袖。现在他们已经获得了对善的理念、对事实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洞见。因此在柏拉图看来,这些人绝对有能力和美德。他们就被授予了统治社会其他人的权力。

在第一次选拔中淘汰下来的人成为工匠、体力劳动者和商人。第二次选拔中淘汰下来的人成为管理者和士兵。因此,从教育体系中产生出三个社会阶级。第一个阶级是统治者,他们有能力和权威,第二个阶级是参与管理和军事防御的人,第三个阶级是生产社会所需产品的人:(1)统治者,(2)管理者/士兵,(3)生产者。这里假设了人是不同的。教育体系的功能是仔细区分不同种类的人,并将其置于社会中属于他们的位置上。柏拉图隐喻地说,一些人是金子做的,一些是银子做的,还有些人是铁和铜做的。

柏拉图还比较了三个阶级的三种社会职能和三种美德:

柏拉图认为人的天赋不一样。不是每个人都能当政治领导者。他认为国家的教育和培养能保证每个男人和女人在社会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在社会中发挥他们最能胜任的职能。有智慧天赋的人统治国家、勇敢的人保卫国家、节制的人生产食物和其他社会所需物品。当每个人都从事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且所有社会职能都能得到最好发挥时(在柏拉图看来),社会就是合乎正义的:上面提到的三种美德和谐相处,就产生了正义的美德。正义是与共同体相关的美德;它是指其他三种美德的和谐相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理想社会不只是出于理论和道德需要的考虑。一个正义的社会也是一个满足相互需要的社会:智慧者思考,勇敢者防御,节制者生产。既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能力(美德)和不同的社会职能,那就互为补充,每个人都参与提供自然需要物,柏拉图认为这些需要物是城邦自然所需。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劳动分工论和阶级划分论的萌芽。柏拉图不仅把劳动和贸易分工论包含在理论中,把它们看成是由社会本性或统治权力决定的,而且还试图证明劳动分工和阶级划分是以效率和能力为依据的。可以这样说:柏拉图把效率作为劳动分工的根据:如果每个人各自去生产他所需的每件东西,如食物、鞋子、衣服、住房等,那效率极低。专业化对所有人都有利。一个人固定于一个职业——如当鞋匠、泥水匠、雕刻家、管理者等——比他同时从事不同职业更能发挥作用。专业化能使人臻于完美。原则上,如果所有人的能力都相同,那没有分工也会产生相同的结果。但既然人们的能力和资质各不相同,那劳动专业化就很重要,它能使每个人从事他/她最适合的工作。职业分化关系到交易。鞋匠用鞋与农民交换食物,农民用粮食与鞋匠交换鞋。各个职业群体相互依赖。我们已经提过,柏拉图指出了三种主要的职业群——生产者、管理者和统治者,每个群体中又包含了从事不同工作的次一级群体。把劳动划分成相互依存的不同职业,能产生较高效率。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说,社会中所有必需的工作都同等重要。但柏拉图却又认为一些工作和职业性质上比另一些更优越。思考高于管理,管理又高于生产。这些性质不同的工作是根据个人能力的高低划分的,因此个人的能力也相应地具有质上的差别。在一个良好社会中,每个人从事着他最胜任的工作,这意味高等工作和高等能力相符,中等工作和中等能力相符。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差别是以禀赋差别为基础的。对柏拉图来说,社会差别既以道德为依据,也以能力为依据。各阶级间和他们职能之间的和谐相处,是正义国家的特点。因此,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层预设了最重要的政治美德:正义。

权力和能力

有人会认为,到此柏拉图已绘就了他的模型:一个权力和能力相一致的理想社会。这个社会像是一座“千钧系于一线”的金字塔,这条线就是存在于统治者和善的理念之间的无形纽带。既然对善的理念的洞见固守于统治者内心,那么这根纽带是破坏不了的。因为柏拉图假定了普遍有效和固定不变的人类行为规范(即理念)的存在,所以我们可以说自然权利的概念(参见第五章)是植根于他的思想。同时,重要的是记住,柏拉图主要思考的是希腊城邦,不是国际共同体。相应的评说也适用于亚里士多德。从这个意义说,即使柏拉图在理论上解决了他所引入的权力和能力的关系问题,但他仍不能确定这个教育体系和抚养儿童的体系是否能完全保证杜绝小集团主义和利己主义。再加上人民的不胜任,柏拉图认为这些恰恰是他那个时代衰败的雅典民主制的内在危险因素。他的医治方法是对其中的两个较高阶级,即拥有政治权力的两个阶级,废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家庭生活。他的考虑如下:财富和家庭生活是自利的根源,自利会与共同利益冲突。家庭生活使它的成员“私有化”,财富则是妒忌和冲突的根源。这两者都会削弱社会中的共同体感。参见E.Barker的Greek Political Theory(《希腊政治理论》),London,1970,p.239ff。这本书声称柏拉图引入了“共产主义”思想。但这个词用得不恰当。就财产在某种程度的共有(common)——拉丁语communis——英语“共产主义”(communism)一词由此而来——来说,我们确实可以说柏拉图有共产主义的思想。以这个意义,我们还能说早期基督教里也有共产主义思想。但今天“共产主义”一词通常是与马克思主义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认为政治权力来自对生产方式的经济统治,而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描述的是一个统治者不拥有任何财产的社会。也就是说,在柏拉图讲的较高阶级中财产共有,但这个共有的财产似乎更多地是指消费资料(商品和家庭成员),而不是生产资料(土地、工具、船只等)。

柏拉图更愿意把经济学看作一个政治问题:物品的分配不均,贫富差距的悬殊,会威胁社会的稳定。此外,享有经济利益的政治家的行为会违背共同利益。柏拉图认为应该用各种方式来维持城邦;如:胜任的统治者(通过教育方式),对共同体的忠诚(通过取消私人财产或统治者家庭的方式),自足(通过人口和领土保持平衡的方式)和防御力量。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比在《理想国》中采取了一些更温和的观点。他没有坚持应该对两个较高阶级废除私有财产和家庭生活的观点:根据人的本性,要求人们财产共有和在国家管理下轮换性伙伴,尤其是由此带来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解除,几乎不可能实现——尽管柏拉图仍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

对柏拉图来说,正如大多数希腊人一样,polisoikos是两个基本概念:城邦和家庭。共同体中过善的生活的基础是,在生命周期和自然限制内,维持着和谐持久的共同家庭生活。因此合理持家很重要。Oiko-logi,希腊语:oikos,意为“家庭”,logos,意为“明智、理性”。生态学一词是19世纪创立的新词。此外,城邦要有一个不多不少的人口数;在《法律篇》中,柏拉图提出5040个(户)公民和足以养活他们的领土是最恰当的。就这点看,柏拉图不仅出于政治的考虑,也出于生态上的考虑——如果我们用现代术语说的话。政治的指导方向是要控制生产,而不是相反对柏拉图来说,按指数增加的思想是荒谬的,这种假定(自以为是,hubris)会引起自然的失衡(无序,chaos)。;导致人口超出可支撑水平的变化或增长都不被容许。当然,生物学上的增长还是要有的,其表现是收成的增加;人类的增长也是要有的,其形式是善的生活的更好实现。柏拉图整个政治哲学的目标终究是让每个人都得到成长——按照他所诠释的那种方式——也就是说,在一个由职业分工和社会阶级组成的城邦中,每个人与同伴稳定和谐地相处,过着善的生活。偶尔有人把柏拉图的城邦国家称为共产主义国家,那会引起语词混乱。也有人称他的国家为“法西斯主义的”:国家高于个人。但这种刻画仍然是一种歪曲。近来我们的确看到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区别,前者宣称个人是一切,国家是虚构,后者认为国家是一切,个人是虚构。但在古希腊城邦中,我们通常既不具备“个人”,也不具备与个人相区别的“国家”。在柏拉图看来,城邦是一个道德共同体,好公民是指能在社会中履行他们恰当职能的人。因此集体主义/个人主义(以及自由主义/法西斯主义)的划分不适用于柏拉图的城邦。

因此,在柏拉图看来,利己主义不仅是一种道德上的错误,它还完全误解了成为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利己主义者不明白自我利益和共同利益其实是相同的;社会并不是外在于自足的个人的,相反,个人总是共同体中的成员。利己者就像一个认为只要把脚放入花盆他就会像树一样成长的疯子(这是我们的比喻)。他完全误解了人存在的意义。从另一方面看,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对立预设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而这恰恰是柏拉图所反对的:把个人和社会看作两个自足的要素是错误的;人和社会是牢牢地交织在一起的。因此在柏拉图看来,假定把个人欲望和个人对社会的义务分离开来,也是一种错误。一个人欲求的东西和良好社会需要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那就是根据恰当的职业分工,每个人在自己岗位上发挥出最好的才能,满足自己的真实需要。那些抱怨理想国中自由过少的人们,是误解了他们自己的善的含义;自由是指自由地去实现人们自己的生活的自由,而一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实现自我生活。那些抱怨柏拉图的理论侵犯基本人权的人也没有理解到,权利并不是人可以独立于社会而拥有的某种东西,像牙齿或头发那样。权利与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和职能联系在一起。

但柏拉图的思想中难道就没有令人不快的威权主义吗?如果从字面意义理解,并从当代视角看的话,那么在某种意义也许可以说有。威权主义的思想表现之一,是在柏拉图对培养胜任公民所需的教育体系的规定之中。他不允许人们对国家理论的前提进行讨论。前提是预先假定好的,人们没有理性讨论它们的机会。自由和批判性反思也都被禁止。但是若要为柏拉图作辩护的话,我们可以说他可能从来没有想去建立这样一个理想国家,即使在锡拉库萨也不曾有过——这只是个理想,一个乌托邦。况且,也不能肯定柏拉图是否像我们这里所暗示的那样不愿意讨论自己的哲学。相反,柏拉图的对话录证明了他有能力也愿意反思他自己的思想。因此,柏拉图并不太像我们暗指的那种威权主义者。

很难将柏拉图与我们今天的政治意识形态联系起来但柏拉图不是反民主派吗?他把所有权力都交给专家,并让人民接受专家的统治。这没错。但要补充一点,柏拉图理想国中的“专家”不同于我们现在社会中的专家。我们的专家是凭借他们对某一特殊领域的真知成为专家的,这些知识建立在概念和方法论的前提基础上。我们的专家不精通“善”。他们不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应该对社会和人类生活抱有什么样的目标。他们只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想达到这样或那样的目标,我们需要做什么。在我们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目标上,专家不比其他人能多给我们一点建议。因此,在我们社会中,我们不把专业知识作为论证民主制的依据。专家,只作为专家,没有资格去评说事情应当如何。因此,人民,普通人,有足够权利去参与政治,参与决定我们应该拥有什么样的社会。但是不可能以这种方式在柏拉图所设想的理想社会中为民主制作辩护。因为他在理想国中说的“专家”同时是精通目标和价值的专家。他们毕竟对善的理念有最好的洞见,并且因为有这样的洞见,他们也成了最有美德的人。如果柏拉图所说的这种专家是存在的,并且不可能人人都成为这种专家的话,那么很难从理论上证明民主制是理想的政体形式。这样,那种不同意柏拉图是反民主派的看法就成问题了。但是,我们可以提出异议说,柏拉图在专家和人民之间所作的区分——一方面是那些有完全能力的人,既知道事物如何又知道应该如何的人,另一方面是那些没有能力的人——只是一个假设。真正的问题是,既没有人对事实、价值或观点无所不知,也没有人对此一无所知。因此,人民政体与少数胜任者统治的政体之间关系如何,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但是,有人会说,至少可以说柏拉图提出的要求不切实际。对他提出的要求,人们很难去做或愿意去做。但什么又是人民真正想要的呢?人民口头上说的与他们“真正想要”的往往不一致。可柏拉图怎么知道人民“真正想要”什么呢?难道人民真正想要的是实际无法获得的东西,如为社会而活,一部分人没有家庭和私有财产吗?柏拉图也许会说,他的教育体系能保证每个人在社会中都能找到他/她的恰当位置;即每个人应该做适合他/她能力的事,并各尽所能。理想社会中的工作因此不超越每个人的能力之外。相反,在其中每个人都能发挥他最好的能力。我们真正想要的是以最好方式实现我们的才能。什么是最好的方式,取决于善的理念。除了善的理念,其他都不能决定我们应当做什么。正是善的理念——这个惟一不变的理念——决定了什么是善,持随意可变意见的人无法洞见善的理念,也就无法决定什么是善。因此,人们真正想要的是他/她有能力做并应当做的事。这样在理论上就解决了自我利益和共同利益的矛盾。,或将他与共产主义或法西斯主义扯在一起。用不着说,把柏拉图的理想国当作是社会主义式的,这是牵强附会的,如果我们所根据的是对这个词最合理的解释的话。更有可能的是称柏拉图为保守派,就他是“已有秩序的支持者”而言。但这也仅仅是字面上的定义,因为柏拉图想保留的是希腊城邦国家,并不是诸如贵族或资本主义的利益。但即使就希腊城邦国家而言,也很难说柏拉图是保守派。因为他不是不加批评地赞美传统。相反他批评传统,还问什么是值得我们保留、什么是有可能保留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柏拉图是激进派;也就是说,“一位想在理性批评的基础上改变已有秩序的人”。但这也只是形式上的定义。具体情况下这种激进主义意味着什么,取决于已有的秩序和合理性的标准是什么。

或许可以确切地说柏拉图是政治右派中的激进派(rechtsradikal):他把理性置于传统之上(激进派),但又认为多数传统经得起检验,因而传统是合理的(“极右翼”)。但这么贴标签也会产生混淆。Rechtsradikal一词被用于指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德国的特定政治倾向;但是理性和传统在希特勒的柏林的含义是不同于在柏拉图的雅典的含义的。

柏拉图在他的《法律篇》和《政治篇》中,更多考虑了实现理想所遇到的困难。这时他提倡“次优国家”。他允许每个人拥有私人财产和过家庭生活的权利。他允许社会受法律的治理。他还说,最好的方案,也就是最好的政体,是君主制(能者管理)和民主制(公众管理)的结合。这些修正接近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因为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可能的东西,也就是有可能被实现的东西,而不只是理想的东西,像柏拉图在《理想国》里那样。

男子和妇女

柏拉图对妇女在理想国中地位的看法,有助于澄清他对生物的东西和文化的东西之间、私人(oikos)和公众(polis)之间关系的看法。柏拉图提倡广泛的男女平等。这点很值得引起注意,因为在柏拉图的那个时代,妇女在希腊社会中的地位是很低下的。柏拉图持这种平等观,因为他认为男女的生理差别与每个人在社会中所能胜任的工作无关:妇女生育孩子并不能证明以性别差别为依据的劳动分工,即让妇女从事家务,只让男子履行公众义务这里要感谢Seyla Benhabib和Linda Nicholson的文章“Politische Philosophie und die Frauenfrage”(“政治哲学和妇女问题”),发表在 Handbuch der politischen Philosophie, 1,Fetscher and H.Münkle,Münich,1987。的分工的合理性。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柏拉图被看作是对妇女权利的早期捍卫者。他反对当时的习俗,主张男孩女孩有受教育的平等权,职业分配的平等权,参与社会交往的平等权,以及享有法律和政治的平等权。但是,这并不必然说明柏拉图与现代哲学家(从洛克到密尔,参见第十一章和第十三章)在同一意义上提倡普遍的个人权利。对柏拉图来说,这些权利是与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联系在一起的。

在柏拉图看来,人类首先是精神存在物,但也是理智和政治的存在物。在他的人类观中,生物的东西并不占中心地位。因此,他不赞同根据生理差别来划分劳动和阶级。这说明了他的观点的激进性质。为什么妇女就不能和男子一样履行公共义务呢?但不应该过多强调柏拉图提倡平等权利的这一面。在其他地方,柏拉图也表达了他那个时代常见的对妇女的轻蔑。参见Timaios(《蒂迈欧篇》)42a,其中把男性说成是优等的性别,或见The Republic(《理想国》)395,548b,和The Laws(《法律篇》)781a-b,其中他警告说,女人是危害社会的罪恶之源。

就柏拉图讨论两性时的这种观点不同而言,有人论证说柏拉图事实上是害怕妇女和她们拥有的领域(即生儿育女、照看后代)。这里,在生殖和社会化的领域中,自然和私人生活占统治地位。这个领域超出了理性控制的范围。这也就是为什么柏拉图要控制这个领域,全面实行公共生活,实际上取消私人生活的原因。没有私人财产,没有一夫一妻的关系,也没有父母与子女的亲情关系。一切都是公共和共有的。至于说柏拉图是个女性主义者,就他赋予男女在社会中的同等地位而言,这种说法没错,但他这样做的目的恰恰是为了消灭妇女的传统领域。实际上,柏拉图压制妇女是因为他害怕妇女,把妇女看成是一股不可控制的力量,也害怕她们在私人领域中享有的生育孩子和抚养未成年人的能力。在柏拉图性别观的这些解释中,哪些解释得最好,我们不想作出评判。但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柏拉图把公共生活置于私人生活之上,就如同他把理智和教育置于人的生物性上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