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原始巫术文化的载体
研究表明,原始人类很早就出现了自然崇拜。自然崇拜不是崇拜一切自然,而是崇拜那些经常与人类日常生活有利害关系的自然现象,崇拜那些对人类最有影响的自然力。如日、星、土地、山河、雷电风雨、火和动植物等。自然崇拜作为一种信仰形式,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当时人类在生存斗争中的软弱无力和对自然的盲目依赖。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种通过盲目依赖性崇拜以求得精神上的安慰现象,形成了最原始的宗教。在崇拜对象不断扩大和崇拜目的不断深化与多元的基础上,原始宗教又在形态上出现了一定的程式化现象,这便是后世所说的巫术。巫术是伴随人类社会共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它企图通过一定的仪式表演并借用咒语的魔力,以影响人类生活或自然界。
由于弓箭在原始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它成了原始巫术文化的重要载体。如长沙马王堆三号西汉墓出土的《老子》乙本,在其《十六经·正乱》篇中有一段记载:“黄帝身禺(遇)之(蚩)尤,因而擒之,剥其口革以为干侯。使人射之,多中者赏”。这是说黄帝战胜并杀了蚩尤后,为发泄余恨,剥了蚩尤的皮做成干侯,让士卒用弓箭射它,并说多次射中者有赏。这一行为过程就是巫术。它用弓箭射侯的形式,来诅咒叛逆的原始部落首领。同样的状况还发生在《龙鱼河图》中:后来天下复扰乱,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因为蚩尤被认为是著名的战神,所以黄帝统治时同样要借助他的威力。
又《事物纪原·射的》: “《虞书》曰:侯以明之。注云:作射侯之礼,以明善恶。则射侯始见于尧、舜矣。”这是说通过射箭巫术还能够达到扬善除恶的效果。所以《周礼·考工记·梓人》保存了这种巫术文化的遗俗,“其辞曰:惟若宁侯,母或若女不宁侯,不属于王所,故抗而射女。”这种“射不宁侯”的做法,正是借助射箭巫术以诅咒叛逆的诸侯。
我国古代有因不宁侯、不来朝而制作侯以行射,也有因不来朝而射其画像或射击敌国保护神、国君雕像的史实。如丁侯不朝,齐太公乃画其像而射之;宋王堰铸诸侯之像而弹射其鼻,雕木人写其名而射其面。所以后世用射箭以诅咒的事例很多。如《史记·殷本纪》: “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说的是武乙因用射箭诅咒上天而招致上天的惩罚。
其实在后世的射箭巫术文化中,也有祝吉祈福的案例。如《礼记·内则》载:“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弧即木弓。有男子出生,需用木弓挂在门的左边,意在祈求男孩将来能成为射艺高超的士人。又如《礼记·内则》说:国君世子生,“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射人”是周代专管射事的官职。当有世子生时,他要用桑木做的弓,向天地四方射出六支箭,以祝福世子将来可成为志在四方、统驭六合的圣君。