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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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历史

第一节 贵族统治的古代(远古~公元1192年)

一 原始社会

(一)旧石器时代

从考古学上讲,旧石器时代是指石器时代的早期阶段,当时人类使用比较粗糙的打制石器,过着采集和渔猎的生活。从社会组织形态上看,这一时期尚处于从原始群向母系氏族公社过渡的阶段。自20世纪40年代末以来,大批旧石器遗址的发掘和一些古人类化石的发现,改变了日本列岛没有旧石器文化以及原始人类生存的传统观点。但由于日本列岛火山较多,地震频繁发生,地表变化较大,且土壤酸性较强,人骨等遗物容易被溶解,所以保存下来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及遗物较少,距今时间亦较近。目前能够得到学术界公认的旧石器遗址或遗物大体在距今3万年到距今1万年期间,日本考古学界称之为“后期旧石器时代”。

1949年,业余进行考古活动的商人相泽忠洋在群马县岩宿的土层中发现打制石器,经专家鉴定为距今24000年前之物。其后考古学家在该遗址又发现了敲打形、刮削形、尖状形、刀斧形等打制石器,并将其命名为“岩宿文化”。1950年在栃木县安苏郡葛生町发现了6件古人类遗骨化石,取名为“葛生猿人”。1957年在爱知县丰桥市的牛川町发现古人类的上腕骨、左侧大腿骨以及动物化石,取名为“牛川人”。1959年在静冈县的三日市发现了古人类的头骨片等7件遗骨化石,取名为“三日人”。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又先后在静冈县的滨北市根坚的石灰岩洞、大分县的圣岳洞穴、大分县的岩户遗址等地发现了古人类遗骨。

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表明,该时期的原始日本人居住在天然洞穴里或岩石遮荫处,也在丘陵的斜坡、高地、湖沼周围等处建造住穴,过着“冬则宿穴,夏则住巢”的生活,食物主要是狩猎到的动物或采集到的野生植物及其果实。在同大自然的长期斗争中,原始日本人的智慧日益丰富,尤其是到旧石器时代的中后期,石器制作技术日趋成熟,火也被广泛使用。在静冈县的上野遗址,在距今2万年到1.5万年的赤土层中,日本人发现了炉火的痕迹。

(二)绳纹时代

从大约距今1万年前开始,日本进入新石器时代。这一时代持续到公元前3世纪,其最大的特征是人们已会制造和使用陶器。在这一时代的遗址中,曾发现许多手制的黑色陶器,因这种陶器的外部大多饰以绳纹,故称为“绳纹陶器”,以这种陶器为代表的文化被称为“绳纹文化”。正因如此,日本的新石器时代也被称为“绳纹时代”。

绳纹时代的日本处在母系氏族公社阶段,即以血缘为纽带的母系家庭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若干个相同血缘的家庭构成氏族公社。氏族成员共同居住、共同劳动和共同享受劳动成果。居住区大多是弧形或环形构筑的竖穴式建筑群,其中央辟有召开会议、举行集体活动和从事祭祀的场所。竖穴式房屋要从地面下挖50厘米左右,四周用若干根木柱支撑屋顶。房屋的平面形状多为圆角方形、方形、梯形、圆形、椭圆形等,房屋中部设有炉灶。

绳纹时代前期,人们主要的生产活动是狩猎、捕鱼和采集。生产工具仍然以石器为主,但这时的石器是经过充分加工的磨制石器。除磨制石器外,还有木制的弓箭、骨制的鱼钩及鱼叉等。在绳纹时代中后期,人们开始使用渔网并乘独木舟出海捕鱼。近些年来,在一些绳纹时代后期的遗址中,陆续发现碳化米、大麦粒和稻壳的压痕,并在北九州福冈市的板付遗址中,发现了水田遗址。水田遗址中有调节水量的堰水栅、水沟、田间小道。在陶器残片上,有稻壳的压痕和碳化稻米痕迹。

绳纹时代人们穿的衣服是用兽皮和植物纤维的编织物制成的,身上佩带的装饰品有手镯、项链、发饰、耳饰、腰饰等。手镯多用贝壳制成,也有木制品和土制品,项链是由贝、石、玉制品串起来的。当时人们有拔齿和研齿的习俗,拔齿即成年人拔掉犬牙或门牙,研齿是将门齿研磨成带沟的叉子形状。绳纹时代人们的墓葬大体相同,结构比较简单,随葬品不多且为装饰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人们过着平等的原始生活。

由于绳纹时代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对自然灾害无能为力,对千变万化的自然现象迷惑不解,于是产生了依赖或崇拜自然的原始宗教,即相信万物有灵。人们制作人物、动物的土偶和各种精制石棒、石剑作为崇拜的对象或祭具,以求神灵的保佑。

(三)弥生时代

大约在公元前3世纪,日本历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的遗址中,人们发现了大量比绳纹时代的陶器更为进步、精致的陶器,其形制一致,纹样简单,外形美观。因这种陶器最早被发现于东京都弥生町,所以被命名为弥生式陶器,直到公元2世纪的这一时代也被称为弥生时代。弥生时代的特征主要是农耕技术的进步、金属工具的应用、父权制社会、阶级、早期国家,以及有明显外来文化的影响等。

在弥生时代,稻作农耕获得迅速发展。从中国传入的水稻栽培技术首先扎根于北九州地区,然后逐渐向本州岛传播。水稻的大量种植,使原始日本人从以采集、狩猎、捕捞为主的移居生活急速转变为以农耕为主的定居生活。在弥生时代初期,水稻种植较为粗放。中期以后,由于水利灌溉技术的进步,农耕地区不断扩展,人们不仅在有河流的冲积平原或低湿地带种植水稻,而且在中部的山岳地带也开辟了水田。特别是属于弥生时代后期的登吕遗址,展现了当时高水平的水田耕作技术。

弥生时代农耕技术的提高,与生产工具的进步有关。弥生时代中期以后,铁制器械从中国传入,与石器、木器、骨器等混合使用。铁制器械的出现,推动了冶炼技术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青铜器和铁器的制作上。弥生时代最初的青铜器也是从中国传入的,先是作为各种工具使用,但后来仅作为祭祀用品或人们喜爱的珍品,同时中国的铜镜也大量传入日本。铁器制作主要采用锻造法,材料是从中国输入的。

农业的发展,金属工具的应用,推动了社会的分工。劳动产品剩余促进了社会的分化,不仅当时的原始氏族公社从母权制逐渐向父权制转化,而且上下贵贱差别日益明显。从弥生时代的遗址发掘来看,墓地多以男性为中心,而且随葬品也多少不等。在公元元年前后,北九州和畿内等先进地区开始出现地域小国家群。

日本列岛上的地域小国家为增强自己的实力,开始有意识地与中国交往。据中国史书《后汉书》记载,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半个世纪后,“安帝永初元年,倭国王帅升等献生口百六十人愿请见”。

二 古坟时代

(一)邪马台国

弥生时代后期,在公元1世纪末2世纪初,北九州地区出现了一个较大的国家,被称为“邪马台国”。从当时的中国文献资料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建立在农耕经济之上的地域国家。

邪马台国的经济以农业为主,种“禾稻、苎麻、蚕丝”等,农业生产水平日趋提高,酿酒业已相当普遍。“人性嗜酒”,说明当时有足够的粮食,除供人们吃饭外,还可满足喝酒的嗜好。手工业已同农业分离,有生产兵器、工具者,还有纺织手工业者,也出现了专门为贵族们制作赏玩、装饰等工艺品的部门和工匠。据中国史籍《三国志·魏志》记载,邪马台国第三代国王壹与曾向曹魏赠送“白珠”50孔,“青大句珠”2枚,“异文杂锦”20匹。“白珠”即珍珠,是九州地区的传统产品;“青大句珠”是用玛瑙加工而成的;“异文杂锦”是精美的纺织品。

随着水稻及其他农作物耕作的普及,人们开始定居,出现了较大的村落或集市,人口逐渐增加。邪马台国有7万多户,其属国投马国有5万多户,奴国有2万多户,其他有数千户不等。邪马台国普遍使用铁制农具,进一步推动了冶炼技术的发展。

农业的进步与手工业产品的增多,相应地促进了贸易的发展。邪马台国及其下属各国都设有贸易集市,即“国国有市,交易有无”。除特定区域的集市贸易外,还有远距离贸易,如对马国“乘船南北市籴”,一支国“差有田地,耕田犹不足食,亦南北市籴”。

当时的邪马台国“尊卑各有差序”。全体居民被划为“大人”“下户”“生口”“奴婢”4个等级。“大人”相当于贵族,女王是其代表人物。女王“居处宫室楼观,城栅严设,常有人持兵守卫”,使役奴仆千余人。“大人”依靠“下户”缴纳的“租赋”和使役奴仆生活。“大人”与“下户”之间存在着森严的等级:两者路途相遇时,“下户”要躲到草丛中,为“大人”让路;如果和“大人”谈话,“下户”要蹲下或跪下,两手据地,非常恭敬。“下户”是平民或自由民,有向国家缴纳“租赋”的义务,他们占人口的大多数,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劳动者,也是作战时的主要兵员。“生口”和“奴婢”则是最下层的奴隶,来源于战俘或罪犯,他们没有人身自由,甚至被当作殉葬品。例如“卑弥呼以死,大作冢,径百余步,殉葬者奴婢百余人”。

邪马台国作为日本列岛上出现最早的国家,其政治机构还很原始。最高统治者是女王,其下有大率、大倭、大夫等高级官员。大率是中央派到各小属国的检察官,大倭是管理全国集市的官吏,大夫是主持外交事务的官员。地方官员等级有多有少,有些属国还保留着国王。邪马台国有一支维护统治秩序和对外战争的军队,并有不成文的法律和刑罚:“有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家族”。

(二)大和国

在邪马台国存在的同时,在近畿地区也有国家兴起。大量考古发掘表明,该地区的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公元3世纪末,以大和(今奈良)为中心的畿内地区出现了一个大国,史称大和国。从3世纪到7世纪,大和国流行前方后圆等形式的巨大坟墓,所以这一时期也称为“古坟时代”。

畿内地区有大片冲积平原,灌溉便利,土地肥沃。大和国在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向周边小国发动武力兼并。进入5世纪后,大和国的最高统治者大王,先后由赞、珍、济、兴、武5人担任,史称“倭五王”。此时,大和国控制了西至九州,东至关东的广大地区。为巩固其政权,“倭五王”先后采取各种措施,建立了比邪马台国更为完善的政治、经济制度。

首先,确立了贵族阶级的氏姓等级制度。根据贵族出身的高低以及他们在大和国统一过程中的功绩,由大王授予不同氏姓。上层贵族授予“臣”“连”“宿弥”“造”等氏姓,地方贵族授予“直”“君”“首”等氏姓。氏姓成为各级贵族在政治、经济上享受世袭特权的依据,只有拥有氏姓者,才能被委任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职。

其次,完善各级统治机构。在中央,由势力较强的葛城、平群、三轮等氏姓组成最高执政机构,并由中臣氏、忌部氏等主持祭祀,由大伴氏、物部氏、久米氏等主持军事,由苏我氏主持财政。在地方上,则“隔河山而分国县,随阡陌以定邑里”,分别设置“造长”“稻置”“村主”等官职。

另外,积极扩大王室直辖土地,借以巩固中央政府的统治地位。当时主要存在两种土地占有形式:一是王室土地,称为屯仓;二是贵族的私有地,称为田庄。组成大和国社会底层的劳动者是部民,他们是王族和贵族的私人财产,来源于中国或朝鲜半岛的移民、被征服者、战俘、罪犯,主要有田部民、部曲(民部)、品部民等。

从大和国兴起到“倭五王”统治时期,大量中国居民移居日本,日本与中国的往来愈加密切。日本不仅从中国引进更为进步的冶炼技术、制陶术、土木建筑术和纺织术,而且还引进中国的文字和儒学,并用儒家学说作为统治人民的理论依据。同时,佛教也经朝鲜传入日本,成为国家统一的思想工具。另外,中国较为成熟的政治制度也为日本统治者所仿效,为确立日本早期国家的统治体制起到重要作用。

(三)推古朝改革

公元4世纪中叶,大和国尚在统一日本列岛的过程中就开始向朝鲜半岛伸展其势力。当时,朝鲜半岛处在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鼎立时期,百济受到其北部高句丽和东部新罗的威胁,想借大和国的势力与之进行对抗。大和国则企图利用这一形势向朝鲜半岛扩展自己的统治区域,于是大和国出兵朝鲜半岛,并占领了东南部的任那地区。此后,大和国不断在朝鲜半岛进行战争,同时与中国不同时期的各个政权频繁进行交往。公元413年至502年,大和国先后13次派使节向中国的东晋、宋、梁等朝朝贡,请求册封。正是在这种频繁的交往过程中,中国的先进文化不断流入日本,不仅提高了列岛的生产力,也形成了从6世纪中叶到7世纪中叶以佛教艺术为主的“飞鸟文化”,该文化因这一时期大和国建都奈良盆地南端的飞鸟而得名。

自公元5世纪后半叶起,大和国在朝鲜半岛的势力逐渐衰退。在高句丽和新罗的强大攻势下,大和国不得不在6世纪中叶撤出朝鲜半岛。在国内,王室为扩大自己的屯仓不断侵占地方贵族的领地,因而引起地方贵族的激烈反抗。更为重要的是,部民制生产关系已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部民纷纷逃亡的现象迫使统治者进行改革。另外,其在朝鲜半岛的失利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围绕王位继承问题争斗不已。公元592年推古女王即位后,任命圣德太子为摄政,并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试图建立以天皇(圣德太子在608年遣使节向隋朝递交的国书中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是日本历史上首次出现“天皇”一词)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来解决社会危机。其主要改革措施有以下几项。

第一,制定冠位十二阶。冠位是一种头衔,人员既无定数,也无职权,是按照才干和功绩授予个人的荣誉称号,不能世袭。但这种确定贵族身份等级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氏姓门阀势力和选拔人才的作用,有利于维护天皇的权威与统治。

第二,制定《十七条宪法》。其精神多来自中国的儒家思想,提出“承诏必谨,君则天之,臣则地之”,“国靡而君,民无而主,率士兆民,以王为主”,“农桑之节,不可使民”,等等。试图在维护天皇权力、压制贵族势力的同时,缓和阶级矛盾。

第三,提倡并重视佛教。在兴建佛寺的同时,利用佛教“众生平等、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教义,淡化神道与佛教的矛盾,并通过信仰共同宗教的方式维护天皇治下的统一,减弱阶级之间的矛盾。

第四,恢复与中国的交往,积极吸取中国的先进思想与文化。圣德太子执政期间,多次派使节前往中国隋朝,并派遣留学生和留学僧到中国学习。

三 律令时代

(一)社会危机

公元7世纪前半叶,大和国土地兼并盛行,租佃制广泛兴起。贵族们为争夺土地、山林、原野、池塘而相互征战,并将大片土地出租给农户,收取地租。这种新型的生产关系严重地动摇了部民制。不堪忍受压迫的部民不断起来反抗,他们主要的斗争形式是逃亡,有时也会爆发大规模的起义。

阶级矛盾也引发了统治阶级内部新一轮的争斗,但与圣德太子改革之前不同的是,此时争斗的双方为新旧势力。圣德太子在公元608年向中国隋朝派出的留学生陆续回国,他们在中国生活长达二三十年之久,对隋、唐两代的典章制度以及文化思想十分熟悉,其后将中国的佛教思想、建筑艺术带进日本,推动了日本本土文化的发展。同时,这些留学生对东亚地区的国际形势非常清楚。公元618年唐朝兴起以后,中国很快成为东亚地区最为强盛的国家,对日本形成一种强大的压力,特别是日本在朝鲜半岛的失利,使得这些留学生以及国内有志于改革的新政治势力结合起来,仿效中国唐朝的统治方式对日本进行政治变革。

公元622年和628年,圣德太子、推古女皇相继去世后,大贵族苏我虾夷专权,擅自指定两任天皇,并大兴土木,劳役国民,“以西民造宫,东民造寺”。另外,征调“举国之民并百八十部曲”,为其父子建造两座规模宏大的陵墓。公元643年,苏我虾夷患病不起,不经朝廷批准,就向其子苏我入鹿私授紫冠,使其执掌国政。苏我入鹿“为人暴戾”,“威权过父”,篡夺皇权的活动更为放肆。他首先派兵逼死圣德太子的儿子山背大兄,然后征调大量民工为其父子建造宫室。频繁的徭役征调,使民不聊生。大批劳动力不断往返各地,常常“卧死路头”,社会生产力因此受到严重破坏,从而进一步激发了部民或逃亡或反抗的现象,“自托势家求活”,“强盗、窃盗并大起之,不可止”。

苏我父子的专横跋扈,引起其他贵族的强烈不满,同时也给希望进行改革的新势力提供了机会,形成了以中大兄皇子与中臣镰足为首的革新政治集团。中大兄皇子经常求教于从隋、唐归来的留学生和留学僧,立志革新政治,维护并加强天皇的权威。

公元645年6月,中大兄皇子等人利用朝鲜半岛使者向日本朝廷进赠礼品之机,斩杀了苏我入鹿,并迅速争取苏我氏的部属,迫使苏我虾夷自焚而亡。此后革新政治集团拥立了新天皇,组成以中大兄皇子以及留隋、唐学生为中心的新政权,仿中国建年号为大化,派官员到地方维持秩序,没收诸国武器,同时将首都从飞鸟迁往难波(今大阪市)。646年初,颁布《改新之诏》,接着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称“大化改新”。

(二)大化改新

大化改新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第一,废除世袭氏姓贵族制度,确立中央集权式的官僚政治体制,即“改去旧制,新设百官”,中央机构设置了二官(神祇官、太政官)、八省(掌管诏书的中务、掌管官吏的式部、掌管典礼的治部、掌管户籍的民部、掌管军队的兵部、掌管司法的刑部、掌管财政的大藏、掌管皇室事务的宫内)、一台(掌管监察官纪事务的弹正台)。地方上建立国、郡、里统治机构,国设国司,郡设郡司,里设里长,各级官吏的任命及罢免权属于中央。

第二,废除贵族私有的土地制度和部民制,将全部土地和部民收归国有,使之成为公地和公民。与此同时,国家赐给大夫以上的官僚贵族一定数量的土地及人口,称为“食封”,以其土地上耕作农户缴纳的部分租赋作为他们的俸禄。

第三,实施班田收授法。凡6岁以上公民,由政府班给口分田。男子为两段(约2000平方米),女子为男子的2/3,奴婢为公民的1/3。口分田每6年重新收授一次,不能买卖,受田人死后一律交回。

第四,统一租税,实行“租庸调”制。废除贵族“各置己民,恣情驱使”以及大肆征调徭役的权利,规定得到口分田者每年向政府缴纳田租,每段土地缴租稻2束2把。作为“庸”的徭役,规定21~65岁的男子每年服役10天,如不能服役则缴代纳物,也就是每天纳布2尺6寸。“调”是征收地方特产,分为田调、户调和付调。田调按土地面积征收,户调按户征收,付调随土特产征收。

另外,新政权还颁布改革葬仪(主张薄葬、火葬)及婚姻(明确子女的归属)等旧风俗、完善交通(修官道)等的诏书,并宣布废除品部、名代子代部、部曲以及臣、连、伴造、国造等职称,授予新的官位和官职。647年制定7色13阶的新冠位制,649年又增加到19阶,并将大臣和贵族均纳入官僚体制内。

654年,孝德天皇去世,皇极天皇再次即位,称齐明天皇。因其大兴土木修建宫殿引起社会的不满,孝德天皇之子有间皇子准备趁机举兵,但被中大兄皇子所杀。655年,朝鲜半岛的高句丽和百济联合进攻新罗,新罗向唐朝求援。唐朝在660年出兵,与新罗军队一道攻陷百济都城,并俘虏其国王。百济向大和政权求救,大和政权为恢复自己在朝鲜半岛的影响力,在中大兄皇子的主持下准备出兵朝鲜半岛。661年,齐明天皇去世,忙于出兵事宜的中大兄皇子没有立即继承皇位。662年,大和政权军队渡海,并在朝鲜半岛登陆,663年8月,在白村江与唐朝、新罗联军交战,惨遭失败,不得不败退国内。

(三)制定律令

尽管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但在大化改新以后,天皇的统治地位并不稳固,皇室与贵族之间的斗争仍很激烈。守旧势力连续策动其他两位心怀不满的皇子反对掌握实权的中大兄皇子,但两位皇子均失败被杀。尽管如此,中大兄皇子不得不向守旧势力让步,增加官位阶名,赐给支持新政权的豪族氏姓及饰物,允许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劳动者,即私有部民,部分地恢复了部民制。公元668年,中大兄皇子正式接位,称天智天皇,同时责令中臣镰足编制《近江令》和户籍,这是日本最早的成文法典与户籍。

晚年的天智天皇接近守旧势力,对既有革新意识又具备非凡政治才能的法定皇位继承人大海人皇子逐渐疏远,过分宠爱自己的儿子大友皇子,迫使大海人皇子离开朝廷所在地。天智天皇死后,抢先登基的大友皇子与大海人皇子进行了一场短时间的内战。以东日本为根据地的大海人皇子得到多数地方贵族的支持,其军队兵分两路向都城进发,两路军队均打败了大友皇子的军队,后者被迫自缢而死。由于当年为农历壬申年(公元672年),因而这次仅历时一个多月的内战被称为“壬申之乱”。

公元673年,大海人皇子即位,称天武天皇,随即废除私有部民制,并将贵族拥有的山林、池塘等收归国有,同时减轻了农民的田租及徭役负担。在政治方面,为加强天皇的权力,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三级官僚体制,即在天皇之下设太政官和大弁官两个没有实际权力的机构,直接听命于天皇,仅仅起上传下达的作用。太政官负责联络中央六官——大藏官、法官、理官、兵政官、刑官、民官,大弁官负责联络地方官。

天武天皇十分重视加强军事力量,要求政府文武官员都要“习用兵及乘马”,经常进行军事训练,并不断派人到各地督促检查。另外,在京城设立卫府,在地方上建立军团,负责中央和地方的治安。天武天皇还“定律令,改法式”,重视法治,规定凡犯法者,不论是朝廷之人还是地方官吏,都要在犯罪的地方受到谴责和惩罚。681年命令有关官员进行新律令的编制,次年完成,命名为《飞鸟净御原令》。

公元689年,持统天皇正式颁布《飞鸟净御原令》,付诸实施。公元700年,文武天皇任命法学家和曾留学隋、唐的汉学家编制律令,一年后基本编制完成,并很快加以实施。因该法典制定于大宝年间,故称之为《大宝律令》。公元718年,元正天皇下令修改《大宝律令》,时为养老年间,因而新律令称为《养老律令》,但放置近40年才加以实施。从这些律令来看,“律”相当于刑法,大体上是模仿唐律,也吸收了日本原有的惯例;“令”相当于行政法、民法、诉讼法,大体上从日本社会实际出发,参照唐令制定而成。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日本实施的这种政治经济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强盛唐朝的压力及其影响下仿制而成,但列岛的社会生产力以及社会结构尚未达到大陆国家的水平。因此,其内部仍然保留了氏族贵族社会的浓厚特征,影响了其后日本历史的发展方向。

四 庄园社会

(一)奈良时代经济发展

公元710年至794年,天皇朝廷定都近畿地区的奈良,因而这一时期称为“奈良时代”。这一时期的统治者在不断开拓疆界的同时,重视农业及文化的发展,因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盛世。进入8世纪,天皇朝廷不断向日本列岛的东北和西南两个方向拓展其疆域,征服那里的虾夷人和隼人,并设立附属政权。到8世纪末,天皇政权基本控制了四国岛、本州岛和九州岛。

天皇朝廷从“食之为本,是民所天,随时设策,治国要政”,“用兵之要,镇无储粮,何堪固守”的观念出发,积极奖励开垦土地、兴修水利。朝廷甚至制定相关条例,以“务课农桑”的好坏来考核地方官吏。凡“劝课农桑,国阜家给”,“繁殖户口,增益调庸”,“敦本弃末,情务农桑”的官吏,给予褒奖、晋升,对那些“田蚕不修,耕织废业”,辖区内“农事荒,奸盗起”的官吏,则予以贬斥、罢官。另外,铁制农具的广泛普及、牛耕及插秧技术的运用,均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迅速提高。除此之外,畜牧业和养蚕业也获得较大的发展。

由于铸造钱币,建筑宫殿、官衙、寺院以及锻造军事装备的需要,采矿业在奈良时代也有了较大的发展。中央政府专门设置典铸司、锻冶司、造兵司等相关管理机构,将采矿业置于国家管辖之下。当时被开采的矿业资源主要有美作、备中、备后、近江的铁,周防、长门、丰前的铜,下野、陆奥的金,对马的银,伊势的水银等。

当时的手工业分为官营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中央政府下属机构——手工业作坊,生产较为高级的手工产品,家庭手工业则生产较为简单的产品。在诸多手工业中,最发达的是纺织业。官营作坊生产锦、绫、罗、绮、缣等高级纺织品,供皇室和贵族享用。家庭纺织业一般生产布、绢之类,其产品多为家庭自用或缴纳庸调。除纺织业外,奈良时代的造纸技术和漆器技术也相当发达。

在农业和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商品交换日趋兴盛,在国衙所在地、水陆交通要道、寺院神社门前,陆续出现较大的集市。当时较为著名的集市有京城的东西两市,大和的轻市、海石榴市,河内的饵香市,另外在摄津、近江、美浓、播磨、备后、纪伊、骏河、越后等地也有较大的集市。除集市贸易外,各地之间的行商贸易也相当活跃,“往来商贾,相继不绝”。中央政府为控制地方以及发展经济而修建道路是贸易发达的原因之一。当时以京城为中心,修建了七条主要干道和许多支道,并在干道上设驿站,供官吏、商贾或旅客食宿,并备有马匹供上述人员乘骑。商业活动的发达,使得新货币应运而生。公元708年,奈良朝廷仿照唐朝的“开元通宝”,铸造“和同开珎”上市流通。政府为此专门颁布《蓄钱叙位法》,提倡使用钱币,官吏的俸禄以及近畿地区的农民赋税也一度改为货币。

(二)庄园与武士阶层出现

班田制在实施半个多世纪之后就开始产生动摇,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第一,人口增加迅速,难以按时如数班田,特别是在畿内及其周边本来就人多地少的地区。为解决这一矛盾,在723年将奴婢的受田年龄提高到12岁,到801年又将班田年限从6年改为12年。第二,因手续繁琐而不能按时班田。进行班田时需要编制人口账和校田账,然后呈报太政官,太政官核定批准后方能实施。完成这一程序往往需要数年时间,行政能力较为低下的地区需要的时间则更长,因而班田不能如期进行。第三,由于各级贵族拥有不同程度的私田,所以一些有势力的地方官吏便利用职权“多占山野,妨百姓业”,兼并公有土地,将公田公民变成私田私民,严重影响班田制的实施。第四,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为弥补田地的不足,朝廷在723年颁布《三世一身法》,鼓励开垦荒地。即规定凡新垦生荒地,可传三代,而后归公;开垦熟荒地,开荒者本人享受一生,死后归公。743年,进一步规定《垦田永世私财法》,在身份地位规定的限额内开垦的土地可永久私有,结果推动了土地私有化的迅速发展。

贵族、寺院利用权势和钱财,强行圈占荒地,驱使自己所属奴婢、附近班田农民以及逃亡的农民或奴婢进行大规模开垦,并在开垦的土地上修建住宅和仓库。这些建筑物被称为庄家或庄所,管理者称为庄长,他们管理的垦田称为庄或庄园。除垦荒处,各级贵族及寺院还利用买卖或霸占的方式,将附近班田农民的口分田或垦田纳入自己的庄园内。最初,庄园大多委托庄长管理,也有领主直接经营的庄园,庄园的土地大部分出租给邻近班田农民耕种。

从公元9世纪起,庄园主为自己的庄园争取“不输”特权,即利用各种借口向朝廷申请免除庄园的赋税。10世纪以后,庄园主又开始争取“不入”特权,即国家检田使、征税使等不得进入庄园,甚至不承认国家在庄园里拥有司法权和警察权。这种“不输不入”特权将庄园主变成领主,庄园也变成了他的私人领地。实际上,庄园主为获得“不输不入”特权,通常是将自己的庄园进献给中央贵族和大寺院,奉其为“领家”,并缴纳一部分租税。如果“领家”认为自己的权势仍然不足以与国司抗衡,则将庄园进献给更有权势的中央贵族,奉其为“本家”。于是,“本家”成为更高一级的领主,从而形成一种封建领主等级土地所有制。

随着庄园制的不断发展,庄园之间以及庄园与国家政权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日渐突出。庄园主为保护自己的利益,甚至兼并其他庄园,将一部分庄民武装起来。这些人最初以农为主,以武为辅,平时从农,战时从武。后来逐渐变成以武为主,甚至完全脱离农业,成为保卫庄园和对外争斗的职业军人,被称为“武士”。庄园武装的出现对地方治安以及国司、郡司的权力和利益形成较大的威胁,于是这些朝廷命官也纷纷组织自己的私人武装团体,其成员与国司、郡司结成主从关系。私人武装的出现从政治结构方面瓦解了中央集权体制。

为在不断的争斗中获胜,最初以庄园为单位的武士团相互联合起来。进入10世纪以后,超越庄园范围的地区性武士集团逐渐出现,最终形成了关东地区的源氏和畿内地区的平氏两大武士集团,源氏、平氏均为赐姓降为臣籍、发放地方做官的皇族成员。由于平氏武士集团内部发生分裂,因而源氏武士集团在11世纪中叶成为支配全国的武装力量,源氏首领也以“天下第一武勇之士”的身份出入朝廷,同时因各级权贵纷纷进献庄园而成为最大的领主之一。

(三)摄关政治与院政时代

班田制的动摇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也危及中央集权国家的统治,因此,公元781年至806年在位的桓武天皇针对时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例如,制定国郡司考绩条例16条,考核地方官吏政绩,打击贪官污吏;延长班田时间,并允许良民与贱民之间通婚,所生子女为良民;将征兵制改为募兵制,尽量减轻班田农民的负担;禁止滥建寺院,并限制寺院享有的特权以及兼并农民土地等。794年,桓武天皇在贵族的支持下,将都城迁往平安京(今京都),自此直到1192年镰仓幕府建立的400年间,史称“平安时代”。

桓武天皇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使朝廷获得了70年的政治稳定,但从公元9世纪中叶开始,皇权逐渐转移到外戚手中,其中势力最大的是藤原氏。藤原氏的始祖是中臣镰足,因其在大化改新中立有大功,被天皇授予最高官阶,并赐姓藤原,该家族因此受到历代天皇的信赖和重用。

9世纪初,藤原冬嗣将自己的女儿送入宫中,因其女生皇子而获得插手朝政的机会。冬嗣之子藤原良房如法炮制,也将自己的女儿送入宫中,并在842年利用皇子争太子位事件,将两个主要的政敌伴氏和橘氏排挤出朝廷,流放外地,并将自己的亲外甥道康亲王立为皇太子。850年道康亲王即位为文德天皇,藤原良房胁迫其册封诞生仅9个月、良房之女所生的惟仁亲王为皇太子,并任命良房为太政大臣。文德天皇即位8年后突然死亡,年仅9岁的惟仁天皇随即即位为清和天皇,良房以太政大臣和天皇外祖父的身份独揽朝政。866年,良房利用皇宫应天门失火事件,再次将世家贵族源信和伴善男驱逐出权力中心,正式“摄行天下之政”,担任“摄政”之职。

藤原良房死后,清和天皇试图收回权力,不再任命太政大臣,引起良房之子藤原基经的强烈不满。877年,基经胁迫清和天皇退位,另立年仅9岁的皇太子为阳成天皇,之后又废阳成天皇,立55岁的时康亲王为光孝天皇。作为回报,年老的光孝天皇委任基经,“万政领行,入辅朕躬,出总百官”。887年宇多天皇即位后立刻颁布诏书,“万机巨细,百官总已,皆关白于太政大臣”。“关白”本来是“禀报”之意,但后来转化为官职,即天皇幼年时辅政者称“摄政”,天皇成年后,辅政者称“关白”。

在11世纪前半期,藤原家族专擅朝政,随意废立天皇,管理藤原家族事务的“政所”成为国家的权力中心,朝廷变成了只举行仪式的场所。摄关政治在藤原道长时期达到鼎盛,他有4个女儿被选为后妃,其中3个成为皇后,有3个外孙成为天皇。藤原道长曾赋诗一首表达其专权30年的得意心情,其中一句是“此世即我世,如满月无缺”。

1068年与藤原家族没有姻亲关系的后三条天皇即位,任命自己的亲信担任重要官职,打破了藤原家族对政权的垄断。随后又通过整理庄园契约的方式,使许多寄进在藤原家族名下的庄园与其脱离关系,纷纷投靠皇室,结果使天皇拥有的庄园迅速增加。继后三条天皇之后的白河天皇为彻底摆脱藤原家族的政治影响,即位14年后让位给年仅8岁的堀河天皇,自己成为上皇,并在其居住的宫殿内设立院厅,开始了由上皇“执天下政”的百年“院政时代”。

在外戚藤原家族与天皇相互对抗的过程中,双方都在争取新兴武士集团的支持,结果为武家干预政治提供了条件。12世纪初,源氏家族担任重要官职的人数超过了藤原家族。但进入院政时代后,因政出多门,皇室内部矛盾突出。1156年因皇位继承问题,后白河天皇依靠武士集团在被称为“保元之乱”的冲突中打败了与藤原赖长联合的崇德上皇,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但在此役中立有大功的源氏武士集团首领源义朝不满受封官位低于平氏武士集团首领平清盛,转而投靠藤原信赖,并在1159年趁平氏一族离开京城时,拘禁了上皇和天皇,并杀死天皇的亲信。平清盛得知后立刻率兵回京,藤原信赖被杀,源氏家族几乎全遭株连,只有年仅13岁的源赖朝幸免一死,被流放伊豆半岛。因此次政变发生在平治元年,被称为“平治之乱”。

其后平氏势力急剧增强,平清盛由正三位的参谋先后升任纳言、内大臣、太政大臣,获得了显赫的政治地位。平清盛采取各种方式巩固权力,不仅将自己的亲属及亲信安插在中央和地方机构中担任重要官职,而且通过联姻形式控制皇室和以藤原氏为首的中央贵族,另外还不断增加自己所属的庄园,以加强自己的经济实力。但平氏的专权不仅招致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贵族的不满,也引起广大武士的反对和抗争。1180年,被流放伊豆半岛的源赖朝举兵讨伐平氏,虽初战失败,但在关东地区武士团的支持下,以镰仓为基地,集结反对平氏势力,打败了前来征讨的平氏大军。此后源赖朝苦心经营关东地区,等待时机,终于在1185年彻底打败了平氏。1192年,源赖朝被天皇任命为“征夷大将军”,其经营多年的镰仓政权也改称为“幕府”,源赖朝建立了日本历史上的第一个武家政权。

(四)奈良文化与平安文化

奈良时代,天皇朝廷继续大力提倡佛教的传播,公元8世纪前半叶在位的圣武天皇曾多次下令全国修建寺院和佛像,撰写佛经。在奈良初期,主张“若顺经典,能护国土,如违宪章,不利人民”的法相宗深得朝廷的支持。大唐和尚鉴真东渡日本以后,朝廷赐田地、建寺院予以支持,因而其主导的律宗在日本得到广泛传播。

奈良时代的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除大力提倡佛教外,还十分重视中国儒家学说在日本的传播,尤其推崇儒家思想中的忠、孝、礼、义,认为这些观念是“治国”“治民”的准则。孝谦女皇再三要求各级官吏“事君致命,移孝为忠”,宣传“治民安国必以孝理,百行之本莫先于兹”,“安土治民莫善于礼”。757年女皇专门颁布诏书,“令天下,家藏孝经一本”。在大学寮、国学等中央和地方的教育机构中,《论语》《周易》《尚书》《史记》等中国古典书籍为必读之物。

在整个奈良、平安时代,日本朝廷不断派送遣唐使团到唐朝,每次均有数百人的规模。使团中除正式的使节外,还有许多留学生、留学僧。他们在唐朝逗留时间较长,深受中国各种文化的影响,回国后积极加以传播,有力地推动了日本政治、经济、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

奈良时代文学较前一个时代出现长足进步。据日本古籍记载:“(日本)上古之世,未有文字,贵贱老少,口口相传,前言往行,存而不忘”。公元5世纪末,日本人开始用汉字表达自己的语言,记录本民族的歌谣和历史传说。这种表示音符的汉字被称为“万叶假名”,奈良时代出现的《古事记》和《万叶集》就是用“万叶假名”写成的作品。《古事记》既是史书又是文学作品,描述了日本远古的神话、传说和历代帝王的事迹。该书虽然有不少伪造文饰的地方,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远古时期的历史,书中的歌谣也形象地描绘了当时人们的生产活动和男女之间淳朴的爱情。《万叶集》是一部抒情诗集,收录了公元5世纪至8世纪中叶的歌谣4500首,内容涉及社会各个阶层。除用“万叶假名”写成的书籍外,奈良时代还有用汉文撰写的著作,如《日本书纪》《风土记》等。《日本书纪》是模仿中国正史体裁写成的编年体史书,有较高的史料价值。《风土记》则记载了当时日本各地的气候、物产、地貌及风土人情等。

比起奈良时代,平安时代的文化具有基层化、民族化、艺术化的特点。例如在佛教的传播方面,权门贵族的作用逐渐增强,而且出现了佛神合一的趋向,即用佛教的释迦现身、普济众生的思想来解释日本历来崇拜的神灵,甚至将天照大神看作如来之化身。尽管在平安时代初期,汉文学一度十分兴盛,但因将汉字省略化、简单化而创造出的表音文字——“假名”的出现,具有日本特色的和歌急剧发展,最为著名的作品有《古今和歌集》等。在文学方面,日本出现了世界闻名的《源氏物语》。紫式部撰写的该书以主人公光源氏的恋爱和命运为主题,出色地描写了宫廷贵族的奢侈生活与人物微妙的心理状态,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变动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